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泸溪县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方
案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9月底,我县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有超编人员132名,超职数配备领导22名;进人程序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理顺先人事后编制的工作程序;教育、卫生系统以总编制与总人数对比是否空编为标准来进行公开招考与调动,致使个别学区与卫生院超编;个别单位后勤编制没有按照州政办发〔20XX〕1号文件规定收回,工勤人员仍使用后勤编制或挤占政法编制。
二、工作目标
根据《通报》要求,20XX年底前必须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问题整改消化到位,建立健全规范的人员管理体制,严格编内进人,不得再新增超编人员;公开招考、人员调动、引进人才、退伍安置、三支一扶等必须坚持先编制后人事的工作程序;教育、卫生系统按单个学区、卫生院对现有人员进行调剂,确保每个单位均不超编;行政机关、参照单位后勤编制严格按照州政办发〔20XX〕1号文件执行,一律按退一减一原则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XX年1月)
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文件精神和《通报》的具体要求,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
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机构编制管
理的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调查清理,摸清底子(20XX年2月)
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党政机关及参
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认真调查清理,了解超编人员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具体情况,摸清超编、超配
原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消化措施;切实加强教育、卫生系统机构编制的动态管理,按单个学区、卫生院对
现有人员进行调剂;对个别没有执行州政办发〔20XX〕1号文件的单位进行调查清理,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明确要求,有序推进(20XX年3月20XX年11月)
1、制定过硬的人员调剂和消化措施,分季度进行逐步消化,力争在20XX年底消化全县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超编人员132名。
2、以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和党政分设现象,确保20XX年年底前将超职数配备的22名领导全部落实到位。
3、进一步理顺先编制后人事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规范的人员管理体制,严格编内进人,不得再新增超编人员。
(四)认真总结,迎接检查(20XX年12月)
对此次机构编制管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好的经验,进一步健全干部人事调配管理机制,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管理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泸溪县机构编制管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编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加强整体部署和综合协调,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整改消化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和办理程序
1、严格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
政府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
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无专题申报、违反审批程序
和制度的机构编制送审事项,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受理,
对未经编委、编办研究的重大机构编制问题,党委、政
府不将其列入会议议题。同时,对严重干扰机构编制审
批程序和制度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以编制为龙头,建立编制、人员、经费协调制约机制。
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人员调配和政策性安置时要坚
持先编制后进人程序,人员调录、人才引进、退伍安置、三支一扶等人员调配时,要先到编制部门审核编制,再
提交人事领导小组、退伍安置领导小组研究,把好人员
调配安置的第一个进口关。要建立部门协调制约机制。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纪检监
察等综合约束机构,做到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
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领导职数范围内,组织人事
部门进行人员配备和工资核定,在负责工资统发审核的
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后,财政部门才能列入政府预算并核
拨经费,银行才能开设账户并支付工资,劳动和社会保
障部门才能办理相应社保手续。
(三)进一步完善进人制度,把好人员进口关
1、进一步完善进人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监管,杜绝
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领导。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和复
退安置时的进人制度,明确规定在实行人才引进和复退
军人安置等人事调配、安置工作时,必须在编制限额内
进行,从源头上杜绝超编进人。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对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一经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超编进人,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实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切实有效地从源头上管
住管好机构编制。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持人员调配在
编内进行,杜绝超编进人;配备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由
实职改任非领导职务在规定的职数内进行,严禁超职数
配备领导;严禁逆向进人,特别是严禁从企业往事业、
自筹往财政拨款单位进人,以免增加财政负担;严禁违
规借调、临时聘用(雇用)人员,避免混编混岗和增加行政成本。
2、建立起消化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超编工作长效机制,确保20XX年底全面完成消超任务。要积极探索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用于全县
消化超编的路子。尝试过渡性调借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的
消超措施,从乡镇机关调借少量行政编制到县直部门,
作为临时性、过渡性编制用于消超,待消超任务完成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