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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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瓮福集团子公司合同管理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及附属合同、变更协议、结算协议、解除协议、仲裁协议、纠纷处理协议、合同终止协议等,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合同管理检查考核由综合部负责。
检查的主要内容
是否建立并不断完善合同台账,适应公司管理需要。
合同对方资信调查资料是否完整详实,是否不定期更新、归档和建立台账。
是否对所有合同指定经办人员负责,执行情况全面跟踪。
合同比价材料是否全面、完整和真实,是否建立询价记录台账。购销合同所涉及的金额超过合同对方注册资本金的%,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的批准,或是否取得有效担保。
与营业期限即将届满的公司签订合同,且合同履行期限可能超过该公司营业期限的,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的批准。
与主要资产、生产设施是向第三方租赁而非自有的企业签订业务合同,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的批准。
是否与违约记录较多、行业内声誉较差的供应商或客户签订购销合同。
是否与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是否与主要经营实
体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签订业务合同。
是否存在随意拆分合同的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合同审核管理办法》规定。
是否存在委托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范围、时间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情况。
是否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台账。
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是否签订书面协议,是否按照协议履行有关条款。
是否按照瓮福集团要求每月日前上报合同台账及合同副本。
发生合同纠纷时是否按照规定个工作日内及时全面的向综合部书面备案。
当收到发生合同纠纷的情况后,综合部是否按照规定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瓮福集团内控部书面备案。
是否未经合同对方单位授权(不含与自然人签订的合同),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合同对方单位承办人员等任何自然人。
合同款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支付。
合同约定扣款条件成立的是否按扣款后的余额支付。
工程合同结算有竣工验收报告,采购合同结算是否有产品的验收单、质检报告。
施工、技改等合同条款中是否明确约定电费、垃圾处置费等事宜。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移交合同档案资料。
合同承办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每年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清理、整理、总结和评估。对合同签订审核完整率、实际履行率、变更率、协议解除合同率、其他形式解除合同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合同争议解决率等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月日前将统计、分析及总结材料报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