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田园收获管理机 通用技术条件企业标准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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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田园收获管理机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多功能田园收获管理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号与基本参数、安全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拖拉机为动力、配套发动机额定功率22.05KW~36.8 kW(30马力~50马力),主要用于核桃、枣等木本农作物的摘果收获等作业的多功能田园收获管理机(以下简称田园收获管理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92(所有部分)农业拖拉机后置动力输出轴1、2和3型
GB/T1593(所有部分)农业轮式拖拉机后置式三点悬挂装置
GB/T2779农业拖拉机拖挂装置型式尺寸和安全要求
GB/T 948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制规则
GB 10395.5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10部分:驱动式耕作机械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GB/T17126-1997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动力输出万向节传动轴和动力输入连接装置的位置GB/T 13306 标牌
GB/T5668-2008 旋耕机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JB/T 5673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JB/T 9832.2-1999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漆膜附着性能测定方法压切法
JB/T 8574-1997 农机具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JB/T 9791-1999 农业机械万向节传动轴安全防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多功能田园收获管理机
以拖拉机为动力、配套发动机额定功率22.05KW~36.8 kW(30马力~50马力),主要用于核桃、枣等木本农作物的摘果收获等作业的小型田园收获管理机械。
4 型号与基本参数
4.1 型号编制方法
田园收获管理机产品型号按照JB/T 8574的规定编制,表示方法如下:
提供动力类型:T为轮式拖拉机,Q为其他动力
主参数代号:拖拉机或其他动力发动机标定功率,单位:马力
小类分类代号:C(采摘)G(管理)
大类分类代号:表示收获机械
示例:配套动力30马力拖拉机的田园收获管理机:4CG—30T。
5 安全要求
5.1 密封性
配套发动机不应有漏水、漏油、漏气现象;整机的动结合面不应漏油,静结合面不应渗油;传动箱不应有渗油现象。
5.2 防护装置
万向节传动轴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其他外露回转件应有安全防护装置位置,防护装置的结构应符合GB 10395.1的要求。
5.3田园收获管理机的顶部、后部、前部和端部的防护应符合GB10395.5-2006中4.1、4.2、
4.3、4.4的相应规定,前部防护与工作部件的水平距离允许自行设计。
5.4 安全警示标志
5.4.1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10396-2006中的规定。
5.4.2使用警告标志,描述如下潜在危险:
1)田园收获管理机前部万向节传动轴可能缠绕身体部位,田园收获管理机作业时或万向节传动轴转动时,人与田园收获管理机保持安全距离;
2)田园收获管理机后部有飞出物体冲击人的身体,作业时人与田园收获管理机保持安全距离;
3)田园收获管理机运转时,不得打开或拆下安全防护罩。
5.4.3使用注意标志时,描述如下内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
2)使用前必须检查零部件紧固情况,加注润滑油;
3)保养时,切断动力,并可靠支撑机器。
5.5 安全说明
使用说明书中应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6 技术要求
6.1 一般要求
6.1.1 工作环境
田园收获管理机应能在-5 ℃~40 ℃的自然环境温度下正常工作。
6.1.2 传动箱表面温度
田园收获管理机在环境温度不高于35 ℃环境条件下,作业2 h,传动箱温度不超过85 ℃。
6.1.3 传动箱清洁度
传动箱清洁度:传动箱中铁屑等杂物干重应不大于200 mg。
6.2 外观质量
6.2.1 田园收获管理机的外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损伤、缺陷和锈蚀。
6.2.2 外观涂漆应符合JB/T 5673 的规定,漆膜附着性能应不低于JB/T 9832.2-1999 规定的Ⅱ级,涂层表面应均匀,不应有漏漆、起皱、流挂和剥落现象。
6.3 装配质量
6.3.1 田园收获管理机重要部位联接安装螺栓副,螺栓强度等级不应低于8.8 级,螺母不低于8 级,并牢固可靠;其他功能部件上的螺栓副应牢固,防松措施可靠。
6.3.2 各运动件装配后应运转灵活、可靠,不应有卡滞现象和异常响声。
6.3.3 主、从动齿轮转动灵活不应有卡滞等现象。
6.4 整机性能要求
6.4.1田园收获管理机空运转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运转传动系统不得有异常响声;
2)油箱内润滑油的温升不得超过25度;
3)箱体结合面不得渗油、漏油;
6.4.2田园收获管理机在配套动力为22.05KW~36.8 kW(30马力~50马力)下带负荷作业,
其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如下的规定:
1)输出摇摆频率:发动机额定转速下,输出摇摆频率应大于360次/分钟;
2)摇摆角度:55度~70度;
3)摆动幅度:200mm~240mm。
6.5 使用说明书
田园管理机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应按GB/T 9480的规定编写
7 试验方法
7.1 试验准备
7.1.1 试验样机应与制造厂提供说明书相符,检验合格,状态良好。
7.1.2配套拖拉机
配套拖拉机动力输出额定转速应符合设计要求,状态良好。
7.1.3试验地选择
试验地应根据试验样机的适应范围,选择当地有代表性的物种;物种各处的试验条件要基本相同;物种的种植面积应能满足各测试项目的测定要求。
7.1.4试验用仪器、设备
试验用仪器设备需要校正,计量器具应在规定的有效检定周期内。
7.2 传动箱温度
整机与配套拖拉机连接并进行不少于1 h的空运转,停机后用温度计测量运转后箱体的温度。
7.3传动箱清洁度测试
按7.2空运转后,待停机20 min后,用200目(孔径0.074 mm)的铜丝标准筛过滤。
装有磁性塞的,必须把杂质全部刷下清洗过滤,烘干计重。
7.4外观质量检查
按JB/T 5673的规定,检查整机的涂漆外观质量,测定机罩的漆膜附着力
7.5 安全要求检查
7.5.1 密封性检查
按7.2空运转后待停机20 min后,检查各结合面有无漏油。
7.5.2防护装置
万向节传动轴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其他外露回转件应有安全防护装置位置,防护装置的结构应符合GB 10395.1的要求。
7.5.3 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10396-2006中的规定。
7.6 作业性能测定
7.6.1输出摇摆频率:发动机额定转速下,输出摇摆频率应大于360次/分钟;
7.6.2摇摆角度:55度~70度;摆动幅度:200mm~240mm。
7.7生产实验
7.7.1生产实验要求
批量制造前投入生产实验的样机不得少于两台,配套动力应与试验要求相适应,并备有必要的配件和工具。
7.7.2试验项目
纯工作小时生产率、可靠性考核(有效度、平均故障时间)
7.7.3试验方法
7.7.3.1纯工作小时生产率按GB/T5668-2008的7.2.2的条款执行。
7.7.3.2可靠性考核按GB/T5668-2008的7.2.1的条款执行。
8 检验规则
8.1抽样方法
8.1.1抽样方法按照GB/T2828的规定;
8.1.2整机考核抽取样机2台。
8.2 检验分类
田园收获管理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8.3 出厂检验
8.3.1 每台田园收获管理机必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8.3.2 出厂检验项目按应第5项和第6项的6.2、6.3和6.4规定的项目执行。
8.4 型式检验
8.4.1 适用情况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田园收获管理机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鉴定及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正常生产时,三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c)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工艺、材料等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产品停产一年或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9 使用说明书、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4.2型式试验按本标准7.4、7.5、7.6和7.7执行
9.1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GB/T9480-2001的规定,使用说明书中应明确产品使用过程中具有危险性安全注意事项的描述。
9.2 标志
9.1.1 田园收获管理机应在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
并标明下列内容:
a) 产品型号、名称;
b) 主要技术参数:标定功率/摇摆幅度、总质量;
c) 制造厂名称、地址;
d)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e) 出厂日期(年、月)和编号;
9.3 包装
9.3.1包装箱应牢固可靠,并应符合运输要求
9.3.2 包装箱箱面文字和标记应清晰、整齐、耐久。
9.3.3 田园管理机出厂时,制造厂应提供下列文件:
a)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产品质量合格证;
c) 装箱清单。
9.4 运输
运输方式和要求由订货方和生产企业协商确定。
9.5 贮存
9.5.1 田园收获管理机一般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气体的室内,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防潮和防碰撞的措施,无防锈涂层部位应涂防锈油。
9.5.2 在正常运输和贮存的情况下,田园收获管理机防锈有效期自出厂之日起应不少于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