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心理动因分析及其预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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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心理动因分析及其预防
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全世界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
在我国,青少年人数占我国人口的四分之一,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青少年犯罪出现长时间的高峰,这严重影响到了我国社会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
青少年犯罪问题解决得如何,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我国的长治久安和未来。
本文从青少年的个性结构特征,环境影响,网络、家庭因素,个体主观方面等几个部分,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因素,最后就如何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方法。
关键词:犯罪心理青少年犯罪心理因素预防措施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客观因素
1.1 性机能早熟
由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飞速发展,家庭的生活水平普遍明显提高,饮食结构得到了相应改善。
特别是酸性营养的摄入,使得今天青少年生理成熟较之父辈提前了两年左右。
同时,由于生活条件的改善,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他们又相应地得到了更多的来自父辈的关爱甚至是溺爱,因此,使得青少年的心理成熟期反而相应推迟。
这种身心成熟的时间差距的拉大,势必给当今青少年带来性意识上的困惑,以及不受性道德制约的性攻击行为的增加。
1.2 来自社会的负面影响
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建立的过程中,因而存在着不完善不健全之处。
正是由于这些不完善,不健全,加之市场经济其本身不可避免的负效应,造成了很多的空隙和漏洞,使犯罪(包括青少年犯罪)的条件与可乘之机增多。
例如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必然会造成一些企业亏损或破产,致使一些人下岗,失业,从而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增加。
当许多工人在品尝下岗,失业的痛苦的同时,青少年们也正忍受着待业的煎熬。
当青少年人的热情、意志在茫然的等待
中被消磨时,"成人感"受挫易使他们产生悲观失望、自卑等不健康心理,同时感到被社会抛弃,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
1.3 网络的影响
网络作为一种"立体媒体",因其极大的信息量及快捷方便的操作,已逐步从大中城市走向乡镇,从乡镇走向农村走入普通家庭,走到我们身边。
在庞大的网民群体中,青少年占有很大的比例,而且逐年呈直线上升趋势。
网络极大地丰富了青少年的精神生活,同时形形色色的思潮、观念,甚至是色情,暴力也充斥其间,青少年置身与这样一个虚拟的世界中,不免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如上网"冲浪",网络游戏常常使青少年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影响工作、生活,荒废学业;网上色情、暴力使青少年耳濡目染,在模仿、冲动下导致性犯罪及其他犯罪;而监控不力的网络平台又直接成为某些具有不良心理品质青少年的犯罪工具或
犯罪对象,成为网络犯罪行为人。
1.4 来自学校教育的不良因素
如果说,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那么学校则可以说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乐园。
学校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有目的地对孩子们进行文化知识、思想道德、健康情操等全面教育的场所,它在孩子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高尚道德、健康情操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当前我国教育尤其是中小学教育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使学校教育没有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学校教育内容的不平衡性、教育方法和态度方面的局限。
1.5 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之家庭因素
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其是否能够健康成长。
家庭在青少年生活中扮演最重要的社会控制角色是各种犯罪社会学派的共识,正像美国犯罪社会学家戈夫指出的,"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关键角色是在对越轨行为研究是最瞩目和最经常重复的发现"。
[10]一个人的社会过程始于家庭,其早期生活经验深刻地影响着其一生的发展。
每个人社会规范的接受、价值观念的形成、生活目标的确立、行为方式的养成、生活技能的掌握和社会角色的培养等,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完成的。
良好的家庭环境,会孕育一个人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为其健康成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相反,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其人格缺陷和行为偏差,这往往是造成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二、青少年犯罪心理动因主观因素
所谓心理动因,是指主体原有的心理结构中存在的与犯罪心理形成密切相关的不良心理因素。
犯罪人通过这些不良因素,从而内心化为犯罪心理。
2.1 错误的人生观
人生观是指人对人生的根本看法和态度。
犯罪青少年的认识水平极低,对许多人生问题愚昧无知、观念模糊,甚至到了颠倒是非的地步。
犯罪青少年错误的人生观的核心有两大精神支柱--封建帮派式的江湖义气和追求感官刺激的享乐主义;三种错误观念--亡命称霸的英雄观,随心所欲的自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关。
在这种人生观的支配下,怎能不进行违法犯罪呢?[14]
2.2 错误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包括法律知识、对法律的态度和守法的行为素养三个层次。
它与道德意识相配合,调节人们的社会行为。
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淡薄,少数人是因对法律的无知而犯罪,多数人则是因为存在着错误的法律观念,或者对法律采取蔑视的态度,缺乏守法的行为素养而犯罪。
此外,不守法的错误示范也是潜在的影响因素。
现在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大的如卖淫、嫖猖、贪污、凶杀等案件,小的如乱倒垃圾、乱闯红灯、偷税漏税等,这些错误行为,青少年长期耳濡目染,集非成是,往往也成为不尊重法律权威的根源。
2.3 不成熟的认知结构
认知结构是指个人在感知及理解客观现实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心理结构。
犯罪少年认知结构的不成熟,表现在:一是在时间因素上,不能很好的把事物或现象与它的过去、未来联系起来,只是孤立地对待认知对象,容易为眼前的状况所影响;同时,对认知对象在空间领域不能与其他事物或现象作很好的比较,容易产生认识的片面性、局限性;二是缺乏批判力、内省力、自觉性、预见性和适应性,因而对处理复杂的事务有困难;三是认知不能控制情感、情绪的影响,往往会感情用事,一旦有了犯罪欲求的倾向,就变得难以抑制。
[15]
2.4 情绪的易激动和外露性
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也容易促使犯罪青少年产生激情。
当激情爆发时,往往会不顾后果。
大家斗殴时,由于他们爱虚荣、好逞强、想当英雄,就更容易激动,动刀动枪,疯狂至极,不把对方打败决不罢休。
当他们激情过后冷静下来时,一般也会后悔;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也会感到恐惧。
他们的情绪容易外露,高兴时手舞足蹈,得意忘形;不高兴时则会恼羞成怒。
同时他们的情感极不稳定,表现为情绪变化多端,喜怒无常,愤怒时十分凶残粗暴,高兴时也容易动感情。
如果教育者对他们缺乏感情,采取讽刺挖苦、粗暴的态度,他们就会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甚至与教育者顶嘴、打骂;如果教育者富有情感,往往会产生好的效果,甚至会使他们感动得流泪,表示决心悔改。
但是这种情感常常出现反复,事过境迁,犯罪青少年会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给人以口是心非,言行不一的感觉。
2.5 明显的两重性
犯罪青少年在实现社会化目标方面表现出意志的薄弱性,在实施反社会的活动中却表现出意志的顽强性。
[16]犯罪青少年大多数来自于学习差、品德表现差的双差生和贪图享乐、好逸恶劳的顽劣少年,说明与其意志薄弱不无关系。
犯罪青少年在矫治过程中,无论在学文化、学技术方面,或在生活、劳动方面,往往怕苦、怕累、怕困难,缺乏改正错误的勇气,这正是意志薄弱的表现。
犯罪青少年的意志薄弱性,很容易在外界不良诱因的影响下,使意志活动偏离社会要求。
与意志的薄弱性相反,却能千方百计地排除主客观困难和障碍,显示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顽强意志。
如为了私欲的满足,冒死去犯罪,或胆敢以身试法;在审讯过程中,有的犯罪青少年坚守同盟拒绝供认,坚不吐实;在矫治过程中,有的犯罪青少年敢与管教人员对抗,或不顾人身安危实施逃脱。
三、青少年犯罪心理的预防策略
3.1 从社会方面的预防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惩治司法腐败现象,严肃法纪,在社会中树立法制权威,增强其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力。
同时,大力整治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特别是对毒害青少年严重的"黄、赌、毒"要实行长期的专项斗争,逐步清除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通过舆论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树立新的社会风气,形成一股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强大社会心理力量。
3.2 网络预防
政府和媒体应对公众进行有关法规、法律和公共道德的教育,特别是社会、学校和家长要对青少年进行有关教育,让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计算机道德伦理的教育同步进行。
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懂得,在计算机网络中同样要遵守法律和法规、遵守公共道德,网络是虚拟的,但行为人的行为是真实的,网络是自由的,但人必须受到约束。
归根到底,网络中人的行为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的行为的反映。
要使广大青少年认识到网络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的。
3.3 学校预防
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向学生传递知识及培养学生的良好的个性品质。
正规的学校教育是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设计进行的,加之其有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故学校教育在青少年身心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其他任何教育所不能比的。
过去我们的学校教育在培养人才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方法,今天,我们必须继承和发扬传统思想教育的优势,结合新时代特点注入新的内涵,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在教育方式上,变传统的"说教式"、"灌输式"为灵活多变的"启发式",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和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教育内容上,应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结合当前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将新知识、新观念传授给学生。
3.4 家庭预防
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
许多研究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与家庭教育不当密切相关。
进行家庭教育,第一,教育内容要全面。
既要注意智力培养、能力训练,又要注意社会道德教育,生理知识讲解,更要注意法制教育。
第二,教育方法要得当。
家庭教育方法与青少年成长的关系极大,只有采用"爱而不溺、严而不格、一贯要求"的教育方法,才能使家庭教育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神"。
第三,把握教育时机。
在对他们教育时,一定要从年龄实际出发,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活生的素材为内容,采用适当的方法,在恰当的时间里进行启发和诱导,就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3.5 从心理学方面的预防
针对犯罪青少年的认识低下与是非颠倒的心理特点,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观及相应的道德、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认识水平和明辩是非的能力。
根据青少年的知、情、意的心理特点进行教育,讲究教育的心理效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
帮助青少年及时摆脱情绪上的痛苦。
青少年在生活中遇到的挫折和困难常会让他们产生情绪障碍,在一定外界诱因的刺激下,容易一时冲动而违法乱纪。
当这类情况出现时,家长,学校和社会要关心他们,引导他们,帮助他们排除心理困惑,使其冷静对待。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及各青年活动中心的作用,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多开展适合青少年兴趣爱好的集体活动。
这不仅能使他们的精力得到正当使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也是克服青少年精神空虚,借机挑衅的犯罪心理的有效措施。
正确对待青少年的欲望和需要。
对于他们的合理需要应尽力给予满足,即使一时难以满足,也要作耐心劝导,以防止他们通过不正当甚至是违法的手段去满足合理的需要;对其不合理需要,要进行循循善诱的解释教育,使他们认识其危害,并加以克服。
教育青少年正确对待恋爱、婚姻问题。
及时对青少年进行性的知识的和伦理教育,帮其排除性心理困惑,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的正确的性道德观念,防止青少年的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