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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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指标通则
一、净选过程的质量指标:
1、根、根茎、藤木、叶、花、皮类,泥砂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2、果实、种子类,泥砂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3%。
3、全草类,不允许有非药用部位,泥砂等杂质不得超过3%。
4、动物类,附着物、腐肉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5、矿物类,夹石、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2%,
6、菌藻类,杂质不得超过3%。
7、树脂类,杂质不得超过3%。
8、需去毛、刺的药材,其未去净茸毛和硬刺的药材不得超过1%。净选过程检查方法:
取定量样品,过二号或三号筛筛净灰屑,拣出非药用部位等杂质,合并称重计算。
杂质%= 非药用部位的重量/样品重量×100%
二、中药材软化质量指标:
1、喷淋:经清水喷洒或喷淋的药材应略润或润透。未润透后水分过大的不得超过5%。
2、淘洗:经清水淘洗、冲洗或抢水洗的药材,不得伤水。水分过大和未透者不得超过5%。
3、浸泡:经清水或液体辅料浸泡的药材,应软硬适度,未泡透的不得超过5%,伤水的不得超过3%。
4、漂洗:经漂洗需去除腥味、咸味、毒性或需浸洗透心的药材,漂洗后应无或微有腥味、咸味,内无白心,有毒药材略有麻辣味,不得有霉变、腐烂、酸败。
5、润渍:经清水润过的药材,应软硬适度,不伤水、不酸败,润透程度一致。未润透的不得超过5%。
中药材软化检查方法:
1、取定量样品,用下列方法拣出未润透和水分过大的药材,合并称重计算。
(1)刀劈:质地坚硬药材用刀劈开,内心应有潮湿痕迹。
(2)指掐:团块状药材用指甲应能掐入药材表体(白术,天花粉)。(3)穿刺法(针刺法):用钢针穿刺药材中心应无坚硬感(大黄、虎杖)。
(4)弯曲:长条形药材用手弯曲应曲而不折断(白芍、山药)。(5)口尝:口尝断面应无异味。
(6)鼻闻:应有该药材特有气味,无异味。
2、表面泥土较重的药材,取定量样品置清水中淘(冲)洗,洗水不得有明显的沉积物。
三、中药材切制质量控制指标
1、片形
质地疏松或坚实的根及根茎类、菌类药材厚片2~4mm(切制斜
片:厚度数2~4mm、直顺片:厚度2~4mm)
皮类(根皮及茎皮)
药材切制成细丝:皮类宽丝2-3mm
质地坚硬的根及根茎类、藤木类和部份动物角类药材切制成极薄片0.5mm以下
质地较紧实,不易切碎的药材成薄片 1~2mm
质地疏松或坚实的根及根茎类、菌类药材厚片2~4mm
部份菌类药材切制成块:8~12mm 方块
叶类宽丝5~10mm。
部份质地坚实的根及根茎类、藤木类药材切制成全草类药材切制段:长10~15mm
2、极薄片不得超过该品种标准厚度的0.5mm;薄片、厚片、丝、
块不得超过标准1mm;段不得超过标准的2mm。
3、异形片不得超过10%。
四、中药材粉碎质量要求:
最粗粉:能全部通过一号筛,通过三号筛的不超过20%;
粗粉:能全部通过二号筛,通过四号筛的不超过40%;
中粉:能全部通过四号筛,通过五号筛的不超过60%;
细粉:能全部通过五号筛,含通过六号筛的不少于95%;
最细粉:能全部通过六号筛,含通过七号筛的不少于95%
极细粉:能全部通过八号筛,含通过九号筛的不少于95%
中药材粉碎检查方法:
取定量样品,用规定筛号过筛,称重计算。
杂质%= 筛子上的药粉重量/ 药粉的总重量×100%
五、中药饮片半成品干燥过程质量指标:
1、水分:饮片7~13%,个别品种除外。
2、干燥后不得变色。
中药饮片半成品干燥过程检查方法:
取定量样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附则中测定水分方法进行中药饮片水分测定。
六、中药饮片炮炙质量指标:
1、炒制:分为清炒和加辅料炒。
(1)清炒:是指不加辅料的炒法。分为炒黄、炒焦、炒炭。
①炒黄:药物表面微黄或鼓起或爆裂,色泽均匀,有药材固有气味,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
②炒焦:药物表面焦褐色,色泽均匀,有焦香气,生片、炭化片不得超过 3%,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
③炒炭:药物表面黑色,内室焦褐色或焦黄色,存性,并基本保存原片型。生片和完全炭化片不得超过5%,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不允许灰化。
2、加辅料炒:是指药物与固体辅料共同拌炒的方法。常用的方法有麸炒、土炒、米炒。
①麸炒:药物表面呈焦黄色或黄色,色泽均匀,有药材固有气味,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2%。
②土炒:药物表面呈焦黄色,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3%。
③米炒:炒至米呈焦黄色,饮片较原色稍深,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
3、炙法:是指药物加入液体辅料拌炒的方法。根据辅料的不同。
炙法可分为蜜炙、酒炙、盐炙、油炙、姜汁炙、米泔水炙等。
(1)蜜炙:色泽均匀,有光泽,不粘手,有辅料香气。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0.5%,水分不得超过15%。
(2)酒炙:药物表面呈黄色或微带焦斑,色泽均匀,有辅料香气。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水分不得超过13%。(3)醋炙:药物表面呈黄色或微带焦斑,色泽均匀,有辅料香气。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水分不得超过13% (4)盐炙:药物表面呈黄色或微带焦斑,色泽均匀,有辅料香气。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水分不得超过13%。(5)油炙:药物表面呈黄色或焦黄色,油润酥松,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0.5%。
(6)姜汁炙:药物表面呈黄色,色泽均匀,有辅料香气。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水分不得超过13%。
(7)米泔水炙:药物表面呈微黄色,色泽均匀。生片、糊片不得超过2%,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水分不得超过13%。
4、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