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季度《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通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第三季度《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完成

情况督查通报

6 2017年第三季度《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查通报

10月10日至14日,县督查办对照各主办单位年初上报的工作台账,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41家主办单位第二季度未按期完成3项目标任务、11项欠进度目标任务以及210项第三季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第二季度欠进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第二季度未完成的3项目标任务中已有1项在第三季度全面完成,2项未全面完成,未完成项目分别是:县安居办主办的江环南路房屋征迁1户未拆迁;县安居办主办的梅山老城区流波路(老澡堂)地段房屋征收2户未拆迁。第二季度欠进度的11项目标任务中已有8项目标任务在第三季度全面完成,1项暂停暂缓(县扶移局主办的小额贷款项目),尚有2项仍欠进度,分别是:县文广新局主办的民间文艺演出团体未发文公布名单;县环保局主办的响洪甸流域农

业污染源(水库一线)整治项目未进行工程设计和招投标。(二)第三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第三季度210项目标任务中:超进度的有31项(见附件1),占14.76%;达进度的有156项(略),占74.29%;欠进度的有10项(见附件2),占4.76%;暂停暂缓的有7项,占3.33%(见附件3);取消3项(见附年4),占1.43 %;无法确定的有3项(见附件5),占1.43%。

1、第三季度应全面完成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第三季度应全面完成的目标任务有7项,已完成5项,取消1项:由县旅游委、县文广新局共同主办的“举办天贶文化节”因洪灾影响取消举办;暂停暂缓1项:由县林业局主办的“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工作”经县政府领导同意推迟到2017年1月底完成。

2、第三季度序时进度任务完成情况。第三季度210项目标任务中,属于第三季度序时进度任务的有203项,其中有10项欠进度,分别是:

(1)由县发改委主办的“三里井光伏电站并网运行,协鑫、航天机电光伏电站主体工程完成建设”欠进度;

(2)由县国土局主办的“新增耕地1500亩”欠进度;

(3)由县国土局主办的“建设2万亩高标准农田”欠进度;(4)由县文广新局主办(县民政局组织实施)的“完成红军纪念堂等红色遗址布展”欠进度;

(5)由县农发委(美丽办)主办的“中心村庄整体建设进度达到80%以上”欠进度;

(6)县环保局主办的“响洪甸流域农业污染源(水库一线)整治项目”欠进度;

(7)县商粮局主办的“社会消费品第二季度零售总额”欠进度;(8)县扶移局主办的“协鑫15兆瓦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欠进度;(9)县扶移局主办的“全面完成各安置点房屋主体工程建设”欠进度;

(10)县民政局主办的“完成光荣院建设招投标工作”欠进度。

二、存在问题

(一)建设进度滞后。由县发改委主办的三里井光伏电站,10月10日至12日现场督查时,均未达到序时进度。由县农发委(美丽办)主办的中心村庄整体建设进度未达到80%以上。县扶贫移民局负责的“两个搬迁”安置点房屋主体工程建设,9月24日至29日全县四项重点工作督查时,只有39.9%的房屋主体封顶,未实现9月底“全面完成各安置点房屋主体工程建设”的计划要求。

(二)职责分工不明。年初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时,将红军纪念堂布展及完善提升工作确定县文广新局为主办单位,但这项工作目前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而县民政局不在该项工作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之内,导致该项工作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目前,该项工作进度滞后。

(三)推进措施不力。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大部分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基本都能够序时推进,但面对涉及协调和征迁难度较大的

工作任务时,一些单位还缺少有效措施和必要手段。县发改委主办的协鑫光伏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和航天机电光伏电站项目区(主体工程)未开工。县安居办主办的本应6月底前完成江环南路和流波路两项征迁任务,仍有三户未达成搬迁协议。

(四)部门配合不畅。对多个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主办单位没有发挥主导作用,牵头抓总意识不强,协办单位不能积极配合,参与度不高,致使工作推进不前,进度缓慢。县环保局主办的响洪甸流域农业污染源(水库一线)整治项目,因前期未与县林业局有效对接致使植树造林项目延迟至2017年实施。

(五)工作落实不细。从督查中发现,少数责任单位在工作落实过程中只强调工作安排部署,缺少跟踪服务和协调调度,忽略问题的解决和整改。县环保局主办的3乡镇污水处理项目,该局项目负责人没有对项目进行实时跟进,不知道项目建设进度。县水利局主办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巡查记录不能说明是否存在违规盗采现象,问题查处没有反馈佐证资料,无法确认是否整改。三、督查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关系到全县社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全年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现已至10月中旬,各责任单位一定要站在全县发展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每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要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问题、全面整改问题,用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同时,要强化部门联动,对多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主办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沟通衔接,及时汇总上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支持、全力配合、主动作为,不得相互推卸责任、推诿扯皮。

(三)提前精心谋划,打好主动仗。当前已进入第四季度,各项工作检查验收在即,工作任务繁重,各单位要总结、吸取本年度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未雨绸缪,提前谋划2017年度工作。结合以脱贫攻坚为统揽的四项重点工作,加强与上级对接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为2017度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四)注重资料收集,及时报送反馈。各承办单位在开展各项工作时要注重工作过程管理,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留下相应的文字、图片资料,通过过程资料集中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展示工作成效。重要指标督查时需提供上级相关文件或第三方有效证明。各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将第四季度及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负责承办事项的催办、调度以及资料的收集与汇总,并将季度(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在12月30日前报送到县督查办,电子版同步传至县督查办邮箱,对未按时按质报送的,按照《金寨县督查工作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