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废弃物、化工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
三、责任部门及人员1. 环保部门负责工程危险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2. 生产部门负责对工程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处理和处置进行监督管理;3. 安全环保人员负责工程危险废弃物的日常监测和管理。
四、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和登记1. 工程危险废弃物应按照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三类,并在登记簿上进行记录;2. 工程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处置、处置单位等信息应详细记录在登记簿上,做到一废一台账;五、工程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储存1. 工程危险废弃物应在产生后及时进行收集,采用专用容器进行储存,严格区分不同类别的危险废弃物;2. 储存区域应设有警示标识,保证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安全存放。
六、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处置1. 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选择正规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2. 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过程应做好监控和记录工作,保证处置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七、工程危险废弃物的再利用1. 符合再利用条件的工程危险废弃物应进行再利用,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2. 在再利用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再利用的工艺和过程,确保再利用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八、工程危险废弃物的监督检查1. 定期对工程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储存、处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进行整改。
九、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的考核评估1. 设立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考核评估机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2. 对考核结果进行定期公布,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措施。
十、附则1. 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危险废弃物管理委员会所有;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安全处置”的原则,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第五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工作,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准确的分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正确的处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分类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执行。
各部门应根据废弃物的性质、成分、危害程度等因素,将其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类别。
第七条各部门应在生产、实验等环节设置必要的废物回收设施,实行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避免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混合。
第八条接触危险废物的员工应了解废弃物的性质和危害,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个人防护。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储存与运输第九条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
第十条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照明等条件,配备必要的消防、防泄漏等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应按照性质、类别进行分区、分类储存,避免混合。
储存容器应完好无损,标签清晰可见。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溢出等事故。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泄漏、防盗、防丢失等措施,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到达目的地。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利用与处置第十四条各部门应积极研究和推广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技术,降低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模版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实验室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确保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的废弃物产生、收集、储存、处理等环节。
三、定义1. 实验室废弃物:指在实验室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具有危险性或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废弃物、生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等。
2. 废弃物产生单位:指产生废弃物的实验室或实验室部门。
3. 废弃物管理人员:指被授权负责实验室废弃物管理的人员。
四、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1. 废弃物分类:(1)化学品废弃物:按照化学品的性质和危险性进行分类,包括易燃物、腐蚀物、毒性物、有害物等。
(2)生物废弃物:按照生物安全级别进行分类,包括生物性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等。
(3)放射性废弃物:按照放射性水平和放射性核素进行分类,包括低放射性废弃物、中等放射性废弃物和高放射性废弃物等。
2. 废弃物标识:(1)在废弃物容器上应标注明确的废弃物类型和性质,以便进行正确的分类和处理。
(2)废弃物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以提醒处理人员注意安全。
五、废弃物的产生和收集1. 废弃物产生:(1)实验室废弃物的产生应尽量减少,遵循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原则。
(2)实验室工作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分类、分装和清理,并存放在指定的废弃物容器中。
2. 废弃物收集:(1)实验室应设立相应的废弃物收集区域,以便于废弃物的分装和集中收集。
(2)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具备防漏、防过载和易于清洗的特点,以确保废弃物的安全收集和储存。
六、废弃物的储存和运输1. 废弃物储存:(1)废弃物应储存在专用的储存区域内,并进行适当的分区和标识。
(2)储存区域应具备防火、防爆、通风和排水设施,并设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清理。
2. 废弃物运输:(1)废弃物的运输应采取密封、稳定的包装方式,防止泄露和碰撞。
(2)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混装混载,确保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清晰可辨。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与控制,保障环境、人身安全和公共利益。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该制度,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二、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1. 危险废物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分类,并依据危险特性进行标识;2. 所有进出公司的危险废物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登记,并进行正确的分类和标识;3.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装、混载和混放。
三、危险废物收集与储存1. 危险废物收集点必须设置在划定好的区域内,符合安全要求;2. 收集点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进行清理和消毒,确保周围环境的卫生与安全;3. 危险废物进入储存设施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测试,并确保储存空间的安全性;4. 储存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分类进行区分和分别储存,并确保废物容器标识清晰可辨;5. 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禁止使用明火、吸烟等容易引发火灾和爆炸的行为;6. 储存设施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四、危险废物运输1. 危险废物运输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2. 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合法的运输资质和运输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3. 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稳定和安全;4. 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适当的包装和固定措施,防止泄漏和污染;5. 运输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其安全性;6. 运输记录必须详细记录运输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起止点等信息。
五、危险废物处理与处置1. 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 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3. 外包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必须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和监管;4. 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泄漏和污染;5. 危险废物处置后必须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确保环境安全和公共利益;6. 危险废物处置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情况,并保存备查。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本(2篇)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本1、医院垃圾分类:1.1生活活垃圾:包括废纸、一次____及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未被病人体液、试剂以及药物等污染的物品。
用黑色垃圾袋装1.2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用黄色垃圾袋。
(1)废弃的人体____和器官;(2)医学实验动物的____、尸体;(3)病理切片废弃的人体____、病理切片。
1.3放射性废物。
用红色垃圾袋。
2、检验科工作人员将产生医疗垃圾按照上述标准分类放置,确保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人员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危险废弃物,由总务科派专人收集并登记,专人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儲存处储存,并按规定统一交由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处置。
3、实验室废弃物应置于于适当的密封且防漏容器中安全运出实验室4、所有生物性材料应弃置于适当的密封且防漏容器中安全运出实验室。
5、利器(包括针头、小刀、金属和玻璃等)应直接弃置于耐扎容器内。
6、有效氯消毒剂。
常用消毒液浓度为____mgl,并用检测试纸定期检测。
7、本和科室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再科内进行化学消毒或压力蒸汽灭菌,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全自动仪器下排液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用浓度100ogl的含氯消毒液搅匀后浸泡2h后倒入则所或粪池内;痰、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它固形标本进行焚烧或加浓度为____mgl的含氯消毒液拌匀后浸泡2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后倒入则所或化美池。
10、重复使用的试管、玻片等物,浸泡于浓度为____mg几l的含氯消毒液中2h以上,然后清一烘干一高温消毒。
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企事业单位的废物处置行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
危固废物管理制度

危固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危险固体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和处置活动。
1.3 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危险固体废物得到有效管理。
二、危险固体废物的产生与收集2.1 危险固体废物的产生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设置符合要求的临时贮存设施。
2.2 危险固体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和处置的记录,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
2.3 危险固体废物的收集应采用适合危险废物特性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确保危险废物在收集过程中不会泄漏、溢出或者造成污染。
三、危险固体废物的运输3.1 危险固体废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
3.2 危险固体废物的运输单位应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并按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进行操作。
3.3 危险固体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泄漏、溢出或者造成污染,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安全、稳定。
四、危险固体废物的利用与处理4.1 危险固体废物的利用应优先选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4.2 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应根据废物的性质、数量、浓度等因素,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处理后的废物符合相关环保标准。
4.3 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并按照处理工艺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处理效果。
五、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置5.1 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5.2 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置资质,并按照处置工艺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处置安全、环保。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疗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医疗危险废物的部门和人员。
三、术语定义1. 医疗危险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垃圾、废药品、过期药品、废旧器械等。
2. 医疗机构:指经批准设立的提供医疗服务的单位,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等。
四、主要内容1. 分类收集和储存(1)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储存方案,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危险废物的性质、种类和数量,设置并标识相应的储存容器,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3)医疗危险废物应按类别进行临时储存,临时存放区应设置在封闭、通风和防水的地方,禁止与其他废物混放。
2. 安全运输和处置(1)医疗机构应与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确保医疗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置。
(2)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保证医疗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
(3)医疗机构应确保医疗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外泄或其他安全事故,维护环境安全和人员健康。
3. 培训和教育(1)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疗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2)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危险废物管理的操作规范,明确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3)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确保医疗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符合法律要求。
4. 监督和检查(1)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医疗机构应配备专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定期对医疗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情况进行检查。
(3)医疗机构应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医疗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五、处罚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疗机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以及企业产生的有害废液、废气、固体废物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企业成立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企业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包括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等。
3.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以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危险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识1.危险废弃物按照危险特性分为以下几类:(1)急性毒性废弃物:指含有对人体或环境具有高度毒性的物质,如农药、化学品等。
(2)有害废弃物:指含有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质,如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
(3)放射性废弃物:指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如核设施产生的废液、废气等。
(4)腐蚀性废弃物:指具有腐蚀性的物质,如酸、碱等。
2.危险废弃物应按照类别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分、危险特性、收集容器、储存区域等。
五、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储存1.企业各部门应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如废液桶、废气收集袋等。
2.企业各部门应将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按照类别进行收集,并放入指定的收集容器中。
3.企业各部门应将收集的危险废弃物储存在指定的储存区域,储存区域应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4.企业各部门应定期检查储存的危险废弃物,确保储存容器完好无损,防止废弃物泄漏、溢出等事故的发生。
六、危险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理1.企业各部门应将储存的危险废弃物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运输。
2.企业各部门应选择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并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文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废弃物的处置管理,确保人体健康、环境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和其他参与本单位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废弃物处置管理应依法、科学、统筹、协调进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统筹考虑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废弃物分类管理第四条废弃物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分为有害废弃物、可回收废弃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第五条有害废弃物包括危险废物和特殊废物。
危险废物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分类和管理;特殊废物按照专门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置。
第六条可回收废弃物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
应设立专门的收集点,定期进行收集和处理。
第七条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果皮果肉等厨房废弃物。
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桶进行收集,通过合理处理,可用于农田施肥等。
第八条其他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电子废料等。
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章废弃物收集与运输第九条本单位应设立废弃物收集点,确保废弃物得到及时收集。
第十条收集废弃物的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保证工作安全和效率。
第十一条收集废弃物的容器应具备密闭性、耐候性等特点,且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第十二条废弃物应由指定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混运。
第十三条运输废弃物的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运输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第四章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第十四条本单位应配备适当的废弃物处置设施,保证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
第十五条废弃物处置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
第十六条废弃物处置设施应经过环保部门的验收,取得相关的许可证。
第十七条废弃物处置设施的运营管理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废弃物处理方法第十八条有害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专门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九条可回收废弃物应通过分类回收再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科研、试验、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包装、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公司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全过程控制,确保危险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危险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管理。
第二章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危险固体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一)具有爆炸性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如爆炸性化学品、爆炸性药品等;(二)具有燃烧性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三)具有氧化性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如氧化剂、漂白剂等;(四)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如酸、碱、盐等;(五)具有毒性性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如重金属、有机溶剂等;(六)其他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弃物。
第六条危险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标识。
标识应包括废弃物的名称、成分、危险特性、数量、产生日期、产生部门等信息。
第七条各部门在产生危险固体废弃物时,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标识,确保危险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第三章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与储存第八条各部门应设立危险固体废弃物收集点,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收集点应具备防泄漏、防盗、防尘、防雨等基本设施。
第九条危险固体废弃物在收集过程中,应采用合适的容器进行包装,确保废弃物不会泄漏、挥发或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
第十条危险固体废弃物的运输应遵循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采用专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危险固体废弃物在储存过程中,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区域,并根据不同类别进行分区存放,防止不同性质的危险固体废弃物相互接触、反应。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确保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处理活动,包括废弃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放射性物品、危险废物等。
第三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分类排放。
第四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确保废弃物处理的安全和合规。
第二章废弃物分类与收集第五条实验室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一)化学废弃物:包括过期化学品、配制错误的化学品、反应剩余物、洗涤剂、实验室垃圾等。
(二)生物废弃物:包括过期生物制品、实验动物尸体、植物残体等。
(三)放射性废弃物: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标记物等。
(四)其他废弃物:包括废旧仪器设备、废纸、废塑料等。
第六条实验室应根据废弃物的性质,采取适当的收集方法,避免混合,减少污染风险。
第七条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容器,标明废弃物种类,定期清理,防止废弃物泄漏、溢出。
第三章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第八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评估废弃物性质,确定废弃物处理方法。
(二)制定废弃物处理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按照处理计划,实施废弃物处理。
(四)处理结束后,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定期检查处理效果。
第九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方法应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具体处理方法如下:(一)化学废弃物:通过化学反应、沉淀、过滤、蒸馏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生物废弃物:进行高温蒸汽灭菌、化学消毒等处理,防止病原体传播。
(三)放射性废弃物:按照国家放射性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安全包装、运输、储存,送交放射性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四)其他废弃物:根据废弃物性质,采取资源化、填埋、焚烧等方法进行处理。
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废弃物的生产、经营、处置单位,以及相关监管机构。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应当注重科学技术的支持,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第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和标识第六条危险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分为有害物质、易燃物质、易爆物质、腐蚀物质、放射性物质等五类。
第七条危险废弃物应当标记明确的标识,明确废弃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避免造成危险。
第八条企业应当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准确的分类和标识,确保废物的实质和危险特性得以准确识别。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第九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应当保证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车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二条危险废弃物的集中收集和运输应当选择合适的场所和运输工具,避免危险物质泄漏。
第十三条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地区和重要的生态环境。
第四章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第十四条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应当选择符合要求的固定场所,确保危险物质不造成泄漏和污染。
第十五条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应当采取防雷防静电等措施,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
第十六条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应当配备完善的防护设施和应急措施,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应当遵循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八条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当选择符合标准的再利用厂、焚烧厂或化工厂,并确保废物处置达到标准。
危险废物八项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物八项管理制度汇编一、制度概述危险废物是指生产、经营、使用、储存等活动中产生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或实际危害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处理和管理非常关键,必须建立科学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和制度。
本制度汇编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行为,保障环境卫生和人民健康安全。
二、危险废物的分类危险废物根据其性质、来源、产生过程等因素,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1. 有害废物:包括废酸、废碱、废油漆、废灯管等;2. 剧毒废物:如含有汞、铅、镉、氰化物等;3. 医疗废物:如废针、废药物、废器械等;4. 爆炸性废物:如废弃火药、废弃炸药等;5. 放射性废物:如废放射性医疗设备、废核电站设备等。
三、危险废物的管理1. 产生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2. 产生单位必须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分装、封存、标识、保存,并定期对废物进行清点、检查;3. 产生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交由经过审批合法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放任;4.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环保、高效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置,确保环境和人员安全;5.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和跟踪机制,对每一批危险废物的来源、数量、去向、处理方式等进行记录和保存。
四、危险废物的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采用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处理。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 经过科学处理的危险废物可进行资源化利用,如废旧电器可进行有效的拆解回收;2. 危险废物可进行物理化学处理,如传统的焚烧、压缩等技术处理;3. 部分种类的危险废物可进行生物处理,如有机物类废物可进行生化处理;4. 一些高危废物如剧毒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应当进行专业的处理,充分考虑环境和人员安全。
五、危险废物的运输危险废物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运输规定,保障运输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具体要求如下:1. 运输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运输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2. 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清点、监测和包装等过程,确保废物不泄漏、不散落;3. 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车内必须装载必要的安全装置和消防设备;4. 遇到紧急情况时,运输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避免事故损失。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实验室废弃物是实验室活动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和副产物的总称,包括化学废弃物、生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等。
为确保实验室废弃物的安全处理,保护环境和人员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废弃物分类与标识1. 废弃物分类:实验室废弃物按照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废弃物、生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等。
2. 废弃物标识:实验室废弃物应进行明确的标识,包括标记废弃物类型、性质、数量等信息,并遵守相关标识规范,如国家标准GB 19000-2018《通用图形符号标志》。
三、废弃物的收集与储存1. 废弃物收集:(1) 废弃物应在使用过程中及时进行收集,不得随意丢弃或排放。
(2) 不同类型的废弃物应分别进行分装、分别收集。
2. 废弃物储存:(1) 废弃物储存应使用专用容器,确保容器的密封性和耐腐蚀性。
(2) 废弃物储存区域应设置标识,明确废弃物类型和储存要求。
(3) 废弃物储存区域应定期清理,确保清洁和安全。
四、废弃物的安全处理1. 化学废弃物处理:(1) 化学废弃物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和处理,禁止混装、乱倒。
(2) 化学废弃物应交由专业的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随意倾倒。
2. 生物废弃物处理:(1) 生物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装、密封和标识。
(2) 生物废弃物应交由专业的生物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随意倾倒。
3. 放射性废弃物处理:(1) 放射性废弃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装、密封和标识。
(2) 放射性废弃物应交由专业的放射性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随意倾倒。
五、废弃物处理应急措施1. 废弃物泄漏:(1) 废弃物泄漏应立即停止泄漏源,避免进一步扩散。
(2) 应根据泄漏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清理措施,确保安全。
2. 废弃物意外事故:(1) 废弃物意外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置。
(2) 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范本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废弃物的处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存储、运输和处置的要求,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安全处理,预防环境污染和事故发生。
第二章危险废弃物分类第四条危险废弃物根据其化学性质、物理性质和危害性质,分为有害废弃物、易燃废弃物、易爆废弃物、腐蚀性废弃物和其他危险废弃物等。
第五条有害废弃物包括重金属废弃物、有机化合物废弃物、农药废弃物等,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
第六条易燃废弃物包括可燃物、可燃气体等,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第七条易爆废弃物包括爆炸品、火药等,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第八条腐蚀性废弃物包括酸性废物、碱性废物等,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第九条其他危险废弃物包括放射性废物、传染性废物等,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
第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危险废弃物分类管理制度,分类储存、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配备专门的危险废弃物分类储存区,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区,储存在专用容器内。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存储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危险废弃物存储标准和规程,确保危险废弃物的安全存储。
第十三条危险废弃物应进行严格的包装,包括固体废弃物的包装袋、液体废弃物的密封容器等。
第十四条危险废弃物应储存在专门的储存区内,禁止与其他物质混存,防止交叉污染和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危险废弃物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标识和标记,包括危险废弃物的名称、危险性标志、警示语等。
第十六条危险废弃物的储存区应定期检查和清洁,保持整洁有序。
第十七条发现危险废弃物的泄漏、破损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危险废弃物运输第十八条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危险废弃物的包装、运输工具的选择、运输路线的确定等。
危险固废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固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固废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加强对危险固废的监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危险固废是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弃化学品、废弃药品、废弃电子产品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产、处理、储存、运输和处置危险固废的各个环节。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规定开展危险固废管理活动,确保危险固废的安全处理和利用。
第二章危险固废的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危险固废应当按照其性质和危害程度分类,确定相应的处理方式。
第六条对危险固废应当进行明显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标签、颜色、图案等,以便识别和区分。
第七条危险固废的分类和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不得私自更改或擅自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固废分类和标识制度,确保危险固废的正确识别和处理。
第三章危险固废的储存和运输第九条危险固废应当在指定的储存场所进行临时存放,确保安全、密封和防火。
第十条储存危险固废的场所应当定期检查和清理,防止渗漏、溢出和扩散。
第十一条对危险固废的运输应当进行专门的规划和安排,确保安全、稳定和高效。
第十二条进行危险固废运输的车辆和设备应当符合相关安全要求,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四章危险固废的处理与处置第十三条危险固废的处理和处置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四条对危险固废的处置应当采取环保、节能和资源化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第十五条进行危险固废处理和处置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确保操作安全、有效和可控。
第十六条对违规处理和处置危险固废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追责。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固废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八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第二十条因违规行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业固废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固废管理,保障环境安全,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汇编。
第二条本制度汇编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工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加工、采矿、建筑等行业。
第三条工业固废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监管严格;(四)科技创新,持续改进。
第二章工业固废分类与界定第四条工业固废分为以下几类:(一)一般工业固废: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废弃物;(二)危险工业固废: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危害特性的工业废弃物。
第五条工业固废的界定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第三章工业固废产生与处理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业固废产生、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制度。
第七条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工业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储存,确保固废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第八条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工业固废产生:(一)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资源利用率;(二)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降低污染物排放;(三)加强设备维护,减少设备故障产生的固废。
第九条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第十条企业应将不能综合利用的工业固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第四章工业固废监管与处罚第十一条环保部门负责对工业固废的产生、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管。
第十二条企业应如实向环保部门申报工业固废的产生、利用、处置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工业固废管理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未分类收集、储存固废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二)未按规定进行综合利用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三)未按规定处置固废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四)未如实申报固废产生、利用、处置情况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
三、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
2. 分类管理,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性质不同的,实行分类管理。
3. 责任明确,各部门、车间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管理。
4. 科学规范,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提高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管理组织1. 公司设立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 各部门、车间设立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五、危险物品管理1. 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2. 危险物品的采购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 危险物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储存要求,建立危险物品储存档案,定期检查和维护储存设施。
4. 危险物品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 危险物品的运输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并制定运输安全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6. 危险物品的处置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六、危险废物管理1. 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2. 危险废物的产生部门应当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标识,并建立危险废物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3. 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危险废物收集、储存档案,定期检查和维护储存设施。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模版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与依据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理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全过程。
三、管理责任1. 本单位负责人应当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2. 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定期接受培训,不得擅自泄露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信息。
四、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与标识1. 废弃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并在外包装上进行清晰可见的标识。
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应包括化学品的名称、危险性等级、危险性类别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颜色和图案进行标示。
五、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保管1.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在专门的存放区域进行,严禁与其他非相关物品混放。
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区域应有专门的防火、防爆设施和通风装置,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六、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操作1.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并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才能进行作业。
七、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交接1.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配备合格的运输车辆和司机。
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交接应由特定的人员负责,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记录进行。
八、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与处理1.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不得随意倾倒或排放。
2.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应委托专门的资质单位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记录。
九、事故与应急处理1. 废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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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汇编编制:签发人:签发日期:2018年5月26日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2016版)(四)《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五)《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六)《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七)《危险废弃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八)《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三、适用范围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2016版)中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四、定义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其特性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弃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比如废三甘醇、废油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联苯、化学废液、化学试剂空瓶等。
目录一、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1)二、危险废弃物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4)三、危险废弃物标识管理制度 (11)四、危险废弃物管理计划制度 (13)五、危险废弃物申报登记制度 (14)六、危险废弃物台帐管理制度 (15)七、危险废弃物人员培训制度 (16)八、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7)九、危险废弃物分类、贮运管理制度 (19)十、危险废弃物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 (20)十一、岗位作业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21)十二、危险废弃物利用管理制度 (22)十三、危险废弃物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23)十四、危险废弃物环境监测制度 (24)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中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根据国家的危险废弃物鉴定标准与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主要包括过期的、泄漏收集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废液与废渣(包括品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受污染的外包装,生产清洁与维修产生的废抹布,接触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劳保用品,废机油等。
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贮存以及处置必须严格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产废单位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必须单独分类收集贮存、定期转移至公司危废库暂存;禁止将危险废弃物混入一般固废中贮存。
四、各种危险废弃物放置区域应有明确警告标识,且应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危险废弃物的贮存容器应完整无泄漏,贮存容器或设施应满足存放相应废弃物的要求。
五、危险废弃物由生产管理部统一负责选择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弃物在运输或转移的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废弃物泄漏,避免发生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害人身健康的事件。
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处理危险废弃物!六、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直接倾倒、堆置危险废弃物。
2、禁止将危险废弃物混入非危险废弃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3、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4、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弃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七、禁止向没有接收、处置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危险废弃物。
转移处置时必须向当地所属环保局递交转移处置申请资料,并领取五联单后进行处置。
危险废弃物接收单位不得接受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弃物。
八、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生产车间每个月向生产管理部移交一次,根据相关规定如实登记危险废弃物管理台账。
九、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十、设立以总经理为首、产废部门负责人及生产主任等组成的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人员变动及时更新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十一、各产废单位负责对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工作;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所有危险废弃物的接收、贮存等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制定年度危险废弃物的管理计划、目标,并将实施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十二、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产废单位必须对对本单位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十三、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生产管理部的指导和监督。
十四、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弃物排放。
十五、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危险废弃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发生危险废弃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六、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危险废弃物安全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
十七、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生产管理部在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弃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八、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十九、总经办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对于危险废弃物的转移联单至少保存五年。
二十、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置。
二十一、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与本管理制度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同时及时修订本管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责任体系图二、岗位责任第1条:总经理职责总经理是公司危废防治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危废管理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危废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把危废安全环保生产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要亲自主持重要的危废安全环保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危废安全环保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危废防治责任制。
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抓好危废全生产工作。
3、健全危废生产管理机构,公司危废的管理由生产管理部全面负责,必须充实专兼职危废生产技术管理人员。
定期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危废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有关危废生产的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重大的技术措施,解决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危废生产活动的领导,决定危废管理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2条: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责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是公司危废防治第二责任人,对企业的危废安全管理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生产厂总经办班组长员工生产管理部安全员仓管科仓管员工作协助总经理完成,具体要做到: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危废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把危废安全环保生产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主持日常危废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审核有关危废安全环保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危废安全管理责任制。
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抓好危废全生产工作。
3、健全危废安全管理机构。
定期听取生产管理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危废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有关危废生产的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重大的技术措施,审核危废安全管理措施所需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危废生产活动的领导,决定危废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3条:产废部门第一负责人职责(如生产厂厂长、生管部负责人等)产废部门第一负责人是指管辖多个科室或生产班次的负责人。
其是所辖部门危废产生管理的的第一责任人。
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危废生产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1、负责所辖生产厂内产废的综合管理工作。
对因所辖区域内的危废管理不当承担责任。
2、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危废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危废生产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负责分管部门的危废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危废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危废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危废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4条:产废部门第二负责人职责(如生产主任、机修科主任等)第二负责人对所辖部门或班次的产废全面负责,其职责是:1、对因所辖区域内的危废管理不当承担责任。
根据工艺识别本单位的产废种类,并对所辖员工进行培训。
组织各产废工序分类收集所产危废,并定期转移至危废库内暂存。
2、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危废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危废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危废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危废生产教育和班组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危废安全思想、危废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危废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危废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5、每月组织一次全车间危废收集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