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业绩归属管理办法
客户归属认定办法及案场管理规定
客户归属认定办法及案场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分清公司各团队的客户归属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促进销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细则,以公司各团队之间处理之依据。
本细则仅对公司各团队之间的客户归属进行约定。
各团队内部的客户归属,由各团队自行确定。
二、登记报备:1、每天下班前各部门员工将客户资料登记表报备给报备助理,助理需在次工作日12点前录入电脑。
2、各团体在做客户报备时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QQ号码或微信发送信息)向公司指定号码进行预报备(预报备内容为“XX团队、XX组别+客户姓名+电话号码”,客户姓名以全名为佳。
)3、公司专设一个QQ号码xxxxx和微信号xxxxx作为报备专用号码,密码由报备助理掌控,联系人:某某xxxxxxxxxx。
4、紧急报备:因客户临时决定来访,外场销售人员在接到电话后,须于客户到达营销中心前以短信或微信(客户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形式发送至报备人员。
5、预报备客户未按报备日期到达现场,则视为报备无效。
6、预报备只作为客户归属判定的参考证据。
7、每个员工只有1次报备机会,报备时效为7日,若7日内客户未能成功到访,则谁约到访客户归属谁。
注:报备在同一天的,以先到先得为原则,需提供电话或短信联系记录。
三、到访客户:1、到访客户直销人员和案场人员需积极回访,以期早日达成成交。
拓客人员做好客户到访登记表复印,留作证据。
2、到访10日内成交,则以报备人员为客户归属。
3、若客户于到访10日以外的时间成交,则以实际预约为成交客户归属。
4、如客户自行上门,为自然上访客。
5、如客户报备时隐瞒获知项目信息的渠道,致使内场无法确认该单业绩归属某方,则该客户下定后7天内,某方业务员可凭有效证据认领该单(报备前一天起,一周内的通话记录、短信详细清单,视为有效证据,以通讯公司打印并盖章或网页直接打印为准)。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认领该单,视为自动放弃。
四、撞单处理:1、一方成交某客户后,另一方对此单归属提出异议,由报备单及报备证据决定客户归属。
客户业绩归属管理办法
客户业绩归属管理办法
客户业绩归属管理办法是指企业或组织对于客户业绩的归属进行管理和分配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客户业绩归属管理办法的内容:
1. 客户归属原则:确定客户归属的原则,例如按照客户首次接触时间、主要业务交往方、销售人员所在部门等进行归属。
2. 归属责任人:明确销售人员或销售团队的归属责任人,负责对客户的开发、维护和业绩管理。
3. 客户分级:根据客户的重要性和潜力,将客户进行分类和分级,以确定在业绩分配中的权重。
4. 业绩分配规则:制定公平公正的业绩分配规则,包括考核指标、权重和计算方法等,确保业绩分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5. 业绩记录和统计:建立业绩记录和统计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销售人员或销售团队的业绩,为评估和分配提供依据。
6. 业绩激励机制:设计激励机制,通过奖励、提成或其他形式,激发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努力,促进客户业绩的提升。
7. 业绩评估和反馈:定期对销售人员或销售团队的业绩进行评估和反馈,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8. 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客户归属纠纷处理机制,解决因客户业绩归属而产生的争议和纠纷,确保客户关系的健康和稳定。
业绩归属管理办法
业绩归属管理办法目的:为规范客户接待行为切实做好营销工作建立标准化的销售及客户管理流程,为了有效地避免员工在接待过程中出现抢客、争客现象及提高团队能量、树立团结互助的团体精神,特制定业绩归属管理办法一、实行客户来记登记制建立《客户来访登记表》附件1、《客户成交登记表》附件21、营销人员接待每一位客户后应及时将客户信息登记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非营销人员接待个人拓展客户后也要登记《客户来访登记表》,客户登记表是作为员工业绩提成的第一证据,不得涂改和销毁,同时要不定期对个人接待客户进行回访,以保证客户成交率不流失。
当天或于第二日上班后将个人《客户来访登记表》上报部门主管或上级领导,以便作为日后评判业绩归属的依据及用于统筹客户资料。
2、需要注意的是,客户确认时间应以登记时间为准,如未进行客户登记,发生与其他人员撞单事件,责任自负,其业绩归属由部门主管或上级领导酌情处理。
二、营销人员接待客户实行轮流制按照轮排表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拣客户、不争抢客户。
接待到访客户需询问是否曾经到访,如遇到客户较多的时候,次序问题便会显得凌乱,这时候销售经理要担当起维持秩序的职责,公平、合理、系统地进行统筹安排。
三、业绩分配一)业绩判定有关业务成交按照业绩分配制度执行,解决不成由部门主管及上级部门领导分配处理。
二)业绩分配客户进入我中心应询问其之间是否曾经到访,当客户明确后方可接待。
如客户表示之前已经有营销人员或其它部门员工接待过或有过联系、沟通,需帮忙联系接待人员(A),并交由其(A)人员接待。
如A当日不在场无法接待时,建议A自行联系可负责帮忙接待人员,大家应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备注:此管理办法可根据营销中的实际情况做适时地调整)。
财务公司客户归属制度范本
财务公司客户归属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公司客户归属管理,确保客户资源合理分配,提高客户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对公司客户归属、客户关系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三条公司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分配客户资源,确保每位客户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客户归属第四条客户归属是指根据客户的自然属性、业务需求和公司业务范围,将客户划分到具体的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
第五条客户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客户的自然属性,如地域、行业、规模等,将其归属到相应的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
(二)根据客户的需求,如财务咨询、税务筹划、审计等,将其归属到相应的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
(三)根据公司的业务范围,将客户归属到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
第六条客户归属由公司市场营销部门负责,根据客户的自然属性、业务需求和公司业务范围进行划分。
第七条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对归属的客户负责,为客户提供持续、专业的服务。
第三章客户关系管理第八条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应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基本信息、业务需求、服务记录等,以便对客户进行有效管理和服务。
第九条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应定期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第十条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应定期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对公司服务的满意度,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客户服务第十一条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应按照客户需求,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确保客户权益。
第十二条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应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三条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客户活动,加强与客户的互动,提升客户忠诚度。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公司应设立客户归属考核制度,对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的客户归属、客户关系管理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对遵守本制度、业绩优秀的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公司应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制度、业绩不佳的业务部门或业务人员,公司应给予处罚。
销售客户进店归属制度范本
销售客户进店归属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了规范我司销售客户进店归属管理,确保销售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效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国范围内的销售客户进店归属管理工作。
1.3 我司将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销售客户进店归属进行管理。
二、客户进店归属原则2.1 客户进店归属应以销售人员的服务区域为依据,确保销售资源在同一服务区域内合理分配。
2.2 客户进店归属应考虑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客户需求等因素,确保销售资源的合理流动。
2.3 客户进店归属应遵循客户自愿原则,尊重客户的意愿,确保销售服务的质量。
三、客户进店归属流程3.1 客户进店时,销售人员应主动迎接,并向客户介绍自己的身份和职责。
3.2 销售人员应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信息。
3.3 销售人员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应尊重客户的意愿,不得强迫或误导客户。
3.4 销售人员应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意愿,与客户共同确定销售归属。
3.5 销售归属确定后,销售人员应向客户说明后续的服务流程和责任分配。
3.6 销售人员应按照确定的归属,为客户提供持续、优质的服务。
四、客户进店归属调整4.1 销售人员应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客户进店归属。
4.2 销售人员如需调整客户进店归属,应向上级领导报告,并说明调整的原因和依据。
4.3 上级领导应在收到报告后,及时对客户进店归属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4.4 客户进店归属调整后,销售人员应向客户说明调整情况和后续的服务安排。
五、违规处理5.1 销售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我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2 销售人员违反本制度,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 销售人员违反本制度,涉及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6.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客户业绩归属管理办法
客户业绩归属管理办法1、所有客户的接待、管理归销售部,CC接待客户按客户首次到学校的顺序依次轮流接待的方法执行,即采用单一客户循环制,所有CC均应服从本界定方法的管理2、客户来到体验中心时,CC须主动问明是否初次来访、是否与CC有预约,以判断客户归属3、客户首次至体验中心接待完毕后,CC必须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作好登记,并视作客户归属依据,《客户来访登记表》由CC填写,每填写一页即存销售主管处以备查考,月末将《客户来访登记表》上交公司存档,CC各自建立个人客户资料库.4以《客户来访登记表》为准,客户管理办法采用销售部集中管理和个人管理相结合的办法.5、客户的第一次来访后,第一次回访须在5天内回访,第二次及以上须在15天以内回访,若客户在有效期限内无有效记录,该客户再次来访视之为新客户。
6、来电咨询的客户,详细登记在“来电登记表”,由销售经理分配。
以邀约来访率进行考核。
7、CC利用电话接待客户不作为客户归属的依据,不得利用电话变通客户归属问题.8、销售部客户资源和客户接待轮次由销售经理负责管理.9、已离开公司的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归销售部并电话统一追踪,未下订单的客户视作新客户参与正常的销售轮次,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销售人员不得将已离开公司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据为己有或变通.10、已来访客户但其未在《客户来访登记表》记录姓名等相关资料的客户,视为销售员工作失职,客户资源不归原接待销售员,作新客户处理. 11、销售员轮休时不参与客户接待轮次,但可在不影响销售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接待意向性强的老客户.12、客户介绍的客户资源,如该客户指定销售人员接待,则该销售员的该接待轮次提前.13、销售人员严格执行轮流接待的规则,并在体验中心作好销售本职工作,如客户已到体验中心但该轮销售人员无论何种原因不在售楼处,则该销售员本轮接待轮空(不能代接待)。
14、体验中心午餐时间由销售人员轮流值班,并做好对来访客户的接待,客户来访,值班人员应先作好客户的接待工作,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接待的新客户归当值班销售人员,值班人员接待客户后不影响正常轮次排位.15、客户来到现场,能说出销售员姓名或大致长相,应该销售员接待。
销售部客户归属制度
销售部客户归属制度■一切客户资源归公司所有。
■原则上以客户第一次到现场接待销售人员为客户归属(书面依据)。
■公司有对未成交客户资源重新分配归属的权力。
■如特殊情况,公司有对已成交客户业绩按比例分配给销售人员的权力。
1、当值销售人员必须在第一次接待客户时问清客户是否第一次来,是否与其他销售人员接洽或预约,如客户属第一次来,必须将客户资料登记在来访登记表上,以备作为今后客户归属判定的依据。
2、如客户实属第一次来访,由当值销售人员接待;如是老客户,当值销售人员应问清是由其他哪位销售人员接待,将客户转由原销售人员接待;如遇原销售人员休假或因公事不在现场,应主动热情接待,然后将客户情况如实转述给原销售人员。
3、如老客户来访,没有明确是否第一次来访,事后由原销售人员知晓,该客户归属仍为原销售人员。
如老客户成交,未明确是否第一次来访,原销售人员未认出老客户、休假、因公事外出等情况,则业绩由当值销售人员占70%,原销售人员占30%。
4、如老客户来访,以前未做销售登记,且记不得原来接待的销售人员,则归属由当值销售人员;如客户以后记起来原销售人员,则该客户仍归属当值销售人员。
5、老客户带来的亲戚朋友来访,或者亲戚朋友单独来访,参照第3、4条内容处理。
6、如归属暂时未能明确的客户,暂时由第一接触的销售人员接待,等销售管理人员具体划定客户归属后,由划定后归属销售人员接待。
如在此期间严格禁止因为归属问题怠慢客户或拒绝接待的情况出现。
7、如销售人员离职或者解雇,他的客户资源由销售管理人员统一分配归属。
8、如遇多个客户同时购买同一房号,则按照“谁先交钱卖给谁”的原则,额外交代暂留的除外,严禁销售人员之间出现争执。
9、客户资源以第一次来访开始,一个月为准,一个月内必须回访跟踪四次以上,如原归属销售人员未能成交,该客户资源做为公共资源由销售经理另行分配给指定销售人员跟踪,依次类推。
如成交,则业绩由归属期内的销售人员获得。
(特殊情况报销售管理人员处备案,说明特殊情况内容后仍归属原销售人员)10、如销售管理人员未指定改变客户资源归属的,擅自接触客户,则视为恶性竞争,情况属实则按公司规章制度内容实行处罚。
客户业绩确认制度
客户业绩确认制度:1)营销顾问每次接待新客户后应按客户回访规定及时认真的跟进客户直至成交,公司实行业绩首认制,即业绩确认原则上以客户自身选择臵业顾问为主(体现客户维护率),文本记录为辅,一份认购书只能确认一名营销顾问的成交业绩。
没有联系过的客户名单不允许报备跟存档,否则扣罚一分。
2)若营销顾问只顾接待新客户而不及时跟进老客户(期限为一个月),致使老客户在其他营销顾问处成交,经查证属实的,则该客户成交业绩与原营销顾问无关。
3)若营销顾问之间对客户的确认发生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须向直属上司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由市场营销部经理以及陈总核实后再行确认。
当事双方不得在售楼处内争吵、谩骂,并在事后相互报复,损坏公司形象,甚至致使客户流失。
若有此现象发生,对当事人处以扣罚2—6分。
4)营销顾问在知晓发生撞单后,为了个人私利而不择手段争抢客户、诋毁其他营销顾问,并教唆指使客户更改购买人姓名或采用其他方式购房的均视为抢单,经查实有此行为的营销顾问作辞退处理。
该套业绩与佣金归还原营销顾问所有或者是抵充为公司的康乐费用。
5)若来访客户为尚未成交老客户的代理人,在接待过程中也未提及或不知道原营销顾问姓名,接待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待并认真跟进直至成交的,若被原营销顾问在成交后48小时内发现,则该客户属于共有,业绩属原营销顾问,原营销顾问应及时通知主管及销控登记备案,并负责完成整个销售流程。
若48小时内原营销顾问没有发现,则该客户成交业绩和佣金与原营销顾问无关。
6)老客户介绍亲戚朋友来访,说明是由老客户介绍过来但并未留下老客户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供查证,并且不知道原营销顾问姓名,以及未被原营销顾问当场确认的,则接待营销顾问正常接待,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该营销顾问所有。
若提供了老客户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则接待人须在确认是谁的客户后,将情况告之原业务员。
若为了私利故意隐瞒,经发现核实后视为抢单,该营销顾问作辞退处理。
该套业绩与佣金归还原营销顾问所有或者是抵充为公司的康乐费用。
销售部客户登记_回访及业绩归属制度
销售部客户登记、回访及业绩归属制度鉴于营销中心贵阳事业部、地州事业部、外省事业部客户接待现行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客户登记客户登记的主要依据是明源系统,首次来访、来电客户、置业顾问外拓客户、“老带新”客户、置业顾问邀约客户均须进行明源登记。
1、置业顾问A位接待客户须于营销中心前台进行登记,并于当日录入明源;2、置业顾问外拓客户(如:展点登记客户、陌生拜访客户等),置业顾问须与客户接触后做好外拓展点客户登记,并在登记台账后即时发送短信至客户手机,且当日将客户信息录入明源。
台账必须有经理签字于第二天10点之前交于前台,短信时间必须与台账时间匹配,否则不作为判单依据;3、置业顾问地州客户,置业顾问须做好地州展点客户登记,并在登记台账后即时发送短信至客户手机,且当日将客户信息录入明源。
台账必须有经理签字,于当周日前将《地州展点客户登记表》交至综合部,短信时间必须与台账时间匹配,否则不作为判单依据;短信名片模版:你好,我是花果园置业顾问XXX,很高兴认识你,我的电话号码是:XXXXXXXXXXX,敬请留存。
4、置业顾问外省客户,置业顾问须做好客户登记,且当日将客户信息录入明源;5、置业顾问若在前台工作人员上班前或下班之后接待的客户,通过短信方式给综合部工作人员进行报备,并于当日将客户信息录入明源;报备短信内容模版:你好!我是**部置业顾问***,于**时**分接待客户***,客户联系电话*********,特此报备。
6、“老带新”客户,置业顾问获得新客户资料后电话联系新客户或发送短信至客户手机上,并于当日将客户信息录入明源,并在明源备注栏内标示为XXX“老带新”,不得将新客户姓名添加至老客户明源姓名后方,新客户首次到访销售大厅当日,置业顾问须带新客户于营销中心前台进行登记;7、热线来电客户,置业顾问接电后,须电话回访客户,邀约客户到现场看房,并通过短信方式向客户表明身份,留下自己联系方式后,方可录入明源;短信名片模版:你好,我是花果园置业顾问XXX,很高兴认识你,我的电话号码是:XXXXXXXXXXX,敬请留存。
售楼部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7.售楼人员按顺序轮流接听咨询电话(接待台从右至左第三名待接待者,依次循环),并登记于《电话接听记录表》上。
(3)老客户带新客户上门,主动找原始接待销售人员,若该销售人员不在,当值销售人员帮忙接待,当时未成交事后归还,以后不参与分成。当时接待成交的按四六分成,成交的销售人员占四成,原始接待销售人员占六成(或由销售人员之间自行协商分成)。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移交原始销售人员办理 。保留金不扣当值销售人员。当值销售人员不划排轮。
(4)老客户带新客户上门,未主动找原始接待销售人员。若该销售人员不在,则按排轮进行。
(5)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老客户未亲自上门,若新客户主动找该销售人员,则该销售人员可以提前接待并划排轮。若新客户未主动找该销售人员,该销售人员也未与新客户联系并约定见面时间、地点,导致的对上门客户毫不知情的,则按正常排轮,即使后来确定了关系也被视为无效。
8.对于来电客户来访的接待办法:
(1)电话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销售人员,并且该销售人员在场,另外还在《电话接听记录表》上做了登记的。则由该销售人员接待,划排轮。不作登记即视为新客户按正常排轮。
(2)电话客户来售楼处未能主动找销售人员的,则按轮排接待。
9.抢客户的处理办法:取消该成交客户的佣金。
(6)新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销售人员,若该销售人员不在,当值销售人员帮忙接待,当时未成交事后归还,以后不参与分成。当时接待成交的按四六分成,成交的销售人员占四成,原始接待销售人员占六成(或由销售人员之间自行协商分成)。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移交原始销售人员办理 。保留金不扣当值销售人员。当值销售人员不划排轮。
客户业绩管理制度
客户业绩管理制度一、前言客户业绩管理制度是公司制定的一个重要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客户的业务运营和服务质量。
该制度旨在明确公司管理客户业绩的重要性,规范客户业绩管理的流程,确定客户业绩考核指标,以及加强对客户业绩情况的监控和分析,最终提升公司的客户满意度和业务绩效。
二、制度目的客户业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1. 规范公司客户业绩管理流程,确保客户服务质量和业务运营有效性。
2. 设立客户业绩考核指标和评估体系,提高客户满意度,优化客户服务体验。
3. 强化对客户业绩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提高业务绩效。
三、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公司与客户之间开展业务运营和服务活动时,必须遵守该制度要求。
四、基本原则1. 客户是公司的价值来源,必须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满意度的服务。
2. 客户业绩管理是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和员工必须认识到客户业绩管理的重要性。
3. 客户业绩管理必须建立完善的指标和评估体系,实现从数量指标监管到质量效益掌握的转变。
4. 客户业绩管理必须加强对客户需求和市场变化的分析,不断寻求创新和改进,提升业务运营的竞争力。
五、制度内容1. 客户业绩考核指标和评估体系(1)指标设立原则以客户的需求为依据,根据公司营销战略目标和推进客户满意度的要求,将业务订单、业务账款、业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考核范畴,确保指标具有可衡量性、可达成性和时效性。
(2)评估体系建立a. 根据指标设置评估体系,形成客户业绩考核数据报表。
b. 按照评估体系给予公司的各业务部门和客户服务人员评估。
c. 排名以评估得分为基础,用不同颜色和字体表示不同层次,进行随时动态展示和公示。
2. 客户业绩管理流程(1)收集客户需求在客户服务过程中根据客户对业务活动的需求及时进行收集。
(2)业务洽谈与客户进行项目商务洽谈,了解客户的具体要求,为客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
(3)业务签约制定严格的合同,以保证业务运营的规范性和客户的利益。
销售人员客户归属和提成分配规定
客户以及提成分配方法为规范课程顾问的销售行为,促进安定团结、群策群力搞好销售工作,特制定本守则,以共同遵守。
客户归属划分1、客户上门时间以《来客登记表》及《客户跟进登记》为原始依据,原则上实行首接负责制,即客户由第一次接待的课程顾问负责到底,客户资源和成交提成均归最初接洽销售人员所有。
2、来电咨询的客户,详细登记在《来电登记表》。
电话接听原则以相邀上门为主,不得指定其上门后找某课程顾问。
来过电话的客户第一次上门时,当成新客户按《轮接表》顺序接待。
3、多名课程顾问与同一客户联系,但互不知情,称为撞单。
实行销售人员首接负责制,在成交前发现的,除客户指定课程顾问的情况外,由最先接待客户的销售人员继续接待,该笔成交提成和客户资源均归首先接待的销售人员。
4、客户介绍客户上门,新客户在来访登记表上的“了解中心渠道方式”一栏中填选“通过中心客户介绍”,则应请客户写下介绍者(中心客户)的姓名或联系方式,在此情况下,该新客户资源归给原销售人员。
原则上由原销售人员接待,如该销售人员不在,或无暇接待,则由当班销售人员接待,该笔成交提成分配如下:促成成交者得2/3,原销售人员得1/3。
5、有客户上门时,按《轮接表》的顺序应负责接待的课程顾问若不在咨询处,按顺序由当班的另一名课程顾问接待,如果是由于非工作的原因,且超过5分钟不归位的,则属于错过轮次,视为自动放弃该接待轮次,不在后续给予补次;如果是由于工作原因,或者在5分钟内能够迅速归位的,则在其他课程顾问完成该轮接待后,给予补次。
6、客户第二次上门,如第一次接待的课程顾问在场,而没有认出该客户,该客户也没有指认该课程顾问,则当成新客户接待,按《轮接表》顺序接待;如第一次接待的课程顾问在另外的当班接待人接待了5分钟内认出该客户,或是该客户认出该课程顾问时,除了客户无意主动换回首次接待人外,当班接待人应把客户交还首次接待人员继续接待,如果该接待人促成成交的,则该客户资源和该笔提成均归该首次接待人。
客户管理方案及归属规定
客户管理及归属规定一、目的为使销售现场平常工作顺利睁开,保证销售业务的公正、公正、公开的睁开二、适用范围销售员、销售管理人员三、职责销售部经理(主管)负责督查管理核查平常的行为规范。
四、内容1、登记规定1)客户经销售员现场款待后,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的,并且销售员当天输入销售软件,视为该销售人员客户;2)销售人员必定在当天工作日记中表现客户登记量,以便比较盘问;3)如销售人员延缓登记或在工作日记中没有注明的,如发生客户矛盾,客户不归属初始业务员;4)销售人员应稳当管理自己的系统密码、客户登记页面,防备发生不正常情况;5)对于不依照规定登记、注明的业务员,视同工作失误办理,罚款100 元;6)如发现业务员偷取他人客户信息归与自己名下的或有意在登记中经过软件漏洞造成客户冲突的,一经发现,马上解聘,已成交佣金不予提取。
2、客户系统登记管理1)客户登记后,销售人员应主动跟进,如期回访,如期整理客户意向;2)写字楼、公建、商业客户已登记未成交的,但仍有意向的,登记一个月后整理上报,给出成交时间;没愿望客户由系统管理员删除;3)住处客户已登记未成交的,一个月后整理,无连续跟进意向的,由系统管理员一致删除;如一个月后连续保留登记的客户,业务员必定列出成交时间上报;4)删除客户已删除的客户再到访,按现场序次款待,不归原业务员;形成签单,跟原业务员没关;5)客户如期整理是为了加强追踪与成交量,可防备因为业务员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成交的情况;6)对于到期没有对客户进行整理或胡乱给出成交时间的业务员,视为工作失误和影响成交,罚款 200 元。
3、电话、客户现场统计管理1)每天值班人员主要负责现场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吻合现场规范要求,如值班人员款待客户或不在现场,由其他人员代替接听电话,值班人员回来后整理;2)值班人员必定形成每天来访量、来电量、客户信息渠道的书面统计,并将每天统计于当天或第二天清早报销售主管;如在广告期,要统计本源于媒体的客户量;如没有及时上报,视同工作失误,罚款100 元;3)电话接听不相同意留客户的姓名、电话,也不相同意报自己的姓名、电话,如发现以上两种情况,视为抢客户办理,罚款500 元,已形成联系的客户将按现场来访挨次次款待;4)对于客户找其他业务员,接听人员应马上转交他人,如该业务员不在现场,请客户打手机;对于客户连续咨询的情况要分别对待,项目正常情况,正常回答;对于细节问题,请客户询问原业务员;如该业务员休息,接听后马上给该业务员去电话,反响刚刚接听情况;接听态度要礼貌,如发现恶意破坏现象,马上解聘,已成交佣金不予提取;如发现没有及时通知其他同事的,视同工作失误,罚款100 元。
业绩归属制度
业绩归属及接待顺序一、新客户来访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接待顺序:二、电话咨询客户第一次到现场(电话接听由当日值日生负责监督登记)不管指名与否均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如跳接,客户、业绩、佣金均归应接客户的置业顾问)三、公司、非现时置业顾问的老客户介绍的客户及其它形式介绍来的客户由现场负责人指派置业顾问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
若有因价格因素、公司规定的其它特殊因素当事置业顾问只享受业绩不享受佣金。
四、若置业顾问已调离本公司,其原有的老客户来现场回访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归当事置业顾问。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五、若置业顾问已调本公司其它售楼处工作,其原有的老客户来现场回访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归原置业顾问,佣金当事置业顾问和原置业顾问各50%。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若客户距原置业顾问调离2个月后成交,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六、若置业顾问已调本公司其它部门工作,其原有的老客户来现场回访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成交后业绩归当事置业顾问,佣金当事置业顾问和原置业顾问各50%。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若客户距原置业顾问调离2个月后成交,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七、老客户回访由原当事置业顾问接待,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原当事置业顾问。
若原当事置业顾问当日不当班,可委托现场负责人指派或委托当班置业顾问代为接待,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原当事置业顾问。
如果未委托:A、老客户来访,说明被接待过及接待者姓名,由现场负责人指派或当班置业顾问代为接待,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原当事置业顾问。
B、老客户来访,未说明被接待及接待者姓名,当班接待的置业顾问应询问清楚,热情接待,并主动与原当事置业顾问联系,问明情况,不管成交与否,该客户均归原当事置业顾问所有;八、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1、老客户陪同新客户来现场:(a)原当事置业顾问当日当班,有优先接待权,当日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原当事置业顾问。
房地产营销中心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房地产营销中心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建立平等、团结、协作的销售团队,共同做好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销项目所有一线销售人员。
第三条职责(一)售楼处销售主管负责确定客户接待与轮值的规则、次序。
(二)售楼员负责执行本规定。
(三)营销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管理规定(一)客户接待原则。
公平、公正;平等、互助;团结、协作。
(二)客户接待工作要求1、售楼处销售主管负责编制“客户接待顺序表”,接待次序排列为循环轮序,周而复始。
若当值售楼员请假、因私事外出,回来后列入末位次序。
其它售楼员按照原次序依次提前一位。
售楼员因公外出办事,回来后可插队补序。
若当值售楼员因小事短时离开,由次位接待的售楼员进行义务接待,回来后应将客户转回给该售楼员。
2、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一概按规定的先后顺序顺次接待,不得互相争夺。
若对客户归属发生异议,则由销售主管在内部办理,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争执,或者发生抢客、争客、怠慢客户的情况。
不然,一经查实视具体情况将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一般情况下,将扣罚当事人当日根本工资,情况严重者,将扣罚当月根本工资和当月应发成交佣金的30%。
3、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必须认真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以此作为计算销售业绩佣金的主要依据。
4、当值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第一应礼貌、巧妙地探听出该客户是否来过,若来过应将该客户交由原接待人接待。
如该售楼员不在或正忙于接待其他客户,则可以接待该客户,直到原接待人忙完后回来,再交由原接待人接待。
如果在后续接待人手上成交,销售功绩依照三七分成,后续接待人占30%,原始接待人占70%。
5、如属首次来看房的客户,进门后即要求指定某个售楼员接待,则算作该名售楼员的客户,可不按顺序表接待,但若该售楼员恰在轮序,则算轮序;如售楼员认识首次来访的客户,但客户并不声明指定其接待,则按顺序表顺序接待。
客户接待业绩归属管理细则
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细则制定细则的目标:1、明晰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统一;2、规范置业顾问业务行为;3、培养专业、规范的职业操守;4、奖励勤奋简单、惩罚懒惰复杂;5、营造互助互让真诚相待的工作氛围;5、建立相互信任、友爱、和谐、正气的工作气象.一、轮流接待1、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实行轮流制,按轮流排序表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拣客户,不得争抢客户;2、当发生下列情况后该售楼员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补接只限补接一轮,当天不能完成补接不记入次日轮排:1)、该置业顾问接待的是自己的老客户或来电客户;2)、接待的是同事的老客户且已查明;3)、帮助同事接待;4)、项目组另外安排工作而错过接待机会;3、非因(2)原因轮排人员未到指定地点,以轮空处理;4、正常休息、事假和病假不能补接客户;5、上班前下班后开始接待的客户不计入接待轮排;6、主动放弃休息、提前到岗参加正常轮排;7、严格筛选是否初次来访、是否有同事与该客户联系过,未进行筛选业务成交归团奖;故意违反:第一次给予警告、罚款50元;第二次记过处分、罚款200元,写出检查报告;第三次给予劝退、罚款500元.(主动询问客户:您是否是第一次来访?是否有同事与您联系过?,其他同事与接待人员形成B角起到监督和作证的作用。
)8、轮流接待置业顾问经过询问,客户能指出具体接待置业顾问名字或姓氏应主动退出,并请客户指定置业顾问上前接待;客户指定置业顾问不再现场或无暇分身接待(代接置业顾问或非代接置业顾问应第一时间通知客户指定置业顾问客户上门,客户指定置业顾问应及时做出是否由其他同事代接的决定,若正在接待其他客户或处理重要事务原则授权代接),则请最后轮排置业顾问完成整个接待,当天下定业绩归客户指定置业顾问佣金各50%;当天未能下定代接置业顾问应在第一时间将当天接待情况和客户资料移交至客户指定置业顾问(客户指定置业顾问完成手头工作后有义务协助代接人员完成代接,但是不改变代接业绩归属和分享佣金);9、轮流接待置业顾问经过询问,客户不能指出具体接待置业顾问名字或姓氏无需继续追问暂列入新客户轮排接待,若在当天接待过程中客户又想起或指定按第8点执行;10、当天来访客户应该亲自带看,若当天无暇亲自带看应列入正常轮排;遇客户当天初次接触仅做来访登记即离开,当天回头再次来访找具体置业顾问认可再次来访,没有找具体置业顾问按正常轮排原来访登记表作废;11、各组人员应于9:00前确认当天轮排顺序,,遇到轮流接待异议不得在案场争吵,应及时处理好当前事务后交由专案经理裁决。
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1.售楼员接待客户实行轮流制,按照轮排表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拣客户,不争抢客户。
2.当发生下列情况后该售楼员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1)该售楼员接待的是自己的老客户或来电客户. 2)接待的是同事的老客户且已查明. 3)帮助同事接待. 4)项目组另外安排工作而错过接待机会。
3.正常休班、事假和病假不能补接客户。
4.客户登记制度:售楼员接待每一位客户都要详细登记于《客户登记本》上,记录内容包括接待日期、客户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络方式、购楼意向、客户看楼或咨询源自何种信息、接待人员等。
考虑到客户反馈的信息有限可能导致登记不完整,当产生客户冲突时,核实客户归属的依据主要是客户全名、联系电话、车的品牌和牌照加客户姓(三者有其一即可)。
5.每个售楼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登记于《电话咨询登记本》上;自己接听自己前面的电话,来电客户属于自有资源。
如同事正忙或不在,自己有义务帮忙接听,如果电话台数偏少则轮流接听。
6.相关解释新客户:第一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老客户:第二次或多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一家人: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夫妻)。
公共客户:A客户在售楼处明确自己是同行且其他同事知情。
B由甲方领导引领单纯参观的客户,发送项目资料,如果派名片则属于轮排接待。
C由乙方营销部领导引领或事先说明情况的特殊客户。
D 单纯拉业务而无购房意向的客户,需客户主动说明。
7.公共客户的处理办法:公共客户按轮排表顺序接待,如有需要则多人同时接待,不占用接待名额,如事后确定此客户为公共客户则按补客户处理,公共客户为销售部公共资源,不属于第一接待的售楼员,如果公共客户再次来访而以购房为目的,则按新客户轮排顺序接待。
8.对老客户介绍来访的新客户采用如下接待办法:9.(1)老客户带新客户来售楼处,原始接待的售楼员不在,按轮排帮忙接待,事后归还,不占用接待名额.如果当时成交则按二八分成,成交的售楼员占二,原始接待的售楼员占八,成交后该客户的其它手续移交原始接待的售楼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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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业绩归属管理办法
为明确客户业绩归属,有序的开展部门招商销售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客户归属原则上以客户资料划分名单为其归属,同时结合客户追访和来访客户登记有效期期限。
2、分配客户有效期为一个月,如有效期内客户来访,且招商人员对客户进行追访并在客户信息资料表中登记记录的(以每日填写的客户追访记录表为准)有效期限顺延一个月。
3、所有来电咨询客户为公共客户资源,以客户来访接待为准,如来访客户系分配客户名单内并处于有效期限内的,属原招商人员。
4、客户多次来访,被不同的招商人员接待,归属第一次接待并有客户信息资料登记的招商人员。
5、家庭成员、朋友、客户公司不同成员与不同的招商员联系,以第一次来访登记为准,结合客户有效期。
6、客户曾经来访过(以客户分配时间为起点),本次来访时原招商人员不在现场,由轮值的招商人员义务接待,不论成交与否,轮值招商人员此次接待都视为义务接待,并在客户离开现场前,务必将原招商人员的联系方式留给客户,同时将客户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交与原招商人员,并在登记表上注明。
7、已签约老客户到访时,如原招商人员不在现场有轮值招商人
员义务接待(但该次接待不视为正常轮值接待顺序)。
8、所有招商销售人员在值班时均有接听客户电话的义务,在接听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邀请客户到公司面谈,但不得告知或暗示客户你的姓名,并将个人电话留给客户。
9、超出有效期的客户,视该招商人员自动放弃,超出期限后如该客户再次来访,指名找原招商人员的则该客户仍归属该招商人员,如未指名找原招商人员,则归属新接待人员。
10、因招商人员离职或被解雇,其客户由营销部经理秉承公平和对公司负责的原则统一安排归属。
11、招商员之间的相互委托帮带,佣金业绩不计分配,双方有私下协议的自行解决。
12、老客户带新客户的客户确认处理如下:
成交和未成交的老客户亲自带新客户到公司来访的情况:
1)新客户从未来访过,且指明找原招商人员的,此新客户归原招商员。
未指明原招商销售人员的此新客户归接待员。
2)若此新客户曾经来访过,则此客户归属原接访员(在有效期内)
3)若老客户不记得原招商员的姓名时,该新客户归当值接访人员。
撞单处理:
撞单是指两名及两名以上的招商员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都与同一客户联系的现象。
1)如双方招商人员此前都不知情并且在第一接待人客户有效期内发现撞单的,归属第一接待人,如超过有效期发现撞单的,全部归属成交招商员。
2)客户为了试探价格,政策等原因,故意与多个招商员联系,并都留有联系方式的,该客户在后期与其中一位招商员成交的如第一接待人仍在客户追访有效期内的,业绩归原第一接待人员,以此类推,如超过有效期的业绩归成交招商人员。
3)代人看铺的客户询问项目情况,且其本人无法与委托人联系或没有留下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时,接待招商员应尽量确认好委托人姓名电话等客户资料,并在部门主管处登记情况:如在客户追访有效期内发生撞单,业绩归第一接待人。
4)如出现以上情况的撞单,双方先私下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部门经理按制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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