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接待制度及业绩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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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现场接待规范、客户划分及佣金分配制度

售楼部现场接待规范、客户划分及佣金分配制度

第三章现场客户接待规范、客户划分及佣金分配一、接待规范(站岗接待,按考勤登记先后顺序为准)1.置业顾问每日接待客户顺序以当天考勤的先后为准,从第一个签到的置业顾问到最后一个置业顾问接待完毕后为一个接待轮回,依次类推。

置业顾问在客户进入销售中心前必须站在门口热情迎接客户,如接待置业顾问未打任何招呼不在现场,则被跳过,由下一个置业顾问接待,该置业顾问不给予补接。

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必须主动向进场客户问候“您好,请问有什么帮到您?“请问是第一次来吗?”“请问之前是哪位同事接待您的呢?”“请问是来看楼、找人、交钱还是来签合同呢?”等。

其它同事不管在销售中心的任何地方,只要见到客户或其它同事、其它部门的人员,都要以热情的微笑,主动问好或点头示意。

(如若原置业顾问在休假的,站岗的置业顾问需联络原置业顾问,了解该旧客户购房情况、意向、注意事项等。

但要做到及时接待(避免让旧客户等待超过5分钟)。

联系不到原置业顾问的,站岗的置业顾问可立即开展接待工作。

如若该旧客户当天成交,现场接待的置业顾问可占成交额的50%,原先的置业顾问占50%。

)2.置业顾问要准备好资料夹和其他销售工具,接待客户一次性拿全,不可接待时疏漏到处找、置业顾问必须熟悉楼盘情况,统一接待口径,根据客户需求,事先准备好介绍顺序和重点,系统全面的传递楼盘信息;接待完毕,尽量要求客户登记(客户意向统计表),登记信息尽量详细;登记客户必须回访,记录回访情况,对我们楼盘的看法,满意点和不满意点,购买抗性等。

3.接待已成交客户回访不计接待名次,跳过可优先补接一轮,接待未成交老客户回访,计接待名次,不给予补接(成交客户是指已下定或已经购买客户)。

4.除接待的置业顾问外,其他置业顾问应积极配合,(帮忙倒水、帮忙开门、开电瓶车接送客户到样板房等)、营造售楼部良好的销售氛围。

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期间,如有未成交老客户到访,该置业顾问让其他同事帮忙接待,其他同事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帮忙。

售楼处客户接待制度(五篇范文)

售楼处客户接待制度(五篇范文)

售楼处客户接待制度(五篇范文)第一篇:售楼处客户接待制度客户接待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案场的正常接待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售楼部所有销售人员。

第二章接待顺序第3条案场客户接待以个人或组为单位排序,进行轮值接待。

轮值顺序根据“客户轮值表”确定。

第4条销售主管负责监督调整现场客户接待的秩序,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并保证每个来访客户能及时得到销售代表的主动接待。

第5条在外出展示或重大活动期间,由售楼经理决定客户接待方案和顺序。

第6条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当日“客户轮值表”的顺序接待客户。

当值销售人员应清楚自己的轮值顺序,主动补位。

第7条当天最后一位轮到接待客户者,排在其后一位轮值顺序的销售人员为次日首位轮值者。

第8条根据本制度相关规定可以补充轮值的,由销售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排位,不得自行排位。

第9条请假、休假或因其他个人原因不在销售现场,视为自动放弃本日或本次轮值机会,不予补充轮值:销售人员因公司或领导安排的其他公务而导致离开现场并错过轮值机会,可以给予补充轮值。

第三章接待规则第10条每组客户由专人全程服务,无特殊情况不得出现一组客户由多人接待的现象。

若一组客户同行人数过多,销售主管可指定其他销售人员协助接待。

第11条来访客户指明由某销售人员接待的,接待完毕后,如果该销售人员尚未轮空的,则继续按轮值顺序接待;如果该销售人员已被轮过去,则视为本轮轮空,自动转到下一轮继续轮排。

第12条当值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时,需第一时间询问客户是否曾经到访并由谁接待过。

若客户明确指定销售人员的,应主动将客户转交给指定的销售人员负责接待。

而当值销售人员继续排位。

若来访客户指定的销售人员不在,则由当值销售人员继续接待。

当值销售人员的此次接待视为协助接待,不视为接待名额,保留其该轮轮值机会。

第13条已作登记或已成交的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如老客户指定原销售人员接待的,则需礼貌转交新客户,反之则视为正常轮值接待。

售楼部客户接待以及佣金分配方法

售楼部客户接待以及佣金分配方法

售楼部客户接待以及佣金分配方法为规范售楼员的销售行为,促进安定团结、群策群力搞好销售工作,特制定本守则,以共同遵守。

(1)接待顺序一、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一律按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接待,不得相互争夺。

二、接待顺序排列为:从左至右,以售楼员坐向为标准。

当天第一个来访客户,由左一售楼员接待,第二个来访客户由左二售楼员接待,以下依次类推,如当值售楼员临时离开售楼处,由其下一位售楼员负责接待。

(2)客户划分一、新客户来访,归当值售楼员所有。

二、老客户来访,归原始接待者所有。

如原始接待者因事外出,当值售楼员应与原始接待者取得联系;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亲,无法联络,则按当天售楼顺序处理,轮着谁,由谁接待。

三、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时,该新客户归其介绍人的原始接待者所有。

四、如老客户中途主动要求更换接待人,当值售楼员应向客户解释清楚公司的制度,不能借机暗渡陈仓,据为己有,特殊情况除外。

如原始接待人与客户之间发生矛盾,此种情况应报销售经理,由部门经理解决。

(3)佣金分配1、来访客户成交后的佣金归原始接待者所有。

2、问客人是否第一次来看楼,是否有其他销售人员曾经接待,如客户能说出曾有销售人员接待,应无条件让出。

如销售人员不在场应先电话知会,再协助接待,业绩原则上一人一半。

3、分别接待不同的家庭成员,业绩原则上一人一半。

4、销售人员不能同时接待不同客户。

有旧客前来没空接待时,应及时找同事协助,业绩原则上一人一半。

5、销售人员在接待客人时不得有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

6、销售人员在一个月内没有及时跟进并记录的,视为新客户,任何销售人员均可接待。

7、公司其他部门职员及外公司人员介绍的客户,佣金归介绍人所有。

(4)售楼员佣金提成制度一、售楼员薪酬计取方式为:底薪+佣金。

二、以完成销售额的百分比提取佣金,佣金分为出租金额佣金和销售金额佣金两种方式。

三、售楼员必须在当月完成出租金额元或销售金额元之后方可提取佣金。

四、出租金额佣金为超出部分的20%,销售金额佣金为当月超出部分销售总额的0.2%。

地产销售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地产销售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11.售楼员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其他的同事不许主动上前询问该 客户是否为自己的来电
客户或老客户介绍而来的新客户。 12.对于来电客户来访的接待方法: (1)电话客户来售楼处未能主动找售楼员,则按轮排接待,完成接 待过程后查出的以电话服从接待 。 (2)电话客户来售楼处主动找某售楼员,并且该售楼员在场,则由 该售楼员接待,不占用接待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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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共客户的处理方法:公共客户按轮排表顺序接待,如有需要则 多人同时接待,不占用接待名额,如事后确定此客户为公共客户则按补 客户处理,公共客户为销售部公共资源,不属于第一接待的售楼员,假如 公共客户再次来访而以购房为目的,则按新客户轮排顺序接待。
5.每个售楼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登记于《电话咨询登记 本》上;自己接听自己前面的电话,来电客户属于自有资源。犹如事正 忙或不在,自己有义务帮助接听,假如电话台数偏少则轮番接听。
6.相关解释 新客户:第一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老客户:第二次或多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一家人: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儿女、兄弟、 姐妹、夫妻)。 公共客户: A.客户在售楼处明确自己是同行且其他同事知情。 B.由甲方领导引领单纯参观的客户,发送项目资料,假如派名片则 属于轮排接待。 C.由乙方营销部领导引领或事先说明状况的特别客户。 D.单纯拉业务而无购房意向的客户,需客户主动说明。
不占接待名额。 10.某客户帮(或介绍)另一位未曾来访的客户看房同样需作客户
登记,当另一位客户来访未主动找某售楼员,则按轮排接待,如另一位 客户来访登记完后 7 天内(有效期)售楼员发觉客户有冲突,则核实来 访登记本上另一位客户的登记(按以上第 4 条登记制度)为判别根据, 如符合登记制度则移交,否则按轮排接待。

售楼部--客户接待制度

售楼部--客户接待制度

案场客户接待制度一、客户接待1、来客接待有客户到场,需上前询问是否来过或是否与其他销售人员预约过,如有需要移交原销售人员接待;如原销售人员不在现场需第一时间与其联系,了解客户的情况并协助其洽谈(协助接待人为最末位销售人员)。

2、老客户介绍如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要有老客户带来或直接找原销售人员的,可由原销售人员接待;否则按轮排接待。

3、多次来访如一家人多次不同人来访,以第一次接待的销售人员为主。

4、自然客户新客户当天未留电话为自然客户,自然客户再次到访按轮排顺序正常接待。

5、接待轮空轮到销售人员接待客户的如接待人不在现场,视为轮空,跳下一位销售人员上前接待,轮空人员推后接待。

6、如遇两个或以上客户对同一物业有意向时,以先交定金为准。

7、公司其他部门职员或外来公司人员介绍的客户,原则上由主管安排销售人员接待,成交后的佣金销售人员和介绍人平分。

二、客户界定1、争抢客户所有销售人员按顺序接待客户,不得争抢客户,有此类情况发生一次停接客户一天;累计三次以上给予辞退处理。

2、客户转化来电、来访客户一个月无回访的,视为自然客户;以《客户回访登记表》为依据。

3、客户划分A.来访客户:自然客户来访依照《客户来访登记表》为依据;B.来电客户:自然客户来电依照《客户来电登记表》为依据;4、为树立团结互助的团体精神,有关业务交叉由销售人员自行解决,协商不成,由销售经理分配处理;三、接待要求1、接待“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2、接待顺序依照轮排顺序接待,具体见每月《客户接待轮排表》3、接待记录A. 来访客户接待结束进行《来访客户登记表》的填写完善资料;B. 来电客户接待结束进行《来电客户登记表》的填写完善资料;要求:详细依照《来访客户登记表》、《来电客户登记表》进行登记,并填写接待人。

四、本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2011年9月1日悦海湾销售部。

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

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及案场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房地产销售的日益竞争,楼盘售楼部和案场管理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如何优化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和案场管理制度?本文就提出以下意见。

二、售楼部销售案场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售楼部是购房顾客了解楼盘、选取房源的重要地点,而售楼部的客户接待分配制度,则是为了使售楼部的工作更加有序和高效,提高售楼部的服务水平,增加购房顾客的满意度,使售楼部获得更多的成交机会。

(一)客户接待制度1.售楼部应设置专门的接待台,统一接待顾客,做到售楼部的简洁整洁,卫生清爽,环境优美,服务规范。

2.售楼部实行预约接待制度。

购房顾客预约时间和号码牌,到达售楼部后,应由售楼部负责人进行接待。

如遇特殊情况,需事先向购房顾客解释或调整。

3.将购房顾客分为主动来电预约和现场咨询两类,从而把握客户来源以及接待人员与馆内客源的配合情况,并适时调整接待人员配备。

(二)客户接待人员工作制度1.售楼部接待人员应专业化,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品德修养,诚信为先,严禁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不正之风。

2.购房顾客到达售楼部后,应由接待人员主动问询,了解客户需求,进行分类分流,确保售楼部服务的高效和专业性。

3.售楼部接待人员应了解楼盘的基本情况,包括户型面积价格、地理位置、交通等情况,并对购房顾客的提问进行认真解答,积极为购房顾客服务。

三、案场管理制度案场管理是售楼部与购房顾客产生直接联系的地方,如何加强案场管理、提高案场服务水平,是保障售楼部销售业务流畅开展的重要环节。

(一)案场管理规范1.准确记录每一位购房顾客的个人基本信息并建立信息档案,提高购房顾客信息化水平,方便售楼部的后期管理和跟进。

2.购房顾客到达案场后,应由案场迎宾人员负责引导到达售楼部的路线,协助客户到达售楼部后继续接受售楼部的服务。

3.案场管理要求案场内彩化、照明、通风、安全等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确保购房顾客的安全和健康。

售楼部接待人员管理制度

售楼部接待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售楼部接待人员的管理,提高接待服务质量,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促进销售业绩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售楼部接待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1. 职责:(1)热情接待客户,耐心解答客户咨询,为客户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2)维护售楼部秩序,保持环境整洁,确保客户参观舒适;(3)负责客户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4)参与售楼部内部培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5)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 权限:(1)有权拒绝不文明、不礼貌的客户;(2)有权向主管汇报客户投诉、建议和需求;(3)有权拒绝违反公司规定的业务行为。

四、接待规范1. 着装要求:(1)统一着公司工作服,保持整洁、大方;(2)佩戴工号牌,保持个人卫生;(3)女士着装要求:淡妆、短发或盘发,不佩戴过多饰品。

2. 行为规范:(1)礼貌用语,主动问候,微笑服务;(2)耐心倾听客户需求,认真解答客户疑问;(3)尊重客户,不得歧视、侮辱客户;(4)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在客户面前发表对公司、产品、同事的不当言论。

3. 接待流程:(1)客户进入售楼部,接待人员应主动上前问候,引导客户至接待区;(2)向客户介绍项目情况,包括地理位置、配套设施、户型设计等;(3)解答客户疑问,为客户提供专业建议;(4)邀请客户参观样板间,展示项目亮点;(5)收集客户资料,建立客户档案;(6)跟进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后续服务。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1)售楼部每月对接待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包括接待客户数量、客户满意度等;(2)公司每季度对售楼部接待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能力、服务态度等。

2. 奖惩:(1)对表现优秀的接待人员给予表彰、奖励;(2)对表现不佳的接待人员给予警告、培训、降职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售楼部现场客户接待制度

售楼部现场客户接待制度

售楼部现场客户接待制度售楼部现场客户接待制度(五)一、客户接待程序1、接待方式①、接待顺序:采用固定顺序轮流接访的方式②、销售人员严格按顺序进行业务接待,无论是何种客户,都视为正常客户,不能挑客,抢客。

(本公司工作人员除外)③、若轮到的销售人员因个人原因不在现场,则跳过不补,视为轮空④、若客户来访时主动找某销售人员,须主动将客户转交给该销售人员接待,事后进行登记核查。

⑤、已作登记或已成交的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如老客户主动找原销售人员则转交新客户,反之则视为正常轮序接待。

⑥、当值销售人员都应清楚自己的接待顺序,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擅自离岗或打乱次序,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现场经理申报,及时找人替换。

2、轮序规定①、客户到访时,轮候销售人员在客户进门之前能认出客户,并指明登记本依据的,可不计顺序优先接待,若期间已由其他销售人员接待中,可即时表明情况,由其接待.已接待人员不得有异议,若出现销售人员虚报、谎报、误报老客户的,则此客户的所有意向权利归属前者(视情况而定)。

②、若上门客户指明要求某位在场销售人员(能说出其性别、姓氏)接待时,即由该销售人员接待,并不计入业务顺序,保留其接待新客户资格(电话客户除外)。

③、凡是销售人员自行错过客户的接待机会均不补偿,视为轮空。

但若因公司、领导安排任务或替其他销售人员带客而导致离开现场并错过机会,过后给予补接新客户接待一次。

④、当班销售人员在接待客户时,需第一时间询问客户先前是否到访,是否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过,一经确认应主动告诉之前接待该客户的销售人员并由其接待,不计入接待顺序,原接待销售人员按顺序再接待新客户;若前接待客户的销售人员不在,现接待的销售人员视为义务接待,保留新客户接待资格。

⑤、若轮到销售人员接待新客户时刚好老客户来访,可委托其他销售人员作义务接待或自行放弃新客户。

⑥、销售人员正在接待老客户或与客户签约,轮到其接待时,可委托其他销售人员接手其正在进行的工作,自己接待新客户,或选择放弃接待新客户,之后不再补接待。

售楼处人员接待制度范本

售楼处人员接待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售楼处人员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接待原则1. 以客户为中心,尊重客户,热情服务,主动了解客户需求。

2. 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

3. 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泄露客户隐私。

4. 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接待工作有序进行。

三、接待流程1. 接待准备(1)售楼处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整理仪容仪表,检查工牌、工装等。

(2)准备好接待所需的资料,如楼盘介绍、户型图、价格表等。

2. 接待客户(1)主动向客户问好,微笑迎接,询问客户需求。

(2)根据客户需求,向客户介绍楼盘相关信息,如地理位置、配套设施、价格等。

(3)耐心解答客户疑问,引导客户参观样板房或实际房源。

(4)记录客户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购房意向等。

3. 跟进服务(1)定期与客户保持联系,了解客户需求变化。

(2)为客户提供购房咨询、贷款、物业等后续服务。

(3)关注客户满意度,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四、接待规范1. 着装要求(1)统一着公司规定的工装,保持整洁、得体。

(2)佩戴工牌,方便客户识别。

2. 仪容仪表(1)保持面部清洁,男员工应及时剃须,女员工按规定化淡妆。

(2)头发梳理整齐,不佩戴过多饰品。

3. 语言规范(1)使用文明礼貌用语,避免使用口头禅、粗话等。

(2)语气亲切、热情,耐心解答客户疑问。

(3)避免与客户发生争执,保持冷静,妥善处理矛盾。

4. 工作态度(1)积极主动,热情服务,为客户提供优质体验。

(2)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

五、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售楼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接待质量、客户满意度、工作态度等。

2. 对表现优秀的售楼处人员给予奖励,对表现较差的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公司将依据《员工手册》及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房地产销售部客户接待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部客户接待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客户接待制度1、销售人员每天按排岗顺序轮流接待新客户,轮到的人员正在接待客户则跳过;对于老客户(以客户登记本为准)可跳过排序优先接客户。

2、现场销售主管把控好销售现场,尽量做到合理安排,保证每个到场顾客都能及时得到销售人员主动接待。

3、销售人员接待顾客时,必须预先准备,“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并确保20分钟内向客户发送信息。

4、销售人员不得挑客,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外表,来访动机如何,销售人员要全力接待,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顾客转接其他顾客。

5、回访的顾客若原接待人不能接待(休假、正在接待、其他工作安排等),由站岗同事待为接待,若成交按第一接待者计算。

6、销售人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除非得到邀请;不得当客户面争吵和争论提成问题,或要客户当面澄清成交过程及原委;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处罚或直接辞退。

7、每个销售人员有义务帮助其他同事促成成交,其他销售人员的客户来访,销售人员先与原销售人员联络,征得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继续接待,接待完毕,必须及时向原销售员交接接待情况,此客户交回原销售员跟进。

8、销售员帮助接待客户时不得擅自递名片给客户,除非得到原销售人员的同意或客户确有要求。

9、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不得私自对顾客做出任何超出规定的承诺,销售人员不得收受回扣、物品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恶劣影响予以辞退或劝其离职。

10、客户归属以《个人登记本》及《来访登记本》为准,以优先登记为原则,必须认真填写。

11、有效跟踪期为一个月(30天),超过期限没有跟进的(以个人登记本记录为准),销售经理有权将其客户充公。

因跟进工作不足造成客户流失的后果自负,可根据发展情况决定。

12、老客户带新客户到现场的由原销售员跟进,若原销售员不在,则由在岗同事征得原销售员同意并问清情况后代为接待,该新顾客及成交归原销售员。

13、客户分类:父母、夫妻视为一个客户,兄弟、姐妹、朋友则视为不同客户,以销售员各自登记为准,(除非进门时指定某销售员,否则按排岗顺序接待)。

售楼部案场接待制度

售楼部案场接待制度

售楼部案场接待制度
为了售楼部营造积极有序的案场氛围,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接待环境,请售楼部置业顾问遵守以下原则:
一、客户接待制度
1、案场接待实行轮流接待制,每天以接待轮序表轮流接待客户。

2、对待每一个客户要积极热情,如遇新客户接待时间过长或老客户到访,无法正常轮序,置业顾问安排补接客户。

3、置业顾问因公事(如帮同事接待客户,带客户去项目现场等)离开接待岗位,无法参与正常轮序,置业顾问安排补接客户。

4、置业顾问因私离开接待岗位(如上厕所,吃饭,打电话等),轮序到此置业顾问,视为自动放弃,过后不再安排补接。

二、前台站位轮序制度
1、前台站位实行轮序站位,每天以接待轮序进行前台站位。

2、站位时间为每人半小时为准.
3、站位当值置业顾问站位时,有客户到访,不能继续站位轮序的,由下一个站置业顾问轮序,当值站位置业顾问与补位置业顾问,在不影响其他置业顾问站位轮序前提下协商站位时间。

三、值班轮序时间
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接待客户值班人员轮序接待.
2、当日值班人员未全部轮序,则下次值班时间继续轮序,值班时间接待客户不按正常轮序,客户按照值班人员接待归属。

房地产销售现场案场售楼处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现场案场售楼处管理制度

销售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客户接待规定一、接待顺序以《接待排序表》为准,按接待排序轮回。

二、销售员按照排班表的时间上班,早到或迟走可以按照正常的接待顺序接待客户。

三、若当值销售员未打任何招呼不在现场,则被跳过,由下一个销售员接待,该销售员不给予补接。

四、接待已成交客户回访不计接待名次,跳过可优先补接一轮,接待未成交老客户回访,计接待名次,不给予补接。

(成交客户指已经买筹或已经购买了的客户。

)五、未成交的老客户带新客户到访,只计销售员一个接待名次,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新客户未做客户登记的,则不计名次,新客户做客户登记的,则计名次。

六、当天新客户或未成交老客户当天重复多次到现场,只计一个接待名次。

七、已被接待的客户未离开现场前,当事销售员未经项目经理许可,不得再接待新客户。

八、销售员接待客户期间,如有其未成交老客户到访,销售员可选择同时接待或指定他人代接老客户,无指定则由排位最后的销售员帮忙接待,如当事销售员选择接待新客户,则不论老客户是在当事销售员还是在帮手销售员手上当日成交分半。

老客户当日未成交,则计当事销售员接待名次,帮手销售员可补接一次,如当事销售员选择接待老客户,则新客户完全归属按次序接待的销售员。

九、销售员在接待客户过程中,如发现该客户为同事在本项目的老客户,须第一时间通知该同事并交由该同事接待,并计该同事接待名次,销售员则可优先补接,如该同事休息,应电话通知,由其指定同事接待,联系不到,则继续接待,当天成交为分半,不成交则为义务接待,可优先补接新客。

十、来访客户必须留下真实姓名和电话等基本资料,并经销售员签名,才视为有效客户登记,所有客户归属问题,均以此为原则:十一、以有效客户登记的先后秩序确定其归属权。

客户登记有效期为15天,如超出15天而销售员登记跟进本里又无近期客户跟进记录的,视为归属权丧失。

1.不完整的客户登记视为无效登记,发生争议时不拥有客户归属权;2.同姓名不同电话,得不到证实则属无效登记;3.同电话不同姓名,则视乎是否直系亲属关系;。

售楼部接待制度及业绩归属(合集五篇)

售楼部接待制度及业绩归属(合集五篇)

售楼部接待制度及业绩归属(合集五篇)第一篇:售楼部接待制度及业绩归属销售接待管理制度及业绩归属办法经项目组全体成员讨论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销售业绩的归属作如下规定:1.置业顾问每日上班按《客户接待顺序表》轮流接待客户,不得挑拣客户,不争抢客户。

2..当发生下列情况后该销售人员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1)该销售人员接听来电而错过接待的(非私人电话)。

2)接待的是同事的老客户且已查明。

3)帮助同事接待。

4)项目组另外安排工作而错过接待机会。

5)开发商关系客户,只是参观的。

3.不能补排轮的几种情况:(1)正常休息、事假和病假不能补接客户。

(2)开发商介绍购房的客户,按排轮进行,不补排轮。

(3)因办理银行按揭或做其他与自己销售工作有关的事按轮空处理,不补排轮。

(4)销售人员按轮排接待客户,若轮到某销售人员接待客户而该销售人员不在场(除公干外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轮空,不能补接。

因公外出的可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

(5)已购房,来售楼部询问产权证、按揭办理进度情况的。

相关解释新客户:1)第一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2)超过一个月未作跟踪回访的老客户(未成交)。

老客户:1)第二次或多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2)未购房,但已经与某销售人员有过联系、沟通的,并且上门就直接找某销售人员的(按排轮提前接待,不补排轮)。

3)一家人:三代以内的男女双方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儿女、夫妻)。

4)已成交的业主及其直系亲属公共客户:1)客户在售楼处明确自己是同行且其他同事知情。

2)由甲方领导引领单纯参观的客户。

3)由乙方营销部领导引领或事先说明情况的特殊客户。

4)前期销售人员遗留下来的客户资源,若未移交给某位销售人员的视为公共客户,任何销售人员都有权做跟踪回访,只要在《电话跟踪回访记录表》上做记录即可做为自己的客户资源。

5)前期销售人员遗留下来的客户资源,若移交的销售人员从未追踪该分配客户,或超过一个月未对该客户进行追踪工作的。

售楼部现场接待规范、客户划分及佣金分配制度

售楼部现场接待规范、客户划分及佣金分配制度

售楼部现场接待规范、客户划分及佣金分配制度一、售楼部现场接待规范作为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在接待客户时需要遵守以下规范:1. 先礼后财。

一定要先礼貌地接待客户,让客户产生好的印象,然后再说明房源的相关情况和价格。

2. 主动服务。

在客户到场后,主动上前问好,引导客户到展示区域,提供尽可能详细的物业信息和楼盘信息。

3. 了解客户需求。

在接待客户时,一定要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愿,找出适合客户的房源,让客户能准确地选择心仪的房子。

4. 详细解答客户问题。

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客户肯定会提出很多问题,售楼员要站在客户的角度解答客户的疑虑,尽量让客户明白相关情况。

5. 免费服务。

售楼员在接待客户时,一定要强调售楼部的服务是完全免费的,并且客户无需支付任何中介费用。

6. 注意形象。

接待客户时,售楼员要注意个人仪表和形象,保持清洁、整洁、有礼貌的形象,令客户产生好的第一印象。

二、客户划分客户划分是售楼部的基本工作之一。

根据客户的来源、意向和情况,进行客户分类,以便更好地针对性地开展推广工作。

一般来说,客户分为以下几类:1. 老客户。

这类客户在以前曾来售楼部参观过,但并未成功购房的客户。

售楼员需要主动联系这些客户,不断送上楼盘最新的信息和优惠活动,增强他们的购房意愿。

2. 新客户。

这类客户是第一次到售楼部参观的客户,需要耐心地对他们进行详细的楼盘推介及沟通。

3. 渠道客户。

这类客户是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楼盘信息,如房产中介、互联网等,售楼员需要及时联系他们,了解具体意向。

4. 意向客户。

这类客户已经表达了购房意愿,售楼员需要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上,给予一定优惠,落实购房事宜。

5. 成交客户。

这类客户已经成功购买了楼盘的房产,售楼员需要及时安排交房事宜,并提供一定的售后服务。

三、佣金分配制度楼盘的营销需要佣金来推动,佣金分配制度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是楼盘推广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常常涉及到售楼员和房产中介的利益分配。

一般来说,佣金分配有以下几种模式:1. 固定佣金。

业绩归属制度

业绩归属制度

业绩归属及接待顺序一、新客户来访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接待顺序:二、电话咨询客户第一次到现场(电话接听由当日值日生负责监督登记)不管指名与否均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如跳接,客户、业绩、佣金均归应接客户的置业顾问)三、公司、非现时置业顾问的老客户介绍的客户及其它形式介绍来的客户由现场负责人指派置业顾问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

若有因价格因素、公司规定的其它特殊因素当事置业顾问只享受业绩不享受佣金。

四、若置业顾问已调离本公司,其原有的老客户来现场回访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归当事置业顾问。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五、若置业顾问已调本公司其它售楼处工作,其原有的老客户来现场回访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当日成交后业绩归原置业顾问,佣金当事置业顾问和原置业顾问各50%。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若客户距原置业顾问调离2个月后成交,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六、若置业顾问已调本公司其它部门工作,其原有的老客户来现场回访由当日当班置业顾问轮流接待,成交后业绩归当事置业顾问,佣金当事置业顾问和原置业顾问各50%。

若当日未成交,按第七条执行;(若客户距原置业顾问调离2个月后成交,业绩和佣金归当事置业顾问)七、老客户回访由原当事置业顾问接待,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原当事置业顾问。

若原当事置业顾问当日不当班,可委托现场负责人指派或委托当班置业顾问代为接待,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原当事置业顾问。

如果未委托:A、老客户来访,说明被接待过及接待者姓名,由现场负责人指派或当班置业顾问代为接待,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原当事置业顾问。

B、老客户来访,未说明被接待及接待者姓名,当班接待的置业顾问应询问清楚,热情接待,并主动与原当事置业顾问联系,问明情况,不管成交与否,该客户均归原当事置业顾问所有;八、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1、老客户陪同新客户来现场:(a)原当事置业顾问当日当班,有优先接待权,当日成交后业绩和佣金归原当事置业顾问。

售楼处接访轮访制度及客户归属判定标准

售楼处接访轮访制度及客户归属判定标准

龙腾花园置业顾问接访制度1.前台必须有人备访。

前台空岗,相关责任人每人每次50元罚款,相应组长20元罚款。

2.销售人员接访应按照指定的顺序进行。

正常接待情况下,抢访、不接访等情况每人每次罚款20元,特殊情况如客户太多时另当别论。

3.置业顾问对来访客户应一视同仁,一旦发现有恶意挑客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或限期停岗整改,或调离项目。

对待同行市调者,也要礼貌友好,但严禁输出本项目核心竞争优势。

4,项目所有客户接待一律严格执行“审位管家首问制”,管家权威不容侵犯,若管家判错也要执行,事后反应给经理协商解决。

在审位管家未分配客户归属前双方接待人员禁止同来访客户进行交谈及询问,如发现有违规现象,不服从管理的对相应责任人罚款1000元,屡教不改者处于开除处理,同时对相应代理公司罚款5000元。

代理公司罚款均由相关肇事者承担。

5.同一家庭的不同成员分别来访(限直系亲属),视为同组客户,以第一接待销售人员为准;非直系、朋友分别来访,视同多组客户,后续成交按合约人姓名判定业绩归属。

老客户带来的新客户若指定销售人员由指定人员接待,若未指定视为新客户轮序接待,归属接待人员。

后续维护工作以最终购买人对于业务员为准。

6,置业顾问接待完毕,客户离场前销售人员必须打通客户的电话,以保证客户电话的真实性,送离客户后必须做好《来访客户登记本》的填写,内容详实准确,不得有漏项错项涂改等情况。

如有违反者每人每漏填一项5元罚款。

7.在客户接近售楼处门口范围时,销售人员应该立刻起身相迎并微笑表示欢迎。

发现对待客户冷漠傲慢,不起身相迎者,每人每次200元罚款。

8.严禁对客户有任何不礼貌的言谈举止,应耐心讲解,有问必答。

引领客户看样板间应先为客户开门,闪身至门侧示意客户先行。

接待过程中被客户投诉不礼貌者,每人每次50元罚款9.现场所有销售人员之间的任何内部谈话绝对禁止有客户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以避免为客户谈判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疑问。

面对客户面争执,理论等,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房地产营销中心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房地产营销中心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

房地产营销中心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客户接待及业绩归属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建立平等、团结、协作的销售团队,共同做好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销项目所有一线销售人员。

第三条职责(一)售楼处销售主管负责确定客户接待与轮值的规则、次序。

(二)售楼员负责执行本规定。

(三)营销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管理规定(一)客户接待原则。

公平、公正;平等、互助;团结、协作。

(二)客户接待工作要求1、售楼处销售主管负责编制“客户接待顺序表”,接待次序排列为循环轮序,周而复始。

若当值售楼员请假、因私事外出,回来后列入末位次序。

其它售楼员按照原次序依次提前一位。

售楼员因公外出办事,回来后可插队补序。

若当值售楼员因小事短时离开,由次位接待的售楼员进行义务接待,回来后应将客户转回给该售楼员。

2、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一概按规定的先后顺序顺次接待,不得互相争夺。

若对客户归属发生异议,则由销售主管在内部办理,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争执,或者发生抢客、争客、怠慢客户的情况。

不然,一经查实视具体情况将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一般情况下,将扣罚当事人当日根本工资,情况严重者,将扣罚当月根本工资和当月应发成交佣金的30%。

3、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必须认真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以此作为计算销售业绩佣金的主要依据。

4、当值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第一应礼貌、巧妙地探听出该客户是否来过,若来过应将该客户交由原接待人接待。

如该售楼员不在或正忙于接待其他客户,则可以接待该客户,直到原接待人忙完后回来,再交由原接待人接待。

如果在后续接待人手上成交,销售功绩依照三七分成,后续接待人占30%,原始接待人占70%。

5、如属首次来看房的客户,进门后即要求指定某个售楼员接待,则算作该名售楼员的客户,可不按顺序表接待,但若该售楼员恰在轮序,则算轮序;如售楼员认识首次来访的客户,但客户并不声明指定其接待,则按顺序表顺序接待。

售楼处接待制度及客户归属

售楼处接待制度及客户归属

售楼处接待制度及客户归属接待制度及客户归属售楼部只有建立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客户轮接制度,使众多销售员在一个合理、有序的氛围下参与业务竞争,才能加快项目的销售,创造销售佳绩。

售楼部销售人员按以下方式决定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售楼部客户接待实行轮接制,按售楼部规定的秩序,按顺序安排轮见。

销售人员一定要注意,接待客户一定要做记录登记,是作为你接待的依据凭证。

轮空处理指:接待完该客户后若不在轮值业务员位置,按原顺序接待。

客人进入售楼处应询问其之前是否曾经到访,当客人明确否定后方可跟进。

如客人表示之前曾经到访并道出A销售员姓名,则应交由A销售员跟进。

如A销售员不在场,则由排首位的B销售人员负责跟进(必须立刻与A售楼员联络,若A不能来现场,得到A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接待),若当天成交,成交后的佣金由A和B销售人员平分,业绩归属A销售人员。

若当天无法成交,客户归还A销售人员继续跟进。

如出现销售人员在知情的情况下刻意隐瞒真相,则成交后佣金归原销售人员。

已成交的客户介绍新客户来买房时,新客户提出找A销售人员而其不在场的情况下,由轮值销售人员B打电话与A联系,如果A不能亲自回现场跟进或时间紧迫,得到A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才能接待,当天成交后,则A、B销售人员平分佣金。

如当天不能成交,该客户以后则由A销售人员继续跟进。

若第一接触是销售员A的客户介绍的(包括来电介绍和亲自带领上门)新客户甲,则新客户资源甲仍应归属销售员A。

同样,甲带来的客户资源乙应归属销售员A,以后依此类推。

但此原则仅适应于新上门客户指明找销售员A或老客户介绍在先,不包括不期而遇的。

电话接听客户的,若没有具体预约的(留下客户姓名,预约看房时间,并向客户留下自己的姓名),客户到现场后,依然按轮次表接待,若有预约的,由谁负责预约的销售人员接待。

销售人员A正准备接待新客户时,该销售人员A的旧客户来了,销售人销售人员A 接待旧客户,新客户则由下一位轮值销售人员B轮见,两销售人员不存在分单。

业绩归属规定

业绩归属规定

关于售楼部现场业绩归属规定:1、来客由销售人员轮流接待,接待顺序按照个人接待新客户数量为标准排序;接待非新客户,即老客户或踩盘者后按原轮流顺序排位。

2、销售人员每天做好工作记录,客户的状况须反映在工作日记上。

3、业绩划分的有效期为10天,即客户的再次来访日距接待员与他最后一次的跟踪须在10天内(包括10天),但跟踪必须是有效跟踪,即取得联系,如果电话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均算无效跟踪,来访也必须是接到客户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指与客户是父母配偶子女关系)的来访。

4、若客户是一家人分批到访,如果是夫妻双方,第一次男的来访,隔天第二次女的来访,如果第三次为双方,则以来访本上男的到访为第一接待,如果成交由则双方平均分单;如客户是亲戚关系,分别来访,只有一方成交,则业绩归成交方销售人员。

5、若有客户来找原接待人员,而原接待人员不在,则由现接待人员首先电话通知原接待人员。

现接待人员为义务接待,若客户当场成交则业绩提成按双方分单。

如有证据发现、现接待人员刻意隐瞒不通知的,则成交业绩归还原接待人员。

6、若两批客户相约一块来买房,则可由一个业务员接待。

7、原来老客户(已买房的)带来新客户找原业务员买房,则由原业务员接待,若老客户未找原业务员则由当值业务员接待,若老客户找的原业务员不在则由现接待人员首先电话通知原接待人员,现接待人员为义务接待。

若现接待人员未通知原业务员则业绩归原业务员。

8、原来老客户(未买房的)又带来新客户,可由一个业务员接待,如果该业务员未搞定老客户,无暇接待新客户,则该业务员应优先接待老客户,新客户由下一个业务员接待。

若新客户指明要找原业务员则由原业务员接待。

9、若有一圈客户准备集体购买,其中客户王某由销售人员甲接待,林某由销售人员乙接待,而再次来访时林某没来而王某来了,此时由甲上去接待,乙不得上去接待,由王某带来的成交客户归甲;若甲不在则同上述第5条规定办理;如果王某和林某同时来了,则甲乙同去接待,成交客户各半。

售楼处接待排轮及业绩归属规则

售楼处接待排轮及业绩归属规则

某某售楼部接待排轮及业绩归属规则1、 所有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之前必须问清如下问题:A:有无来过售楼部,原来是谁接待的?B:有无朋友介绍,来找谁?C:有没有打电话咨询过?记得是谁接的电话吗?D:您是帮亲戚或朋友来看房子还是自己看?2、 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实行排轮制,排轮顺序即为早上签到的顺序,并严格按照排轮表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客,不争抢客户。

3、 排轮时间:冬季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为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轮流接待客户;夏季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中午12:00-15:00为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轮流接待客户。

如值班时间内客户比较多,原则上可以安排未值班的置业顾问接待客户。

4、 所有置业顾问排轮时间必须在销售现场,临时有事或带客去工地的情况下不在销售现场,如排轮轮到该置业顾问时该置业顾问还未出现在销售现场,则跳过该置业顾问的排轮,并不补接客户。

如还未轮到该置业顾问,且该置业顾问在排轮时间内到达了销售现场,按排轮顺序排轮,接待客户。

5、 当发生如下情况时置业顾问在第一时间内补接新客户:A:该置业顾问接待的是自己已成交的老客户,可跳过排轮直接接待;B:该置业顾问接待的是其他置业顾问的老客户且已查明;C:公司另行安排其他工作而错过接待机会的;D:公司领导安排的单纯参观项目的客户;E:单纯拉业务且无购房意向的客户;F:同行来售楼部做市场调查且已亮明身份的。

6、 所有来访客户情况都要详细登记于《来访客户登记本》上,记录内容包括接待日期、客户姓氏或姓名、联系方式、现住区域、认知途径、所看物业类型、意向房源,并落款署名为某某置业顾问接待。

所有客户归属以第一次登记时间为准,谁先登记就归属谁。

7、 如遇客户不愿意留下联系方式的情况,应在客户登记本上详细登记该客户的基本情况(至少要有客户的姓名或姓氏、所看房源、以及基本体貌特征),此类客户按照如下方式接待:A:如下次该客户来访时指定由原置业顾问接待,则还由原置业顾问接待;B:如该客户未指定原置业顾问,但该置业顾问认出该客户,则由原置业顾问跳过排轮顺序接待,否则则按排轮顺序接待并计入排轮置业顾问业绩;C:如该客户来访时指定由原置业顾问接待,但原置业顾问不在销售现场,则由排轮置业顾问代为接待,但不占用接待名额;8、 来电由当天值班置业顾问接听,并详细登记于《来电客户登记本》上,来电客户由值班置业顾问追踪和接待,如客户来访时未提及接听电话的置业顾问,则按排轮顺序接待;如客户提名要求接听电话的置业顾问接待,则由该接听电话的置业顾问接待,并可跳过排轮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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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接待管理制度及业绩归属办法
经项目组全体成员讨论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销售业绩的归属作如下规定:
1.置业顾问每日上班按《客户接待顺序表》轮流接待客户,不得挑拣客户,不争抢客户。

2..当发生下列情况后该销售人员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
1)该销售人员接听来电而错过接待的(非私人电话)。

2)接待的是同事的老客户且已查明。

3)帮助同事接待。

4)项目组另外安排工作而错过接待机会。

5)开发商关系客户,只是参观的。

3.不能补排轮的几种情况:
(1)正常休息、事假和病假不能补接客户。

(2)开发商介绍购房的客户,按排轮进行,不补排轮。

(3)因办理银行按揭或做其他与自己销售工作有关的事按轮空处理,不补排轮。

(4)销售人员按轮排接待客户,若轮到某销售人员接待客户而该销售人员不在场(除公干外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轮空,不能补接。

因公外出的可在第一时间补接新客户。

(5)已购房,来售楼部询问产权证、按揭办理进度情况的。

相关解释
新客户:1)第一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2)超过一个月未作跟踪回访的老客户(未成交)。

老客户:1)第二次或多次来售楼处参观的客户。

2)未购房,但已经与某销售人员有过联系、沟通的,并且上门就直接找某销售人员的(按排轮提前接待,不补排轮)。

3)一家人:三代以内的男女双方直系亲属(爷爷、奶奶、父母、儿女、夫妻)。

4)已成交的业主及其直系亲属
公共客户:1)客户在售楼处明确自己是同行且其他同事知情。

2)由甲方领导引领单纯参观的客户。

3)由乙方营销部领导引领或事先说明情况的特殊客户。

4)前期销售人员遗留下来的客户资源,若未移交给某位销售人员的视为公共客户,任何销售人员都有权做跟踪回访,只要在《电话跟踪回访记录表》上做记录即可做为自己的客户资源。

5)前期销售人员遗留下来的客户资源,若移交的销售人员从未追踪该分配客户,或超过一个月未对该客户进行追踪工作的。

5、现场执行“首接制”,所有来访客户接待完毕必须第一时间登记在《客户来访登记本》,客户归属以此为唯一依据;
6、来访客户有效跟踪期为一个月(除前期未开盘例外),自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过了跟踪期客户视为新客户;
7、置业顾问必须把来访客户登记在《来访客户登记本》并在《客户追踪表》注明跟踪记录;追踪时间最长为,自最后一次回访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有效,超过追踪日期视为新客户,日后该客户发生业绩纠纷,第一接待置业顾问将不得分配该业绩及奖金。

追踪记录表每个月交予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记录。

8、咨询电话必须在《客户来电登记本》登记,置业顾问要积极引导来电客户上门,可向客
户留姓名及号码;便于日后电话回访。

9、置业顾问接待来访客户,首先咨询是否来过,如有来过则务必马上将客户交还原置业顾问;若该同事不在现场,应先把客户安顿好后电话通知该同事,不算接待名额;
10、超过有效跟踪期(一个月)客户再次来访,接待该客户视为接待新客户,有效跟踪期为重新登记之日起计算。

若该客户在有效跟踪期以外来访被其它同事接待成交,跟踪权和业绩归属新同事;
11、老客户:在登记有效期内(以《客户来访登记本》为依据)来到售楼现场,原A接待过,但A当时没有认出来,该客户也没有找A,而由B接待,B也主动咨询之前是否来过现场,但客户忘记是谁接待,可能出现以下情况时:
1)、在签订认购书之前,A已辩认出来,并出示有效跟踪期的《客户来访登记本》,该客户后期跟踪权和业绩归属A;
2)、客户已经在B置业顾问的介绍下签订认购书交完款当天内,A认出客户,并出示有效跟踪期的《客户来访登记本》,A、B各占50%的业绩和奖金;该客户后期跟踪权和服务权归B,该客户后期带来的新客房成交也归属B置业顾问;
3)、客户已经在B置业顾问的介绍下签订认筹书交完款次日起,客户归属B置业顾问(A 置业顾问不在现场情况除外);如若置业顾问不在现场,日后认出该笔成交,则A、B各占50%的奖金。

该客户后期跟踪权和服务权归B,该客户后期带来的新客房成交也归属B置业顾问;
12. 接待过程中,有三个或以上置业顾问都先后接待过该客户成交,则首次接待置业顾问与最终接待成交者参照第11条划分业绩,其它接待者算义务接待;
13. 销售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待上门来访的所有客户,只要到访售楼处了解项目情况,包括咨询招商等,当值销售人员都必须热情接待,计接待名额,其他人员亦需热情接待;
14. 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
1)、若老客户带新客户同时走进售楼处找原置业顾问,新老客户都对视为原置业顾问接待,计接待名额;
2)、若老客户没有找原置业顾问或忘记原置业顾问,原销售人员也没有认出来,老客户按以上第10、11条规定处理,新客户归属当时置业顾问所有;
3)、新客户第一次来未提是老客户介绍来的,按新客户对待,即使以后介绍业主跟着来,成交仍然归接待他的业务员。

15. 若客户因为沟通或者其它原因主动要求换接待人,拒绝继续服务,由现场主管领导协商另行安排他人接待,视实际情况是否另外安排补接;语言沟通障碍可以补接;客户投诉或者不满意服务不给予补接,还视实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16. 同事之间应该有相互协助的义务和责任。

当同事已成交客户来访,原来同事不在现场,当值同事和其它空闲同事应该及时电话联系同事并协助安排好客户;
18. 项目组组织看楼团等活动,所有计公佣,业绩归属当事置业顾问;客户跟踪权和服务权由销售主管公平分配,如有客户跟踪不到位的情况,取消当事置业顾问所有公佣;
19. 公司其它SP促销活动客户归属视实际情况另行待定佣金分配制度;
20. 如遇业绩冲突,双方应友好协商。

21. 如发生纠纷,由销售经理按销售规则协调、判别。

如有明显的抢客户情况,将由销售经理报请公司处理;
23.没有来过现场的客户(通过介绍或者售楼部电话接待获得的),不能登记在《客户来访登记本》,但可通过电话回访对其进行追踪。

如若发现置业顾问将未到过现场的客户资料登记入《客户来访登记本》。

则视为无效记录,由销售经理重新分配,同时对该置业顾问处以“停止接待客户一星期”的处罚。

24、不同置业顾问接待同一家庭中的不同人:
1)、不同置业顾问都经过多次回访和接待,直到成交才知道接待的是一家人,成交后业
绩业务员平分。

2)、未成交回访过程中得知是一家人的,客户归为第一接待人,由第一个置业顾问继续销售工作,成交归属第一个置业顾问,第二个业务员属于帮忙接待;
25、其它要求:
1)、每位置业顾问在客户进门后问清是否第一次来,若不主动问清上次的接待人是谁,待查明归属后客户仍归第一接待人所有。

2)、每位置业顾问要把整个项目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无论是谁的客户,要以成交为唯一目的,不得发生不认真接待别人客户的情况。

如有发现将处于“停止接待客户一星
期”处罚。

3)、每位业务人员要做好客户回访和成交客户维护,因为只有不断地回访才会了解客户动态,减少重复接待的机会。

只有做好成交客户维护,客户才会积极地介绍客户。

4)、不得在客户面前出现互相争抢或相互推诿的现象。

成交客户的分配放在成交后进行。

5)、不得为了个人利益在客户面前互相诋毁。

以上制度项目全体人员应共同遵守和维护,如有违反,将给予处罚,其它后面发生但本规定没有涉及到归属判定的情况,依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处理并补充完善本规定。

本制度自2014年月日起执行
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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