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暨南大学2016年双学位(辅修)开班及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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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暨南大学2016年双学位(辅修)开班及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本科学生:

根据《暨南大学双学位(辅修)教育管理试行办法》(暨教〔2008〕70号)及《暨南大学本科双学位(辅修)教育管理实施细则》(暨教〔2010〕39号)相关规定,学校将于下学期继续开办双学位(辅修)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 2014、2015级在校本科学生,原则上平均学分绩点

2.5以上,在确保完成主修专业且学有余力的基础上均可报名(须同时符合开班单位有关要求,见附件1)。

2.每位学生限选报一个专业,切勿同时向多个单位提交修读申请。否则,上交的报名信息将视为无效。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6月24日,请有意向修读的学生到指定地点报名(见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流程:填写双学位(辅修)申请表(附件2)、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到所在院系审核签字→到开班单位指定地点报名→开班单位进行审核并提交初审名单→教务处审核→缴费→上课。

3.学费标准:双学位(辅修)学费根据当年主修专业学费标准而定,双学位(辅修)学费分两学年缴纳。(学生在学习期间因个人原因终止修读的,已缴纳的双学位(辅修)学费原则上不予退费。)具体缴费时间以学校财务处通知为准。2016年收费标准如下:

三、其他

双学位(辅修)开班单位须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于7月4日前将初审合格名单(附件3)加盖公

章后交至教务处学籍科(行政办公楼129室),并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系统--学生信息管理—双学位(辅修)管理—双学位(辅修)申请)提交拟录取学生的修读申请。

附件:1.2016年双学位(辅修)开班情况及报名要求

2.双学位(辅修)修读申请表(本科学生)

3.2016年双学位(辅修)班初审合格名单

教务处

2016年5月27日附件1:2016年双学位(辅修)开班情况及报名要求

附件2:双学位(辅修)修读申请表(本科学生)

附件3:2016年双学位(辅修)班初审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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