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专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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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现代服务业科技发
展专项工作意见》
【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
【发文字号】京科发[2012]39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7.31
【实施日期】2012.07.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专项工作意见》
(京科发【2012】39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国科发计〔2012〕70号),推动“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我们制定了《北京市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专项工作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专项工作意见
现代服务业是以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支撑,建立在新的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方法基础上的服务产业。

它既包括随着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态,也包括运用现代技术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和提升。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北京市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模式,成为有世界影响力的科技文化创新之城的关键,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全力打造“北京服务”、“北京创造”品牌,构建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科技部《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推动“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现提出《北京市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专项工作意见》。

本工作意见实施期限为2012-2015年。

一、发展基础和优势
(一)北京市率先在全国建立了服务经济主导的产业结构,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支撑的现代服务业已成为北京经济新的增长点。

2011年,北京市服务业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119.8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75.7%,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其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92.6亿元,金融业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55亿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30亿元;服务业增量达到1519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新增量1886.8亿元的80.5%;2011年,北京市现代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总收入约29563.1亿元。

(二)北京市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

2011年,北京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932.5亿元,相当于地区生产总值的5.8%;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7.8万件和4.1万件,分别增长36.1%和22%;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1890.3亿元,占全国总
额的40%,其中落地北京的技术合同成交额985亿元,比上年增长74.5%;全市技术交易额1267.8亿元,占技术合同成交额的67.1%。

截至2011年底,北京地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286家,占全国的30%以上;累计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632家,企业研发机构262家。

(三)北京市持续引领全国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的发展方向。

依托丰富的科技智力资源、全国领先的电子信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北京市现代服务业及其科技发展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日益突出。

全国首个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区域落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北京市加快推进了石景山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以及三网融合、云计算、电子商务等三个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实施了物联网、智能交通系统、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太阳能、轨道交通装备等六个示范应用工程。

现代服务业的快速细分不断催生出新的服务业态和新的服务模式。

在市场机制的推动下,现代服务业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呈现出专业化、国际化、数字化的特点和融合发展的态势。

(四)促进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的创新环境持续优化。

北京市政府发布实施“十二五”时期科技北京发展建设规划、《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促进设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市科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引导现代服务业各行业科技发展的方向,不断优化现代服务业创新环境。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北京市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北京精神”,密切结合全球服务业发展的新趋势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战略任务,发挥现代服务业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引领作用,立足自身优势,服务全国市场,从用户端拉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引擎,加快培育新业态,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发展环境,打造
“北京服务”、“北京创造”品牌,做强科技服务业,做大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服务业,优化生产性服务业,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竞争力,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北京市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培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制定政策引导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培育新业态,促进跨行业合作,扶持创业;以市场机制为主导,对接北京现代服务业供给能力与全国服务业市场,提升全市现代服务业总量。

2.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与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原则: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集成服务能力;加快重点领域的技术应用,通过产学研用合作,带动创新能力全面提升。

3.坚持扶优扶强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重点扶持经济效益高、具有领先优势和发展潜力的细分行业以及优秀企业;又要注重现代服务业的全面发展,建立相对完善的产业服务体系。

4.坚持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的原则:既要强调科技对文化产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又要把握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机遇,探索建立科技和文化融合路径,带动文化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

(三)到2015年,将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1.服务业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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