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首批“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的决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首批“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的决定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中青发[2014]26号
【发布部门】共青团中央
【发布日期】2014.11.20
【实施日期】2014.1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共青团中央关于命名首批“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的决定
(中青发[2014]26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近年来,各地按照全团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青年创业园区建设工作,创新建设运营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高水平的青年创业园区。为发挥示范园区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全国青年创业园区建设工作,共青团中央决定,命名北京青年创业示范园等40家单位为首批“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
希望荣获首批“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称号的单位珍惜荣誉,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
索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各地团组织、青年创业园区要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地抓好园区建设工作,在帮助青年增强创业意识、投身创业实践、实现成功创业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首批“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