公务出差管理实施细则[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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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出差种类:

1.1市场人员计划出差:指市场人员按规定应定期对本辖区远程终端进行工作检查的出差。

1.2市场人员临时出差:指市场人员本辖区远程终端有急务需处理的出差,以及对本辖区未设终端的远程市场进行调查、开发、建立终端的出差。

1.3市场人员参加会议或培训的出差:指市管部或总部组织召开销售(培训)会议和公司阶段考核会议出差。

1.4市场人员的其他出差:(1)被市管部指派前往其他市场协助工作的出差,(2)新入职或调动到指定市场的出差。

1.5内勤人员市场出差:指市管部组织各科骨干下市场检查工作和各科对市场进行例行检查的出差。

1.6内勤人员参加公司会议的出差:指市管部员工参加由公司总部召集开会和培训或办事的出差。

1.7内勤人员市内出差:指内勤人员在市管部驻地市区内的公务出差。

2.0出差审批程序和权限

2.1所有员工(除总经理外)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具体规定如下:

第1类出差必须按月填写《市场人员出差计划表》,每月23日前随资金计划上报市管部。

第2、4、5类必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表》。

第3、6类可用书面会议通知代替《出差申请表》。

第7类按次序时登记《公交卡使用登记表》。

未按以上规定填写或者不符合审批程序的,财务科不予借款和报销费用。2.2审批权限

2.2.1总经理离开辖区需报营销中心主任(总经理)批准。

2.2.2市场人员出差需报销售科审批,总经理批准,临时出差的《出差申请表》和《出差工作报告》转人力资源科备案。

2.2.3内勤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批准,《出差申请表》和《出差考核报告》转人力资源科备案。

3.0费用报销:市场人员计划和临时出差在月末一次性集中贴票报销,附《市场人员出差计划表》。其他类型出差均在出差归来后 3天内报销。

3.1差旅费开支标准

3.1.1城市类别划分:

一类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三类城市:青岛、济南、淄博、潍坊

四类城市:东营、烟台、济宁、德州、临沂、泰安、宜昌

五类城市:威海、莱芜

六类城市:聊城、菏泽、日照及山东省其他未列示城市

3.1.2差旅费开支标准(单位:元/天)

3.2长途车船费、机票费

3.2.1车船票,原则上要求提供车站电脑打印的票据,以其他车船票报销的需提供合理说明,否则不予报销。搭乘便车不报销车船费也需说明。

3.2.2员工出差市内至机场的大巴费计入车船费,不计入市内交通费或机票费。

3.2.3机票费,按折扣后实际支付金额报销,包括机场建设费和保险费。

3.2.4员工出差绕道回家,需经总经理批准,返程费用按出差地至办公驻地直线距离报销。

3.2.5确因工作需要越级乘坐长途交通工具的,需报营销中心批准。

3.3住宿费

3..3.1住宿费必须凭有效发票按规定标准报销,超标准部分自理。住宿费发票必须详细填写起止日期、天数、单价、金额。否则,不予报销。

3.3.2 2-3名同性别的人出差必须住同一房间,由最高级别员工按其标准贴

票报销。

3.3.3市场人员的计划出差原则上要求当天返回,确实需要住宿需报总经理批准。

3.3.4市场人员新入职或调往新市场属非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可由本人申请市管部批准后按当地标准报销3天住宿费。

3.4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

3.4.1市场人员的计划和临时出差不报销市内交通费(已包含在月度交通补贴中),按远程终端标准按天报销伙食补助。

3.4.2市场人员其他出差:借调其他市场协助工作的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全额包干;新入职或调往新市场属非家庭(户口)所在地的报销当天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

3.4.3内勤人员市场出差,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全额包干。

3.4.4参加市管部或总部召集会议的按到达和离开出差地点报销2天市内交通费(有专车接送的不报销),按出差地点标准按往返途中历时天数报销伙食补助,不报销会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

3.4.5员工乘坐本公司汽车出差工作,或者出差地点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3.4.6内勤员工市内公务出差使用公交卡,人力资源科负责保管和控制公交卡的使用,及时充值和报销。财务科不定期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报出租车费。

3.4.7市管部无公车,总经理上下班和公务发生的公交车费、出租车费按实报销,计入市场管理部差旅费年度计划额度内。

4.0附则

4.1本细则由财务科根据公司2003年《市管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

4.2本细则由财务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4.3本细则自2003年2月1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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