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警察腐败的成因及其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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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警察违法犯罪问题的表现、成因及对策

论警察违法犯罪问题的表现、成因及对策

论警察违法犯罪问题的表现、成因及对策内容摘要: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变化,我国警察犯罪问题也日趋严重。

警察违法犯罪与其警察职务与警察身份密切相关,这一问题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非法获取、执法犯法、玩忽职守、保护犯罪。

警察是时代的楷模,为了维护人民警察的形象,进一步提高警察的执法能力和公信力,就必须深入研究警察违法犯罪的成因和对策,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警察的违法犯罪。

关键词:警察违法犯罪表现成因对策发端于西欧诸国的世界近代警察已横跨了二个多世纪。

二百多年来,由于各国的国体、政体不同,不同国家的警察可能被打上不同的烙印,但警察首先应是一个守法者而不是违法犯罪者却应是相同的。

从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以美国为代表的警察犯罪问题开始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国外警界及学术界纷纷着力研究产生警察犯罪的原因和解决的办法。

从80年代开始,我国也开始少量地以不同形式披露警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大量的警察违法犯罪案件逐渐较多的见诸于各种新闻媒体。

下面浅谈下关于警察违法犯罪问题的表现、成因及对策的相关内容。

一、警察违法犯罪问题的表现(一)滥用职权。

将国家权力私有化,假公为私是警察犯罪的重要表现。

例如,曾经各大新闻媒体广为报道的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局长何士宽滥用职权、指使干警打死模范教师一案,就是这种犯罪的典型表现。

再如,贵州省安龙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刘富元、副所长张玉芹,以“中央有新的精神,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就可以取得释放”的谎言,在一年多时间内,办理“保外就医”44人,其中最高刑期的为13年,刘、张二人索贿4万5千元。

他们为了一己私利,滥用职权,做出了违法乱纪的事,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二)非法获取。

即利用职权将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攫为己有,如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敲诈勒索等等。

从当前看,这种犯罪形式表现得最为活跃,也最为恶劣,同时也最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它在最大限度上破坏了人民警察和人民群众的鱼水之情。

民警违法违纪的预防策略

民警违法违纪的预防策略

02
民警违法违纪的原因 分析
内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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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力
部分民警缺乏自我约束和 内部监管,导致行为失范 。
职业素养缺失
部分民警缺乏对职业素养 的认识,无法恪守职业道 德。
心态失衡
部分民警因工作压力、家 庭问题等,导致心态失衡 ,行为失控。
外部原因
社会诱惑
社会上存在诸多诱惑,部 分民警可能因意志力不强 而受诱惑所驱使。
实施干预措施
按照干预计划,采取有效的干 预措施,确保民警的心理健康
得到有效保障。
心理干预的常见问题与对策
01 02
民警对心理干预的抵触情绪
一些民警可能对心理干预存在抵触情绪,认为这是对他们个人隐私的侵 犯。对此,应加强宣传教育,说明心理干预的目的和意义,打消民警的 顾虑。
缺乏专业人员
在一些地区,可能缺乏专业的心理干预人员,无法满足民警的需求。对 此,应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专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严肃追究责任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坚决做到有责必 问、有错必究。
加强案件查处力度
对涉及民警违法违纪的案件进行重点查处,严惩 不法分子,维护公正廉洁的形象。
建立警示教育机制
通过查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醒广 大民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职责底线。
04
民警违法违纪的心理 干预机制
建立心理干预机制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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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民警职业素养
通过心理干预,帮助民警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 业道德,提高其职业素养,降低违法违纪行为的 发生。
预防和纠正民警不良行为
心理干预可以针对民警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心理 问题进行及时干预,预防和纠正不良行为,确保 执法公正、合法。

试论警察腐败的预防与治理

试论警察腐败的预防与治理

试论警察腐败的预防和治理摘要:警察队伍中的腐败现象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违纪问题严重、徇私枉法案件时有发生、刑讯逼供仍屡禁不止,致人伤亡的重大案件不断发生、民警酗酒滋事,违反枪支警械使用规定的案件突出、重点岗位,要害部门的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严重、“三乱现象”社会影响恶劣、非法插手经济纠纷,超越职权现象仍较突出、有令不止,经营和变相经营娱乐场所或充当“保护伞”,群众反映强烈)。

对预防和治理公安机关腐败的建议和对策(教育为本,提高素质、健全制度,完善立法、从严处理,快查快办、推行“阳光作业”,实行警务公开、从优待警,提高公安干警的待遇)。

关键字:腐败、预防、治理、建议和对策1、在公安队伍中预防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公安队伍是一支能够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可靠队伍。

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任务繁重和艰巨。

因此,深入研究和探讨公安机关腐败问题的特点、产生的原因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对策,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

预防和治理警察腐败,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经过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惩治警察腐败和警察职务犯罪,将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治任务,也将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长久关注的热点。

预防和治理警察腐败,必须采取全民动手、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方针,全面推行打防结合、内外兼治、综合治理的指导原则。

预防和惩治行业腐败,培养廉洁从政作风,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经常性工作。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这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惩治和处理了少数腐败分子,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腐败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仍然时有发生,对政府执法形象造成极坏影响,对公安队伍建设产生极大危害。

因此,分析探讨公安系统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危害,进一步在公安系统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网络,是抓好公安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

2、当前,警察队伍中的腐败现象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浅析公安交警腐败原因和防治对策

浅析公安交警腐败原因和防治对策

浅析公安交警腐败原因和防治对策一、公安交警队伍中出现的腐败现象类型以权谋私型。

主要表现:一是利用手中人民、法律赋予的特殊权力,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索贿受贿,私分罚没款,内外勾结敲诈勒索以谋取私利。

二是公权私化,在执勤执法活动中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徇私枉法、知法犯法。

渎职侵权型。

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少数交警存在特权思想,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对待群众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是以教育为主,而是以罚代扣,以罚代管,影响十分恶劣。

此外,少数民警冷硬横推、索拿卡要,在执法执勤中违规滥罚、违纪创收,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该办的事不马上办,不能办的事变着戏法办。

行政乱作为型。

乱作为包括不作为、胡作为和慢作为。

一是不作为现象,比如有些基层交警大队,只在上级要搞什么“集中整治”“视察”,才会突击整治交通违法行为,而平时对街面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却不查不管。

二是胡作为现象,比如同样是无牌驾驶,一些交警就对职能单位的无牌车辆视而不见,但对一般群众的无牌车辆就“眼疾手快”,导致群众骂交警执法不公正。

三是慢作为作为现象,比如现在一些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事故处理交警不努力破案,反而寻找各种借口来搪塞受害人,导致受害人四处上访投诉。

平庸无能型。

现在很多基层交警大队因警力不足而招聘部分交通协管员,因此有的民警便以甩手官自居,凡事都由协管员去做,自己既不用顶烈日、冒雨雪站岗、执勤、纠违,也终日不思进取,对上级指示照抄照搬,对行政活动勉强凑合,对群众利益不闻不问,对自身利益却高度重视。

此外,民警对交通协管员的管理不力,直接导致一些素质低劣的协管员做出罚款不开票、私自收礼开后门等影响队伍形象的事情。

金钱欲望型。

金钱是公安交警队伍出现腐败现象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受到很大的冲击,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价值观念的不良诱导,高级消费方式肯定会带来对金钱肆无忌惮的索取,这是国家给予民警的待遇和报酬远远无法满足的,于是面对诱惑丧失原则,为获取金钱和利益,铤而走险,这样便出现了贪污受贿、索拿卡要、乱罚款、办金钱案等等的违法违纪行为。

警察权力腐败透析

警察权力腐败透析

警察权力腐败透析一、警务腐败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一) 权钱交易。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近年来, 贪污、贿赂、敲诈勒索等贪赃枉法、权钱交易的大案要案、占警察腐败案件总数的比例一直较高, 仅1997 年, 全国就发生了1 222 起, 涉案1 477 人, 其中万元以上的案件就有307 起, 10 万元以上的也有47 起。

而且, 这方面的集体腐败突出, 涉及不少层次较高的领导干部, 仅1997 年就查处了厅级干部154 人。

(二)权官交易。

即为了获得提拔、晋级、荣誉,或为了谋得某一特定的职位、待遇等而向主管部门、上级领导进行贿赂;或为了进行“集权统治”,违反干部任用政策,大肆提拔同乡、同学、亲戚,培植亲信,搞裙带关系,拉帮结派等。

这是一种警察人事制度、管理体制上的腐败现象,呈现出“买官卖官”和宗派主义的倾向,是近年新出现的警察腐败现象,虽被揭露、查处的不多,但潜在的数量不少,值得高度重视。

(三) 权色交易。

诸多经营或变相经营, 参与桑拿按摩、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活动, 或直接腐化堕落、奢侈挥霍、花天酒地等, 都属于此类。

对此群众反响强烈, 影响极坏。

(四) 权情交易。

譬如搞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 徇私枉法, 非法插手经济纠纷案件, 通风报信、泄露公安机密, 包庇犯罪等。

(五)权物交易。

即在社会活动中,利用警察的身份或手中的权力,收受他人的诸如烟、酒、土特产品等礼物;或免费借用、挪用他人或单位的交通、通讯工具干私活,在饭店、娱乐场所低价或免费消费;或私分、占用暂扣物品、赃物等等。

此类警察腐败看似程度较轻,但由于其存在较为普遍,且有较大的社会迷惑性,感染力极强,因此理应进行有力揭露和无情斗争。

(六) 故意不为。

具体表现为: 不依法履行职权消极怠工; 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的; 酗酒滋事, 办事不认真, 玩忽职守等(七) 个人违法犯罪。

诸如警察报复杀人、故意伤害、走私贩私、吸毒贩毒、赌博等。

这在当前的警察队伍中, 具有一定的现实性。

中国警察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对策

中国警察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对策

中國警察預防腐敗的措施和對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督察委員會副督察長監察部駐公安部監察局局長俞湧主席先生女士們、先生們:我為有幸在香港廉政公署與國際刑警組織在香港聯合舉辦的〝國際反貪會議〞上發言,並有機會同與會人員討論預防警察腐敗問題而感到高興。

腐敗毀壞政府信譽,毒化社會風氣,是一個世界性、歷史性問題,警察腐敗嚴重損害警察機關履行職責的效率和公信力,影响社會公平和正義,甚至危害社會穩定。

有鍳于此,各國政府及警方對此一直都給予高度重視,不斷採取强有力措施,積極預防、堅決打擊警察腐敗現象。

多年來,國際刑警組織在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這次與香港廉政公署共同舉辦〝國際反貪會議〞,又為各國警方交流預防腐敗方面的經驗,加强合作,提供了一個新的平台和良好機會。

中國政府和公安機關為預防、治理腐敗,確保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正確行使職權,按照國家關於反腐敗鬥爭的統一部署,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依法從嚴治警的方針,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在嚴肅查處警察腐敗案件的同時,嚴格制度,嚴格監督,嚴格教育,嚴格管理,把遏制預防腐敗寓於各項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不斷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走出了一條帶有中國公安特色的反腐倡廉之路。

―加强廉政法規建設,嚴格規範執法權力的運作。

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帶有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對於預防警察腐敗來說,制度建設更帶有格外重要的意義。

多年來、我國公安機關按照依法治國方略的要求,緊緊抓住執法辦案工作中容易滋生腐敗問題的部位和環節,始終把廉政法規建設作為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根本性措施來抓,以嚴密的制度防範腐敗現象的滋生,先後制定了一大批與社會主議市場經濟相適應。

與《人民警察法》相銜接、體現人民警察職責任務特點的廉政法規和制度,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評議規定》、《公安派出所執法執勤規範》、《車輛管理所業務崗位規範》、《公安機關和公安幹警十不准的規定》、《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家屬子女從業規定》等,以制度嚴格規範執法權力的運作,防止被濫用。

当前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当前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当前公安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当前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的情况及原因分析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主力军,县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前沿阵地,少数民警的违法违纪问题不仅直接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影响了经济发展的软环境,还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近年来,涉及公安机关的举报件,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的举报中占相当比例。

如何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有效遏制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已成为摆在纪检监察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2008年以来被举报的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情况200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举报311件,涉及公安民警的举报42件,其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5件、贪污贿赂4件、失职渎职31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2件。

通过调查,失实31件,给予通报批评2件,其他处理5件,转立案4件。

立案查处的4件案件,其中失职3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涉及副科级干部2人。

二、被举报的公安民警违纪违法案件特点(一)群众举报数量大,但真正违纪违法的案件少。

所收到的42件举报中,失实的31件,工作处理不当但未构成违纪的5件,轻微违纪的2件,仅有4件被立案查处。

(二)违纪民警中的中层干部居多。

在给予党政纪处分的5名违法违纪民警中,4人为中层干部,另1人是普通民警。

违纪原因在于未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如所查处4件案件中3件为失职案件,3人被追究领导责任。

(三)基层所队民警违纪问题突出。

在查处的全部违法违纪案件中,全部发生在基层派出所,一线执法民警始终是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发群体。

三、公安民警违纪违法的原因分析(一)处理问题不及时,与群众沟通不到位。

被查明失实和工作处理不当但未构成违纪的36件举报中,绝大部分都是因为公安机关处理问题不及时或者未及时与群众沟通,导致群众产生误解。

比如曾某某反映其丈夫和儿子被恶势力殴打,向大井派出所报案后未得到处理。

【公文范文】当前政法机关腐败问题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公文范文】当前政法机关腐败问题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当前政法机关腐败问题的特点、成因及对策政法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权机关,掌握并行使司法权和治安行政管理权,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正起着决定性作用。

多年来,我市政法机关在市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一手抓稳定、一手抓队伍”的指导思想,以解决执法不公、不严、不廉问题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开展队伍整训,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腐败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整体上看,我市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忠于党和人民、忠于法律、可以信赖的队伍,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法治环境建设作出了贡献。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政法队伍中的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少数干警的违法违纪问题还很严重,直接损害了当事群众的利益,影响了经济发展软环境,败坏了政法机关的形象,降低了法治的公信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一、突出问题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全市政法机关共立案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80起241人。

其中党纪处分50人,行政处分158人,追究刑事责任47人。

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一)索贿受贿、枉法行使职权案件居高不下。

突出表现在利用刑事侦查、审判等司法权“寻租”,向当事人索贿或接受当事人贿赂。

如20XX年江岸区公安分局一元街派出所民警万玉香及市公安局经侦处民警邓建可、余和平,在侦办一起经济案件中,接受当事人贿赂14万元(3人均被判刑)。

市法院原经二庭副庭长王青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受贿67万余元(今年4月案发后被捕)。

此外,在办理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减刑、机动车上牌等对当事人利益影响较大的环节,都是索贿受贿案件发生的“重灾区”。

还有部分干警通过插手经济纠纷或利用职务之便充当案件中间人说情、斡旋,从中索贿受贿。

20XX年1月至今年8月,我市共查处政法干警经济类犯罪案件37起,其中索贿受贿案件占89%。

(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钱物时有发生。

从制度上浅谈警察腐败原因及对策

从制度上浅谈警察腐败原因及对策

从制度上浅谈警察腐败原因及对策作者:张跃洋来源:《大东方》2019年第10期摘要: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与政治生态建设是久久为功的政治重任。

警察作为国家的暴力机关,作为国家权力的象征,是与人民联系最为密切的政府机关。

因此,清廉的警察群体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警察工作压力大,面临着复杂执法环境下,不良诱惑不断侵蚀,易滋生腐败基因。

本文立足警察腐败现状,从司法体制、监察体制、责任追究体制三个角度分析警察腐败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以期推动警察队伍的建设。

关键词:警察;腐败;原因;应对措施我国正在经历着社会转型的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已达到历史新高度,警察权力在新时期不断扩大,在不良风气的影响下,警察腐败的报道屡见不鲜。

公安队伍作为一支服务人民的执法队伍,出现任何腐败问题都会影响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甚至危害社会和谐安定。

导致警察腐败的原因有很多,制度建设存在很大缺陷,司法体制、监察体制、责任追究体制尤甚,解决这方面问题,有利于帮助规范警察防腐机制,树立良好的人民公安形象。

一、警察腐败现状警察是阶级社会统治阶级以实现专政的工具,是国家意志最终,也是最具体的执行者,更是民众“父母官”。

在人情社会中,难免有人贿赂、找关系、投其所好,腐蚀他们,当民警无法坚持原则时,他们便达到了不可告人的目的。

警察的职业特点在于要同形形色色的罪犯交锋,接触的都是阴暗面,加上警民关系紧张,执法过程的严峻,部分民警职业产生倦怠。

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潮不断冲击民警。

有些民警物欲横流,禁不住利益的考验,把国家赋予的权力商业化,大办人情案、金钱案,对钱不对人。

为娱乐场所提供保护,甚至参股经营,进而与不法分子勾结,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

二、警察腐败的制度原因1.司法机制的缺陷司法机制不够完善。

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的是加强了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浅谈构建公安预防腐败体系

浅谈构建公安预防腐败体系

浅谈构建公安预防腐败体系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既要严厉惩治腐败,更要注重预防腐败,努力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防范体系,其任务繁重,意义重大,须为之不懈努力。

一多年来,公安机关围绕构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但是,由于目前预防腐败的一些观念、方法、措施还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有效的预防腐败体系远未形成。

腐败是公共权力的变质。

腐败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存在公共权力可以用来谋取私利的条件。

在公安机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腐朽没落思想文化的影响;二是体制制度机制的缺陷。

从腐朽没落思想文化的影响来看,既有社会传统文化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不捞外财不富”、“人生在世,吃喝二字”等糟粕的影响,也有公安机关自身“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等“特权”意识的累积。

特别不容忽视的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与其俱来的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价值交换规则对广大民警产生了更大的观念与心理冲击,并且不可避免地渗透和作用于民警的执法行为之中,导致一些民警权力观、利益观发生扭曲进而导致行为失范。

从体制制度机制的缺陷来看,公安机关缺乏内部民主管理传统,习惯于“长官意志”、“一言堂”,普通民警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制度保障缺失。

执法工作中法制观念、人权观念淡薄,执法行为缺少规范,执法权力分解设计缺乏合理制衡,执法监督十分乏力,导致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为黑恶势力、黄赌毒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多有发生。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虽然增加了很多形式上的监督,但实质还没能够形成“选拔能干好的人”,“淘汰不合格的人”,“造就忠诚的人”的机制和制度保障。

内部国有资产管理、保留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罚没款物收缴管理基本延用着计划经济时期的体制机制,仍然采取各自为政、事后处罚、靠有觉悟的人管理等办法,既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浪费,丧失保留企业发展壮大的机会,又造成挪用、贪污、私存小金库、挥霍浪费公款问题的屡屡发生,成为产生严重腐败个案的重要源头。

浅谈监管民警违法犯罪的根源与预防五篇

浅谈监管民警违法犯罪的根源与预防五篇

浅谈监管民警违法犯罪的根源与预防五篇第一篇:浅谈监管民警违法犯罪的根源与预防浅谈监管民警违法犯罪的根源与预防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留所服刑人员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法律对上述人员实施警戒看守,加强教育,维护安全,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看守所监管民警是看管在押人员的基本力量,是政策和法律的具体执行者,如果监管民警利用职务违反法律政策,或不认真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收受贿赂,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甚至导致在押人犯逃跑、自杀、行凶、暴狱等事故发生,不仅直接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给国家和人民都造成损失。

因此必须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民警职务犯罪预防,减少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作为一名从事监管工作十余载的民警,对监管民警违法犯罪预防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在这里仅谈一点个人的看法,希望对监管工作能有一定的帮助。

一、监管民警违法犯罪的表现式。

(一)通风报信、滥用职权。

与监管民警接触的人群中,无非是在押人员及其亲属,为了得到某种利益和好处,监管人面为原来在社会有地位或有经济实力的在押人员给予特殊的照顾,给其提供通讯工具,传递信息,帮助制造有关假象,使在押人员减轻处罚。

如有的监管民警被在押人员或其亲属收买,为在押人员传递纸条、通风报信,导致该在押人员与外界串供,甚至翻供,严重地影响了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

有的主观上虽没有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的意图,但违反规定,在尚未判决或判决尚未生效之前,私自安排在押人员与其亲友会见,或者在律师会见过程中默许在押人员与其亲友见面,客观上为串供翻供提供了条件。

(二)徇私舞弊,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对监管场所而言,国家给予监管场所具有一定的管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条例》明确规定:看守所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对留所服刑人员具有考核权和会见、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的申报权等等。

监管民警如果利用手中职权,在行使管理权中索贿受贿、弄虚作假造成人犯逃避惩罚的就构成了职务徇私舞弊的违法犯罪。

论警察权力腐败及预防

论警察权力腐败及预防

论警察权力腐败及预防作者:叶月琴来源:《神州·中旬刊》2013年第05期摘要:警察权力腐败表现为利用警察权力进行金钱交换、物品交换的贪污贿赂犯罪、重点岗位要害部门的职务违法犯罪、徇私枉法问题及非法刑讯逼供等,导致警察权力腐败的主要原因有:警察权力集中内部管理体制脱节、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现行的法律机制不健全、警察本身价值观念异位等。

预防警察权力腐败的对策主要是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指导,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健全规章法制约束、加强政治教育、纠正错误的观念、培养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念等。

关键词:警察权力腐败现象原因预防近年来大批警察因权力腐败的问题给人留下深刻的教训,警察权力运行与公民权益保障密切相关,警察的特权的集中,权力滥用导致权力腐败,使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

我们有必要对这警察权力腐败现象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通过现象看到警察权力腐败的根本原因以便防微杜渐、标本兼治确保警察权力的健康和良性运行。

一、警察权力腐败的现象警察权力的腐败现象很多,笔者所在县院近五年来,查处公安机关人员贪污贿赂案件5件5人,交警执法人员3件3人,公安消防1件1人,看守所职工1件1件。

究其特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一是公安机关内部一些管财、管物人员利用职权侵吞国家财产私分公款中饱私囊。

如笔者所在县院2011年查办看守所总务戴某在南靖县看守所负责食堂管理及食品采购时,与看守所供货单位芗客隆南靖分公司的采购人员采用虚列购物数量以少报多从中套取公款。

这类腐败现象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特点,不容易让非专业人士辨别,更成为了腐败的无底洞,腐蚀了部分人民警察的品质,逐渐掉进了腐败分子的万丈深渊。

二是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警察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身份的特殊性收受当事人的物品如:烟、酒、土特产品以及文物古董之类的或者是当事人为求警察办事所送的一些有价证券、消费券和娱乐场所的会员卡等等【1】。

浅谈警察的腐败现象

浅谈警察的腐败现象

浅谈警察腐败的现象摘要:警察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是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不但会导致执法不公、降低公信力,而且影响社会公正和正义,甚至危害社会稳定。

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采取理念上进行反思、源头上加强廉洁建设、预防和遏制腐败机制上探索新途径与方法,解决好当前我国警察队伍中存在的腐败问题。

关键词:警察;腐败;职业道德警察腐败是当今世界各国警界所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

尽管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和人民警察的性质, 决定了我国人民警察的本质和主流是好的,但正如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可避免地产生犯罪一样, 我国的公安队伍也频频受到“腐败”病毒的侵蚀, 被腐败问题所困扰。

因此,对警察腐败现象进行理性分析, 是十分必要的, 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一、警察腐败的涵义警察腐败一直是困扰中西方警察部门的一个顽症, 因而警学专家们十分重视对警察腐败问题的研究。

(一)国内警学界对警察腐败涵义的理解。

到目前为止,我国学术界不但对警察腐败没有一个统一的、确切的定义,而且就是对腐败概念的界定也有争论。

诸如,田心铭给腐败下的定义是“为谋取私利而侵犯公众利益,腐蚀、破坏某种现存社会关系的行为”。

杨春洗认为:“腐败是指执政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受其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和人员,为满足私欲、谋取私利或局部利益而实施的严重违背纪律和法律,侵犯人民利益并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蜕化变质行为。

”(1)无论怎样界定腐败, 总离不开腐败行为的主体、腐败行为的手段和腐败行为的目的这三个因素,只要抓住这三个要素, 认真分析, 对什么是腐败也就不言自明了。

(二)国外警学界对警察腐败涵义的理解。

梅宁指出:“所谓警察腐败的定义就是一种‘非法交换’的概念,就是指警察利用公家的损失谋取个人的私利, 这就叫腐败。

(2)麦格拉斯下的定义是:“腐败发生在警察界, 可以被视为为了个人私利而滥用警察权力或警察的权威。

浅析当前我国腐败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办法

浅析当前我国腐败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办法

目录一、腐败犯罪产生的原因 (1)(一)我国相关立法不完善 (1)(二)干部管理体制存在问题 (2)二、有效遏止腐败犯罪的方法 (4)(一)完善立法,健全体制,从根本上封堵权力腐败的通道 (4)参考文献 (7)内容摘要腐败是一种权力的滥用和欺骗行为或在权力保护下的公然行为,是公共权力运作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其本质特征是拿权力或原则作交易,侵吞国家和集体财富,为个人捞取好处。

腐败和权力是依存关系。

权力过分集中,权力行使不当都容易产生腐败。

而腐败就其表象来看,又表现为多种形式,概而括之,表现在政治上,经济上和生活方式上。

若细分起来,政治上腐败又可以分为用人的腐败、用权的腐败,腐败者信奉任人唯亲的原则,滥用职权,欺上压下,离间党群关系,放弃共产主义信念,抛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终蜕化变质。

经济腐败现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在向资本积累型发展,向资金高密集领域蔓延,某些腐败活动已经向团伙性方向发展,向半公开化、公开化方向发展,向扶持和控制政治代理人方向发展,这种现象危害性更大。

生活方式上的腐败表现在挥霍公款、吃喝玩乐、买别墅、养情妇,完全丧失起码的生活道德。

“腐败”不是某种社会制度的“专利”,也不仅限于“官场”,但它起着保护、诱发、扩展工商业欺诈、黑社会形成等社会化丑恶的作用,更有甚者,会形成“国中之国”。

“民心”对腐败更是深恶痛绝,亿万双眼睛,无时不在扫描着蛀虫的蛛丝马迹。

近年来,中央加大了反腐力度,人民无不拍手称快,但其中似乎存在某种规范性的现象。

因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所以谈一些看法,仅供商榷。

关键词:腐败犯罪原因预防办法浅析当前我国腐败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办法一、腐败犯罪产生的原因(一)我国相关立法不完善首先立法的不完善,就是造成腐败犯罪的关键所在。

一是,立法上没有明确对犯罪嫌疑人退赃与否在定罪量刑上有何明显区别。

从现行《刑法》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四个档次的量刑幅度上看,只有当“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其他则与“悔改表现、退赃如何”似乎没有多少直接关系。

警察权力滥用的预防以及避免

警察权力滥用的预防以及避免

论警察权力滥用的预防和避免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真理。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人民警察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与军队共同构成保卫国家安全的两大支柱。

人民警察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它在国家政权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民警察一方面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大量而艰巨的任务;另一方面又是国家其它权力得以顺利行使的后盾。

也就是说,国家法律赋予警察机关和人民警察相当大的行政权力和刑事司法权力,其中许多权力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益和自由。

由此可见,警察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警察权力运行与公民权益保障密切相关。

警察权力依法运行,则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民的自由和权力,少部分警察的特权思想突出和滥用权力,则使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警察机关的形象受到损害,国家政权和人==专政的根基受到动摇。

因此,如何有效地预防和避免警察权力的滥用历来就是各国统治者和广大公众普遍关心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在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已成为时代主流的新的历史时期,十分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探讨和研究,以便防微杜渐、标本兼治,确保警察权力的健康和良性运行。

一、警察权力的内涵、外延及法律渊源(一)警察权力的内涵所谓警察权力,通常是指警察的职责和权限,具体就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人民警察的职务责任和为履行职务责任所享有的相关权力,简称为警察职权。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却自然不自然、有意无意地将警察职权混同甚至等同于警察权。

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因为两者是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和外延的两个概念。

一般的说,警察权是一种国家权力,包括国家制定警察法规、规定警察职责权限、领导和使用警察力量的权力。

在我国,警察权属于人民,属于国家。

而警察权力(又称警察职权)则是国家通过立法赋予警察机关和警察人员的,是与警察职务密切相联的责任和权力。

浅谈治理公安机关腐败现象之对策

浅谈治理公安机关腐败现象之对策


做 到 不 放 过 一 个 违法
,
做到 安 贫 乐道
,
严 于 自律

,
否则就
, ,
决 我 们公 安机关 的腐 败现 象和 问 要 在 完 善 各级 领 导
,
特别是 一 批 又 一 批 英雄 群 体 和 模范 个 人 的 涌 现 为 公
安 机 关 添 了光 彩 光。 Nhomakorabea,实 际 上存 在 着 一 种 潜 在 的 错 误
,
为 人 民警 察 争 了
认识
即我 是 执 法 者
,
,
我 可 以超 越
同 时 我 们 又 不 得 不 非 常痛 心 地
,
法 律 制 约 法 律 对 自己 不 具 有 制 裁 作用 育
级 对下级 和下 级对 上级 双 向负责 的运行机制
、 。
神 动 力 加 强 共 产 主 义理 想 信念 教 育 就是 加 强公 安 干 警 世 界 观 人 生 观 的改 造 就 是 增 强 每 个 公 安 干 警 在 腐败 现 象 诱 惑 下 的 免 疫 力 这
, 。 , 、
正 下梁 歪 中 梁 不 正 倒下 来
。 、
多形式地 法 规和 有
,
经济上
生 活 作风 上 变质
,
在 队 伍 中开 展学 习 法律

腐 败 问题 似 恶 性 肿 瘤
日趋 严
政纪的 教育活动
,
使法纪
重 地 侵 害 着 整 个 队伍 健 康 的 肌
观 念 在 每 个 民警 的 头 脑 中 牢 固 扎 同时 要 抓好 正 反两 个 方 面典 在 大 力 弘扬 执 法 执 纪 模
、 、
当 前 有 些 地 方 花 钱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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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警察腐败的成因及其防治
姓名: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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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公安管理学
目录
一、腐败犯罪的实质。

二、腐败犯罪的成因。

三、腐败犯罪的防治。

内容摘要:
腐败犯罪是指公职人员不正当地运用公共权力实现其
自身需要,从而违反社会规范直至犯罪的行为。

腐败犯罪包括腐败行为及因腐败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它的实质是权力腐败,即权力滥用、权力恶化,它是社会腐败中最严重的类型。

关键词:
腐败犯罪权力腐败成因防治对策
正文:
论我国警察腐败的成因及其防治
腐败犯罪是指公职人员不正当地运用公共权力实现其自身需要,从而违反社会规范直至犯罪的行为。

腐败犯罪包括腐败行为及因腐败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腐败犯罪包含以下四层意思:第一、腐败犯罪的基础是利用公共权力作为条件和机会;第二、公职人员腐败犯罪的目的是满足自身的需要,这里的需要包括财物的、金钱的需要,也包括精神的、欲望的需要,它超乎社会规范和道德可允许范围;第三、腐败犯罪是对他人、社会或国家利益的侵占或损害;第四、腐败犯罪必定是对社会制度、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违反和亵渎,是对他人基本权利的侵犯。

因此,它的实质是权力腐败,即权力滥用、权力恶化,它是社会腐败中最严重的类型。

一、警察腐败的成因
任何社会现象的产生、发展,都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与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方面紧密相联,警察腐败现象也不例外。

(一)权权交易,即政治上的腐败犯罪,使国家权力失去社会和阶级的职能,沦为少数个人或集团谋私利的政治工具。

政治上腐败犯罪的本质特征主要体现为以权换权,即通过努力再分配过程中的权权交易,达到谋求权力的最大化,它常常表现为权位竞争中的非法交易,公职人员提拔、任命方面的唯亲、裙带之风,另外还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政治权力行使中的专横与残暴,以及官场上的各种卑鄙伎俩和官僚主义盛行,严重的还出现权力竞争中的黑道化倾向。

权钱交易,即经济上的腐败犯罪。

权法交易,即司法上的腐败犯罪,社会腐败犯
罪中的特别领导。

权欲交易。

即生活上的腐败犯罪。

干部官员在个人生活上不能清正持身,勤政为民,而是贪图安逸、享乐为主、沉湎女色、穷奢极欲、腐化堕落、公款吃喝玩乐、授受“色贿情贿”,巧立名目滥发钱财,甚至公款豪赌。

权欲交易是权钱交易的进一步发展。

(二)警察职业的特殊性为警察职权与私利的结合提供了方便的条件。

警察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国家机器中具有武装性的刑事执法和治安力量,肩负着打击犯罪和管理社会的天职,这种性质决定了警察行业的与众不同。

1、权力集中。

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警察职权的多样性,即集武装、刑事、侦查、治安行政职权于一体,这是任何一个国家机关都难以享有的。

因此,警察不论权职高低,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

权力过于集中就增加了腐败的机会和条件。

一方面,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拉拢、贿赂、威胁警察;另一方面,中国有以吏为师的传统,警察的腐败必然败坏社会风气,由于社会风气的发展,迫使部分群众为了办事方便,送给或许诺给警察种种好处,导致权钱交易的产生。

2、环境特殊。

警察为了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经常需要出入于一些藏污纳垢的场所,尤其是外勤警察,接触的社会黑暗面更多,极易受封建遗毒、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产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

因为警察的腐败是对犯罪分子、犯罪团伙犯罪的支持,所以警察往往成为被拉拢、贿赂的对象,若不注意自己的修养,极易陷入腐败的泥潭而不能自拔。

由于警察经常要进行独立性活动,同时还要经常接触一些贵重物品和金钱,缺乏相对透明度和必要的监督,这势必为警察的腐败开了方便之门,导致类似于顺手牵羊
式的挪用、侵吞钱财等腐现象的滋生乃至泛滥。

(三)管理体制的弊端诱发着警察腐败的产生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沿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警察管理体制。

这一体制在计划经济时代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却成为诱发警察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1、管人管事相脱节。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决定了警察人事权在“块”上,即地方组织人事部门,“条”即公安机关无权把握进人关、无权把握出人关,任免干部也困难重重。

这样,形成管人的组织人事部门对于警察的德才了解不足,而了解警察德才的管事的直属领导部门无权管人。

这让少数动机不纯、素质不好的人钻了空子,当了警察,继而违法犯罪,成为警察中的害群之马;这也极大地挫伤了一些有上进心的警察的积极性;警察违法违纪的案件,公安机关往往只有调查权而没有处理权,削弱了警察内部的反腐败力度,客观上助长了警察腐败的恶性发展。

2、内部管理体制不顺。

由于警种设置欠科学,分工过细过多,造成职权交叉。

以路面管理而言,交警、巡特警、公路巡逻警都可以管理,出现了“一路三警”,难免发生争权夺利或推诿失职等腐败现象.机关领导对警察队伍暴露出来的问题,借口影响整体形象而加以隐瞒,姑息迁就。

这导致了警察腐败风气的蔓延。

(四)法制不健全是滋生警察腐败的重要条件
由于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大转变的历史时期,与警务工作相关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变化多端,就拿法律本身而言,规定过于原则,幅度太大,给警察的自由裁量权太大。

同一违法行为,既可以警告,也可以罚款,且罚款幅度很大,也可以拘留,甚至劳改。

如此
大的自由裁量权,任何制约、监督都将无能为力。

由于法制方面的漏洞、缺口、盲点较多,以至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

同时,我国公安政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严密性不够,且又常常因人因事而变,缺乏相对稳定性。

这样,不仅会发生认识混乱,执行困难,而且常常是政出多门,各行其是。

同一个案子,巡特警处理了,派出所又在进行查处,而且处理大相径庭。

由于政策、法制的不完善、不健全,很容易形成行政、管理、执法的不公正,难免导致一些居心不良者打着各种幌子、旗号,干各种违规违法的勾当。

法制不健全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监督体系乏力。

目前,尽管对警察的监督形式多样,党内党外,内部外部,监督的机构也不少,如人大、检察、纪委、审计、内部督查、社会舆论、人民群众等等,可以称的上强大有力。

但正像整个社会监督体系远不够完善、有力、有效那样,对警察行使职权还缺乏足够强大有力的监督运作体系,不少警察腐败很轻易地从监督网络中“游离”出来。

二、防治警察腐败的对策
目前,警察腐败依然气焰嚣张,“道”与“魔”的较量仍不断延续,在防治警察腐败的对策上,应从警察腐败的表现类型及其成因等角度出发,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

(一)防治警察腐败,高薪养廉是前提
警察将其权力商品化、市场化的行为都与金钱有关系,因为金钱使自由主义、拜金主义、功利主义抬头。

如果我国在司法部门大力投资,实行高薪养廉政策,相对地腐败就会大量减少。

如济南交警之所以形象那么高大,成为全国警察队伍学习的榜样,最直接的原因是济南实行了高薪养廉政策。

高薪养廉可以防止警察为了钱而乱罚款、乱
收费、乱摊派现象。

试想,警察工作、生活的基本物质都得不到解决,谈何工作,谈何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的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就有部分警察为了钱,本来很小的案子故意夸大案情,以大案处理;本来罚200元就可以了,却罚2000元;本来案子办错了,却一错到底,听之任之。

这大大损害了我国警察的形象。

实行高薪养廉政策,可以满足我国各地警务工作者的物质需求,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可以在办案中排除物质干挠,一心办案,承担起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的稳定。

(二)防治警察腐败,制定“公开法”是重点
腐败分子要进行权力交易又不会被查处,必定要寻找隐蔽的条件,这对于拥有许多权力又相对独立办案机会很多的警察来说,无疑要比其他公职人员更方便。

因此,要最大限度地防治警察腐败,就必须用“公开”、“透明”来破除警察权力运作时的隐蔽性、神秘性。

譬如,对权官交易,只要公开、透明了,建立起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选拔干部机制,打碎“铁交椅”,那么任人唯亲,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就难有市场;对权物、权钱、权情、权色等交易,只要我们的警务大部分公开了,既让当事人了解了,又使监督者知晓,则许多腐败行为就难以形成气候。

香港的《防治腐败法》等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所拥有的钱财或收入若超过薪金所得,而又不能解释其合法来源的即以违法论。

化名拥有或托亲属之名,同样违法。

以强调公开性为特点的财产申报制度,在香港被证明是一项极具威慑力的有效防腐措施。

制定“公开法”,让警务工作者在任职前或后向有关部门提交财产申报书,并审查公布。

在财产申报书中详细写明财产获取的日期和价值,并注明配偶及子女的情况,对违法腐败者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这种因强调公开性而被称作“公开法”的制度,在用人机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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