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部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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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部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局内部管理制度xxx环境保护局

浮动工资考核细则

XX年元月

一、值班制度考核细则:

(一)门卫值班

1、负责局机关院内安全保卫工作;

2、门卫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

3、对进出机关院内车辆、人员严格实行登记制度,闲杂人员、车辆禁止入内;

4、门口要保持整洁,大门要及时落锁;

5、当日带班领导负责组织门卫和局机关、两站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逻。

(二)大厅值班

1、大厅值班设立大厅服务台,局机关各部门轮流值班,负责来客接待和全方位服务。

2、值班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3、值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延后10分钟离岗,不得脱岗;

4、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客登记;

5、值班人员要穿着整齐,仪表整洁,举止端庄,挂牌上岗。

(三)机关值班

1、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做好交接工作,严禁空岗;

2、值班期间要保证电话联络畅通,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置;

4、夜间值班人员不准外人滞留值班室;

5、加强安全防范,协同门卫搞好巡逻;

6、局机关值班人员负责抽查各单位值班情况;

7、当日值班人员不得顶替,如有特殊情况,经值班领导批准,报纪检督查科;

8、当日带班领导负责组织门卫和局机关、两站值班人员进行夜间巡逻。

(四)责任追究

1、发现脱岗、缺岗一次,罚款30元,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2、没有认真做好来客登记,致使闲杂人员、车辆进入院内,罚款30元。

3、凡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发生失盗的,按照损失的大小,视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理:(1)未造成财物损失的,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罚款500元;(2)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罚款XX元;(3)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限期调离或除名的处分,并罚款5000元。

二、考勤管理考核细则

1、上下班管理实行签到制度,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考勤。

2、大厅设立纪检督查举报箱,局机关各部门每天上午9:00以前,下午3:00以前将本部门签到表投到纪检督查箱里,不准代签。

3、各中队每周一下午以前,将本单位签到册、考勤情况报纪检督查科,每迟报或不报者扣除本部门负责人当月浮动工资10%。

4、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并按批准权限、程序批准后投到纪检督查举报箱里,期满上班后,到纪检督查科销假。

5、请假1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书记批准。

6、局中层干部请销假事宜按新密环发(~)13号文件要求执行。

7、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5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4次者全局通报批评。

8、一次性事假、病假15天以上者当月只发放300元生活费,全年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9、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以旷工论处,并扣除本季度浮动工资的100%。

10、逾假者,事后须尽快向领导陈述理由,经得同意后,可按事假对待,否则按旷工论处,无正当理由由逾假不归超时3个月者,按自动离岗处理。

11、婚假、丧假、产假、病假按照规定执行。

12、各种法定节、假日值班、加班等,按局规定执行。

13、凡外出学习需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向局纪检督察科备案说明。

14、考勤情况与年终评先表优、浮动工资挂钩。

15、纪检督查科负责考勤管理。

三、升旗制度考核细则

1、每周一早上8:25分举行升旗仪式。

2、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升旗。

3、升旗时要行注目礼,仪态端庄。

3、凡发现无故不参加升旗者罚款20元。

四、车辆管理考核细则

(一)车辆维护

1、要经常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做到勤擦洗。

2、要保证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做到勤维护、勤保养。

3、严禁超载行驶,严格限定乘坐人数。

4、不得用于运载货物,避免碰撞车辆。

(二)车辆停放

1、车辆晚上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乱放乱停。

2、严禁带有环保标志的车辆非公务活动出入旅游景点。

3、严禁带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停放在酒店、桑拿、舞厅等娱乐场所门口。

4、不准停放在学校、幼儿园门口接送学生、不准在上下班期间,在市区街道上穿梭来往,接人送人。

(三)司机管理

1、行政科

负责司机正常学习、管理。

2、司机每月要召开一次例会,进行集中学习。

3、司机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调遣。

4、司机要爱护车辆,不准开英雄车、赌气车、酒后驾车。

(四)监督评比

1、对车辆状况和司机实行评比制度。

2、对于车辆状况,每半年评比一次,车况保养良好的,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司机适当奖励;车损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

3、对司机每半年评比一次,主要评议驾驶技术、服务水平、车辆维护、安全责任意识等,根据评议结果,选出优秀驾驶员标兵。

(五)责任追究

1、凡酒后驾驶、私自外出或乱停乱放车辆,发现造成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的,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并限期调离环保系统。

2、正常出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划分意见和处理决定,分别给予以下处理:(1)应负主要责任的,罚款1000元;(2)负次要责任的,罚款500元。

3、一年内发生交通事故2起以上(含2起,事故不分大小),司机调离工作岗位。在我局从事驾驶工作以来,发生交通事故累计达3次以上(含3次)的,限其调离环保系统。

4、严禁非驾驶人员驾驶车辆,公车私借。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五、会议考核细则

1、与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顶替,有事提前向主持会议领导请假。

2、要遵守会议纪律,开会期间必须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不准交头接耳,高声喧哗,来回走动。

3、开会要认真做好笔记,会后要积极贯彻落实。

4、各支部负责会议组织、服务等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5、在会场上睡觉,交头接耳、高声喧哗,发现一次罚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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