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孟子_天下之言性也_章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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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孟子并不认为可以用这个“故”来说明人性之 善,他也没有像宋代理学家那样把人性之善完全 理解为一个形而上学的、先验永恒的“理”。
( 三) “行其所无事”是否完全等同于道家的 无为和因顺自然
孟子在这一章又说道: “所恶于智者,为其凿 也。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于智矣。禹之 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 智亦大矣。”有论者将孟子所赞赏的大禹“行其所 无事”的 治 水 之 道 跟 道 家 的 无 为 因 顺 相 提 并 论。 应该说这两者之间确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却又不 可完全等 同。 因 为 道 家 的“无 为 ”是 完 全 排 斥 用 “智”的,而孟子只是否定“凿”,却并不否定不凿 之“智”。因 此,在 人 性 和 人 性 修 养 问 题 上,所 谓 “行其所无事”之确解,应该是既不多事、找事,也 非完全无事( 所谓“行”其实已经是一件事) ; 既不 能完全不用心智,也不能心智用得过度,以致走向 “凿”。最能说明孟子这一立场、跟这一章可以互 相参照的,是《孟子·公孙丑上》这一段:
循认为孟 子 所 谓 人 性 之“善 ”其 实 正 在 于“知 其 利”,或者说“利”乃是“善”的基础。
二、几个相关的问题
以上几种注解,单从训诂上来看,似乎都有可 以成立的依据。但古汉语一词多义的特点却使得 后人无法仅从训诂来判断哪一种释义最符合孟子 本意。因此要理解孟子这段话的含义,还得联系 孟子“性善论”的完整思想体系,并且考虑到孟子 的“性善论”与当时其他诸家人性论的关系,从学 理上进行探究。本文就此提出以下几个问题作进 一步讨论。
一、前贤注解中的分歧
先来看前贤的注解。这段话中的“故”、“利” 的含义及其 与“性 ”的 关 系 是 理 解 本 章 义 理 的 关 键。但前人注解很不一致。大致归纳一下,盖有 三种不同理解:
一、把“故”解释为故旧、故常之故,也就是指 万物固 有 的 常 态,或“已 然 之 迹”。 “利 ”解 释 为 “顺”,而所谓“性 ”也 就 是“顺 ”着“故 ”。 今 所 见 汉 赵 岐 注,对 这 几 句 的 注 释 有 两 个 不 同 的 版 本。 一本作: “今天下之言性则以故而已矣,以言其故 者以利为本耳。若( 以) 杞柳为杯棬,非杞柳之性 也。”① 另一本则作: “言天下万物之情性,常顺其 故则利之也。改戾其性,则失其利矣。若以杞柳 为杯棬,非杞柳之性也。”② 这两个版本文字虽有 差异,但意思大致还是一致的。赵岐基本上是把 “故”解释为“故常”,也就是万物固有的常态; 顺 着常态是为“利”。若以杞柳为例,则不为杯棬乃 是杞柳的故常,顺其故常则杞柳不为杯棬,亦即杞 柳以不为杯棬为“利”,因 此 不 为 杯 棬 乃 杞 柳 之 “性”。但是 赵 岐 注 没 有 明 确 这 到 底 是 孟 子 评 说 当时人的 观 点,还 是 孟 子 自 己 的 观 点。 朱 熹《孟
二、把“故”解释为“事”,或“故智”,“利”解 释为有利之利; 并认为以“故”言“性”并以“利” 为本,就是 后 面 所 说 的“凿 ”,且 所 有 这 些 都 是 孟 子所 不 赞 成 的。宋 孙 奭《孟 子 注 疏》训“故”为 “事”,认为孟子的意思是说: 人生之初,万理已经 具备于性,因 此 只 要 顺 着 自 然“由 性 而 行 ”即 可, 不需要另外有“事”,不需要“有为”。可是如今天 下人不懂这一点,偏要找“事”,“皆以待于有为为 性”,而“事 者 必 以 利 为 本,是 人 所 行 事 必 择 其 利 然后行之 矣 ”,这 就 叫“故 者 以 利 为 本 ”。 在 孙 奭 看来,以“故”言“性”,以及“以利为本”都不是孟 子 自 己 的 主 张,都 是 孟 子 所 要 否 定 的 时 人 观 点。 清毛奇龄《四书賸言补》认为“故”原 有 训“智” 者,如《淮南子·原道训》所谓“不设智故”,就是 不用机智穿凿之意。因此毛奇龄认为,这几句是 孟子批评当时天下论“性”,“言天下言性,不过智 计耳”,而孟子对此是持否定态度的②。
朱熹的解说,对于当代深受西方哲学思维影 响的读者来说,恐怕更容易接受一些,但是否更符 合孟子的本 意,却 颇 值 得 怀 疑。 首 先,把“性 ”跟 普遍的“理”联系起来,这显然已经是宋代以后新 儒家的“性理之学”的特征,而非先秦儒家固有的 思想。《孟 子 》书 中 虽 然 出 现 过 几 次“理 ”字,如 “条理”、“理义”,但并不是一个重要哲学概念,他 并没 有 说“性”是 个“理”,更 没 有 说 人 和 物 的 “性”是同一个“理”。其次,孟子从来没有从人的 “已然之 迹 ”来 推 论 普 遍 人 性 及 人 性 之 善。 恰 好 相反,孟子可能还意识到从人的“已然之迹”( 已 经客观存在的人类的现实) 只能归纳出跟“人性 善”相反 的 结 论。 他 所 生 活 的 时 代,现 实 中 的 人 如他所说,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 争城以战,杀 人盈城”( 《孟子 · 离娄上》) ; “富岁,子弟多赖; 凶岁,子 弟 多 暴”( 《孟 子 · 告 子 上》) 。从 这 些 “已然之迹”,如何能归纳或“发见”出人性普遍是 “善”的? 所以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孟子除了偶尔 用诸如乍见“孺 子 将 入 井 ”时 恻 隐 之 心 的 呈 现 作 为“启发性示例”来帮助论证外,并不是从“经验 的事实”这 个 层 面 上 来 论 证 人 性 及 其 善 的③。 因 此,笔者认为,如果这个“故”是指“已然之迹”的
( 二) 孟子是否认为“人性”是个可以从“已 然之迹”中发见的“理”
朱熹《孟子集注》对这一章的解释是: “性者, 人物所得以生之理也。故者,其已然之迹,若所谓 天下之故 者 也。……”① 他 用“生 之 理”来 解 释 “性”,用“已然 之 迹 ”来 解 释“故 ”。 朱 熹 把“性 ” 看作是一种普遍的客观的“理”,而且他并不区分 人和物,人和物得以存在的“理”都是“性”。这个 理本身虽然是看不见、摸不着、“无形而难知”的, 但却可以从那些已然存在的事物中“发见”出来。 所以“性”这 个“理”,只 须 从“故”这 个“已 然 之 迹”中去发见、去验证②。
为本。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如智者若禹 之行水也,则无恶于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 所无事也。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 矣。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 之日至,可坐而致也。 《孟子》书中这一章 义 理 颇 为 费 解,问 题 颇 多: 首先,这里的“故”字、“利”字,究竟怎么理解? 其次,天下人以“故”来言“性”,孟子对此到底是 认可还是不认可? 也即孟子本人是否跟天下人一 样,认为可以用“故”来说明“性”? 再次,所谓大 禹治水“行 其 所 无 事 ”跟 孟 子 的 人 性 论 和 修 养 论 是什么关系? 最后,所谓“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 跟本章所论人性问题又是什么关系? 前人注解对这些问题的看法颇不一致,且多 有含糊未尽之义。笔者认为这些问题对于理解孟 子的“性善论”非常重要,而且其中隐含的一些微 妙模糊的奥义,恰恰是先秦时期不同的人性学说 的分水岭。因此有必要加以讨论辨析。本文试就 此章前人注解及所涉及的义理问题进行辨析,在 此基础上提出笔者自己的理解,以就教于同好。
( 一) 孟子是否认为“人性”就是人的固然的 常态( 故)
孟子以人性本善,初看似乎就是说“善”性是 人的本然状态,也就是人的“故常”; 因此以人之 “故常”来说人性,似乎应该是符合孟子的性善论 的。但是,孟子是否认可将“人性”仅仅理解为人 的“故常”? 这是值得怀疑的。告子在与孟子关 于人性的辩论中,提出以杞柳为杯棬这个比喻,来 类比以人性为仁义。而孟子则明确反对这个比 喻,认为这个比喻必将导致“率天下而祸仁义”的 结果。但是孟子的反对,意在强调仁义在人性中 是有依据的,却并非认为仁义之性就是人的固然 常态( 故) 。如果是那样,则不需要道德修养,人 就已经是仁义君子了,儒家道德修养学说也没有 必要存在了。因此,孟子对告子的反驳关键在于 反对把“人性”的问题跟“物性”的问题相提并论。 物的“性”也许是可以用物的“故”来说明,比如各 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其固有常态( 故) 当然亦即其 本质属性的呈现。但是对人性,孟子却认为恰恰 不可如此简单理解。因为人跟物不同,人有“心” 而物无“心 ”。 人 除 了 有“口 之 于 味 也,目 之 于 色 也,耳之于 声 也,鼻 之 于 臭 也,四 肢 之 于 安 佚 也 ” ( 《孟子·尽心下》) 的生理之性,还有“仁义理智 根于心”( 《孟子·尽心上》) 的道德心性。孟子所 谓性善论,所要强调的恰恰是后者。而孟子并不 认为这种体现“仁义理智”的“善”的人性已经是 人的“故 常 ”。 因 此,孟 子 在 这 里 所 说 的“天 下 之 言性也,则 故 而 已 矣”,是 指 当 时 比 较 普 遍 的 对
2011 年 3 月 第2 期
南京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Mar,2011 No. 2
《孟子》“天下之言性也”章探微
徐克谦
摘 要:《孟子·离娄下》“天下之言性也”一章对于理解孟子的人性论具有重要意义,但前人 注解对此章一些重要概念和学理的理解颇有分歧。联系孟子完整的思想体系来分析,可以看出 以“故”言性、“以利为本”都不代表孟子本人的思想。孟子并不认为人的善性是一个可以从现实 人类已然的故常中归纳出来的“理”,更不赞成把“利”看成是人性之本。孟子所谓人性善只是说 人的心性中有此向善的趋向,对这一趋向既不可无所用心放任自流,也不可用智过度拔苗助长。
三、把“故”解释为“以往之事”,“利”解释为 《周易》“元亨 利 贞 ”之“利 ”,也 即 一 般 意 义 上 有 利、利益之利; 认为以“故”言“性”是当时人的普 遍的说“性 ”的 方 法,但“故 以 利 为 本 ”则 是 孟 子 的观点,而 且 是 他 所 要 特 别 强 调 的 重 点。焦 循 《孟子正义》说: “故,谓以往之事。当时言性者, 多据往事为说。……孟子独于故中指出‘利’字, ‘利’即《周易》‘元亨利贞’之‘利’。……言于故 事中,审其能 变 化,则 知 性 之 善。 …… 于 故 之 中, 知其利,则人性之善可知矣。……明人之所以异 于禽兽者,在此利与不利之间,利不利即义不义, 义不义即 宜 不 宜。”焦 循 这 一 解 释 的 独 特 之 处 在 于他指出了“利”与“善”之间的关系,认为“利不 利”也即“义不义”,并且指出这正是人性区别于 动物 性 的 地 方。因 此,在 焦 循 看 来,以“故”言 “性”并不是孟子的独到观点,只是当时人言性的 普遍说法。孟子与当时人不同的地方,正在于他 在“故”中挑出个“利”字来说人性。也即是说,焦
①朱熹: 《孟子集注》,上海: 世界书局,1936 年,第 64 页。 ②焦循: 《孟子正义》,《诸子集成( 一) 》,第 3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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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理解,而他自己对此是持保留态度的。他 虽然持“性善论”,但却并不赞同把人性之“善”简 单地理解为就是现实中人的已然的、固然的常态 ( 故) 。
①赵岐: 《孟子注》,孙奭: 《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北京: 中华书局,1980,2730 页。 ②赵岐: 《孟子注》,焦循: 《孟子正义》,《诸子集成( 一) 》,北京: 中华书局,1986,34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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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集注》则说: “故者,其已然之迹,若所谓天下之 故者也。利,犹顺也,语其自然之势也。”①因此朱 熹认为只要顺其自然之势( 利) ,就可以从“已然 之迹”( 故) 中发见“人性”之理; 并认为这就是孟 子本人所持的观点。
关键词: 孟子; 人性论; 性善论
中图分类号: I206. 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 - 4608( 2011) 02 - 0118 - 06 收稿日期: 2011 - 01 - 05
作者简介: 徐克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10097
《孟子·离娄下》曰: 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