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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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

(2023)1、《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

(2023)1、《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关注环境保护,从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开始什么是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测量、监控和评估,以制定减排计划,降低企业对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为何重要?1.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随着气候变化日益严峻,重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减轻人类对环境的破坏,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任务。

2.对于国家的要求:《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已经成为我国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政策重要支撑,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成为必须项。

采取何种方法,进行温室气体核算?1.监控排放量: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实时了解企业的碳排放情况。

2.评估排放量:进行排放清单编制,依据国内外相关标准梳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来源,量化排放量。

3.制定减排计划:根据排放量评估结果制定能有效减少排放的计划,逐步降低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

企业应如何规范温室气体排放核算?1.严格执行相关监管政策和法规,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2.积极应对核算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及时纠正。

结语环境问题不是一个单独的问题,而是需要每个人积极参与。

企业要加大环保投入,规范排放,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跟上国家政策的脚步,共同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怎样有效推动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实施?1.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政府、媒体等多方面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强监管执法:对于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确保环境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推动科技创新:发展低碳能源,推广清洁生产技术等创新方法,优化企业排放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未来展望《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实施,将有效推进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促进企业低碳转型发展,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为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附件5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清华大学编制。

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认真征询了中国有色金属协会的意见,编制完成了《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部分的七个小节阐述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基本框架。

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和全氟化碳。

排放源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排放。

适用范围是以电解铝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本指南参考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等,提供了主要燃料热值、含碳量、氧化率等参数的推荐值,供相关企业核算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时使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15•【文号】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施行日期】2013.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有效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目标,推动完成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工作任务,我委正组织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已制定完成,现予印发,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相关工作参考使用。

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2.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3.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4.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5.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6.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7.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8.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9.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10.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3年10月15日。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填报说明 铝冶炼-新旧版本差异解析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填报说明 铝冶炼-新旧版本差异解析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填报说明铝冶炼》新旧版本差异解析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管理,生态环境部于今年10月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初步选定钢铁、水泥、电解铝作为下一步行业扩围重点,同时细化了这三个行业的核算和报告填报要求。

本文针对铝冶炼企业的碳核算,对比分析与2013版《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旧版)的差异。

一、核算边界调整为两个核算边界新版指南的核算边界分为两个:企业层级和电解铝工序。

铝冶炼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见图1.1。

图1.1铝冶炼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企业层级不包括附属生产系统企业层级和旧版一样,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但不包括附属生产系统。

附属生产系统包括厂区内为生产服务,主要用于办公生活目的的部门、单位和设施(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办公场所、公务车辆、班车等)。

调整生产工序层级的核算边界新版的电解铝工序主要包括电解槽和整流变压器的集合,不包括厂区内辅助生产系统以及附属生产系统。

对于重点排放单位存在发电设施或非铝冶炼产品生产的情况,新增核算要求重点排放单位存在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设施的,按照新版核算要求一并计算其温室气体排放,不考虑其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重点排放单位存在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设施的,应直接引用经核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重点排放单位存在其他非铝冶炼产品生产的,应按照适用行业的核算与报告要求,核算其温室气体排放。

二、核算要求铝冶炼的整体核算逻辑与旧版相比没有改变,但对涉及的参数和精度做出了一些调整。

企业层级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核算要求《填报说明》在原有核算方法基础上新增元素碳含量实测情况下的核算方法,给出区分实测元素碳含量和不实测元素碳含量两种方式。

对于开展固体燃料元素碳实测的,文件给出了收到基和空干基、干基的转换公式,对于未开展元素碳实测的或实测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核算方法和旧版相同。

(2023)4、《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

(2023)4、《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

(2023)4、《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一)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背景•2023年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计划布局的重要节点•化工生产行业排放大量温室气体•《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出台,有助于规范行业排放行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采用碳排放权交易的方法进行核算•运用底线方法排除非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制定完备的排放因子报告指南•企业应按要求自行核算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应包括基线年度排放量和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需提供数据核查和审核意见的报告应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报告应在每年6月底前向相关部门报送反响和展望•行业反响积极,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部分企业存在问题,如缺乏核算经验、资金不足等•建议加强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强技术革新和环保建设结论•《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出台,有助于推动化工行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需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深入思考环保和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排放核算的重要性•化工企业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制造业之一,高排放量和强环境污染性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某些温室气体(如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是导致全球气候变暖和海平面上升的罪魁祸首。

•排放核算是全面减排的重要手段,只有简明准确地核算排放,才能有效监管化工企业的环境效益。

核算方法的分析采用碳排放权交易是有好处的,它形成了一种强制性的规约机制,可以通过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影响企业进行减液。

碳排放权价格高企,就会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成本,从而激励企业减排。

而采用底线方法,则可以减少非直接排放产生的误差,更准确地核算排放量。

制定完备的排放因子也是非常关键的工作,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的考量是非常必要的,这样才能准确地进行综合治理。

报告指南的分析报告指南的出台也是化工企业减排的重要手段。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清华大学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 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认真征询了中国有色金属协
会的意见,编制完成了《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 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 范性和可操作性。
践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希望相关单位能及时予以反馈,以便 今后不断修订完善。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目录
一、适用范围 ..............................................1 二、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1 三、术语和定义 ............................................1 四、核算边界 ..............................................3 五、核算方法 ..............................................5 (一)燃料燃烧排放 ........................................ 6 (二)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 ............................ 8 (三)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 9 (四)净购入的电力、热力消费的排放 ....................... 12 六、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14 七、报告内容和格式 .......................................14 (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 15 (二)温室气体排放量 ..................................... 15 (三)活动水平及其来源 ................................... 15 (四)排放因子及其来源 ................................... 15 附录一:报告格式模板 .....................................17 附录二:相关参数缺省值 ...................................2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2.03•【文号】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施行日期】2014.1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目标,推动完成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工作任务,为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重点改革任务提供支持,我委正组织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第二批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已制定完成,现予印发,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实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相关工作参考使用。

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2、《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3、《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4、《中国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4年12月3日。

中国电解铝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案列综述

中国电解铝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案列综述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一节案例描述一、企业描述某有限公司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起来的新型企业,成立于2008年9月6日。

企业地址位于新疆兵团某市某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企业建设规模50 万吨电解铝/年,配套炭素产能20万吨/年,厂区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厂区占地面积2000 亩,企业总投资80亿元。

公司现有员工2980人,企业管理实行扁平化两级管控模式,下设11个职能部门、7个生产分厂、2个职能中心。

产品主要有20Kg 重铝锭、700KgT 型锭。

二、主要工艺流程电解铝工艺流程如指南教材第二章第二节工艺流程图所示,核心工序是电解,还有铸造车间、烟气净化以及碳素阳极车间。

电解车间:是整个电解厂的核心车间,是全厂的生产中心,它通常由若干电解厂房、计算机站,空压站和干法净化回收站及供料库组成。

铸造车间:由电解槽产出的液态原铝,经喷射真空抬包吸出后,用拖车送至铸造车间,注入混合炉,按照预分析结果和称量结果,进行合理的调配,满足质量的要求。

铝液注入混合炉后,加入造渣剂,搅拌除渣精炼后静置一定时间,在760〜780 冗浇注成铝锭,经打捆,称重后,运至成品堆场。

铝电解生产中散发出来的污染物有气态和固态两种。

气态物质的主要成分有氟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沥青烟等。

铝厂净化环境的主要手段是加强厂房的通风和排烟,然后在此基础上装置一定形式的回收设施。

所收集的废料直接或经过加工还可用在生产上。

碳素车间主要负责阳极生产和组装。

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组装车间的主要任务是将喷砂或钢刷处理的铝导杆与阳极炭块组装成新阳极组供电解车间使用,并将换下的残极压脱破碎后作阳极骨料,返炉熔化后重新浇铸用图1 预焙阳极生产工艺图预焙阳极生产采用煅烧石油焦、煤沥青、焦炭和返回料(电解铝厂返回的电解残极、焙烧碎料、生碎料)为原料。

原料经破碎、筛分、配料,生产出生阳极,再经焙烧得到预焙阳极产品。

三、核算边界整个电解铝厂由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和行政附属设施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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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分享】24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及系列解析书籍24个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及系列解析书籍国家发改委已经组织编写并公布了3批共24个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具体如下表所示24个行业指南涉及的温室气体种类:24个行业指南全部都核算二氧化碳(CO2)的排放,6个行业的指南核算甲烷(CH4)的排放,4个行业的指南核算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的排放,3个行业的指南核算氢氟碳化物(HFCs)的排放,2个行业的指南核算氧化亚氮(N2O)排放,只有1个行业的指南核算三氟化氮(NF3)排放。

24个行业指南涉及的排放源:24个行业指南要求核算的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特殊排放、扣除排放(主要是指CO2和CH4回收利用、固碳产品等)以及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排放四类。

不同行业的指南涉及到的排放源各不相同。

文件名称发改办气候〔2015〕1722号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陆上交通运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矿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氟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电子设备制造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4〕2920号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煤炭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系列解析(书籍)1 碳排放核查程序、要求与查查报告范例2、《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解析3、《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解析4、《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解析5、《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解析6、《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解析7、《中国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解析8、《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解析9、《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解析10、《中国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解析11、《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解析12、《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解析。

企业温室 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企业温室 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突出,温室气体的排放和核算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作为企业的一份重要责任,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准确的核算和报告,不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和报告内容,特制定了本指南,希望能够对企业进行指导,促进温室气体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1.概述温室气体是指那些在大气中对太阳辐射和地球表面发出的长波辐射有吸收、透射、反射作用的气体。

常见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氮氧化物(N2O)等。

这些温室气体的排放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尤其是工业生产、交通运输、能源使用等方面的排放更是成为了温室效应问题的主要来源。

2.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企业温室气体核算的首要任务是确定排放因子,即单位产品或单位能源使用量所排放的温室气体数量。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企业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1)直接测量法:通过使用高精度的仪器和设备,实时监测和测量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得出准确的数据。

(2)间接测量法:通过对能源消耗和排放源进行抽样调查、统计和计算,得出温室气体排放的数量。

(3)模型计算法: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活动的数据和模型,进行数学计算和模拟,得出温室气体排放数据。

3.温室气体报告内容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点:(1)企业概况和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位置区域、行业类别、生产规模等基本信息。

(2)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及过程:详细描述企业采用的核算方法,包括核算过程中所使用的数据、参数和假设条件。

(3)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汇总:将核算得出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按照不同的气体种类进行统计汇总,并以表格形式展示。

(4)温室气体排放趋势分析:对企业历年来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总结排放趋势和变化规律。

(5)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和效果评估:介绍企业实施的温室气体减排措施及其效果,并对减排措施的经济性、环保性进行评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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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15•【文号】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施行日期】2013.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3]25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有效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目标,推动完成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工作任务,我委正组织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首批10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已制定完成,现予印发,供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相关工作参考使用。

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2.中国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3.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4.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5.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6.中国镁冶炼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7.中国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8.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9.中国陶瓷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10.中国民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13年10月15日。

钢铁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指南

钢铁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指南

中国钢铁、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新建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 8 月中国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一、术语和定义1、温室气体大气中那些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的和人为的气态成分。

本指南的温室气体是指《京都议定书》中所规定的六种温室气体,分别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

2、报告主体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并应核算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3、钢铁生产企业钢铁生产企业主要是针对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及制品生产的企业。

按产品生产可分为钢铁产品生产企业、钢铁制品生产企业;按生产流程又可分为钢铁生产联合企业、电炉短流程企业、炼铁企业、炼钢企业和钢材加工企业。

4、燃料燃烧排放化石燃料与氧气进行充分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钢铁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化石燃料,如煤,天然气等,燃烧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除 CO2外、还包括 CH4、N2O 气体,根据本《指南》中的要求,仅核算CO2排放。

5、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原材料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除燃料燃烧之外的物理或化学变化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

6、净购入使用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企业消费的净购入电力和净购入热力(如蒸汽)所对应的电力或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7、固碳产品隐含的排放固化在粗钢、甲醇等外销产品中的碳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8、活动水平量化导致温室气体排放或清除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活动量,例如每种燃料的消耗量、电极消耗量、购入的电量、购入的蒸汽量等。

9、排放因子与活动水平数据相对应的系数,用于量化单位活动水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10、碳氧化率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氧化的百分比。

二、核算边界报告主体应核算和报告其所有设施和业务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设施和业务范围包括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

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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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附件8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更好地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或碳排放权交易战略,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专家编制。

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行业协会和研究院所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阐述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报告内容和格式、以及常用参数推荐值。

本指南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不涉及其他温室气体),考虑的排放源包括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调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相应的生产环节的排放等。

电解铝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电解铝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电解铝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2015年3月讲义大纲•1.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2.本指南的适用范围•3.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1) 核算边界的确定•(2)排放源和气体种类的确定•(3)每个排放源的核算方法和数据获取方法•4.数据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5.报告内容和格式•6.试用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思路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本指南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政策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目的和意义☐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促进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服务,实现核算方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全国碳交易制度下的配额分配和企业履约作为参考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以铝冶炼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主要生产活动:铝土矿生产氧化铝,氧化铝被电解成金属铝,浇铸成铝锭•生产辅助附属设施•其他生产活动:部分企业还同时从事上下游生产经营活动(例如炭素电极生产)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核算边界的确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边界内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本指南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的,则应参照相关行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核算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核算方法与数据来源:排放源和气体种类•燃料燃烧排放•煤炭、燃气、柴油等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如锅炉、窑炉等)中与氧气充分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炭阳极消耗所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炭阳极(能源产品)是电解铝生产的还原剂•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阳极效应所导致的全氟化碳排放•煅烧石灰石所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净购入的电力、热力消费的排放•企业净购入的电力、热力(蒸汽、热水)消费所对应的电力或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报告主体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CO 2排放核算方法:总体计算公式E = E 燃烧+ E 原材料+ E 过程+ E 电和热核算方法:能源的原材料用途E原材料= EF炭阳极×P活动水平数据获取P:原铝产量,采用企业计量数据排放因子数据获取EF炭阳极= NC炭阳极×(1-S炭阳极-A炭阳极) ×44/12•NC炭阳极为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吨铝炭阳极净耗,推荐值0.42 tC/t-Al;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按月称重检测,取年度平均值•S炭阳极为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炭阳极平均含硫量,推荐值2%;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YS/T63.20-2006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20部分:硫分的测定》,对每个批次的炭阳极进行抽样检测,取年度平均值•A炭阳极为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炭阳极平均灰分含量,推荐值0.4%;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YS/T63.19-2006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19部分:灰分含量的测定》,对每个批次的炭阳极进行抽样检测,取年度平均值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活动水平数据获取P :原铝产量,采用企业计量数据排放因子数据获取✓采用推荐值–EF CF4为0.034 kg CF 4/t-Al –EF C2F6为0.0034 kg C 2F 6/t-Al核算方法:工业生产过程1:阳极效应E PFCs = (6500×EF CF4+9200×EF C2F6)×P/1000✓采用斜率法经验公式EF CF4 = 0.143×AEM EF C2F6 = 0.1×EF CF4AEM 为平均每天每槽阳极效应持续时间,企业自动化生产控制系统的实时监测数据核算方法:工业生产过程2:煅烧石灰石E石灰= L ×EF石灰活动水平数据获取L:石灰石原料消耗量,采用企业计量数据排放因子数据获取采用推荐值,0.405吨二氧化碳/吨石灰石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活动水平数据获取净购入的电量AD 电力(热量AD 热力)= 购入量-外销量–依据:电力(或热力)供应商、报告主体存档的购售结算凭证以及企业能源平衡表排放因子数据获取•国家主管部门最近年份公布的相应区域电网排放因子•热力消费的排放因子暂按0.11 tCO2/GJ 计,未来更新核算方法:净购入的电力、热力消费的排放= + E AD EF AD EF 电和热 电力 电力 热力 热力⨯⨯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源一览表能源消耗和其他活动水平的台账记录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参数的收集方案,仪表定期校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文档的管理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系列讲义•本指南所提供的阳极效应排放因子推荐值为何略低于IPCC和《省级清单指南》缺省值?•答:IPCC两个版本的指南都是2006年之前开发的,目前的《省级清单指南》缺省值主要适用于2005年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数据获取年份较早;本指南考虑了技术进步,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生产情况,请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按照国际通用的测定方法,重新测算了阳极效应排放因子推荐值。

电解铝 核算指南

电解铝 核算指南

电解铝核算指南1. 引言
1.1 电解铝行业概况
1.2 核算指南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 电解铝生产过程及主要排放源
2.1 电解铝生产工艺流程
2.2 主要排放源及排放物
3.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
3.1 界定运营边界
3.2 确定排放源
3.3 选择计算方法
3.4 收集活动数据
3.5 选择排放因子
3.6 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4. 数据质量管理
4.1 数据收集和文档管理
4.2 不确定性评估
4.3 数据存档和保存
5. 报告和披露
5.1 报告内容和格式
5.2 第三方验证
5.3 信息披露
6. 附录
6.1 相关术语解释
6.2 参考文献
6.3 计算工具和电子表格
本指南旨在为电解铝企业提供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指导和规范,包括界定边界、识别排放源、选择计算方法、收集活动数据、选择排放因子、计算排放量等关键步骤。

同时,还阐述了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和披露的相关要求,以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透明度和可比性。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核查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1.03.26
•【文号】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
•【施行日期】2021.03.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
正文
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通

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活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我部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6日附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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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编制说明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清华大学编制。

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认真征询了中国有色金属协会的意见,编制完成了《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部分的七个小节阐述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基本框架。

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和全氟化碳。

排放源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排放。

适用范围是以电解铝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本指南参考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等,提供了主要燃料热值、含碳量、氧化率等参数的推荐值,供相关企业核算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时使用。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采用本指南正文中所提供的标准方法,实测吨铝炭阳极净耗、炭阳极平均含硫量、炭阳极平均灰分含量、平均每天每槽阳极效应持续时间等数据。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本指南在实践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希望相关单位能及时予以反馈,以便今后不断修订完善。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目 录一、适用范围 (1)二、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 (1)三、术语和定义 (1)四、核算边界 (3)五、核算方法 (5)(一)燃料燃烧排放 (6)(二)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 (8)(三)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9)(四)净购入的电力、热力消费的排放 (12)六、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14)七、报告内容和格式 (14)(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15)(二)温室气体排放量 (15)(三)活动水平及其来源 (15)(四)排放因子及其来源 (15)附录一:报告格式模板 (17)附录二:相关参数缺省值 (22)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中国境内以电解铝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可按照本指南提供的方法核算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二、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本指南引用的文件主要包括:《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12》下列文件在本指南的编制过程中作为参考和借鉴:《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199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铝业温室气体议定书:铝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与报告》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1)温室气体大气中那些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的和人为的气态成分。

本指南的温室气体是指《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六种温室气体,分别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是CF4和C2F6等的统称)和六氟化硫(SF6)。

(2)报告主体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并核算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3)电解铝企业以电解铝生产为主营业务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4)燃料燃烧排放煤炭、燃气、柴油等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如锅炉、煅烧炉、窑炉、熔炉、内燃机等)中与氧气充分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5)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工业生产中,能源作为原材料被消耗,发生物理或化学变化而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电解铝企业所涉及的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主要是炭阳极消耗所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炭阳极(能源产品)是电解铝生产的还原剂。

(6)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工业生产中,除能源之外的原材料发生物理或化学变化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

电解铝企业所涉及的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主要是阳极效应所导致的全氟化碳排放。

报告主体厂界内如果存在石灰石煅烧窑,还应考虑石灰石煅烧分解所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

(7)净购入的电力、热力消费产生的排放企业净购入的电力、热力(蒸汽、热水)消费所对应的电力或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8)活动水平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活动量,例如每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原铝产量、净购入的电量、净购入的热量等。

(9)排放因子表征每单位活动水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系数,例如每太焦的燃料消耗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吨原铝产量所对应的全氟化碳排放量、净购入的每千瓦时电量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等。

(10)氧化率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氧化的百分比。

四、核算边界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生产系统包括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

企业厂界内生活能耗导致的排放原则上不在核算范围内。

具体而言,电解铝企业的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1)燃料燃烧排放电解铝企业所涉及的燃料燃烧排放是指煤炭、燃气、柴油等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如锅炉、煅烧炉、窑炉、熔炉、内燃机等)中与氧气充分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2)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电解铝企业所涉及的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主要是炭阳极消耗所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炭阳极(能源产品)是电解铝生产的还原剂。

(3)工业生产过程排放电解铝企业所涉及的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主要是阳极效应所导致的全氟化碳排放。

报告主体厂界内如果存在石灰石煅烧窑,还应考虑煅烧石灰石所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

(4)净购入的电力、热力消费产生的排放企业消费的净购入电力和净购入热力(蒸汽、热水)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该部分排放实际发生在电力、热力生产企业。

报告主体如果还从事电解铝以外的产品生产活动,并存在本指南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则应参考其它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核算和报告这些环节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之中。

五、核算方法报告主体进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完整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确定核算边界;(2)识别排放源;(3)收集活动水平数据;(4)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5)分别计算燃料燃烧排放量、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量、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企业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的排放量;(6)汇总计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

电解铝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等于企业边界内所有生产系统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量、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以及企业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的排放量之和,按公式(1)计算。

E = E燃烧 + E原材料 + E过程 + E电和热 (1)式中:E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E燃烧为企业的燃料燃烧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E原材料为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E 过程为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 2e); E 电和热为企业净购入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的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 2)。

按照以下方法分别核算上述各类温室气体排放量。

(一)燃料燃烧排放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企业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加总,按公式(2)计算。

)(1i n i i EF AD E ×=∑=燃烧 (2)式中:E 燃烧 为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 2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 2);i AD为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i 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单位为百万千焦(GJ );i EF为第i 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tCO 2/GJ ; i 为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1.活动水平数据获取燃料燃烧的活动水平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燃料的消耗量与平均低位发热量的乘积,按公式(3)计算。

i i i AD NCV FC =× (3)式中:AD i 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i 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单位为百万千焦(GJ );NCV i 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i种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采用本指南附录二所提供的推荐值;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百万千焦/吨(GJ/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百万千焦/万立方米(GJ/万Nm 3);FC i 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i种燃料的净消耗量,采用企业计量数据,相关计量器具应符合《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吨(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万立方米(万Nm 3)。

2.排放因子数据获取 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按公式(4)计算。

1244××=i i i OF CC EF (4)式中:EF i 为第i种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太焦(tCO 2/TJ);CC i 为第i种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百万千焦(tC/GJ),采用本指南附录二所提供的推荐值;OF i 为第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单位为%,采用本指南附录二所提供的推荐值。

(二)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炭阳极消耗)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5)计算。

E原材料 = EF炭阳极 × P (5) 式中:E原材料为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炭阳极消耗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EF炭阳极为炭阳极消耗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吨铝(tCO2/t-Al);P为活动水平,即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原铝产量,单位为吨(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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