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护士管理制度
医院聘期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工作人员的聘用行为,保障医院与工作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正式聘用的各类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师、护士、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聘期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医院和工作人员之间的合作关系稳定、和谐。
二、聘用程序第四条聘用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发布招聘信息:医院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待遇等。
2. 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按照招聘信息要求进行报名,医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符合招聘条件。
3. 考核与选拔:医院组织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选拔。
4. 签订聘用合同: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聘期管理第五条聘期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1. 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1-3年,可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工作人员表现适当延长。
2. 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无固定期限,双方在合同期内保持稳定合作关系。
第六条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医院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1. 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医院利益。
2.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解聘与离职第九条解聘程序:1. 医院向聘用人员发出书面解聘通知。
2. 聘用人员接到解聘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条离职手续:1. 聘用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2. 聘用人员应退还医院提供的物品和资料。
3. 聘用人员应结算工资、福利等费用。
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卫生院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招聘工作,提高卫生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的全过程,包括招聘计划、岗位需求、招聘程序、人员选拔、录用、培训等。
第二章招聘原则第三条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招聘工作应注重专业对口、能力与岗位需求相匹配,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的人员。
第三章招聘计划与岗位需求第五条招聘计划由卫生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岗位需求制定,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岗位需求应明确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工作地点、招聘人数等信息。
第四章招聘程序第七条招聘信息发布:通过卫生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当地人才市场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第八条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应聘人员名单。
第九条笔试或面试:对筛选出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或面试,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体检:对通过笔试或面试的应聘者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一条试用期:对拟录用人员安排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双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人员选拔与录用第十二条选拔程序: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
第十三条录用审批:拟录用人员名单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第十四条录用通知:对录用人员发出录用通知,明确报到时间、地点等事项。
第六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五条新员工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和岗位职责。
第十六条继续教育: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卫生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过程公开透明。
医院人事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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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
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护理人员在医疗团队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护理人员的聘用和工作,各级医疗机构纷纷制定了护理人员聘用制度和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最新护理人员聘用制度与管理规定进行探讨,主要内容包括护理人员的资格要求、招聘程序、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等方面。
一、护理人员的资格要求1.学历要求:护理人员应具备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要求:护理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冊护士资格证书,具备上岗证,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学时要求。
3.专业技能要求:护理人员应具备扎实的护理知识和丰富的护理经验,熟悉护理操作规范和常用医疗设备的使用。
二、招聘程序1.招聘需求分析:医疗机构进行人员招聘前,应首先进行工作需求分析,确定招聘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要求。
2.招聘方式:医疗机构可以通过招聘网站、报纸广告、校园招聘等多种方式发布招聘信息,并进行招聘宣传。
3.笔试和面试:招聘人员需要参加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通过评估其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4.考核评估:医疗机构对面试合格的候选人进行考核评估,包括岗位适应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评定等。
5.聘用程序:医疗机构按照面试和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作条件1.工作时间: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一般为8小时,24小时连续工作不得超过12小时。
2.假期休息:护理人员享受法定的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等各项假期权益。
3.保障待遇:护理人员工资待遇应与其职业技能和工作贡献相匹配,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4.工作环境:医疗机构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安全、卫生、通风条件满足要求,为护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和物资支持。
四、职业发展1.岗位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2.职称评定:护理人员可以通过职称评定获得高级护士、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等职称,提高自身的职业地位和待遇。
3.学历提升:医疗机构鼓励护理人员通过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等方式提升学历,获得更高的学位和专业认证。
医院招聘管理制度(3篇)
医院招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人员招聘录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聘用程序员工招聘、录用程序用人部门提出用人申请--由业务院长(代兵伟)和行政院长(唐忠平)审核,其中业务院长负责临床各科室(放射科,检验科,超声科,药剂科,门诊部,中医康复,妇科门诊和住院部,手术室,外一科,外二科,中医科,输液室,内科),行政院长负责后勤部(保安,保洁,司机,食堂所有人员),收费室,市场部,导医组,审核后,由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再交由院办统一开始招聘工作,七楼所有成员包括院办,医务科,医保科,财务部,企划部,护理部,后勤部,均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直接管理招聘。
三、人员需求计划1、每年____月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及职位体系的设定由办公室编制该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各部门、科室根据工作和发展的需要以及人员流动产生空缺岗位需增补人员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提交人员增补申请附表。
办公室汇总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报总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具体的招聘工作。
3、办公室应根据医院发展动态及时并有针对性的做好人力储备工作。
四、面试与评价1、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组织面试面试小组必须由____名人员组成。
2、面试时必须查验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面试小组应将面试情况记录在“面试评价表”中。
4、应聘临床或医技岗位的人员若不能在我院进行执业注册的一律不得录用。
五、录用程序1、根据面试评价结果确定录用的由办公室填写《录用审批表》中的有关内容。
2、用人部门会签意见。
3、提交院领导、公司领导审批。
4、在七个工作日内由办公室对录用人员进行信息反馈。
六、人员报到1、新员工一律到办公室报到。
填写《人事报到表》并按《人员上岗通知单》规定的内容到各科室办理有关手续。
2、由办公室人事主管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分配工作。
3、新员工试用期1到____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按院《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医院招聘与录用管理制度
医院招聘与录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医院的招聘与录用工作,保证人才的选拔和使用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医院的人才储备和综合素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各类招聘岗位进行招聘和录用的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专业技术岗位、行政管理岗位、护理岗位等。
第三条医院招聘与录用工作严格依照岗位需求和人才略力要求进行,遵从公开、公平、择优、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招聘程序第四条医院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实施。
依据医院各部门岗位需求和职责要求,人力资源部编制招聘计划。
第五条医院招聘计划应当明确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要求、招聘程序及时间布置等内容,并经医院领导审批。
第六条医院招聘信息应当通过医院官方网站、招聘网站、招聘广告或媒体发布,包含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薪酬待遇、工作地方等信息。
第七条招聘报名应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报名者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提交个人简历。
报名截止后,人力资源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
初步筛选合格的报名人员将进行笔试或面试,人力资源部可依据岗位需要进行个别或综合评估。
第九条面试分为笔试、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等环节,面试将由考官构成的面试组进行,面试考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条面试结果依照综合面试成绩划定及格线,招聘对象依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用,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十一条录用的人员需经过相关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岗位培训。
第十二条未录用的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其他岗位的招聘,或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删除其个人信息。
第三章招聘管理第十三条医院招聘工作应完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招聘制度进行,不得有任何腐败行为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医院对招聘程序的实施过程应当做到公开透亮,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医院招聘工作应当依据实际需要,重点向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优质高校毕业生等倾斜。
医院应当建立和维护招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招聘人员进行人事管理,并依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信息。
医院外聘护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外聘护士的管理,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外聘护士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
三、招聘1. 外聘护士应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3)具备一定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4)身体健康,能适应医院工作环境。
2. 招聘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2)报名及资格审查;(3)面试及技能考核;(4)体检及背景调查;(5)录用。
四、培训1. 外聘护士入职后,需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包括:(1)医院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2)临床护理操作技能;(3)护理安全管理;(4)沟通技巧等。
2.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1. 外聘护士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考核,内容包括:(1)护理技术操作;(2)护理文书书写;(3)患者满意度调查等。
2.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合格者予以警告或辞退。
六、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外聘护士,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外聘护士,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等处罚。
七、离职1. 外聘护士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2. 离职前,外聘护士需完成工作交接,确保患者安全和护理工作的连续性。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外聘护士的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聘用程序,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聘用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等岗位。
第三条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第四条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等。
第五条招聘方式包括:(一)公开招聘: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面向社会招聘。
(二)内部招聘:在医院内部发布招聘信息,选拔优秀员工。
第六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要求等。
(二)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包括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三)人力资源部对应聘材料进行初步筛选。
(四)组织面试、笔试等考核环节。
(五)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薪酬与福利第七条医院聘用人员薪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等。
第八条医院为聘用人员提供以下福利:(一)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二)住房公积金。
(三)带薪年假。
(四)节日福利。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九条医院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晋升、调岗、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表现,对优秀员工给予晋升机会。
第五章休假与培训第十二条医院聘用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包括法定节假日、年假、病假等。
第十三条医院为聘用人员提供专业培训、技能提升等机会,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聘用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聘用人员因严重违反医院规定或工作纪律,经医院研究决定,可予以解聘。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旨在加强聘用人员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医院劳务派遣护士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劳务派遣护士的管理,保障医院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劳务派遣护士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工作职责、考核、奖惩等方面。
三、招聘与管理1. 招聘(1)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选拔具备护理专业学历、资格证及执业证的优秀人才。
(2)劳务派遣公司应严格按照医院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人员。
2. 培训(1)新入职的劳务派遣护士需参加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医院规章制度、护理操作规范、护理安全知识等。
(2)医院定期组织在岗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护理水平。
3. 工作职责(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上级护师的指导下,做好患者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和心理护理。
(2)认真执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护理常规及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
(3)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积极配合医师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护理工作。
(4)负责采集各种化验标本,确保标本质量。
四、考核与奖惩1. 考核(1)医院对劳务派遣护士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护理技术、服务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
(2)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2. 奖惩(1)对表现优秀的劳务派遣护士,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护士,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降职、解聘等处理。
五、其他1. 劳务派遣护士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2. 劳务派遣护士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劳务派遣护士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护士长或上级领导汇报。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制度将相应予以修订。
卫生人员聘用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卫生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卫生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药剂人员等。
第三条我院卫生人员聘用聘任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聘用卫生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 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持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证书。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五条聘用程序如下:1.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2. 报名:应聘者按照招聘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 审核材料:医院相关部门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 笔试、面试:对审核合格的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
5. 体检:对通过笔试、面试的应聘者进行体检。
6. 录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7. 签订聘用合同: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四章聘任制度第八条聘任制度如下:1. 聘任岗位:卫生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医院实际需求,聘任相应岗位。
2. 聘任期限:卫生人员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聘任条件:卫生人员在聘任期内,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4)完成医院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 聘任考核:医院对卫生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五章保障与待遇第九条保障与待遇:1. 医院为聘用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 医院为聘用人员提供培训、进修等机会,提高其业务水平。
3. 医院为聘用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4. 医院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聘人员,包括医、技、护、康复、特教、心理咨询、工程、工勤及其他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第四条医院临聘人员招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执行,确保招聘程序合法、公正、公开。
第五条医院临聘人员招聘应采用以下方式:(一)通过医院官方网站、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二)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招聘;(三)参加各类人才交流会、招聘会等。
第六条临聘人员聘用应经医院党委同意,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薪酬与福利第七条医院临聘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条医院临聘人员福利待遇参照正式员工执行,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九条医院临聘人员享有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期。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十条医院对临聘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临聘人员续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临聘人员晋升条件参照正式员工执行,包括工作年限、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五章日常管理第十三条临聘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应积极参与医院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
第十六条临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医院财物,确保医院财产不受损失。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临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将予以处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二)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医院损失;(三)在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四)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八条处理方式包括:(一)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二)追究相关责任,依法予以处罚。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护理人员的管理,提高护理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病患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在医院、养老院、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从业的护理人员。
三、准入资格1.具备相关专业学历背景,取得国家承认的护士或护理专业资格证书;2.身体健康,无影响从事护理工作的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4.无法律限制从事护理工作;5.具备一定的护理技能和经验。
四、准入程序1.申请准入:护理人员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2.资格审查:医疗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其学历、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3.面试评估:医疗机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面试评估,考察其职业素养、护理技能和团队合作能力;4.体检检查:通过面试评估的申请人需要进行体检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护理工作的要求;5.考核培训:医疗机构组织对申请人进行护理知识和技能的考核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水平;6.准入批准:医疗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其准入护理岗位。
五、准入期限1.新进护理人员的准入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需重新进行评估;2.在职护理人员的准入期限为3年,期满后需重新进行评估。
六、准入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护理人员准入档案,记录护理人员的申请、资格审查、面试评估、体检检查、考核培训等过程;2.护理人员准入后,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3.护理人员准入期间,医疗机构应对其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并及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4.护理人员准入期满后,医疗机构应对其进行再次评估,确认是否继续从事护理工作;5.护理人员准入期间如出现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情况,医疗机构有权取消其准入资格。
卫生院岗位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院人事管理,规范岗位聘用行为,提高卫生院整体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正式聘用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检验师、技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我院岗位聘用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招聘第四条我院根据国家卫生政策、行业标准和本院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第五条岗位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招聘程序包括: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人数、任职条件等;2. 报名和资格审查;3. 笔试、面试;4. 考核;5. 体检;6. 录用。
第三章聘用与解聘第七条我院聘用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3.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 具有健全的身体健康条件。
第八条聘用程序如下:1. 确定拟聘用人员;2. 签订聘用合同;3. 办理入职手续。
第九条聘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合同期限;2. 岗位职责;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 工资福利;5. 违约责任;6.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 招聘时隐瞒病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3.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4.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的;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解聘程序如下:1. 提出解聘申请;2. 通知拟解聘人员;3. 办理解聘手续。
第四章岗位考核与晋升第十二条我院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聘用护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护工的聘用和管理,提高医院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医院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聘用护工的管理。
三、护工职责1. 在护士长及护士指导下,完成基础护理工作及非技术性护理工作。
2. 协助维护病人卫生、仪表及仪容,如洗脸、梳头、整理床铺等。
3. 外送病人进行各种检查,送取各类检查化验标本、报告单及病房用物。
4. 规定物品的清洗、消毒,保持病房环境整洁。
5. 在护士指导下对病人进行简单生活护理和床单位的清洁消毒等工作。
6. 严禁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及对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
四、护工聘用条件1.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护理工作,对病人有同情心。
2.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
4. 通过医院组织的护工培训,考核合格。
五、护工聘用程序1. 护理部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护工招聘计划。
2. 护理部通过医院内部公告、招聘会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
3.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4. 护理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
5. 面试合格者参加医院组织的护工培训。
6. 培训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护工管理1. 护工由护理部统一管理,各护理单元护士长具体负责护工的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督。
2. 严格界定护工岗位职责,确保护工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
3. 定期对护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4. 对护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 加强对护工的纪律教育,确保其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
七、护工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护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纪律性等。
2. 对表现优秀的护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认真、违反纪律的护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5篇)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护理部和人事处为护士准入管理的职能机构。
第三条全院所有护理岗位独立从业的护理人员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即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卫生行政机关的注册。
第四条在岗护士的执业注册必须在有效期内。
第五条本院护士执业注册地点必须为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新聘护士必须及时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方可在本院独立工作。
第六条我院聘用护士要求最低学历为护理专业中专学历,以大专及以上学历为主;特殊科室、重点岗位要求最低学历为大专,如ICU、急诊科。
第七条不同科室不同护理岗位的护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符合相应的岗位任职条件,经培训考评达标上岗。
第八条特殊科室和岗位应根据其特点制定护士准入制度(如急诊科、ICU等科室)。
第九条护理进修人员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来医院进修学习需持有效执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以上条文与北京市、卫生部、专业管理等法规、规定有不一致时,服从北京市、卫生部及专业管理等法规和规定。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护理人员进行管理的一种制度,旨在确保护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护理人员准入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条件:规定护理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年龄、健康状况等。
2. 学历要求:规定护理人员必须取得的学历,如大专、本科等。
3. 专业能力评估:设立一定的评估机制,对护理人员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护理知识和技能。
4. 职业道德要求:规定护理人员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如尊重患者隐私、保守医疗机密等。
5. 考核考试:对护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考试,评估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6. 继续教育要求:要求护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
7. 成绩考评:对护理人员的工作成果、服务质量进行考评,评估其绩效。
8. 处罚措施:对违反准入管理制度的护理人员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维护行业的规范和声誉。
医院招聘时间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及对外招聘工作人员。
三、招聘时间安排1. 招聘准备阶段(5个工作日)(1)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制定招聘方案,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待遇等。
(3)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时间、地点、报名方式等信息。
2. 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10个工作日)(1)应聘者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环节。
3. 面试阶段(10个工作日)(1)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者情况,安排面试时间。
(2)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综合素质等。
(3)面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结果进行评估。
4. 体检及考察阶段(7个工作日)(1)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
(2)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包括政治思想、工作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
5. 录用及公示阶段(5个工作日)(1)对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按照招聘方案进行录用。
(2)将录用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签订劳动合同阶段(3个工作日)(1)与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办理入职手续,安排工作岗位。
四、招聘时间要求1.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招聘准备阶段完成招聘方案的制定、公告发布等工作。
2. 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
3. 面试阶段,应聘者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评估。
4. 体检及考察阶段,应聘者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
5. 录用及公示阶段,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用名单的公示。
五、监督与考核1.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卫生院临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卫生院正常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所有临聘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护士、医生、药剂师、检验师、卫生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临聘人员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安全,促进卫生院健康发展。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四条临聘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选拔。
第五条临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资格证书;(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临聘人员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续签。
第七条临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医院形象;(三)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医院决定解聘;(四)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考核第八条临聘人员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医疗安全。
第九条临聘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按照医疗护理规范,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二)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三)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四)协助医院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条医院对临聘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临聘人员续聘、解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二条临聘人员的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薪酬制度执行,并根据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临聘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医院为临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防护用品。
第五章保障与监督第十五条医院设立临聘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医院人员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员聘任工作,保障医院合法权益,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类聘用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检验师、技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人员聘任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聘任条件第四条聘任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有相应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3. 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4.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5. 符合医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聘任程序第五条聘任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发布招聘信息: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招聘计划,通过内部公告、网络招聘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2. 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按照招聘要求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 笔试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4. 体检与考察:笔试和面试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绩等。
5. 决定聘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6. 签订合同: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聘任合同第七条聘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2. 聘用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3. 聘用期限;4. 工资、福利待遇;5. 违约责任;6.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医院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包括:1. 定期考核:医院按照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2. 岗位考核:医院对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
3. 激励机制:医院设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聘用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医院招聘管理制度模版(3篇)
医院招聘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目的,为满足医院持续、快速发展需要,加快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人员招聘工作程序,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卫生专业技术系列、行政人员系列、财务系列、总务后勤系列、市场营销等人员的招聘管理。
(3)招聘原则,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1)人员招聘流程总图(2)人员需求,根据医院发展状况及人员配置状况,由各科室与人力资源部共同拟定和调整人员需求,确定招聘人数及具体岗位需求。
各科室填写《人员需求计划表》,交由人力资源部拟定招聘计划。
(3)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人数、招聘标准(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个性品质等)、招聘形式。
3.招聘形式,招聘形式分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
招聘形式选择,要根据人才需求分析和招聘成本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1)内部招聘,鉴于内部职工比较了解医院状况,对医院的忠诚度较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医院在进行部分系列人员招聘时,如后勤服务岗位或可替代性较强的岗位,可考虑内部招聘。
(2)内部招聘形式,在尊重员工和用人部门意见的前提下,采用推荐、竞聘等多种形式,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三.招聘流程①招聘公告,人力资源部根据所需招聘人员的职级,编制工作说明书,并拟定内部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院周会、在公告栏发布以及网络公布等形式。
内部招聘公告要尽可能传达到每一名员工。
②报名,所有在职员工在上级主管的许可下都有资格向人力资源部报名申请。
③筛选,人力资源部结合申请人和科室主管意见,根据职务说明书进行初步筛选。
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进行面试及考核,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生效。
④录用,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岗位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科室报到。
(4)外部招聘,招聘的主要对象为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医院公开招聘管理制度
医院公开招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的招聘工作, 提高医院职工的素质和能力,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公开招聘各类员工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选拔最优秀、最合适的人才。
第四条医院招聘工作应当依法、规范、透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坚决杜绝腐败现象。
第五条医院公开招聘应坚持岗位需求、人才培养、绩效评价等一致性原则。
第二章招聘流程第六条医院招聘工作应当明确管理权限,明确招聘认定的程序、要求、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医院应当将用人条件、招聘岗位、招聘要求、选聘程序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并宣传。
第八条医院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招聘信息,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递简历。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招聘系统, 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化和规范化。
第十条医院应当对招聘岗位进行岗位分析,确保岗位需求真实准确。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依法公开招聘岗位, 并列出具体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根据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人数和资金预算。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制定岗位人员招聘方案,明确人员招聘条件、流程、标准、程序、职责和时限。
第十四条医院招聘工作应当充分征求人事部门、用人单位、招聘组和应聘者的意见, 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透明。
第三章招聘程序第十五条医院公开招聘应当执行组织协调、政策执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制约的原则。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招聘流程,明确招聘各环节的操作程序及责任人。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适时组建招聘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协调招聘工作。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依法进行招聘公告, 公告应当包含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等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核实各应聘者的基本信息, 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
第二十条医院应当按照招聘计划进行初审, 防止虚假简历、虚假证件的通过。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组织面试, 通过面试等方式综合评价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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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护士管理制度
随着医院的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聘用制护士已成为医院护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聘用制护士进行科学的管理已成为医院人事、护理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对聘用制护士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聘用制护士的招聘
(一)招聘条件
1、全国正规统招院校护理专业毕业生并获得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
3、热爱护理专业品学兼优工作责任心强经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身高160cm以上经体检合格(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提交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个人简历和身份证
2、由人事科、护理部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及笔试在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择优录取
3、填写《申请聘用制护士基本情况登记表》与考试成绩、考核材料及体检表一起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三)聘用制护士的试用和聘用期限
1、聘用制护士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应先进行专业技术及职业道德的岗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确认其聘用关系
2、聘用制护士经试用合格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每年聘用一次聘用期满后根据本人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情况决定续聘或终止聘用
二、聘用期待遇
(一)聘用制护士在聘用期内与医院正式员工享有同等的政治待
遇
(二)聘用制护士在聘用期内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医院可以参照有关规定聘任其相应专业
技术职务
(三)医院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制护士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等社会保险
(四)聘用制护士工资待遇
试用期具有护士执业证书税前工资为2000元/月;具有护士执业
证书试用期满后中专毕业生基本工资为670元/月专科毕业生基本工
资为700元/月本科毕业生基本工资为730元/月以后每年按照基本工资的5%比例增加计入绩效工资聘用人员可以参照医院在职人员享受
职称晋升政策取得护师资格证书后经医院聘任基本工资为800元/月;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经医院聘任基本工资为1000元/月科室奖金的
发放同正式员工(聘用期内工资税前总额参照不低于建湖县事业单位相应标准如XX年中专护士3000元大专3200元本科3300元)(五)福利待遇
聘用制护士享受与医院正式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三、聘用制护士的培训与管理
由护理部统一安排聘用制护士的培训并根据聘用制护士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
四、人事科负责聘用制护士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五、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规定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招聘护士管理制度[篇2]
一、聘用条件
1、年满20周岁(岗位需要除外)必须经过三年以上正规培训取得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
3、政治思想好素质好品德端正举止文雅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善良、耐心
4、有较强的理解、记忆能力好学上进技能优秀
5、已经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资格者优先
二、管理办法
1、建立聘用护士档案管理
对聘用护士的技术档案进行管理包括聘用护士的一般资料、学历变化、继续教育情况、论文发表、每年绩效考核、奖惩情况等护理部有详细记录
2、进行岗前培训
除了定期参加医院护理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学习外科室利用晨会、下午下班时间反复学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护士职责、礼仪、职业道德规范、接受爱岗敬业教育等将观念从“使用”转变为“使用与培养相结合”培养招聘护士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激发她们热爱护理专业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3、护理部和科室严格管理具体措施有: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等核心制度;
(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严格执行传、帮、带虚心向老同志学习;
(3)加强技术操作培训和考核;
(4)加强医护配合和护理工作的灵活性积极参加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
(5)积极参与护理质量控制
(6)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4、不断提高聘用护士的素质
(1)职业道德和形象的建设:聘用护士上岗后个人行为就代表整个医院护理人员的职业形象因此要以各种护理规范为准则规范招聘
护士的行为
(2)继续教育:聘用护士是一支年轻的护理队伍操作能力、观察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护理质量因此要加强聘用护士上岗后的继续教育
(3)实施以人为本的护理管理:对待聘用护士和在编人员要一视同仁力争做到人尽其用
(4)团结互助合理排班:采取编内编外护理人员参插排班充分发挥新老护士结合的作用
5、聘用护士岗位技术能力和要求
同我院护士的技术能力和要求
6、聘任护士享受本院在编护士同样的婚假、产假产假期满回医院重新培训后安排工作
7、聘用护士薪酬的规定:
1)聘用护士与本院护士一样接受科室的绩效考核
2))在我院临床工作一年之内尚未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资格的护士不能独立值班职能在科室做辅助护士工资定为每月800元
3))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资格的护士能独立值班圆满完成护理工作享受本院在编护士同样的绩效工资
4)科室对护士工资实行二次分配建立基于护理工作量、质量、患者满意度、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的绩效考核办法
招聘护士管理制度[篇3]
(一)目的:为规范我院合同护士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我院合同护士招聘工作
(三)招聘流程:
各科室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护士长提交用人需求报告经科主任签字后上报护理部;对新增加人员须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护理部统一组织招聘工作
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
2、具有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3、应届毕业生有毕业证书并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4、从外单位调入护士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具备一定的护理工作经验
(三)护理部进行护理基础知识与护理技术操作考核
(四)护理部与用人相关科室对应聘护士进行面试
(五)应聘护士提供体检合格证明、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存档
(六)应聘护士试用合格后由人事科与应聘护士本人签署用工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