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经济合作案例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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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之争事件背景



1996年达能与娃哈哈成立合资公司,达能出资4500万美元加5000 万人民币商标转让款,占合资公司51%股份,娃哈哈集团占有 49%的股份。 双方合作十多年来,公司效益非常好,达能先后从 合资公司里分得了30多亿的利润。 2006年,达能派驻合资公司的新任董事长范易谋发现,宗庆 后在合资公司之外建立一系列由国有企业和职工持股的非合资公 司,这些非合资公司每年也为娃哈哈带来丰厚的利润。范易谋认 为这些非合资公司的存在拿走了本应由合资公司享有的市场和利 润,因此要求用40亿收购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宗庆后拒绝了 达能的收购请求。 于是,达能发起了一场针对宗庆后和非合资公司的全面诉讼, 但最终以国内、国外数十起诉讼以达能的败诉而告终。





巨额诉讼费拖垮达能 多年诉讼案中达能花掉了巨额的“公关费”、代理费等。钱卫清律师 称,境外律师的费用非常高,一小时就是几百美金、上千美元。况且斯德哥尔摩仲裁一审就 是半个月,这个精力、时间花不起,双方都有些拖疲了。 达能去年上半年公布的财报中,法律诉讼费用已高达约5.7亿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久拖不决的争战,已经影响到了达能在中国市场的新投资布局。知情人士称,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达能希望早日从此抽身。 范易谋升迁调离 2007年底,一直担任达能亚太区总裁的范易谋得到升迁,范的调离被 认为是可能和解的信号。 因此,2008年4月起,双方又一次回到了谈判桌前。 斯德哥尔摩仲裁久拖未决 达能原本对斯德哥尔摩仲裁寄予厚望。然而,随着达能在全 球各地的29场诉讼全部败诉,斯德哥尔摩仲裁结果也被一拖再拖、前景显得越来越暗淡。 宗庆后的杀手锏 2009年2月,宗庆后放话,如果达能再漫天要价,就解散所有39家合资 公司。 也许,这是宗庆后早已准备好一招杀手锏。2008年6月,哇哈哈在潍坊提起一个解散合 资公司之诉,法院已正式立案。为了促成双方的谈判,娃哈哈从策略上做一个安排——先撤 回来,然后择机再起诉。 一旦39家合资公司解散,商标已判为归娃哈哈所有,达能所剩的仅是合资十多年留下的 厂房设备。更紧迫的是,如果斯德哥尔摩仲裁结果是达能败诉,达能在价格谈判上则更为不 利。而对于宗庆后来说,商标已经重新夺回,市场、人员可以由非合资公司接管,即使合资 公司解散,损失要比达能小。 双方势态强弱逆转 “和解意味着利益的分割,双方关于对价的谈判更是一场艰难的博 弈。”钱卫清称,当时达能提出500亿元出让合资公司的股权,娃哈哈认为是漫天要价,希 望达能提供500亿元的估算依据,或者第三方的评估报告,后来,达能又改为200亿元。双 方一度僵持。“我记得有150亿的对价出现。”钱卫清称。 最终双方于9月30日达成以30亿元人民币的对价换取达能撤出娃哈哈合资公司。 钱卫清称,30亿元的对价参照了此前达能曾要求的以40亿元收购非合资公司51%股权 这一价格。实际上,目前非合资公司数量、规模都要多于合资公司,所以这一对价应该是双 方都乐于接受的最优选择。
达娃和解之谜


2009年9月30日,达娃双方突然对外宣布达成和解——达能出让 合资公司51%的股权,从此退出娃哈哈。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 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 达能以3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卖出了娃哈哈合资公司51%的股权。 而此前其要价高达500亿元。 一个达能以40亿元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商业故事,演变成 了娃哈哈的反收购故事。 娃哈哈代理律师钱卫清向本报透露,突然和解并不突然,背后是 双方在多个战场上博弈的结果。 达能29宗诉讼无一胜诉 随着商战的持续,达能29宗诉讼无一胜 诉、商标也被裁定为娃哈哈所有、合资公司的股权面临查封。在双方 合资近13年中,娃哈哈的控制权、管理权、营销权始终控制在宗庆 后手中。娃哈哈逐渐掌握了谈判的主动权。 两年下来,达能最初制定的争战策略,没有收到成效,反而深陷 纠纷的泥潭。知情人士透露,实际上,现在法国达能感到几年争战下 来,已身心疲惫,集团内部的“主和派”逐渐占了上风。





2007年12月-2008年4月达娃和谈 在两国政府协调下,双方中止了法律程序 进行和谈。达能要求以约200亿的价格将其投资在合资公司的不到14亿元 人民币股权售给娃哈哈,价格按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计算,被娃哈哈拒绝。 2007年5月至今达娃官司 2007年5月,达能正式启动对娃哈哈的法律 诉讼。此后,双方进行了数十起国内外官司战,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案件 和美国案件是其中的典型。 BVI案:2007年11月,达能在BVI和萨摩亚误导两地法院在被告不在 场、未作抗辩的情况下颁布对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外方股东资产的冻结令和 接管令。2008年12月,法官识破达能的误导和隐瞒行为,撤销了冻结令和 接管令。此前,即2008年11月,江苏宿迁中院判决达能指定的毕马威在中 国境内发送接管性质的信函违法,对娃哈哈公司构成侵权。 美国案:达能在美国对宗庆后妻女以及毫不相干的另外两家公司提起 诉讼,加州法院以不方便审理原则驳回了达能的诉讼,要求其向中国法院 提起诉讼。 截至2009年5月,官司战中娃哈哈以23∶0领先达能。 2009年9月30日 达能和娃哈哈发声明称达成和解 达能和娃哈哈集团 2009年9月30日宣布,双方已达成友好和解,达能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和解协议执行完毕 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
恩怨13年关键词



握手 1996年,弗兰克· 里布接替父亲成为达能集团CEO。同年,达能投 资4300万美元与娃哈哈建立5家合资公司,达能获得51%的股权。强购 2007年4月,法国达能公司最近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 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 交锋 2007年4月5日,娃哈哈召开了董事会,认为合资合同条款不 平等。宗庆后回击称,双方的合作是必须平等互利的合作,你再用这 种态度跟我们说话,我就跟你终止合作。“由于当时对商标、品牌的 意义认识不清,使得娃哈哈的发展陷入了达能精心设下的圈套。”宗 庆后提及当年签署的一份合同追悔莫及,“由于本人的无知与失职, 给娃哈哈的品牌发展带来了麻烦与障碍,现在再不亡羊补牢进行补救, 将会有罪于企业和国家!” 起诉 2007年5月9日,达能亚洲及其全资子公司已经正式向瑞典斯德哥 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8项仲裁申请。为了这一程序,达能聘请了擅长仲 裁业务的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具体负责该次仲裁事务。上述仲裁由 达能亚洲作为外方股东的直接持股人提起,共包括8项仲裁申请。其中, 7项仲裁都是合资企业的外方股东针对中方股东提出的仲裁。
达能哇哈哈从联姻走向诉讼再 到和解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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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达能-娃哈哈联姻 金加投资有限公司(由达能亚洲与香港百富勤在新加 坡成立,达能为控股股东)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娃哈哈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共同组建五家合资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 39%和10%。 1997年-1999年商标转让 娃哈哈与达能签署《商标转让协议》,欲将 “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国家商标局对此未予核准;双方于1999年 再次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997年至今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发展 娃哈哈集团旗下的非合资公司壮大 发展,产品沿用“娃哈哈”商标。 1998年达能控股 香港百富勤将其在金加投资有限公司中的股权出售给 达能,达能成为金加公司唯一的股东,从而获得娃哈哈合资公司51%的控股 地位。 2000年-2006年达能收购中国其他企业 达能相继持有乐百氏92%股权、 梅林正广和50%股权、光明20.1%股权、汇源22.18%股权。 2006年4月达娃纷争爆发 达能要求以40亿元的净资产价格并购娃哈哈 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遭遇娃哈哈的强烈抵制,达娃纠纷爆发。
达娃之争


达娃之争被称为改革开放30年来影响最大的国 际商战,从双方企业的掌门人,到中法两国元首 都参与到这场商战中。29场诉讼战役背后,达能 与娃哈哈为中国企业家上演了一场经典商战案例。 达能和娃哈哈集团2009年09月30日宣布,双 方已达成友好和解,达能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 哈哈合资公司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 伴。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 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1]为此长达13年的 达娃之争戏剧性的和解结束。



反诉 针对达能的仲裁要求与起诉行为,娃哈哈表示: “我们将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讨个公道,除了积极应对 斯德哥尔摩、美国的诉讼,同时我们要提出反诉请求…… 我们掌握了他们确凿的违法证据。”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 于1996年4月和1997年9月先后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关 于请求转让娃哈哈商标的报告》和《关于转让娃哈哈注册 商标的报告》,要求将该公司名下的200多件注册商标转 让给合资公司———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但国家商 标局根据《规定》,均未同意转让。 仲裁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5月21日已做 出终审裁定,驳回达能关于撤销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 申请。至此,达娃之争中关于“娃哈哈”商标所有权的问 题尘埃落定,“娃哈哈”商标归杭州娃哈哈集团所有 和解 达能和娃哈哈集团2009年9月30宣布,双方已达 成友好和解,达能同意将其在各家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 中的51%的股权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和解协议执行完毕 后,双方将终止与双方之间纠纷有关的所有法律程序。
达能中国二十年攻略






1987年成立广州达能酸奶公司。 1994年与光明先后合资建立了上海酸奶及保鲜乳两个项目,达能 占45.2%的股份。 1996年收购武汉东西湖啤酒54.2%的股权;与娃哈哈成立5家合 资公司,达能获得41%的股权,亚洲金融风暴之后,达能拿到51%股权; 收购深圳益力食品公司54.2%股权。 2000年3月达能收购乐百氏92%的股权。 2001年,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参股光明,比例为5%。 2004年收购梅林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50%股份。 2005年4月达能亚洲持有光明乳业(6.83,0.00,0.00%)股权增至 9.7%,成为该公司第三大股东。2005年10月达能亚洲第三次增持光 明乳业1.85%股权,股份总计11.55%。到2006年4月,增持光明股权 达到20.01%。 2006年7月法国达能以持股22.18%的比例成为中国汇源集团的第 二大股东。 2006年12月达能与蒙牛组建合资公司,达能持股49%。致力于酸 奶等产品的生产、研发与销售。
双方公司简介

娃哈哈集团简介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Wahaha)创建于1987年,目前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 产企业,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仅次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吉百利、柯特这4家 跨国公司。在全国26个省市建有100余家合资控股、参股公司,在全国除台湾外的所 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建立了销售分支机构,拥有员工近2万名,总资产达 121亿元。 公司拥有世界一流的自动化生产线,以及先进的食品饮料研发检测仪器和加工工艺,主 要从事食品饮料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生产含乳饮料、瓶装水、碳酸饮料、茶饮 料、果汁饮料、罐头食品、医药保健品、休闲食品等八大类近100个品种的产品,其中 瓶装水、含乳饮料、八宝粥罐头多年来产销量一直位居全国第一。2006年,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187亿元,娃哈哈在资产规模、产量、销售收入、利润、利税等指标上已连续 9年位居中国饮料行业首位,成为目前中国最大、效益最好、最具发展潜力的食品饮料 企业。 达能集团简介 达能集团(Danone)世界著名的食品和饮料集团之一,总部设立于法国巴黎, 全球拥有近9万员工,是世界著名的食品和饮料集团之一 。达能集团历史悠久,规模 强大,位列世界500强,业务遍及全世界120多个国家。鲜乳制品、饼干和饮料作为达 能的三大主要产品,在全球市场销量排名均名列前茅。 达能集团创建于1966年,从九十年代起开始实施积极的业务国际化战略,在短短 近四十年的时间成为世界食品行业的巨人,并拥有多个国际品牌,例如: DANONE (达能)、LU和EVIAN(依云)等。 在法国、意大利及西班牙,达能集团都是最大的食品集团,达能亦是当今欧洲第 三大食品集团,并列全球同类行业前六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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