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营销中心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售楼部现场接待规范、客户划分及佣金分配制度
第三章现场客户接待规范、客户划分及佣金分配一、接待规范(站岗接待,按考勤登记先后顺序为准)1.置业顾问每日接待客户顺序以当天考勤的先后为准,从第一个签到的置业顾问到最后一个置业顾问接待完毕后为一个接待轮回,依次类推。
置业顾问在客户进入销售中心前必须站在门口热情迎接客户,如接待置业顾问未打任何招呼不在现场,则被跳过,由下一个置业顾问接待,该置业顾问不给予补接。
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必须主动向进场客户问候“您好,请问有什么帮到您?“请问是第一次来吗?”“请问之前是哪位同事接待您的呢?”“请问是来看楼、找人、交钱还是来签合同呢?”等。
其它同事不管在销售中心的任何地方,只要见到客户或其它同事、其它部门的人员,都要以热情的微笑,主动问好或点头示意。
(如若原置业顾问在休假的,站岗的置业顾问需联络原置业顾问,了解该旧客户购房情况、意向、注意事项等。
但要做到及时接待(避免让旧客户等待超过5分钟)。
联系不到原置业顾问的,站岗的置业顾问可立即开展接待工作。
如若该旧客户当天成交,现场接待的置业顾问可占成交额的50%,原先的置业顾问占50%。
)2.置业顾问要准备好资料夹和其他销售工具,接待客户一次性拿全,不可接待时疏漏到处找、置业顾问必须熟悉楼盘情况,统一接待口径,根据客户需求,事先准备好介绍顺序和重点,系统全面的传递楼盘信息;接待完毕,尽量要求客户登记(客户意向统计表),登记信息尽量详细;登记客户必须回访,记录回访情况,对我们楼盘的看法,满意点和不满意点,购买抗性等。
3.接待已成交客户回访不计接待名次,跳过可优先补接一轮,接待未成交老客户回访,计接待名次,不给予补接(成交客户是指已下定或已经购买客户)。
4.除接待的置业顾问外,其他置业顾问应积极配合,(帮忙倒水、帮忙开门、开电瓶车接送客户到样板房等)、营造售楼部良好的销售氛围。
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期间,如有未成交老客户到访,该置业顾问让其他同事帮忙接待,其他同事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帮忙。
地产销售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客户或老客户介绍而来的新客户。 12.对于来电客户来访的接待方法: (1)电话客户来售楼处未能主动找售楼员,则按轮排接待,完成接 待过程后查出的以电话服从接待 。 (2)电话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售楼员,并且该售楼员在场,则由 该售楼员接待,不占用接待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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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共客户的处理方法:公共客户按轮排表顺序接待,如有需要则 多人同时接待,不占用接待名额,如事后确定此客户为公共客户则按补 客户处理,公共客户为销售部公共资源,不属于第一接待的售楼员,假如 公共客户再次来访而以购房为目的,则按新客户轮排顺序接待。
5.每个售楼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登记于《电话咨询登记 本》上;自己接听自己前面的电话,来电客户属于自有资源。犹如事正 忙或不在,自己有义务帮助接听,假如电话台数偏少则轮番接听。
6.相关解释 新客户:第一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老客户:第二次或多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一家人: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儿女、兄弟、 姐妹、夫妻)。 公共客户: A.客户在售楼处明确自己是同行且其他同事知情。 B.由甲方领导引领单纯参观的客户,发送项目资料,假如派名片则 属于轮排接待。 C.由乙方营销部领导引领或事先说明状况的特别客户。 D.单纯拉业务而无购房意向的客户,需客户主动说明。
不占接待名额。 10.某客户帮(或介绍)另一位未曾来访的客户看房同样需作客户
登记,当另一位客户来访未主动找某售楼员,则按轮排接待,如另一位 客户来访登记完后 7 天内(有效期)售楼员发觉客户有冲突,则核实来 访登记本上另一位客户的登记(按以上第 4 条登记制度)为判别根据, 如符合登记制度则移交,否则按轮排接待。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制度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第二条客户接待顺序第三条客户登记第四条客户归属确认第五条客户争议处理第六条客户关系维护第七条大客户管理第八条客户资料管理第九条奖惩制度第十条客户保密管理第一条总则案场客户管理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客户负责、对员工负责的基本准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中所指客户为公司产品所针对的消费群体,即有意向购买公司产品的消费者。
第二条客户接待顺序案场负责人要合理安排销售人员的客户接待顺序,保证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接待顺序的公平、公正、合理。
1、接待客户要求。
接待客户是销售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销售人员的权利,但销售人员有下列情况时,暂不适宜接待客户:(1) 销售人员处于培训期,尚未达到上岗要求。
(2) 暂时身体不适或精神状态不好,销售主管建议暂不接待客户。
(3) 公司暂时有其它工作安排,工作尚未完成的。
(4) 正在办理离职手续期间。
(5) 考核不合格或在处罚期。
如客户情况较特殊,销售经理认为其暂不能应付时,为保证销售有效进行,销售经理可对接待顺序及时做出调整。
2、销售人员日常客户接待参考顺序及特殊情况下处理方式。
2.1日常客户接待参考顺序 (可任选其一或多种结合)(1)按照当日签到时间先后安排本日接待顺序。
(2)销售人员按顺序编号,轮流接待并且每日循环接待。
(3)依据上月销售业绩排名,固定本月每日接待顺序。
(4)依据当日销售业绩安排次日接待顺序。
(5)依据案场活动要求由负责人安排特定顺序接待。
2.2 特殊情况处理⑴轮到本人接待客户因有事离开时,如有客户来访由下一名销售代表接待,本人回来直接进入下一轮接待顺序。
如回来时本轮接待尚未跳过,仍继续参加本轮接待顺序。
⑵如果老客户来访,尚未轮到本人接待时,可跳过本轮接待顺序,如客户走时本轮接待尚未跳过,仍继续参加本轮接待顺序。
⑶客户较多销售人员不足以应付时可不按接待顺序,应兼顾大多数客户和重点客户,同时可安排试用销售人员协助接待客户。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一、前言房地产销售案场是房地产开发商和客户之间的纽带,是客户了解和购买房产的重要场所。
因此,合理的案场管理制度和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对于保障案场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满足客户需求至关重要。
本文从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和案场管理制度两个方面入手,探讨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为案场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1.制度背景案场接待客户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客户满意度。
为了使接待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在此制定本规定。
2.接待人员的安排①接待人员应由案场经理按照接待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审核。
②每天根据业务负责人的要求确定接待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
3.客户接待流程①客户来访,前台接待员应详细询问客户需求,并核对资料。
②根据客户需求,由接待员安排专人负责接待。
③专人介绍项目情况、样板间布局、材质、价格等相关情况,并主动解答客户问题。
④根据客户判别力和购房意向,接待员对未签订购房合同的客户进行记录,为后期跟进工作提供依据。
4.制度执行①接待人员应当热情周到、礼貌友好、亲切待客。
②客户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听取,一一回答。
③对于客户提供的建议和意见,要认真听取,并及时向案场经理反映。
5.制度完善定期对该制度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三、案场管理制度1.管理范围案场管理涉及到的人员涵盖开发商、设计师、销售人员、客户代表、接待人员等多个方面,管理充满了复杂性。
2.管理措施①案场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②案场经理是该区域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时刻了解销售情况、市场形势等,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③案场资料必须保密,不得向外界透露相关信息。
3.管理制度①案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②案场必须做到清洁卫生,并且设施与修缮工作必须及时完成。
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房地产销售的日益竞争,楼盘售楼部和案场管理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如何优化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和案场管理制度?本文就提出以下意见。
二、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售楼部是购房顾客了解楼盘、选取房源的重要地点,而售楼部的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则是为了使售楼部的工作更加有序和高效,提高售楼部的服务水平,增加购房顾客的满意度,使售楼部获得更多的成交机会。
(一)客户接待制度1.售楼部应设置专门的接待台,统一接待顾客,做到售楼部的简洁整洁,卫生清爽,环境优美,服务规范。
2.售楼部实行预约接待制度。
购房顾客预约时间和号码牌,到达售楼部后,应由售楼部负责人进行接待。
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向购房顾客解释或调整。
3.将购房顾客分为主动来电预约和现场咨询两类,从而把握客户来源以及接待人员与馆内客源的配合情况,并适时调整接待人员配备。
(二)客户接待人员工作制度1.售楼部接待人员应专业化,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品德修养,诚信为先,严禁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不正之风。
2.购房顾客到达售楼部后,应由接待人员主动问询,了解客户需求,进行分类分流,确保售楼部服务的高效和专业性。
3.售楼部接待人员应了解楼盘的基本情况,包括户型面积价格、地理位置、交通等情况,并对购房顾客的提问进行认真解答,积极为购房顾客服务。
三、案场管理制度案场管理是售楼部与购房顾客产生直接联系的地方,如何加强案场管理、提高案场服务水平,是保障售楼部销售业务流畅开展的重要环节。
(一)案场管理规范1.准确记录每一位购房顾客的个人基本信息并建立信息档案,提高购房顾客信息化水平,方便售楼部的后期管理和跟进。
2.购房顾客到达案场后,应由案场迎宾人员负责引导到达售楼部的路线,协助客户到达售楼部后继续接受售楼部的服务。
3.案场管理要求案场内彩化、照明、通风、安全等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确保购房顾客的安全和健康。
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中央国际商业中心&葛天花园项目营销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签发人:朱福泉为规范营销案场销售行为,促进安定团结,树立互帮互助、互相协作、共同做单的团队精神,特制定本制度,营销部全体销售人员共同遵守:鉴于中央国际商业中心项目和葛天花园项目为同一团队同一营销案场销售,本制度中所指客户权属判定均属上述两个项目的共同客户,无论客户购买哪种产品,均视为同一组客户。
1、置业顾问按轮排接待表顺序依次接待客户。
新客户来访,归当值置业顾问负责接待。
若当值置业顾问不在则轮空,过后不再补接,由紧随其后的置业顾问负责接待,任何人不得替他人代接新客户(若公司给该置业顾问安排有其他任务,则该置业顾问回来后可及时补接客户)。
2、电话接听顺序按照现场来客接待顺序的相反顺序执行,若当值接听电话的置业顾问正在帮助其他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则由电话接听顺序中的下一位置业顾问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好来电登记,咨电接听后的分配事宜,原则上谁接听谁跟踪(暂行)。
3、新客户到现场主动找某置业顾问,在已判定该客户未曾到访且不是他人客户的前提下,则由该置业顾问负责接待,若该置业顾问不在,则由当日末摆同事帮忙义务接待(若末摆同事正在接待客户或者忙于其他工作则由上一摆同事接待),接待完毕后在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到岗或送走其他客户后及时将客户归还给原置业顾问并详细说明客户情况。
4、当值置业顾问接待的客户为老客户(客户表示曾经到访),但该客户在现场却无法记起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老客户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在电子版来访/来电/拓客等信息表上查不到,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在现场也认不出自己的老客户,直至当值置业顾问接待此组客户完毕直至成交时,原来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也未能认出此组客户为自己的老客户,则此组客户按自然到访归当值置业顾问所有;若在接待过程中,原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察觉到该客户是自己的老客户,需拿出相应的接待依据待主管/经理确认后,将根据当值置业顾问接待时长决定是否可以两人共同做单(若已成交或准备签署认购协议原则上不予分单,特殊情况另行对待,最终由营销总监定夺)。
售楼部接待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售楼部接待人员的管理,提高接待服务质量,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销售业绩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售楼部接待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1. 职责:(1)热情接待客户,耐心解答客户咨询,为客户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2)维护售楼部秩序,保持环境整洁,确保客户参观舒适;(3)负责客户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4)参与售楼部内部培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5)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 权限:(1)有权拒绝不文明、不礼貌的客户;(2)有权向主管汇报客户投诉、建议和需求;(3)有权拒绝违反公司规定的业务行为。
四、接待规范1. 着装要求:(1)统一着公司工作服,保持整洁、大方;(2)佩戴工号牌,保持个人卫生;(3)女士着装要求:淡妆、短发或盘发,不佩戴过多饰品。
2. 行为规范:(1)礼貌用语,主动问候,微笑服务;(2)耐心倾听客户需求,认真解答客户疑问;(3)尊重客户,不得歧视、侮辱客户;(4)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在客户面前发表对公司、产品、同事的不当言论。
3. 接待流程:(1)客户进入售楼部,接待人员应主动上前问候,引导客户至接待区;(2)向客户介绍项目情况,包括地理位置、配套设施、户型设计等;(3)解答客户疑问,为客户提供专业建议;(4)邀请客户参观样板间,展示项目亮点;(5)收集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档案;(6)跟进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后续服务。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1)售楼部每月对接待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包括接待客户数量、客户满意度等;(2)公司每季度对售楼部接待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能力、服务态度等。
2. 奖惩:(1)对表现优秀的接待人员给予表彰、奖励;(2)对表现不佳的接待人员给予警告、培训、降职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一、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1.1 目的本制度主要在于规范房地产销售案场的客户接待,合理分配案场的客户资源,确保客户得到良好的服务和照顾,提高客户满意度和销售额。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房地产销售案场。
1.3 分配原则根据公司对案场的人员配置和所在地区客户资源的总体规划,以及各个案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客户分配方案。
具体分配原则如下:1.根据客户类型、优先级、购房意向等因素,进行优先级排序。
2.在分配客户时,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出现“抢客户”、“挑单”等问题。
3.分配的客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访和跟进,及时了解他们的购房进展,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4.客户分配应透明公正,避免出现分配不公等问题。
1.4 实施措施为确保本分配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设立专门负责客户分配的管理人员,协调处理客户分配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2.定期对客户分配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针对分配不当等问题,对相应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者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案场管理制度2.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旗下所有房地产销售案场的管理行为,规范案场内部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流程,提高案场工作效率,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提高销售额。
2.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房地产销售案场。
2.3 实施措施为确保本案场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公司经营管理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定期对案场的工作流程、管理流程、工作制度进行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
2.对案场人员的工作进行规范和标准化,确保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
3.对同一所案场经理、销售人员的对外沟通内容和方式进行统一规范。
4.对案场的各项工作给予适当的经济激励,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5.对案场的各项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掌握案场的工作情况。
6.建立系统化的交流渠道,对不同的案场进行交流和沟通,分享成功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房地产销售部客户接待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客户接待制度1、销售人员每天按排岗顺序轮流接待新客户,轮到的人员正在接待客户则跳过;对于老客户(以客户登记本为准)可跳过排序优先接客户。
2、现场销售主管把控好销售现场,尽量做到合理安排,保证每个到场顾客都能及时得到销售人员主动接待。
3、销售人员接待顾客时,必须预先准备,“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并确保20分钟内向客户发送信息。
4、销售人员不得挑客,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外表,来访动机如何,销售人员要全力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顾客转接其他顾客。
5、回访的顾客若原接待人不能接待(休假、正在接待、其他工作安排等),由站岗同事待为接待,若成交按第一接待者计算。
6、销售人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除非得到邀请;不得当客户面争吵和争论提成问题,或要客户当面澄清成交过程及原委;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处罚或直接辞退。
7、每个销售人员有义务帮助其他同事促成成交,其他销售人员的客户来访,销售人员先与原销售人员联络,征得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继续接待,接待完毕,必须及时向原销售员交接接待情况,此客户交回原销售员跟进。
8、销售员帮助接待客户时不得擅自递名片给客户,除非得到原销售人员的同意或客户确有要求。
9、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不得私自对顾客做出任何超出规定的承诺,销售人员不得收受回扣、物品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恶劣影响予以辞退或劝其离职。
10、客户归属以《个人登记本》及《来访登记本》为准,以优先登记为原则,必须认真填写。
11、有效跟踪期为一个月(30天),超过期限没有跟进的(以个人登记本记录为准),销售经理有权将其客户充公。
因跟进工作不足造成客户流失的后果自负,可根据发展情况决定。
12、老客户带新客户到现场的由原销售员跟进,若原销售员不在,则由在岗同事征得原销售员同意并问清情况后代为接待,该新顾客及成交归原销售员。
13、客户分类:父母、夫妻视为一个客户,兄弟、姐妹、朋友则视为不同客户,以销售员各自登记为准,(除非进门时指定某销售员,否则按排岗顺序接待)。
房地产客户接待规定
客户归属管理来访客户接待:招商和销售客户接待来访客户接待,以乙方团队为单位轮流倒台(倒台人员销售、招商各一名)。
(1)乙方两个公司按照一天一转先后顺序先接待客户,被轮到的公司销售员和另一个公司紧随其后的即将轮到的销售员按规定站在门口接待台等待客户到访,未轮到的销售员不准站在接待前台占住位置或集会于接待区。
(2)商业客户来访首先确认客户是否首次到访,有无销售员联系过或个人发送短信(客户未提按正常轮流接待)如果有销售员未询问经发现,违者书面检讨,客户归原销售员;第二次违者乙方公司停盘一天。
(3)客户鉴定以客户来访为准,来电不计入。
(来访客户以来访登记本为准)(4)如因乙方公司原因未轮岗被轮空接待的不予补接。
(5)有客户或其他人员要求销售员到施工现场接待未进入售楼处的客户,计入乙方公司当天接待名额;如客户指定某销售员接待,则仍须报备经自己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指定销售员接待,计入当天接待名额。
(6)各位销售人员不可以以貌取人,在接待客户中,只要是初次到访,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例如以下情况:新客户的亲戚朋友曾到访过,一律计入接待名额),即使是帮忙朋友看或拿资料均不得无故拒接,违者公司停盘两天。
(7)实行首问负责制,进门就是客。
即不论对于客户找人、办事、应聘、问路、明确表示同行采盘、广告公司、报社、礼仪公司算接待名额。
承建商,甲方和汇诚行的同事来访等均须由各方最后一名销售同事义接,不计接待名额。
礼貌接待完毕。
(8)客户到销售前台咨询,销售员须即刻起立与客户交谈,不准坐着和客户沟通,否则作违纪处理公司停牌一天。
(9)如销售员没有做询问就接待客户,谈判中或成交后发现客户是其它业务员的,应弹回原接待业务员,接待无效。
在接待来访客户时首先要问清楚客户之前是否有来过或之前是否有销售员打过电话或发过信息,接待来访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查来记看之前是否有来过,如果之前来过以第一接待为准。
如果发现两个销售员或多个销售员接待的客户属于夫妻或直系亲属关系,开盘前以第一接待为准,开盘当天过后发现成交业绩平分。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和统一房地产销售案场的客户接待工作,提升客户体验,保障案场营销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房地产销售部门管理的所有房地产销售案场。
三、客户接待分配原则1、根据客户量和案场的特点,设置客户接待台,保证客户咨询的有效性及顺畅性。
2、客户接待台工作时间应充分利用,通过提前预约、现场接待、电话接待及在线咨询等方式,实现客户多层次接待。
3、客户接待需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礼仪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保密和诚信原则。
4、员工应按照门店经理的安排和分配,负责不同时间段的客户接待和咨询工作。
5、员工应认真对待每一位客户,根据客户特点和需求,耐心及时解答客户问题,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
6、员工应及时跟进客户的意向和需求,帮助客户尽早达成购房意向,同时留下客户基本信息,以备不时之需。
四、案场管理制度1、门店经理应建立健全案场管理制度,确保案场运作正常、有序。
2、门店经理应负责组织员工进行集体业务培训、规章制度学习和案场知识普及,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3、门店经理应组织每周例会,传达公司最新政策和管理要求,实时处理客户投诉和协调部门间的资源利用。
4、门店经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综合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员工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
5、案场应设置工作日报表制度,门店经理定期要求员工在报表上记录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完成情况、客户接待情况等信息,方便管理层对案场运营情况进行监控。
6、案场应实行巡查制度,定期由门店经理或安保人员对案场进行巡查,确保环境卫生、物品摆放及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得到落实。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归属规定
房地产销售案场客户归属规定客户归属规定一、客户上门时间以《来客登记表》及《客户跟进登记》为原始依据,原则上实行首接业绩制,即客户由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负责到底,业绩和佣金归最初接洽销售员所有。
二、客户来到现场时,案场秘书须主动问明是否初次来访、是否有人电话邀约或者是否收到宣传单页,以判断客户归属。
三、如客户来到现场,能说出销售员姓名或大致长相,应该销售员接待;若该销售员休息或因公外出,且知道该客户可能要来并告知同事和秘书,则由最后一位轮序人员热情接待,事后需及时(当天)向现场经理和原接待人通报(此种情况不列为有效轮值接待客户)。
四、客户的第一次来访后,第一次回访须在3天内回访,第二、三次回访须在10天以内,第四次及以上须在15天以内回访,若已超出客户有效期限,则视之为新客户。
五、来电咨询的客户,详细登记在“来电登记表”,由秘书分配。
以邀约来访率进行考核。
六、多名置业顾问与同一组买房客户联系,但不知情,称为撞单。
首先查证回访记录,符合客户认证标准的,实行分单:业绩和佣金归所有接洽销售员所有。
七、客户介绍客户上门。
1.客户经推荐后,点名要找原销售员,由原销售人员接待;如该销售人员不在,则由当值人员接待,如此客户成交业绩归当值人员所有,佣金两人均分。
2.如客户经秘书询问后没有表明客户介绍,也没有提出找原销售员的,由轮值人员接待,业绩和佣金归属该轮值人员。
八、与本公司有业务来往的客户、本公司领导带上门的客户及业务伙伴带上门的客户购房,如果对方未指定置业顾问接待,则由当轮人员接待,属于该置业顾问业绩。
九、客户第二次上门,如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认出该客户,或是该客户指认该置业顾问的,应主动交还第一次接待人员继续接待;如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正常轮休或者因工外出,且已告知秘书或经理今天该客户要来的,当轮人员应该义务接待;如果未和该客户约好时间,且由当轮当场促成签约的,实行分单,如果成交业绩归原销售员所有,佣金首接销售员占70%,错过接待轮次不予补接;如第一次接待的置业顾问在场,而没有认出该客户,该客户也没有指认该置业顾问,当成新客户接待。
售楼部接待制度及业绩归属(合集五篇)
售楼部接待制度及业绩归属(合集五篇)第一篇:售楼部接待制度及业绩归属销售接待管理制度及业绩归属办法经项目组全体成员讨论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销售业绩的归属作如下规定:1.置业顾问每日上班按《客户接待顺序表》轮流接待客户,不得挑拣客户,不争抢客户。
2..当发生下列情况后该销售人员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1)该销售人员接听来电而错过接待的(非私人电话)。
2)接待的是同事的老客户且已查明。
3)帮助同事接待。
4)项目组另外安排工作而错过接待机会。
5)开发商关系客户,只是参观的。
3.不能补排轮的几种情况:(1)正常休息、事假和病假不能补接客户。
(2)开发商介绍购房的客户,按排轮进行,不补排轮。
(3)因办理银行按揭或做其他与自己销售工作有关的事按轮空处理,不补排轮。
(4)销售人员按轮排接待客户,若轮到某销售人员接待客户而该销售人员不在场(除公干外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轮空,不能补接。
因公外出的可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
(5)已购房,来售楼部询问产权证、按揭办理进度情况的。
相关解释新客户:1)第一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2)超过一个月未作跟踪回访的老客户(未成交)。
老客户:1)第二次或多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2)未购房,但已经与某销售人员有过联系、沟通的,并且上门就直接找某销售人员的(按排轮提前接待,不补排轮)。
3)一家人:三代以内的男女双方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儿女、夫妻)。
4)已成交的业主及其直系亲属公共客户:1)客户在售楼处明确自己是同行且其他同事知情。
2)由甲方领导引领单纯参观的客户。
3)由乙方营销部领导引领或事先说明情况的特殊客户。
4)前期销售人员遗留下来的客户资源,若未移交给某位销售人员的视为公共客户,任何销售人员都有权做跟踪回访,只要在《电话跟踪回访记录表》上做记录即可做为自己的客户资源。
5)前期销售人员遗留下来的客户资源,若移交的销售人员从未追踪该分配客户,或超过一个月未对该客户进行追踪工作的。
售楼部现场接待规范、客户划分及佣金分配制度
售楼部现场接待规范、客户划分及佣金分配制度一、售楼部现场接待规范作为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在接待客户时需要遵守以下规范:1. 先礼后财。
一定要先礼貌地接待客户,让客户产生好的印象,然后再说明房源的相关情况和价格。
2. 主动服务。
在客户到场后,主动上前问好,引导客户到展示区域,提供尽可能详细的物业信息和楼盘信息。
3. 了解客户需求。
在接待客户时,一定要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愿,找出适合客户的房源,让客户能准确地选择心仪的房子。
4. 详细解答客户问题。
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客户肯定会提出很多问题,售楼员要站在客户的角度解答客户的疑虑,尽量让客户明白相关情况。
5. 免费服务。
售楼员在接待客户时,一定要强调售楼部的服务是完全免费的,并且客户无需支付任何中介费用。
6. 注意形象。
接待客户时,售楼员要注意个人仪表和形象,保持清洁、整洁、有礼貌的形象,令客户产生好的第一印象。
二、客户划分客户划分是售楼部的基本工作之一。
根据客户的来源、意向和情况,进行客户分类,以便更好地针对性地开展推广工作。
一般来说,客户分为以下几类:1. 老客户。
这类客户在以前曾来售楼部参观过,但并未成功购房的客户。
售楼员需要主动联系这些客户,不断送上楼盘最新的信息和优惠活动,增强他们的购房意愿。
2. 新客户。
这类客户是第一次到售楼部参观的客户,需要耐心地对他们进行详细的楼盘推介及沟通。
3. 渠道客户。
这类客户是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楼盘信息,如房产中介、互联网等,售楼员需要及时联系他们,了解具体意向。
4. 意向客户。
这类客户已经表达了购房意愿,售楼员需要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上,给予一定优惠,落实购房事宜。
5. 成交客户。
这类客户已经成功购买了楼盘的房产,售楼员需要及时安排交房事宜,并提供一定的售后服务。
三、佣金分配制度楼盘的营销需要佣金来推动,佣金分配制度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是楼盘推广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常常涉及到售楼员和房产中介的利益分配。
一般来说,佣金分配有以下几种模式:1. 固定佣金。
售楼处接待制度及客户归属
售楼处接待制度及客户归属接待制度及客户归属售楼部只有建立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客户轮接制度,使众多销售员在一个合理、有序的氛围下参与业务竞争,才能加快项目的销售,创造销售佳绩。
售楼部销售人员按以下方式决定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售楼部客户接待实行轮接制,按售楼部规定的秩序,按顺序安排轮见。
销售人员一定要注意,接待客户一定要做记录登记,是作为你接待的依据凭证。
轮空处理指:接待完该客户后若不在轮值业务员位置,按原顺序接待。
客人进入售楼处应询问其之前是否曾经到访,当客人明确否定后方可跟进。
如客人表示之前曾经到访并道出A销售员姓名,则应交由A销售员跟进。
如A销售员不在场,则由排首位的B销售人员负责跟进(必须立刻与A售楼员联络,若A不能来现场,得到A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接待),若当天成交,成交后的佣金由A和B销售人员平分,业绩归属A销售人员。
若当天无法成交,客户归还A销售人员继续跟进。
如出现销售人员在知情的情况下刻意隐瞒真相,则成交后佣金归原销售人员。
已成交的客户介绍新客户来买房时,新客户提出找A销售人员而其不在场的情况下,由轮值销售人员B打电话与A联系,如果A不能亲自回现场跟进或时间紧迫,得到A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接待,当天成交后,则A、B销售人员平分佣金。
如当天不能成交,该客户以后则由A销售人员继续跟进。
若第一接触是销售员A的客户介绍的(包括来电介绍和亲自带领上门)新客户甲,则新客户资源甲仍应归属销售员A。
同样,甲带来的客户资源乙应归属销售员A,以后依此类推。
但此原则仅适应于新上门客户指明找销售员A或老客户介绍在先,不包括不期而遇的。
电话接听客户的,若没有具体预约的(留下客户姓名,预约看房时间,并向客户留下自己的姓名),客户到现场后,依然按轮次表接待,若有预约的,由谁负责预约的销售人员接待。
销售人员A正准备接待新客户时,该销售人员A的旧客户来了,销售人销售人员A 接待旧客户,新客户则由下一位轮值销售人员B轮见,两销售人员不存在分单。
业绩归属规定
关于售楼部现场业绩归属规定:1、来客由销售人员轮流接待,接待顺序按照个人接待新客户数量为标准排序;接待非新客户,即老客户或踩盘者后按原轮流顺序排位。
2、销售人员每天做好工作记录,客户的状况须反映在工作日记上。
3、业绩划分的有效期为10天,即客户的再次来访日距接待员与他最后一次的跟踪须在10天内(包括10天),但跟踪必须是有效跟踪,即取得联系,如果电话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均算无效跟踪,来访也必须是接到客户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指与客户是父母配偶子女关系)的来访。
4、若客户是一家人分批到访,如果是夫妻双方,第一次男的来访,隔天第二次女的来访,如果第三次为双方,则以来访本上男的到访为第一接待,如果成交由则双方平均分单;如客户是亲戚关系,分别来访,只有一方成交,则业绩归成交方销售人员。
5、若有客户来找原接待人员,而原接待人员不在,则由现接待人员首先电话通知原接待人员。
现接待人员为义务接待,若客户当场成交则业绩提成按双方分单。
如有证据发现、现接待人员刻意隐瞒不通知的,则成交业绩归还原接待人员。
6、若两批客户相约一块来买房,则可由一个业务员接待。
7、原来老客户(已买房的)带来新客户找原业务员买房,则由原业务员接待,若老客户未找原业务员则由当值业务员接待,若老客户找的原业务员不在则由现接待人员首先电话通知原接待人员,现接待人员为义务接待。
若现接待人员未通知原业务员则业绩归原业务员。
8、原来老客户(未买房的)又带来新客户,可由一个业务员接待,如果该业务员未搞定老客户,无暇接待新客户,则该业务员应优先接待老客户,新客户由下一个业务员接待。
若新客户指明要找原业务员则由原业务员接待。
9、若有一圈客户准备集体购买,其中客户王某由销售人员甲接待,林某由销售人员乙接待,而再次来访时林某没来而王某来了,此时由甲上去接待,乙不得上去接待,由王某带来的成交客户归甲;若甲不在则同上述第5条规定办理;如果王某和林某同时来了,则甲乙同去接待,成交客户各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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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建立平等、团结、协作的销售团队,共同做好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销项目所有一线销售人员。
第三条职责
(一)售楼处销售主管负责确定客户接待与轮值的规则、次序。
(二)售楼员负责执行本规定。
(三)营销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管理规定
(一)客户接待原则。
公平、公正;平等、互助;团结、协作。
(二)客户接待工作要求
1、售楼处销售主管负责编制“客户接待顺序表”,接待次序排列为循环轮序,周而复始。
若当值售楼员请假、因私事外出,回来后列入末位次序。
其它售楼员按照原次序依次提前一位。
售楼员因公外出办事,回来后可插队补序。
若当值售楼员因小事短时离开,由次位接待的售楼员进行义务接待,回来后应将客户转回给该售楼员。
2、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一律按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接待,不得互相争夺。
若对客户归属发生异议,则由销售主管在内部解决,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争执,或者发生抢客、争客、怠慢客户的情况。
否则,一经查实视具体情况将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一般情况下,将扣罚当事人当日基本工资,情况严重者,将扣罚当月基本工资和当月应发成交佣金的30%。
3、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必须认真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以此作为计算销售业绩佣金的主要依据。
4、当值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首先应礼貌、巧妙地探询出该客户是否来过,若来过应将该客户交由原接待人接待。
如该售楼员不在或正忙于接待其他客户,则可以接待该客户,直到原接待人忙完后回来,再交由原接待人接待。
如果在后续接待人手上成交,销售业绩按照三七分成,后续接待人占30%,原始接待人占70%。
5、如属首次来看房的客户,进门后即要求指定某个售楼员接待,则算作该名售楼员的客户,可不按顺序表接待,但若该售楼员恰在轮序,则算轮序;如售楼员认识首次来访的客户,但客户并不声明指定其接待,则按顺序表顺序接待。
6、如甲售楼员接待的客户第一次来时只拿了资料和甲的名片就离开,第二次来时甲不在,由乙售楼员接待,乙做了大量的工作促使成交,销售业绩按3:7分成,即甲3;乙7。
7、夫妻一方第一次到售楼现场,甲售楼员接待,未成单;其配偶第二次来,乙售楼员接待,并用夫妻一方或双方姓名落定,奖金甲乙售楼员各得1/2;若第二次未落定,第三次夫妻双方一块来,则仍由甲售楼员接待。
8、售楼员有相互协助的义务和责任。
当同事的客户来到售楼现场,而同事又不在时,其他售楼员应帮助接待,并设法促成交易或帮忙办理有关手续。
对此类协作,售楼员应具实报告销售主管。
属轮值的继续轮值。
9、对一进售楼现场就表明其推销或看装修身份,并只拿一份资料就走或直接去看样板房的客户,可不算接待,售楼员可接待下一个客户,但售楼员对此类客户只能给资料,不能留名片或其它任何通讯信息,否则视为接待客户。
接待老客户带来的新客户,视接待客户一次。
10、己成单客户带朋友
(1)亲自带朋友来算原售楼员(即使原售楼员不在现场)的业务。
(2)朋友听介绍后自己上门:作新客户按轮流接待为算。
11、中介朋友介绍客户给售楼员,原则上售楼员私下与中介人协议奖金分配,公司不参予。
但公司仅将奖金发给售楼员。
12、客户以后重新上门,不管是否被首次售楼员接待,均不计入接待顺序。
13、老客户带新客户要求原售楼员接待的,在轮序则算轮序,不在轮序则不算轮序。
若老客户带新客户不做特别要求,则按轮序接待。
(三)若干客户接待问题的管理规定
1、各售楼处销售主管和营销部部长负责监督、调整现场客户接待的秩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售楼员的主动接待。
2、售楼员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迎接客户。
3、售楼员不得挑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
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售楼员都要注意文明礼貌。
4、售楼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
5、售楼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
6、售楼员不应在其他售楼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7、每个售楼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售楼员促成交易。
其他售楼员的客户来访,售楼员必须立刻和原售楼员联络,得到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继续接待。
8、售楼员不得递名片与其他售楼员的客户,除非得到原售楼员的同意。
9、售楼员不得私自为客户放盘、转名,否则公司将严重处理。
10、售楼员接待客户完毕,必须送客户出售楼处。
对客户的不雅举止售楼员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辱骂或取笑该客户。
11、每个售楼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鼓励客户来访现场售楼处。
除非客户来现场时主动找某售楼员,否则仍以轮流到的售楼员作为客户接待登记人。
12、售楼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客户落定,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13、成交客户的归属裁决权属各售楼处主管,遇有特殊情况,可上报营销部部长裁决。
14、若各售楼处成交客户发生重合,则以各售楼处主管上报的《客户接待登记表》上注明的日期和时间为准,客户归属为先接待者,后接待人算作义务接待。
15、通常情况,进行电话咨询客户不算有效客户,但若老客户带新客户,事先在电话中向售楼员进行了详细深入的咨询,则该售楼员应立即告知主管,并在《客户接待登记表》上进行有效登记,登记内容必须包括:客户姓名、联系电话、购买意向房型或具体单元、咨询的具体时间。
否则,电话咨询无效。
16、员工在上班之前接待的客户,若在上班时间之前完成接待工作,则不算轮序;若持续到上班之后,则在轮序就算轮序,不在轮序就不算轮序。
17、售楼员之间应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协作,互助互爱,对待客户应热情礼貌,新切周到,时刻注意保持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声誉,否则一经查实,故意挑起事端者,即给予辞退处罚,并扣罚当事人当月应得成交销售业绩佣金的30%。
(四)销售业绩(客户)归属规定
1、来访客户成交后的销售业绩归原始接待者所有。
2、义务接待者不能获取销售业绩。
如原始接待者轮休、出差或探亲,且该客户在此期间,在代为接待者处达交易,则该客户的成交销售业绩分配按三七分成,即代接待者占30%,原始接待者占70%。
3、新客户来访,归当值接待销售人员所有。
4、销售人员自己发掘的客户归其个人所有。
5、老客户介绍来的客户归其介绍人的原始接待者所有。
6、老客户来访,归原始接待者所有。
如原接待者因事外出,当值售楼员应与原始接待者取得联系;如原始接待者因轮休、出差等原因无法接待,则由销售主管负责接待。
此客户仍然属于原售楼员的客户。
7、若当值售楼员正在接待客户,无暇接待新来访客户,则由末位排序的售楼员暂时接待,待当值售楼员忙完后,交由当值售楼员接待。
该客户成交时,销售业绩按照三七开,后续接待人占30%,当值售楼员占70%。
8、如老客户中途主动要求更换接待人,销售主管应向客户问明原因,如果是沟通方面的问题,则尽量在客户与原接待人之间进行调解,取得客户的理解,由原接待人继续接待。
如果确实属于售楼员服务不到位造成的客户不满意,客户坚持更换接待人,则要尊重客户的意见。
销售主管介绍当值售楼员接待此客户,如果成交,销售业绩全部归后续接待的售楼员。
事后,销售主管应将事件做详细记录,如果原接待人属于违反工作规范、工作纪律等情况,构成客户投诉的,还应向营销部部长汇报,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理。
9、家庭成员分别来看房,以最先接待并登记之销售人员为准。
10、客户来访登记有效期为3个月。
超过3个月没有任何联络,不再视为老客户。
如再来访归当值接待销售人员所有。
11、如遇房展会期间,客户较多,展场与售楼处轮流值班,客户以在售楼处现场接待为准。
第五条附则
(一)本规定由营销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规定自公司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记录
《客户接待登记本》
《电话接听记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