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归属管理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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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归属管理分配办法

1、售楼部按座位排列固定顺序安排来访客户接待秩序(每周循环一次第一接待人),并要求每日销售人员的接待客户量基本均等。

2、计算接待指标之来访客户定义:一切到售楼部咨询有关楼盘销售信息的新老客户,均算一批(已成交客户除外)。

(注:成交客户为已交足定金并签定合同的客户。)

3、新客户接待以销售人员最早的销售日志登记为判断客户第一归属依据。

4、作销售日志登记后,销售人员连续超过10天未作客户跟踪的,则视为放弃该客户,该客户今后由其他销售人员促成成交者,与原销售人员无关。

5、老客户到访,由原接待销售人员接待,其接待秩序轮空一次。

6、老客户到访,原接待销售人员休息或中途外出,由该轮次销售人员接待,若该二次(三次、四次…)接待的销售人员能在当天促成该客户成交,则业绩与原接待人均分,否则该二次(三次、四次…)接待人不算业绩。

7、老客户到访,而原接待销售人员正在接待客户:

⑴原销售人员正在售楼部现场接待客户,由营业主任根据原销售人员的意愿

安排该轮次销售人员代为接待其中一批客户,若该二次(三次、四次…)接待的销售人员能在当天促成该客户成交,则业绩与原接待人均分,否则该二次(三次、四次…)接待人不算业绩。

⑵原销售人员正在样板房或项目现场接待客户,由营业主任电话通知并根据

原销售人员的意愿安排该轮次销售人员代为接待其中一批客户,若该二次(三次、四次…)接待的销售人员能在当天促成该客户成交,则业绩与原

接待人均分,否则该二次(三次、四次…)接待人不算业绩。

⑶原销售人员正在与客户办理签署正式合同等手续,由该轮次最后一名销售

人员代为与该客户继续办理手续,原销售人员接待来访客户。

8、已成交客户来访,而原接待销售人员正在接待其他未成交客户,由该轮次最后一名销售人员代为接待,但不算接待指标。

9、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过程中,由于语言沟通问题无法正常完成接待,由下一名销售人员接待,该客户归下一名销售人员所有,原接待人算一次接待指标。

10、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该老客户的原接待人在场,则由该接待人接待,若原接待人不在场或正在接待客户(正在与客户办理正式合同等手续除外),则按新客户来访处理。

11、售楼部按座位排列顺序安排来电接听秩序,并要求每个销售人员的日接听电话量基本均等。

12、来电客户定义:一切来电咨询有关楼盘销售信息的新老客户,均算一次(找人或打错电话的除外)。

13、如销售人员电话成功预约客户来访的,则该次接待不占接待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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