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项目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司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项目部结合项目目前状况和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目标
1.杜绝非合格电气产品投入使用;
2.杜绝重大电气火灾事故;
3.完善各岗位电气火灾防控安全生产责任;
4.提升电气使用管理方面安全水平。
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 项目部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HSE部成员、作业部成员、各基层单位负责人
项目部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前指HSE部,负责日常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2.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起草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负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动员和推进;
负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负责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总结和汇报。
三、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重点
1.电气设备或线路产品质量;
出厂合格证、防爆标识等审查;
进货渠道验收及反馈。
2.电气设备或线路安装;
施工标准化;
防雷、防静电防护;
漏电、过载等保护;
临时接电。
3.电气安全管理;
危险识别;
风险评估;
隐患排查;
从业人员资格;
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检测。
4.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巡检或检查制度;
应急处置预案及演练制度;
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电气按理办法及技术标准;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电气火灾防控安全责任制。
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7年07月30日
1.起草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学习公司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3.组织学习国务院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
4.组织学习项目部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危害识别:2017年09月30日
依据国务院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针对现场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电气安全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电气火灾危险识别和风险评估。
1.危害识别排查;
2.危险成因分析;
3.风险大小判别;
4.削减措施制订;
5.危害清单制作。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2017年12月31日
依据国务院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要点及项目电气火灾风险危害识别清单,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1.多范围:营区、封存场地、作业现场、办公室等区域;
2.多方式:排查、周检、节日检查等方式;
3.多方法:四重覆盖、四不两直等方法。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2018年0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长城钻探工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和完善电气火灾综合治
理方面的相关制度。
1.项目HSE年度管理方案中明确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
2.修订和完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电气火灾防控职责;
3.执行公司或建立项目电气火灾防控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阶段集中整治:2018年12月31日
集中整治项目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电气设备或线路产品合格证、防爆证书或CCC证书;
2.电气设备或线路防爆、防火保护措施;
3.电气设备或线路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
4.电气设备或线路散热、隔热防火措施;
5.电气设备或线路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
6.电气设备或线路临时接电防护措施;
7.电气设备或线路产品验收审查反馈制度;
8.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及演练;
9.电气设从业人员资格审查。
第六阶段管理提升:2019年12月31日
1.HSE总监述职内容之一;
2.列入项目年度管理方案和HSE工作计划;
3.形成项目电气火灾防控安全管理制度或技术标准;
4.应急处置预案及演练常规化和制度化;
5.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6.根据治理工作进展,及时修订治理工作目标和方案。
第七阶段实施总结:2020年03月10日
从电气火灾防控安全工作推进到全面整治和管理提升,从具体防控到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从日常整改措施制订到体系建立和标准完善,全面总结综合治理方案实施过程和取得的成效。
五、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上报时间安排
1. 2017年07月20日前,上报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部署情况;
2. 2017年09月26日前,上报自查自纠情况和阶段性工作小结;
3. 2017年12月26日前,报送本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
4. 2018年06月26日前,报送本年度上半年综合治理情况总结;
5. 2018年12月26日前,报送本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
6. 2019年06月26日前,报送本年度上半年综合治理情况总结;
7. 2019年12月26日前,报送本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
8. 2020年03月10日前,报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情况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