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金融对外开放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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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金融对外开放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
金融对外开放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
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业不仅全部履行了当初的承诺,而且作出了许多超出承诺的金融市场开放。在金融某些领域,中国的开放程度远远大于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甚至欧美发达国家。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们应力图在与他国的经济往来和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本着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实施自主、公平、对等、均衡和可持续的金融对外开放战略,强化我国的国家主权和安全,不断提高中国人民的福利水平。
金融对外开放战略调整的原则与建议
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必须坚持五大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自主开放的原则,明确金融开放的目标,解决是"我利用外资还是外资利用我"的问题,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二是坚持维护金融主权和安全的原则,不能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发展而盲目对外开放金融,忽视经济金融安全问题。三是坚持成本和收益均衡的原则,在制定每一项金融对外开放政策时都应认真地进行一番成本收益分析,只有当一项金融对外开放政策最终有助于、有利于和有益于提高国民福利,那么它才有实施的必要和可能。四是坚持对等开放的原则,不仅要"引进来",还要"走出去",一方面,在引进国际知名的大型商业银行的同时,可考虑引进实力较强的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并努力争取交叉持股;另一方面,作为对等互换,中资银行可以要求其在外资银行中也具有一定的参股权或期权。五是坚持内外开放均衡发展的原则,允许国内民间资本参与国有银行股改,积极引导非公有资本采取集合投资、或建立其产业基金、或采取私募基金等方式参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
二、完善立法体系,创造良好的金融开放法治环境健全完善的法律不仅可以为银行的长远发展提供制度环境,同时也为银行提供权力边界,从而使银行高管领导层的寻租成本最大化。鉴于我国目前立法体系不完善的现实,参照国际做法,可将目前散见于各部门的规章和负责
人讲话稿中的政策、要求汇总起来,进行系统的梳理和编撰,制定统一的外资并购法律法规,规制银行业的外资参股行为,规范和引导战略投资者的行为,减少政策的随意性和波动性,为国内外投资者树立信心。在对外国投资者的选择上,不仅要对外资银行的入股比例,还要对入股金额、多头尤其跨行业参股进行总量上的控制。重视对合格战略投资者筛选的各环节,辨明对方的身份定位,通过严格的标准和条件审慎选择外国投资者,从源头上切断战略投资者蜕变为战略投机者的路径。
三、建立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商业银行巴塞尔委员会《加强银行机构公司治理》告诉我们如何衡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其从银行价值取向、战略目标、责权划分、管理者相互关系、内控体系、特殊风险监控、激励机制和信息透明等八个方面阐述了良好的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应具备的要素。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改革的道路上,虽然不乏先进的国际经验,但没有现成的模式可循,中国的银行业只能也必须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之路,这是由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有的缺陷造成的。出资人的缺位和越位、人事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的扭曲、风险管理的失控构成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三个关键性的缺陷。基于此,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最终力量仍存在于银行内部,且主体是国有银行自身。在试图寄希望于外部力量,通过外国投资者的"输血"来脱胎换骨的效力弱化的情形下,有关部门必须考虑一种综合性策略。对于像国有商业银行这样一股独大的公司而言,民间监督更有效率。在不涉及银行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应将银行的议决事议程和经营情况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加强信息披露的力度和幅度,借助于全社会(也包括外国投资者)的监督资源,保证其经营的合规化、透明化,以此来取信于民,受信于众。
金融对外开放水平须不断提高
一方面要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强引入外资的力度和深度;同时更要注意牢牢掌握控制权,在“与狼共舞”的同时,严防被狼吞噬,而要将其为己所用,取其之长,补己之短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月10日对媒介称,该机构已首次批准四家外资银行向国内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这是中国开放银行业市场的最新举措。据悉,花旗银行、汇丰银行、香港东亚银行和日本瑞穗金融集团将获准在13个城市开展上述业务。13个对外资开放的城市包括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广州、福州和重庆。
引入外资,积极借鉴国际同行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一直是中国改革开放坚定不移的政策之一,这对于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引入外资的过程中,我们也应当注意到,在引进资金和技术的同时,竞争和威胁也来到中国市场。自加入世贸迄今不过两年,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可谓咄咄逼人,其投入支出迅猛增长,展现出一派全面备战中国市场的态势。在中资银行尚处在探讨如何重组改制之时,外资银行这一新动向,无疑为中资银行敲响了警钟,并形成了更大的压力和挑战。
一年半以前,时为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的谢平否认了中国金融分业经营、管理对中外银行竞争造成“制度上的不平等”,他在一次重要会议上说:“有人说,外资银行是混业经营,中资银行是分业经营,这会对中国银行业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是,在中国必须按中国的法律要求来做。如花期银行归人民银行监管,所罗门美邦(花旗的证券公司)归证监会监管,旅行者集团(花旗的保险公司)归保监会监管。他们这些代表处、分支机构不能兼营,人员不能交叉,建筑物也要分开。”当然这位央行的官员也坦然承认说,“实际上他们的信息系统是统一的,他们的网络是统一的,他们的客户信息是可交流的,这些东西我们没办法。在混业和分业上,外资银行的经营体制对中资银行是很有竞争力的,而且已经造成一定的影响,他们的保险客户、证券客户、银行客户三户之间的影响是畅通的。”对此,当时很多国有银行业务领导皆颇有感触,因为这使他们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他们策划新产品促进银行、证券、保险的合作难度将提高。
其实,一些外资银行正是因此使得他们有条件一方面与国内各大商业银行频繁接触,寻求合
作机会,意图通过业务合作来了解并借鉴内资银行在业务规划、推广以及网络设置等方面的发展战略与思路,从而为其进一步拓宽中国市场、夺取市场份额制定有针对性的计划,并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其集团内的跨国投资公司去努力,以更加便利的机会和手段去了解中国国有银行的一些核心业务,以支持其银行业务,因为同一个集团下内部的跨业务防火墙到底有多可靠只有这个集团的董事会主席及其成员最清楚。
以花旗银行为例,其入主中国市场主要通过设立分支机构、收购国内银行股份、开展业务合作等方式来实现。目前其在国内共开设了五家分行,并收购了国内一家银行股份,共同开发信用卡业务。如此凌厉的进攻势头导致了内资银行不少大客户的流失,例如2002年3月,南京爱立信提前解除与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合约,转投至花旗银行,此举震惊南京银行业,余震波及整个中国银行业。与此同时,外资银行与国有银行联合发展信用卡业务,其信用卡在国有银行的各分支机构陆续推出,这对国内发展尚不成熟完善的信用卡体系将造成怎样的冲击,我们还不得而知。2月10日到12日举行的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说:“全面提高我国金融业素质和竞争力,必须加快金融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认真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扩大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努力提高金融对外开放水平。”
我们相信“努力提高金融对外开放水平”这句话的含义是十分深刻的,在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即:一方面要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强引入外资的力度和深度;同时更要注意牢牢掌握控制权,在“与狼共舞”的同时,严防被狼吞噬,而要将其为己所用,取其之长,补己之短,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从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及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推进,商业银行与客户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客户在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对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商业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