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家鑫案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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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论文—关于药家鑫案的感想
21岁的在校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私家车去看望女友途中,不小心撞倒了一个骑电动车的女服务员张妙,下车后,药家鑫发现张萌在看他的车牌号,于是,药不是想办法去积极营救伤者,而是掏出小刀,对准张萌连捅了8刀,最终导致张萌死亡。
一起本来并不复杂的交通事故案却因为药的所作所为而转化成了故意杀人案。此事经媒体披露后,除引起网友的同声谴责之外,甚至还引起公安部的关注。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分析智伯无德而亡时曾有言:“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发生了交通事故,只要肇事者还是个正常的人,一般情况下都首先会想到如何去营救伤者。然而,药家鑫非但没有将伤者送往医院,反倒是连捅对方8刀。可见,这个在校大学生根本就不是人,是恶魔,是知识非人性化最恶劣的典型代表!
一个人打从娘肚子里出来到入校读书,从小学再到中学,到大学,所学的知识应当是不少了。然而,十几年的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的教育却没有培养出药家鑫对人对社会的关爱之心,反而招来了药对一个无辜伤者的莫名仇恨。农村人真的会是药家鑫所说的那么难缠么?看一下车牌会是药持刀杀人的理由么?当然不是!通过药家鑫这样一个披着人皮的恶魔的所作所为,我们不能不进行反思:学校、家庭,尤其是大学,该如何去培养合格的接班人,已经是一个十分急迫的大是大非的问题了!
药家鑫,经过网友们的人肉搜索,这不是一个嚣张的富二代。是一个学习成绩优秀,享有奖学金的音乐系学生。是一个正规的大学生,绝非一个无所事事的流氓之辈。他不属于社会残渣阶层,是什么让一个同学们口中的好孩子对一般肇事后的受害者痛下杀手。我思量偌大的社会和先进的高文化集体没有一个人或一本书上教育这个孩子和这个孩子所处环境的所有孩子们遇到此类事件后,该怎么保护自己,正确处理时间,将彼此的伤害降低到最低。而媒体屡屡报道的时间严重影响到市民的衡量道德的标准。或是掺扶摔倒老人遭到勒索。或是将受伤群众送到医院后垫付药费反被诬陷,或是肇事后,积极救治伤员,却被无量理赔。如果当一个不故意肇事的事故当前,肇事者知道法律会公正的保护自己,量化赔付,有谁会故意将事实恶化,将自己推向死刑?!
这个孩子或许也会在公交车上位老弱病残孕让座,这个孩子或许会在学校里帮助需要帮助的同学,这个孩子或者有着美好的梦想、明确的人生目标所以刻苦学习,频频取得奖学金,这个孩子或许开车碰到小动物当街会果断踩下刹车甚至不考虑结果的躲避。但是孩子驾车不娴熟,导致交通肇事后,竟然采取了骇人的手段,将一个受轻伤的受害者当场杀死。他此时脑海中没有一个可行的办法、没有一句正常的引导语句、没有一个案例让无比慌乱的自己平静下来。试想——如果这个人不是他碰撞的,或许一个优秀学生的品质会让他停车进行救助。结果呢?一个社会上公开的秘密,一句市民的用来讽刺世事的话彻底断送了这个孩子无数美好可能的前程.那就是——撞伤不如撞死。这个大环境里无数案例的处理结果让孩子也默认了这句话,并不计后果的用行动加盟了这个社会需要改良的公开秘密!
情景修复,如果这个孩子在这个案件事发现场不是慌乱到极致,或许只有杀人恶魔才能如此错局的致人死命!我们能否为药家鑫说一句,死者家属能大恩盖天的原谅这个其实除了文凭一无所知的孩子!积极认错积极赔付后,从轻量刑这个孩子!他的行动违背真正的内心世界。让社会反思,为什么此类案件层出不穷,从根开始,根除这种情况再次发生,民众血的教训应该真正唤
醒相关部门,让此类事件戛然而止,正确引导民众,增加民众的社会安全感。相信,自此,大家真正的和乐融融!
形势与政策论文—关于药家鑫案的感想
药家鑫案受到众多人的关注,各种评论铺天盖地,现列出本人的一些感悟:
1、通过整理在网上看到的信息(包括网友评论和电视评论),发现绝大多数人是十分愤怒的,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对药家鑫处以极刑。凶手作案手法极端残忍,泯灭人性,无可厚非的需要严惩,但是我在网上看到的是更多的漫骂,这里面到底有多少人是对事件进行了深入的了解才发表的评论?还是随大众舆论而随波逐流呢?鉴于一些非理性的漫骂评论,我觉得网络已经变成某些人泄愤的工具,网络环境受到污染,网络的舆论正确导向性应该受到质疑;
2、我从几个细节得出,药家鑫应该不是富二代或者官二代,理由如下:(1)药家鑫经常需要很辛苦地频繁去做家教,甚至不惜耽误学业,可见其存在一定的经济压力;(2)药家父母在死者赔偿方面迟疑犹豫,去给死者家属道歉的时候,拿出三万,还藏掖着两万,明显存在试探的意图,发生了大事件的背景下还如此抠门,足见药家经济并不富裕;
3、网上公布了许多药家鑫的成长经历,从他的口述中我们可以听到"生活没有意义"、“压力特别大”、“想自杀”等消极词语。抛开他犯下的恶劣罪行和对别人造成的巨大伤害,我觉得药家鑫也是一个受害者,杀害他的是无形的东西,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对他的重重压力,当超过他本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时,他的价值观和心灵都遭到扭曲,才会作出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我觉得药家鑫是个天真的孩子,同时也是个情商极低的“弱智儿”,因为他的杀人动机竟然是怕农村人难缠,所以要将其除掉,以绝后患。这样的想法在正常人看来很可怕,也很荒诞,本来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但药家鑫没有克服自己长期压抑的极端自私心理,也没有控制住怕被找麻烦的巨大恐惧感,他的人性已经被恶魔夺走,躯体不受自己控制,罪恶借他的双手毁灭了一个鲜活的生命,最终触犯了人类的基本道德底线。
经过一番思索,我的观点是:药家鑫必须被判死刑,伸张法律的正义;从深层次考虑,命案的发生不全是药家鑫一个人的错,想想他身处的环境才是那个罪恶的幕后推手。
想起药家鑫的情感经历,我竟然流泪了,是出于人类最本性的怜悯心,但这不会改变要对他判死刑的观点。法是法,情归情,个人的情感完全无法动摇法律的尊严,除非是得到普罗大众正义情理的支持,恐怕到那种情况,法律也要跟着修改了,为什么?我认为,法律的基本宗旨就是匡扶社会的基本正义,维护普罗大众的基本道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