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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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09.02.05•【文号】国能局科技〔2009〕52号•【施行日期】2009.0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能源标准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能源领域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规范能源领域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结合能源领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二、《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三、《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能源局二○○九年二月五日附件一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定”通知)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结合能源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三定”通知,本办法所定义的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工作包括下列范围:(一)石油;(二)天然气;(三)煤炭;(四)煤层气(煤矿瓦斯);(五)电力(常规电力);(六)燃料(炼油、煤制燃料和生物质燃料);(七)核电;(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九)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十)能源装备。

第三条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组织能源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节能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资源的逐渐枯竭,能源的稀缺和环境的恶化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作为具有较高能耗和污染排放的行业之一,化工企业在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节能减排压力。

为了促进化工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建立一套完善的节能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目标1.降低能源消耗:通过优化工艺流程、提高设备效率、加强能源管理等措施,实现能源消耗的降低。

2.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通过采用清洁能源、推广低碳技术、加强废气处理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

3.提高资源利用率:通过循环利用废弃物、提高原料利用率、加强废弃物处理等措施,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制度内容1.节能目标与考核制度(1)制定明确的节能目标,包括年度节能指标和阶段性节能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

(2)建立监测与评估体系,对节能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3)每年进行能耗分析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员工进行奖惩,并进行经验总结和提升。

2.节能技术管理制度(1)建立节能技术研发与引进机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2)推广应用先进的节能设备和技术,通过改进工艺流程和设备结构,降低能耗。

(3)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新,保证设备运行的高效稳定。

3.节能员工培训制度(1)建立节能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定期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

(2)推广节能知识,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操作能力。

(3)建立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节能行动,提出节能建议。

4.节能纪律与监管制度(1)建立节能纪律,明确能源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责任。

(2)加强能源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实施动态节能监管。

(3)建立运行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纠正能源浪费和低效问题。

5.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循环利用制度(1)建立废弃物分类与处理制度,严禁随意倾倒或排放。

(2)推广循环经济理念,建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制。

(3)对于无法循环利用的废弃物,积极开展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中国石化“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初赛答卷

中国石化“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初赛答卷

“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初赛)试题一、填空(每空1分)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内容主要有:(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保障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和精髓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

2.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相互返还)。

3.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其中第388条增加的新的受贿罪名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因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6.中国石化作为国家重点综合性石油石化集团,同时又是重点用能单位,高度重视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办公区域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 )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

7.建设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制度是指安全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在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00 )米地域范围内,禁止抛锚、拖锚、挖砂、挖泥、采石、水下爆破。

但是,在保障管道安全的条件下,为防洪和航道通畅而进行的养护疏浚作业除外。

中国石化环境保护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中国石化环境保护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美丽中国、绿色石化”环保知识竞赛答题题库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36)《“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8)《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40)《危险化学品“十二五”发展布局规划》 (42)《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43)《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 (43)《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43)《国际化学品安全卡(中文版)查询系统》 (45)十八大报告(节选) (45)李克强在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上讲话 (45)傅成玉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白皮书》发布会上的讲话 (46)王天普在2013年“6.5环境日”的讲话 (47)章建华在2012年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47)章建华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13年HSE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47)安全环保局在2013年度HSE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48)《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48)《中国石化2012年可持续发展进展报告》 (50)《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白皮书》(2012) (50)《中国石化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5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办法》 (55)《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工作管理办法》 (58)《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61)《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1995) (64)勘探开发环保基础知识 (65)炼油化工环保基础知识 (71)油品销售 (77)社会环境问题热点 (8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号:1题号:a01-01题目类型:判断题题面: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4篇)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4篇)

化工企业节能源管理办法节能在化工企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能降低企业的能源消耗与生产成本,还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资源的浪费。

为此,化工企业需要制定节能管理办法,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能源消耗。

下面将从节能意识、节能管理与监控、技术改造和员工培训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加强节能意识的培养要从企业内部做起,加强员工的节能意识培养。

可以通过开展节能意识培训、张贴节能公告、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员工普及节能知识。

同时,在员工的绩效考核中加入能源消耗指标,激励员工主动参与节能工作。

二、建立节能管理与监控体系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节能工作有序进行。

应设立节能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节能计划,监测和分析能源消耗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节能措施。

在节能管理方面,可以采用以下措施:1. 制定全面的能源消耗计划和目标,对企业的能源消耗进行科学规划和控制。

2. 对能源使用进行监控和计量,建立能源消耗的数据矩阵,定期进行能源评估和分析,找出能源消耗的问题和瓶颈,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 鼓励和推广先进的节能管理和监控技术,如智能监控系统、能源管理软件等,实现对能源消耗的精细化控制。

4. 加强能源消耗的监督和审核,建立能源消耗数据的档案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能源消耗的异常情况。

三、加强技术改造与优化技术改造是化工企业实现节能的重要手段。

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实施技术改造与优化:1. 更新老化设备,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设备的能效和运行效率。

2. 优化生产工艺,采用高效节能的工艺,减少能源的消耗和排放。

3. 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节能器材,如高效燃烧器、余热利用装置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 加强能源管理系统与生产系统的集成,实现能源消耗的智能化控制和优化。

四、加强员工培训要提高化工企业的节能意识和技术水平,必须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可以采取以下培训措施:1. 开展员工的节能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专业知识,培养员工的技术技能。

石化企业能源管理制度

石化企业能源管理制度

石化企业能源管理制度近年来,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之一。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耗量不断增加,资源紧张的问题日益突出。

作为能源消耗大户的石化企业,在能源管理方面具有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因此,建立和完善石化企业能源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

能源是石化企业生产的核心要素,对于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提高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而良好的能源管理制度不仅可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能源浪费,还能改善生产效率,提高资源利用率。

在这个新的背景下,石化企业需要借助科学的能源管理制度,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首先,石化企业能源管理制度应明确目标和责任。

制定明确的能源管理目标是推动能源节约和管理的基础。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生产特点和能源消耗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能源消耗指标,并将其纳入企业的经营目标和业绩考核体系中。

此外,企业应明确能源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的能源管理组织机构,确保能源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其次,石化企业能源管理制度应建立全过程的能源监控体系。

通过建立先进的能源监测系统,实时监控能源消耗情况,及时发现能源浪费和潜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同时,还应建立标准化的能源数据采集和分析体系,对能源数据进行收集、分类和整理,为企业管理提供决策支持和参考依据。

第三,石化企业能源管理制度应推行能源节约措施。

通过制定能源消耗管理规范和操作指导,明确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责任。

同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能源消耗意识和节约意识。

此外,还可以通过采用节能设备和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降低能源消耗。

同时,还可以推行能源回收利用,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最后,石化企业能源管理制度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

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各项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确保能源管理工作的持续推进。

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对能源管理工作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为进一步的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总之,石化企业能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企业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节能节水管理办法

节能节水管理办法中油质〔2008〕48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节能节水工作,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加快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节能节水工作。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参)股公司的节能节水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节水,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通过加强用能用水管理,采取各种措施,有效、合理利用能源和水资源,从而提高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的全部活动。

第四条集团公司节能节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围绕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的发展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通过理念节能、机制节能、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与节能部是集团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有关节能节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订集团公司节能节水工作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二)负责与国家节能节水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和管理要求;(三)会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集团公司节能节水专项规划,对集团公司年度节能节水投资安排提出初审意见,制定节能节水年度工作计划;(四)会同专业分公司制定对所属企业的节能节水考核指标,组织开展节能节水型企业的创建、评价考核和表彰工作;(五)会同信息管理部组织建立节能节水管理信息系统;(六)组织推进节能节水工程,参与《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一、二、三类投资项目节能节水评估审查和节能节水专项投资项目的评估审查;(七)负责集团公司能源和水资源消耗计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耗能用水设备、装置、系统的节能节水监测;(八)负责集团公司节能节水统计及能源审计管理工作;(九)组织开展国内外节能节水指标的对标分析和研究,以及节能节水技术交流、评价、推广应用;(十)会同专业分公司指导和监督所属企业的节能节水工作,对集团公司直属节能节水技术机构进行业务管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试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试行)

设立专职节能管理岗位 2 分。
体系
3 健全节能工作领导机构 1.建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1 分。
(10 分)
2、制定节能管理办法 2 分。
5 设立能源统计岗位
1.设立专兼职能源统计岗位 1 分;
2.建立能源统计台帐 1 分;
3.按时保质报送各种能源统计报表、月度能耗指标完成
情况和措施完成情况分析、节能计划、年度总结等材料
分。
2
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年 1.提出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节能中长期规划建议 1 分;
度计划
2.提出年度节能工作计划 1 分。
3
节能技术进步
1.按规定淘汰落后高耗能工艺、技术和设备 1 分;
2.开展节能技术经验交流 1 分;
3.建立节能示范项目、示范装置、示范单位 1 分。
4
设立能源管理岗位 设立专职节能管理岗位 4 分。
3.提出淘汰落高耗能工艺、设备建议 1 分。
4 投资项目节能管理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
必须包括节能篇(章)1 分;
2.节能篇(章)遵循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 1 分;
3.节能管理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1 分;
4. 参加评价、考核、验收项目竣工后的节能效果 1 分。
节 能 管 理 2 设立能源管理岗位
2 资产公司经营管理部、财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务资产部
节能总量 集团公司供电标煤耗
3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节能总量
单位油气综合能耗
4 炼油事业部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节能总量
炼油综合能耗
5 化工事业部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节能总量 乙烯装置综合能耗
6 油品销售事业部

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促进集团公司全面绿色发展,根据《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战略及部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

第三条能源节约,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生态环境保护,是指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第五条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绿色发展。

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能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形成集团绿色发展方式,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

(二)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

严格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推动企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遵守国家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接受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坚持主体责任落实。

集团各级企业是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把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二章分类管理第六条集团公司按照各各级公司所处行业、能源消耗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将各级公司划分为三类:(一)重点类企业:主业或业务领域涉及医药生产行业、化工行业。

(二)关注类企业:主业或业务领域涉及机械行业、建筑行业、医疗行业。

化工企业能源资源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能源资源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能源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工企业能源资源的有效管理,促进绿色发展,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化工企业,包括化工生产、化工原料研发、化工装备生产等相关企业。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当树立“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加强对能源资源的管理与监控,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员,制定能源消耗控制目标与计划,实施有效的节能措施。

第二章能源资源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当设立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企业的能源资源管理工作。

第六条能源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能源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与经验。

第七条企业领导应当重视能源管理工作,全面支持能源管理部门的工作开展。

第八条各部门应当配合能源管理部门开展能源监测、评估及节能改进工作。

第三章能源资源管理制度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能源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条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应当明确能源的分类、使用情况及能源消耗的统计分析方法。

第十一条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应当规定能源节约目标、指标及具体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应当规定能源消耗数据的录入和分析标准,保证数据准确性与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能源消耗数据的监控体系,定期对数据进行审查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节能改进方案。

第四章能源节约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化工企业应当采用高效能源设备、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对能源的管理与监控,发现并消除能源浪费现象。

第十六条化工企业应当制定能源节约措施方案,实施能源节约技术改造项目。

第十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能源节约激励机制,奖励能源节约贡献突出的个人或团队。

第十八条化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能源节约宣传活动,提高员工节能意识,推动企业实现节能目标。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九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能源消耗数据监督检查机制,定期组织能源消耗数据的审核审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减费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机关各部门、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集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各单位要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

第八条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中石化集团公司节能统计指标体系及考核指标

中石化集团公司节能统计指标体系及考核指标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节能统计指标体系及考核指标(试行)发展计划部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目 录一、建立节能统计指标体系的原则 (3)二、节能统计指标体系及其指标定义 (4)(一)能源经济效益指标 (4)(二)技术经济能耗指标 (7)三、板块划分原则及板块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计算规定 (13)(一)板块划分原则 (13)(二)板块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计算规定 (13)四、按管理需要设置的节能考核指标 (14)(一)生产经营管理部考核管理部门及各企业的指标 (14)(二)油田事业部考核油田板块的主要指标 (15)(三)炼油事业部考核炼油板块主要指标 (15)(四)化工事业部考核化工板块主要指标 (15)(五)油田经营管理部考核油田存续企业主要指标 (16)(六)资产公司考核所属企业主要指标 (16)五、能源消费统计原则及指标计算方法 (17)(一)能源消费统计的原则 (17)(二)工业企业能源消费 (18)(三)能源加工转换投入、产出量 (20)(四)综合能源消费 (21)六、总结 (22)七、附录 (22)附录一:国家统计局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22)附录二:中国石化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油系数 (22)附录三:中国石化主要单耗指标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 (22)附录四:2005-2006年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完成情况 (22)附录五:2010年企业节能目标 (2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节能统计指标体系及考核指标(试行)随着石化集团生产总量的不断增大,节约能源已成为石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了实现集团公司“十一五”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20 %的目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完善节能统计指标体系,统一能源消费统计的计算方法,运用节能考核指标,切实加强企业节能降耗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建立节能统计指标体系的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节能统计指标体系必须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能源使用方面的状况,为决策部门和领导提供全面的信息;(二)相关性原则。

能源部关于颁发《〈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电力工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能源部关于颁发《〈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电力工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能源部关于颁发《〈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电力工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能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9.01.20•【文号】能源节能[1989]5号•【施行日期】1989.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能源部关于颁发《〈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电力工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1989年1月20日能源节能[1989]5号)《〈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电力工业实施细则(试行)》经过较长时间酝酿,多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进行修改,现颁发试行。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试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告我部节约能源司。

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电力工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1.为贯彻国务院颁发的《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合理利用水能、燃料和电力,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电力工业经济效益,努力满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热力的需要,根据电力工业的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电力工业各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都应贯彻执行。

2.电力工业是一次能源转化工业,生产、输送、使用各环节联系十分紧密,因此计划、设计、建设、生产、科研等部门都应根据这个特点,依靠技术进步、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等途径,以最小的水能、燃料消耗,提供最大限度的电力。

3.1979年以来,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有关节能文件凡与本《细则》有抵触时,以本细则为准。

4.各单位应通过各种方式经常进行节能宣传和教育,提高对节能的思想认识和自觉性,加强节能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与节能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管理体系5.能源部的节能工作由主管生产的副部长主持,日常工作由节能司办理。

能源部负责贯彻国家能源方针和政策;根据电力工业的情况研究制订电力工业节能的方针、技术政策、法规和标准以及节能奖励办法;制订、审批节能规划和重大节能措施;监督和归口管理电力部门的节能工作,并做好节能服务工作。

6.电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网局)和省电力局(以下简称省局)建立相应的节能办公会议制度或节能领导小组,由主持生产的副局长主持工作,日常工作由节能办公室或由有关处设专职人员归口负责。

浅谈油田企业节能减排目标管理

浅谈油田企业节能减排目标管理



图 1 油 气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 中国石油化工集 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办法 ( 试行 ) 》
和《 中国石油化工集 团公 司节能减排 目标责任评价 考核办法( 试行)深刻地反映了这一科学、 》 有效的管 理思想 , 建立节能减排 目标管理体系应成为 中国石 化各级油 田企业节能工作的主要任务 , 因此 , 有必要 对节能减排 目 标管理体系的建立进行全面、 系统地 思考 。
潜力 , 进行 新 的循 环 , 至使可 实现 的 目标 不低 于上 直 级下 达 的任务指 标 。 具 有先 进节 能减 排水 平 的油 田企 业在 制定 目标 时除注 重 目标 的可实 现 性 外 , 要 重视 目标 的挑 战 还 性, 充分 发挥 目标 管 理 的激 励 作 用 , 动 各 级 、 调 各部
郭 润 生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 河南 郑州 400 ) 506
[ 摘要】 油 田企业节能减排 目标管理应 以油气生产过程 为基础 , 照 目标 管理 的 S A T原则合 理制 定节能减排 按 MR
的总 目标 。总 目标确定后 , 各级 节能减排 管理人 员要通过 细分 油气生产的工 艺流程 , 制订 可行 的节能减排措 施 , 将
种措施使生产工艺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因此 , 建 立节能减排 目 标管理体系应主要以油气生产过程为
基础 , 逐步融合于各种油气生产活动中。另外 , 对油
气生产工艺过程分析 , 有助于分析掌握不 同作业环
节 的节 能工作 重点 并 采 取针 对 性 措 施 , 节 能减 排 对 目标 的确 立和 分解有 重要 的意 义 。
本 文将 结合 对 目标 管 理 的 理解 和 生 产 管 理 、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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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降本减费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节约型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部机关各部门、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四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

加强管理、强化全员节能意识,加快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完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集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节能目标,确保企业持续高效发展。

第五条基本原则(一)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原则,以效率为本,突出节能工作的战略地位。

(二)坚持优化结构、多能互补的原则,依靠加强管理、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三)坚持节能与降本增效相结合,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

(四)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的原则,实现节能和发展双赢目标。

第六条主要任务:遵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能源生产和消费进行科学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优化能源结构和配置,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全过程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能源。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各单位要按照《节能法》等相关法律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节能管理体系。

第八条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实行统一领导。

主要领导亲自抓,将节能工作作为重要事项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第九条设立中国石化节能管理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节能工作的综合管理。

中国石化节能管理办公室设在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

中国石化节能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在集团公司党组领导下,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节能管理的工作方针、目标和决策;负责集团公司节能工作的统一管理、综合协调;负责节能综合目标分解,编制年度节能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负责各管理部门和各单位的年度节能综合指标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集团公司节能管理办法和评价考核办法;负责提出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参加重点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落实。

第十条 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或岗位。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派一名领导主管节能管理工作,明确节能管理业务处室和岗位。

各事业部、管理部应设立专职节能管理岗位,其他相关部门应选派具有节能专业知识的人员兼职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一)集团公司财务计划部负责编制非上市部分的节能中长期规划;负责非上市部分能源消费的统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非上市部分各单位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编制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节能中长期规划和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负责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所属单位能源消费的统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股份公司发展计划部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节能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节能篇(章)以及限额以上节能投资项目的评估、审查和报批;负责集团公司能源消费统计及汇总上报工作。

(四)科技开发部负责组织节能技术开发和技术攻关;组织国内外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交流;编写中国石化节能推广技术及节能产品目录;负责组织制定节能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完善节能标准体系;负责节能科技成果的鉴定和评选。

(五)人事部负责根据节能工作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会同节能办公室共同做好节能培训工作。

(六)各事业部、管理部是分管业务范围内节能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节能工作的目标责任。

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节能管理的工作方针、目标、决策;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节能管理的工作目标;2.负责提出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节能中长期规划建议,提出年度节能工作计划及分解到所属企业节能具体目标;3.负责制定、修订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节能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4.负责实施或提出年终评比考核和奖惩建议;5.负责制定或提出业务范围内主要节能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的建议;6.负责组织限额以下投资项目、参加限额以上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监督落实;7.负责主要耗能设备、节能新技术、节能产品的市场准入;8.负责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9.根据节能工作规划、节能新技术推广计划和节能管理工作需要,协助做好节能培训工作;10.负责编制年度能源监测、能源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各单位是节能工作的主体。

必须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委派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主管节能管理工作;明确节能管理业务机构和人员,设立专职节能管理岗位,安排专人做好能源消费统计工作。

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和节能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中聘任节能管理人员,同时向主管事业部、管理部备案。

各单位的节能相关管理部门要保持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兼职开展节能管理工作,形成单位内部的节能管理工作体系。

第十三条各单位领导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节能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规范、标准,组织制定本单位节能管理制度、细则以及节能工作目标、规划和措施。

(二)负责本单位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相关技术攻关。

(三)负责本单位节能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节能项目的审定和上报。

(四)负责处理本单位节能方面的重大技术和管理问题,组织开展检查、评比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节能管理队伍建设,指导本单位开展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第十四条各单位节能主管部门职责(一)贯彻上级有关节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有关节能管理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或审查节能项目方案,经主管领导审定后上报总部,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单位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和经验交流等,负责考核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广,组织或参与节能技术开发工作。

(五)核定本单位的能源消费定额,逐级分解落实能耗指标,考核用能单位的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实行节奖超罚。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能源审计、能耗监察、节能监测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

(七)负责能源消耗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档案和台帐;定期对本单位节能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监督本单位节能措施的实施。

(八)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统称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节能篇(章)的评估和审查及初步设计中能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的审查,参与节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并进行监督。

(九)负责主要耗能设备、节能新技术、节能产品的市场准入。

(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岗位培训,提高员工节能管理水平、技术素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提高员工节能意识。

第十五条企业所属用能单位的职责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所属各用能单位职责。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节能监测中心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职责(一)承担企业能源利用监测和节能技术服务工作。

(二)参与制定或修订节能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跟踪国内外节能标准、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发展动向,为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提出规划建议。

(四)承担或参与企业节能规划与用能优化、节能咨询服务、能量平衡测试、节能监测、能源审计、节能篇(章)评估等工作。

(五)开展节能技术经验交流和技术培训工作。

(六)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

第三章 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第十七条 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必须包括节能篇(章),凡无节能篇(章)的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投资项目的节能篇(章)应进行评估审查,评估部门的评估报告必须包括对节能篇(章)的评估意见,集团公司的批复文件必须包括对节能篇(章)的批复内容。

对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或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开工建设。

第十九条节能篇(章)的编写、评估和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原则,依据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第二十条投资项目的节能篇(章)应包括投资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投资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投资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投资项目设备、工艺的能耗水平及其用能产品的效率、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

工艺和设备用能指标、公用工程、装置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全厂能耗指标要以国际先进能耗水平作为设计依据。

第二十一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必须采用先进、成熟、合理用能的工艺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设计能耗数据,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耗能设备。

第二十二条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节能主管部门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节能篇(章)的节能措施与能耗指标,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监督设计、施工部门组织实施,并认真落实。

项目竣工后,由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能耗测试标定验收,其节能措施及能耗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

第二十三条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能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企业要做到用能计划到位、节能目标到位、节能措施到位、节能管理制度到位。

第四章 节能管理第二十四条节能例会制度。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建立节能季度例会制度,对照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计划,小结当季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第二十五条节能计划管理。

中国石化节能管理办公室、机关各部门和各事业部、管理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范围,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的国家总体节能目标,结合集团公司具体情况提出节能中长期规划建议及年度节能计划,确定各自管理范围内的节能指标和主要节能措施。

规划、计划建议的上报:各单位在规划期前1年的6月底前,将节能中长期规划建议报主管事业部和管理部;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应在规划期前1年的8月底前,将各业务范围内的节能中长期规划建议按辖属关系,分别报集团公司财务计划部、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财务资产部、股份公司发展计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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