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流程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流程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流程

附件4

北京市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程序

一、基本要求

年度综合能源消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在京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为本市温室气体排放的报告报送单位(以下简称“报告单位”),须建立重点能源消耗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定期测量机制,依据《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2013版)》编制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报告(以下简称“排放报告”),并向市主管部门报送。报告单位应对排放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年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量与间接排放量之和大于1万吨(含)的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须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以下简称“核查机构”)对排放报告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重点排放单位应向市主管部门报送经核查的排放报告及核查机构编制的核查报告。市主管部门对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进行审核和抽查。重点排放单位应积极配合核查及抽查工作。

二、基本信息填报

报告单位应明确本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负责人,并通过北京市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数据填报系统(以下简称“填报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963117006.html,/tpf)在线填报本单位的基本信息及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负责人的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三、年度报告报送

(一)排放报告初次填报。

报告单位应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填报系统在线提交

上年度排放报告。其中非重点排放单位在线提交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主管部门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排放报告。

(二)排放报告核查。

重点排放单位完成排放报告初次填报后,须委托经市主管部门备案的核查机构进行核查,并在填报系统选定已委托的核查机构。

核查机构通过填报系统查看委托方提交的排放报告,并按照《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核查工作。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机构应向委托方出具电子版排放核查报告。

(三)核查报告填报。

重点排放单位根据核查机构的核查结果修改调整排放报告,并通过填报系统提交修改后的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核查机构通过填报系统确认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排放报告与核查报告无误后,向重点排放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核查报告。

重点排放单位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市主管部门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

四、排放报告与核查报告审核

每年5月31日前,市主管部门完成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的审核及抽查工作。重点排放单位和核查机构可通过填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未通过市主管部门审核的重点排放单位应按审核结果要求调整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并报送市主管部门审核。核查报告两次审核不通过的,由市主管部门指定核查机构重新核查,其核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中国发电企业

附件1 中国发电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

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不核算其它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脱硫过程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力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燃煤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本指南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我国普遍存在煤种掺烧的问题,针对燃煤的排放因子很难给出缺省值。因此,为准确评估企业由于煤炭燃烧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本指南要求企业实际测量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为避免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负担,本指南提出企业每天采集缩分样品,每月的最后一天将该月每天获得的缩分样品混合,测量月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对于燃煤机组的碳氧化率给出两种选择,使用实测值或者缺省值。此外,脱硫过程产生的排放只占燃煤发电企业排放总

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任务,以及《“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并组织了对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本次编制的《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旨在帮助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准确核算和规范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科学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及对策,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和深入研究,编制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管道科技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分七个部分阐述了指南的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以及报告内容。本指南适用范围为在中国境内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作业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核算与报告的排放源类别和气体种类主要包括燃料燃烧二氧化碳(CO2)排放、火炬燃烧CO2和甲烷(CH4)排放、工艺放空CO2和CH4排放、设备泄露CH4逃逸排放、CH4回收利用量、CO2回收利用量以及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使用本指南的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应以最低一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主体如果除石油天然气生产外还存在其他生产活动且伴有温室气体排放的,还应参考其生产活动所属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核算并报告这些生产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企业应为排放量的计算提供相应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

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程序 EICC 版

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程序 1、目的 做好本公司节能减排温室气工作,在公司发展的同时,为环境保护做贡献。 2、范围 本程序所规定的范围为本公司的日常运作范围。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按照本文件要求,在本公司运作过程中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3.2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排放源的识别及数据收集方面的工作给予支持。 4、定义 无 5、内容 管理方针和理念 成立环保管理系统(EMS),促进和管理一切环保减排的目标和政策; 生产运作时,对环境的伤害和风险减至最低; 在主要的环节中减少对能源、原料、水、电能等的消耗; 确定要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要求; 提供给客户和第三方的环保和减碳排放的信心; 提高所有员工对环保和减排的学习和重视; 最大化有效地使用所有资源; 建立一个良好的、有责任的环保形象企业。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确定工厂和供应商的最主要温室气体排放的源头; 重点处理在生产时工厂能控制的排放气体; 收集有关数据,作分析、处理和定立目标等依据。 减少能源消耗 尽可能少用空调,多开关窗户,控制工厂的温度; 检查和监控室内的温度、湿度,用以确定如何控制空调的温度; 照明灯要正确使用,尽可能使用窗外的自然光源; 经常和定期检查和保养所有影响能源效用的设备; 所有生产的机器,下班后要立刻关机,没有工人使用的机器要把电源关上,避免机器空转而浪费能源;

使用节约类型的生产机器,增加能源效益。 废料处理 把生产所产生的废料减至最少; 把所有废料和垃圾分类存放; 把所有收集的废料尽量循环利用; 一定要按当地的法律法规搬运、丢弃和处理。 水的使用 在生产过程中减少用水,节约用水; 检查所有水管是否有破损; 最大化使用水的功能; 洗手间使用完后要及时关闭水龙头。 控制环境污染 遵守当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污染空气、水源,不发出噪音和难闻有害的气味,合法地排放所有废弃物; 努力减少使用化学品; 通过采购和合理安排生产方法,降低工业的废料数量和气体排放。 6、相关文件 无 7、相关记录 无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SHMRV-001-2012)

SH/MRV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技术文件 SH/MRV-001-2012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 核算与报告指南 (试行) 2012年12月11日发布2013年1月1日实施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目录 前言 (1) 1 范围 (2) 2 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2) 3 术语和定义 (3) 4 原则 (3) 5 边界确定 (4) 6 核算方法 (4) 6.1 基于计算的方法 (4) 6.1.1 排放因子法 (4) 6.1.2 物料平衡法 (7) 6.2 基于测量的方法 (7) 6.3 不确定性 (7) 7 监测 (7) 7.1 监测计划 (8) 7.2 监测实施要求 (8) 8 报告 (8) 8.1 报告编制 (8) 8.2 数据质量控制 (9) 8.3 信息管理 (9) 附录 A (10) 附录 B (11) 附录 C (16) 附录 D (26)

前言 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从我国现阶段发展来看,能源结构仍旧以煤为主,经济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随着能源消耗的不断增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面临巨大压力。因此,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切实推动低碳发展,已成为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要求在上海等七个省市开展区域碳排放交易试点。2012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2]64号),要求制定出台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和分行业的核算方法等。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是开展碳排放交易的一项基础工作。为指导和规范本市排放主体的温室气体核算、监测和报告行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了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上海市信息中心、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等单位开展了本指南和相关行业方法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际和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指南和文献资料,听取了相关行业协会和国内外专家意见,通过对各行业企业的大量调研,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旨在加强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指导排放主体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算,并编制“方法科学、数据透明、格式一致、结果可比”的排放报告。同时,本指南也是本市制定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方法的重要依据。 鉴于此类指南在国内是首次发布,本指南可能还存在不足之处,希望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及时得到相关反馈意见。今后将根据使用情况和实际需要,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本指南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本指南参与单位:上海市信息中心、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旅游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交通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质量和技术监督局。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顾庆平、王延松、臧奥乾、宾晖、陆冰清、唐玮、李瑾、李青青。 本指南主要参与人:凌云、刘佳、朱君奕、齐康、鞠学泉、余星、蒋文闻、张东海、臧玲、罗鸿斌、彭鹓、潘洲、金韬、蒲军军。 本指南咨询专家:孙翠华、郑爽、林翎、康艳兵、王庶、唐人虎、朱松丽、胡晓强、朱静蕾、孙富敬、马蔚纯、沈猛。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1标准编制的目的及意义 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是关系到全人类命运的议题,国际社会纷纷采取措施应对。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前夕,中国政府宣布了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GHG)排放的行动目标:即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国首个自愿碳减排标准——“熊猫标准”也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发布,这标志着国内碳交易市场即将启动。 目前,国际通行的碳排放计算标准主要包括:CDM(清洁发展机制)、GS(黄金标准)、VCS、VER+、VOS、CCX、CCBS、Plan Vivo System等,其中自愿碳减排市场较常用到的是VCS、VER+等少数几个标准。这些标准都是基于项目层面,不适用于全面核算组织层次的排放量。2006年3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ISO14064标准,其中ISO14064—l:2006《温室气体——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用于指导政府和组织量化、报告和核查温室气体的排放。然而,ISO14064—l标准并未涉及具体的操作方法,也无法完全适应中国国情的需要。国内关于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标准尚未制定,与标准相配套的计算方法仍处于开发阶段。在这一历史时机编制《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的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在于: (1)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服从并服务于我国政府提出的单位GDP碳排放量考查的要求; (2)针对湖南省行政区划内不同行业组织的特点,全面计算和审核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操作性强; (3)为组织特别是企业建立单位产值碳排放强度记账提供依据,使企业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的采取适当的减排措施; (4)随着国内相关政策法规的逐步制定与实施,碳交易将成为促进我国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本标准将作为碳交易过程中的基础工具发挥重要的意义; (5)本标准的制定将为我国其他地区的碳交易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建立提供理论基础和借鉴经验。 2标准编制过程 2.1 任务来源 温室气体计算是温室气体考核和交易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服务于我国政府提出的碳排放量考查要求,审核湖南省不同行业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湖南省科技厅批准了《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方法学开发》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0FJ3070),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度湖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湘质监函[2010]238号)。本标准由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实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由湖南省湘科清洁发展有

中国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案例

中国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案例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案例 第一节案例描述 一、企业概述 某钢铁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热轧型钢、中厚板、冷轧卷板、镀锌板等,副产品有煤气、粗苯等。企业位于新疆 XX 市 XX 区 XX 街 XX 号,企业东至 XX 路,西临 XX 路,南临 XX 公路,北临 XX 公路。企业东侧有火车轨,常用来运 送企业原料、燃料及产品等。2013年企业基本情况和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相关信息如下: 该企业厂区内有窑炉、高炉、转炉、电炉若干,其中电炉 2013 年未使用; 企业外购燃料及原料等统一购进,厂内各生产分厂使用时填写领料单。 厂区内有叉车、装载机、收尘车、洒水车若干,全为企业自有;厂内车辆统一购进柴油,并通过流量计及领料单进行使用计量及记录。 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转炉煤气、焦炉煤气、高炉煤气满足企业厂区自身使用,无外售;企业使用的电力部分外购,热力全为企业自产自用,电力、热力均 无外供或转供。 企业生产少量生铁外售;生产的粗钢产品进一步加工制成热轧型钢、中厚板、冷轧卷板、镀锌板等,剩余部分粗钢外售;部分副产品外售,如甲醇、粗苯。 所有燃料、原料及产品等在进入或输出企业时,均通过火车轨道衡或汽车衡对每批次数量进行计量及记录。 二、生产工艺流程

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2.3 所示: 1 1 图 2.3 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 自备热/电厂化石燃料锅炉发电机电/热固定燃烧源 外购煤气煤固定燃烧源制焦焦炉 副产品(焦固定燃烧源焦炉煤气 生石灰石灰石/白云石碳酸盐分解产铁矿煤粉 售出 烧 结烧结固定燃烧源 生石灰石灰石/白云石碳酸盐分解产 CaO CaCO3/CaMg(CO3)2 生CO2 碳酸盐分解产高炉生CO2 炼铁生石灰石灰石/白云石高炉煤气 生铁/废钢/ 石墨电极消耗炼钢 炉渣转炉煤气钢水炉渣 连铸轧 钢压延加工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 三、各环节排放物质 按照《指南》中排放类别的分类,同时结合该企业工艺及生产情况,将企业各环节排放物质进行梳理,具体如下: 2 2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附件5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清华大学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认真征询了中国有色金属协

会的意见,编制完成了《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部分的七个小节阐述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基本框架。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和全氟化碳。排放源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排放。适用范围是以电解铝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指南参考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等,提供了主要燃料热值、含碳量、氧化率等参数的推荐值,供相关企业核算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时使用。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采用本指南正文中所提供的标准方法,实测吨铝炭阳极净耗、炭阳极平均含硫量、炭阳极平均灰分含量、平均每天每槽阳极效应持续时间等数据。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本指南在实

GHG温室气体盘查管理程序

ISO14064温室气体盘查管理程序 1目的 1.1为使得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盘查数据与来源符合相关性、一致性、完整性、透明度与精确度的原则,特制定本程序,规定了侨锋线路板公司温室气体盘查的范围和要求,对相关的责任部门给出了具体的盘查要求,为公司提供准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确保计算方法和数据统计的一致性。 1.2温室气体盘查依据ISO14064-1的要求执行,并对各计算数据的来源做清晰说明,提供盘查报告书和盘查清册。 2范围 2.1 适用于在公司的运营边界内做温室气体盘查。适用于公司内与温室气体排放源盘查、数据收集、数据保管等作业相关的部门。在无特殊要求时,仅做范畴1和范畴2的盘查。 2.3温室气体盘查依据ISO14064-1的要求执行,并对各计算数据的来源做清晰说明,提供盘查报告书和盘查清册。 3 职责 3.1GHG气体(Greeenhouse gas ) 3.1.1温室气体(GHG):自然与人为产生的大气气体成分,可吸收与释放由地球表面、大 气及云层所释放的红外线辐射光谱范围内特定波长之辐射。在ISO14064-1中定义的六种 温室气体一般包括二氧化碳(CO 2)、甲烷(CH 4 )、氧化亚氮(N 2 O)、氢氟碳化物(HFC S )、 全氟碳化物(PFC S )及六氟化硫(SF 6 )。任何构成大气的气体,其会吸收或释放红外线辐 射。 3.1.2温室气体源(greenhouse gas source ):释放温室气体进入大气的实体单元或过 程。 3.1.3温室气体排放与移除量(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nd removal):在特定期间内排放到大气与自大气中移除的温室气体总质量。 3.1.4温室气体排放或移除系数(greenhouse gas emission or removal factor)与温室气体排放或移除活动数据有关的数据,可包括一种氧化成分。 3.2 GHG小组职责 3.2.1品质部: 3.2.1.1由品质部体系工程师负责按照本程序起草、修订温室气体报告书,并交公司最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任务,以及《“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并组织了对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本次编制的《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旨在帮助独立焦化企业准确核算和规范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科学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及对策,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和深入研究,编制完成了《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中国冶金工

业规划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分七个部分阐述了指南的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以及报告内容。本指南适用范围为在中国境内从事焦炭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焦化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核算与报告的排放源类别和气体种类主要包括燃料燃烧二氧化碳(CO2)排放、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CO2回收利用量以及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使用本指南的焦化企业应以最低一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主体如果除焦炭(含半焦)以及副产的煤焦油、粗(轻)苯、焦炉煤气等焦化产品外还存在其它产品生产活动且伴有温室气体排放的,还须参考其生产活动所属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核算和报告这些生产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企业应为排放量的计算提供相应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作为核查校验依据。企业应尽可能实测自己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为方便用户使用,本指南参考《2006年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作法指南和

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控制程序(GHG排放管理程序)及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清单

1、目的:

3.9 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组织所消耗的外部电力、热力或蒸汽的生产而造成的GH(排h 放。 3.10 其它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因组织的活动引起的,而被其它组织拥有或控制的GHG源所产生的GHC排放,但不包括能源间接GHC排放。 3.11温室气体活动水平数据:GHG^h放或清除活动的测量值。 注:GHG舌动数据例如能源、燃料或电力的消耗量,物质的产生量、提供服务的数量或受影响的土地面积。 3.12 全球变暖潜值:将单位质量的某种GHGS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度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度影响相关联的系数。 3.13 二氧化碳当量:在辐射强度上与某种GHGS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 注1:GHGC氧化碳当量等于给定气体的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值。 注2:附录C给出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提供的全球变暖潜值。 3.14基准年:用来将不同时期的GHG^h放或清除,或其它GHGI关信息进行参照比较的特定历史时段。 注:基准年排放或清除的量化可以基于一个特定时期(例如一年)内的值,也可以基于若干个时期(例如若干个年份)的平均值。 3.15设施:属于某一地理边界、组织单元或生产过程中的,移动的或固定的一个装置、一组装置或生产过程。 3.16保证等级:目标用户(2.24 )要求审定(2.31 )或核查(2.35 )达到的保证程度。 注1:保证等级是用来确定审定员或核查员设计审定核查计划的细节深度,从而确定是否存在 实质性注2:保证等级可分为两类,即合理保证等级和有限保证等级。不同的保证等级,其审定或核查陈述的措辞也有区别。 3.17不确定性:与量化结果相关的、表征数值偏差的参数。上述数值偏差可合理地归因于所量化的数据。 注:不确定性信息一般要给出对可能发生的数值偏离的定量估算,并对可能引起差异的原因进行定性的描述。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和报告标准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和报告标准》全文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是什么?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简称GHGP)是国际上最为广泛使用的温室气体核算工具,旨在帮助政府和企业理解、测量与管理温室气体排放。由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历经十余年合作开发,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与世界各地的企业、政府以及环境组织一起,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可信、有效的新一代计划。https://www.360docs.net/doc/963117006.html, 它是世界上几乎所有温室气体核算标准和管理计划的基础——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到气候登记处(The Climate Registry)——也包括个体企业编制的数以百计的温室气体清单。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国际认可的管理工具,帮助他们的企业在全球市场上竞争,帮助他们的政府针对气候变化做出决定。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和报告标准》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和报告标准》(《企业标准》)是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中最核心的标准之一。《企业标准》为企业和其他组织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提供了标准和指南。它涵盖了《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六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的核算与报告。它是根据如下目标设计的: ?帮助公司运用标准方法和原则编制反映其真实排放的温室气体清单 ?简化并降低编制温室气体清单的费用https://www.360docs.net/doc/963117006.html, ?为企业提供用于制定管理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策略的信息 ?提高不同公司和温室气体计划之间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的一致性和透明度。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63117006.html,/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

附件1 中国发电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

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不核算其它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脱硫过程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力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燃煤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本指南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我国普遍存在煤种掺烧的问题,针对燃煤的排放因子很难给出缺省值。因此,为准确评估企业由于煤炭燃烧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本指南要求企业实际测量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为避免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负担,本指南提出企业每天采集缩分样品,每月的最后一天将该月每天获得的缩分样品混合,测量月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对于燃煤机组的碳氧化率给出两种选择,使用实测值或者缺省值。此外,脱硫过程产生的排放只占燃煤发电企业排放总

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

附件10 中国民用航空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民用航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民用航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

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民航大学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民用航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和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不核算其他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燃料燃烧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的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民用航空运输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中国民用航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提供了核算所需的参数和排放因子推荐值,这些推荐值参考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等权威资料。此外,对于航空器燃料燃烧的活动水平数据,本指南对国内航班和国际航班分别进行统计。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复杂工作,本指南在实际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希望相关使用单位能及时予以反馈,以便今后做出进一步的修改。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BSCI碳排放减少控制程序

1.目的 1.1 为有效控制本企业碳排放,保护环境。 1.2 指导各部门实现控制碳排放的方法和途径。 2.范围 与本企业内所有与碳排放相关联的生产活动。 3.权责 3.1由行政主管会同各部门负责人制度碳排放目标的制定 3.2由行政主管对碳排放减少目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评核其有效性; 4.程序 4.1成立碳排放评估小组。 4.1.1碳排放政策由BSCI管理者代表制订。 4.1.2遵守适用于本企业的有关碳排放的法律法规。 4.1.3 对企业所有员工进行碳排放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培训。 4.2减少碳排放的途径和方法 4.2.1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流程和作业过程进行优化,控制容易产生温室气体的作业环节, 提供工作效率,减少作业时间。 4.2.2对能源效应的影响,规定夏季空调开放条件,对利用自然条件控制工作场所温度。 4.2.3安装温湿度计记录工作场所温湿度,来调整空调开启的时机和温度的高低。 4.2.4在不影响作业和质量检查的条件下,主动打开和关闭照明灯。 4.2.5避免设备空转费电。 4.2.6 定期检查和维护照明设备和电闸电线,预防跑电漏电。 4.3水资源的使用 4.3.1使用节能型水龙头,检查水管,杜绝跑水漏水。 4.3.2卫生间使用完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 4.3.3 每月记录评估水量指标,发现超过指标,及时纠正解决。 4.4废料处理 4.4.1控制生产过程中废料的产生。 4.4.2 实行垃圾分类,标识,存储。 4.4.3 按照垃圾处理程序和法规处置废料和垃圾。

4.5记录和改进 4.5.1对能够定量记录的指标按时记录保存,比如,作业场所每天的温湿度,工厂每月电 费,水费的记录,保存作业场所环境测试报告。 4.5.2根据数据分析,与本企业碳排放指标对比,超出范围,立即启动自查自纠措施。5.参考文件 略 6.相关表单 6.1 《温湿度记录表》 6.2 《水费电费记录表》 6.3 《环境监测报告》(以环保部门正式测试报告为准)

中国xx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中国xx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报告主体(盖章): 报告年度:2011年 编制日期: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中国xx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施行)》以下简称“指南”,本报告主体核算了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温室气体排放 三、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 四、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本报告真实、可靠,如报告中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一、企业基本信息

二、温室气体排放 1、化石燃料温室气体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企业xx过程中xx设备使用的化石燃料有xx和xx。根据财务提供数据,按“指南”计算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xxt。 表1.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表1.2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 2、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本企业xx生产过程中使用xx,产生xx排放。根据(生产记录、统计报表、单据),xx生产过程产生的xx排放量为xx吨,二氧化碳当量为xx吨。(由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由于xx,所以在xx生产过程中没有xx造成的排放;同时在xx过程当中xx,所以在xx过程也不产生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所以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为零。)_ 表2.1工业生产过程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表2.2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清单 3、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根据xx,本企业在2011年度净购入电力xx万kWh,蒸汽xx百万千焦。则根据“指南”计算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为xxt。 表3.1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表3.2净购入使用电力及热力的二氧化碳排放清单 4、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排放

(环境管理)贵州省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百问百答

(环境管理)贵州省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核算和 报告百问百答

目录 一、各行业共性问题解答1 二、化工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19 三、建材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21 (一)水泥行业21 (二)平板玻璃28 四、钢铁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29 五、有色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33 六、造纸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34 七、电力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35 (一)发电行业35 (二)电网行业44 八、航空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45 九、石化行业常见问题与解答45

一、各行业共性问题解答 1.在开展2013-2015年度核查工作过程中,若部分参数2013年和2014年无自测值(采信缺省值),2015年有自测值,是2013-2014年使用缺省值,2015年使用自测值?还是全部采用缺省值? 为了数据来源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一律采用缺省值。 2.报告主体拥有多个分厂怎么办? 建议将地理上相对独立的分厂作为一个个核算单元,在报告中分别识别并计算每个核算单元的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CO2回收利用等排放源,最后汇总即反映了报告主体的总排放情况。 3.如企业间存在设备租赁、承包情况,该如何核算和报告? 按照运营控制权法,如设备租赁、承包等,由此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应纳入具有实际运营权法人企业的核算和报告。租赁来的设备应纳入企业报告范围;租赁出去的设备不纳入报告范围;外包的生产活动不纳入报告范围。 4.报告主体存在跨行业生产活动怎么办?怎么从政府发布的诸多《指南》中选择适用的《指南》? 建议按产业活动细分核算单元,每个核算单元对应一种产业活动,也方便适用具体所属行业的核算报告《指南》。 5.国家给出了区域电力排放因子,但是在执行MRV课

碳排放计算方法

碳排放计算 二氧化碳排放的计算可以通过实际能源使用情况,比如燃料账单/水电费上的说明,来乘以一个相应的“碳强度系数”,从而得出您或您家庭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精确数字。 典型的系数 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 SO2(二氧化硫)0.0165 NOX(氮氧化合物)0.0156 烟尘0.0096 CO2(二氧化碳)排放系数(t/tce)(吨/吨标煤) 推荐值:0.67(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参考值:0.68(日本能源经济研究所) 0.69(美国能源部能源信息署) 火力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g/kWh)(克/度) SO2(二氧化硫)8.03 NOX(氮氧化合物)6.90 烟尘 3.35 如何计算减排量 近年来,全球变暖已成为全世界最关心的环保问题,造成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是大量的温室气体产生,而温室气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二氧化碳(CO2),而二氧化碳的大量排放是现代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的,归根到底是大量使

用各种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造成的,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各国纷纷制定了减排二氧化碳的计划。 通过节约化石能源和使用可再生能源,是减少二氧化 碳排放的两个关键。在节能工作中,经常需要统计分析二 氧化碳减排量的问题,现将网络收集的相关统计方法做一 个简单整理,仅供参考。 1、二氧化碳和碳有什么不同? 二氧化碳(CO2)包含1个碳原子和2个氧原子,分子量为44(C-12、O-16)。二氧化碳在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无色无味气体,空气中含有约1%二氧化碳。液碳和固碳是生物体(动物植物的组成物质)和矿物燃料(天然气,石油和煤)的主要组成部分。一吨碳在氧气中燃烧后能产生大约3.67 吨二氧化碳(C的分子量为12,CO2的分子量为44, 44/12=3.67)。 我们在查看减排二氧化碳的相关计算资料时,有些提 到的是“减排二氧化碳量”(即CO2),有些提到的是“碳排放减少量”(以碳计,即C),因此,减排CO2与减排C,其结果是相差很大的。因此要分清楚作者对减排量的具体 含义,它们之间是可以转换的,即减排1吨碳(液碳或固碳)就相当于减排3.67吨二氧化碳。 2、节约1度电或1公斤煤到底减排了多少“二氧化碳”或“碳”?

中国xx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中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报告主体(盖章): 报告年度:年 编制日期: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中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施行)》以下简称“指南”,本报告主体核算了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温室气体排放 三、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 四、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本报告真实、可靠,如报告中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曰

、企业基本信息

二、温室气体排放 、化石燃料温室气体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企业过程中设备使用的化石燃料有和。根据财务提供数据,按“指南”计算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

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产生排放。根据(生产记录、统计报表、单据),生产过程产生的排放量为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吨。(由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由于,所以在生产过程中没有造成的排放;同时在过程当中,所以在过程也不产生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所以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为零。) 表工业生产过程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表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清单 、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根据,本企业在年度净购入电力万,蒸汽百万千焦。则根据 “指南” 计算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为。 、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排放 企业在生产过程当中,用于生产的机动车辆所使用的汽油、 表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净购入使用电力及热力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吨)净购入使用电力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吨)净购入使用热力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柴油排放。贝y根据“指南”计算车辆运输过程当中产生的排放

3-2《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附件4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以及《“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化工生产企业准确核算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更好地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或碳排放权交易策略。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

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电石工业协会、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全国乙烯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分七个小节阐述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基本框架。本指南考虑的排放源类别包括燃料燃烧排放、工艺过程排放、CO2回收利用以及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排放,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以及硝酸、己二酸生产过程的氧化亚氮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化工产品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运用本指南的化工生产企业应以企业法人为边界,核算和报告边界内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企业需要为排放量的核算提供相应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作为依据。本指南参考《2006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作法指南和不确定性管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等文献资料整理了一些常见化石燃料品种和化工产品的排放因子参数,供不具备实测条件的企业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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