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妈祖信仰与和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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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祖信仰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中国民间信仰之一。中国民间信仰,是一种以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为背景、植根于人民群众中的古老而又特殊的宗教文化现象。具体而言,也就是“相对于正式的宗教或得到官方认定的某些信仰,在一定时期广泛流传于民间或者说为多数社会下层民众崇信的某些观念。”[1]妈祖信仰,就是这样一种对历史上实有其人的福建莆田湄洲屿姑娘———林默的崇拜。然而,妈祖信仰与上述概念有两点不同者:一是因为它虽然在民间广泛流传,但并非没得到官方承认,而是自宋以后数十次得到封建统治者的敕封;二是它也曾被道教、佛教纳入自己的体系。尽管如此,它仍然还是一种民间信仰,因为它仍然具有广

泛的平民性,即仍然在社会下层民众中广泛流传。

由于妈祖信仰是中国一种民间信仰,因而也就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大家庭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汉民族文化为代表、涵盖所有文化领域的华夏文化。它包含了不同时期的不同民族不同流派的文化要素。然而,其主体结构是受儒家思想制约的,没有任何其他一种思想流派对中国文化的影响堪与儒学相比。儒家是先秦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一个思想流派。它提倡“中庸之道”,主张“克己复礼”、即礼治。何谓“中庸”呢?据载:“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故道德之最正者,谓之中庸。”而此处之“礼”,即指社会生活中由于风俗习

文章编号:1672-4143(2010)01-0001-04

中图分类号:B989.2;D616;G120

文献标识码:A

论妈祖信仰与和谐文化

李天锡

(华侨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福建泉州

362021)

摘要:基于以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这三种最基本的关系,试分析妈祖信仰是和谐文化的体现。由于和

谐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因而妈祖信仰不仅在中国流传,而且随着华侨出国而传播到海外,为外国人民所接受。妈祖信仰不仅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的过程中可以发挥积极作用,而且有利于推动祖国统一大业的早日实现。

关键词:妈祖信仰;海外传播;和谐文化

A Study of Mazu Belief and Culture of Harmony

LI Tian-xi

(School of Public Management,Huaqiao University,Quanzhou Fujian 362021,China )

Abstract :On the basis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human-society relation and human-nature relation,this article

analyzes that Mazu belief embodies culture of harmony.Since harmony is the common pursuit by the people all over the world,Mazu belief is widely spreading and accepted both at home and abroad.It plays a positive role in constructing harmonious socialist society and culture,and greatly contributes to earlier realization of the grand cause of our motherland's reunification.

Key words :Mazu belief ;spreading overseas ;harmonious culture

第17卷第1期

莆田学院学报

Vol.17No.12010年2月

Journal of Put ian University

Feb.2010

收稿日期:2009-10-31

作者简介:李天锡(1948-),男,福建石狮人,教授、研究员,主要从事华侨华人历史文化研究。

莆田学院学报2010年2月

惯而形成的为大家所共同遵守的仪式。因此,笔者感到,“中庸之道”、“克己复礼”与我们现在所倡导的“和谐”非常相似,因为据载“配合得适当和匀称”就是“和谐”。试想,如果大家都依照约定俗成的礼仪来为人处世,大家都是道德高尚的人,整个社会不就是很“适当和匀称”吗,不就是很和谐吗?由是,从达观处世的层面来考虑,也许可以说中华传统文化就是一种和谐的文化,因为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和谐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根本精神。[2]由于妈祖信仰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也可以说妈祖信仰是和谐文化的一种体现。这就是本文所要阐述的问题。

一、妈祖是和谐文化的象征

何谓“和谐文化”呢?如果撇开社会意识形态不谈,简单地说,就是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的思想文化。当然,无论林默在世时或是逝世成神后都不可能有这样理性的认识,但是从有关妈祖的记述中无论是她在世时的行为或是成神后的灵迹,都反映了这样的一种价值取向;准确地说,是人们在对她的记述中反映了这样的一种价值取向。

人生在世,都必须处理三种最基本的关系,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崇尚和谐、追求和谐,就是要很好地处理这三种关系,避免关系恶化而产生冲突。妈祖在世时就能够非常妥善地地处理好这三种关系。她“初以巫祝为事,能预知人祸福”。[3]她正确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事例当为“机上救亲”、“湄屿飞升”与“窥井得符”。某年秋九月,其父兄渡海北上,碰上西风正急,狂涛怒卷。其时林默正在机上织布,忽然闭目神游,足踏其父之舟而手持其兄之舵,但因其母不解“急呼之醒”,而使“其兄之舵摧舟覆”。林默醒后“泣曰”:“阿父无恙,兄没矣!”(《天妃显圣录》)此处之一“泣”字,表达了她未能救出兄长的遗憾,充分地体现了她的人文情怀。宋太宗雍熙四年(987)九月初八日,林默对家人说:“(我)心好清净,尘寰所不乐居。明辰乃重阳日,适有登高之愿,预告别期。”翌日晨,她“焚香演经”后,又对其姐说:“今日欲登山远游,以畅素怀,道阻且长,诸姐不得同行,伤如之何?”后遂径上湄峰最高处,白日飞升。林默此处之一句“伤如之何”,表达了自己不得不与诸姐离别的伤心与遗憾,由此可见其平日与其姐的和谐相处。除与其家人以外,她与其他女伴、里邻也是和睦相处的。林默少时曾“与群女闲游”,照妆于井中而得符,而“诸女骇奔”,“报父母及里邻”。试想,她如果不是与女伴、里邻和睦相处,她们能够这样友善地对待她吗?在与社会关系方面,主要体现在她协助解决一些人民群众碰到的重大问题。林默21岁那一年,应县尹请求祈雨救灾;26岁那一年,闽浙尽罹水灾,莆田民众请林默救助,林默说:“上下多获戾于帝,故龙为灾,亦数使然。今既奉天子命,当除厥祸,为我邑造福。”于是,她便焚灵符锁住白虬,后又请金甲神追锁青黄二龙。当然,此处不无因果报应的唯心思想,但更多体现的是人文关怀,正如她对神龙所云:“诚知玉旨降灾,但生民遭困已极,下界天子为民请命,当奏上帝赦之。”其为民请命、造福乡邑的诚挚心情不是显而易见的吗?此外,诸如“化草救商”、“菜甲天成”、“灵符回生”等等,都是她崇尚和谐、造福社会的见证。至于与自然的关系,则体现在林默收伏千里眼、顺风耳,制伏嘉佑、嘉应,降伏晏公等方面。必须指出的是,虽然林默曾多次说过“此妖不除,风波不息”及“此物不归正道,必扰害人间”等等,而且都使他们伏法、伏罪,但并没有把他们斩尽杀绝,而是以柔克刚,化敌为友,最后为我所用,列阙仙班,造福民众。《周易·大传》曰:“夫在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此即是指出,要遵循天地规律,适应天地所宜,合理调适自然,使其利于民众从事生产、安排生活。这就是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林默此处的所作所为,就是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一种体现。

林默逝世而成神后、尤其是民众把其奉为妈祖以后,慢慢地成为我国古代先人在海洋中或从事与海洋有关的活动中的光辉形象。这是因为她虽然也曾护国庇民,但更多的是靖海安澜,救助海难。因此,从这一角度来看,也就是说妈祖主要是在协调人与海洋(自然)的关系,追求人与海洋(自然)的和谐。因此,有学者认为,妈祖是海洋生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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