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婚姻家庭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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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恋爱婚姻与家庭期末论文
论婚姻自由
我们都向往自由,犹如笼中之鸟向往蓝天,池中之鱼向往大海。二十多岁的我们,即将面临自己的终身大事——婚姻。事实上,我们都希望自己决定跟谁结婚,然而,很多因素左右着我们的选择。在现实中,即便两个人情投意合,也不一定会走到一起。
一个学期的“恋爱婚姻与家庭”课程,对于婚姻的感悟还是比较多的。下面就联系课堂上学到的知识,来谈谈婚姻自由的问题。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从法律上讲,婚姻自由是相对的自由,因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行使自己的婚姻自由权。否则,婚姻自由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封建社会,基本上没有婚姻自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的包办婚姻是那时的主流。然而这并没有阻挡人们追求爱情,向往婚姻自由的美好愿望,于是有了牛郎织女的传说,以及梁山伯与祝英台凄美的爱情故事。对于统治阶级来说,婚姻更多的是以利害关系为基础的,结婚作为一种政治行为,被统治阶级用来实现自己的某种目的。无论是汉代的昭君出塞。还是唐代的文成公主远嫁吐蕃,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为了扩大的自己势力范围,不惜牺牲某些人的婚姻自由。佳人传千古,青冢伴黄昏。人们颂扬她们为了国家大局所做出的牺牲,但是,可想过,她们也有自己爱的人,她们也希望跟自己爱的人永远在一起,即便日子苦点,即便青史无名。事实上,像文成公主那样做出巨大贡献的并没有几个,绝大多数人最终都淹没于历史的滚滚黄沙之中。
封建时代的女性,抱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思想,遵守着三从四德的古训,即便丈夫在外沾花惹草,也大多是容忍。甚至于年轻守寡的妇女,碍于封建礼教的束缚,终身不再嫁,最后除了一个毫无用处的贞节牌坊,别无其他。也许她们有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也许她们希望摆脱现在悲惨的婚姻生活,但是安于现状是那个时代赋予的“使命”。也有少
数人勇于追求爱情,但最后大多是以悲剧收场。
当今时代,婚姻自由已被法律化,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他
人的婚姻。然而,这并不能说明现在的婚姻就是自由的。在某些地方,由于封建婚姻制度残余和资产阶级婚姻观点的影响,还不时发生干涉婚姻自由的现象。比如,包办、买卖、强制婚姻,非法阻挠子女的婚事,干涉寡妇再婚,子女干涉父母再婚或复婚,强制
或阻挠当事人离婚等等。甚至还出现采取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情况。这些都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
我认为,婚姻的基础是爱情。只要不违背法律,婚姻即是爱情的终点。我因为已经恋爱了两年多,对婚姻更是有种莫名的期待。能够跟自己喜欢的人白头偕老是每个人的愿望。然而,多少对曾经被誉为“金童玉女”的明星夫妇,最终分道扬镳;多少嫁入豪门的女星,本以为从此无忧,结果却往往事与愿违。无论是电视剧,还是电影,抑或是歌曲,爱情永远是不变的主题。建立在爱情之上的婚姻才能够维系长久,这种婚姻对于人类文明的继承与发扬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爱情是自由的,就像大学里的一对对情侣,他们没有什么顾忌。爱情中的一切都是美好的。爱情没有城墙,任何人都可以随意进出,在爱情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没有歧视,没有包办,没有买卖,没有强制,两个人觉得合得来就可以。所以,人们竞相歌颂爱情。然而,爱情终究是爱情,它并不能代替婚姻。婚姻是“围城”,它是有城墙的,城外的人和城里的人处于两个完全不同世界。
有些人,即便相爱,但是无法逾越婚姻这座城池的城墙,最终遗憾的分开。同样,想要逃离婚姻的人们,也需要逾越“围城”的城墙。那么,现实生活中,进入“围城”的城墙到底是什么?走出“围城”的城墙又是什么?我们到底该如何翻过这些城墙?
法律对于结婚的明文规定是堵不可逾越的城墙。比如我国法律对于结婚的限制条件有:不能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双方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每一部法律的制定都是有其指导思想和现实意义的。比如说,如果两个人是直系血亲或者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将来的孩子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疾病,这对于人类的繁衍和发展,民族的昌盛,个人的家庭幸福都是有很大影响的。因此,我们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选择未来的终身伴侣。
父母总是希望孩子成家后过得好点,所以会对孩子的终身伴侣有一些条件,比如学历、经济条件、长相等方面的要求。从父母的角度来看,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百行孝为先,在选择终身伴侣时,在即将走入婚姻殿堂时,还是得多听听父母的建议,只要权衡好爱情与父母的期望,相信这堵城墙是可以翻过去的。以我个人来说,我父母就对我说过关于找对象的标准问题,但是,他们的原则是我
喜欢就行,但在喜欢的基础上尽量找条件好一点的。也
就是说,婚姻的前提是喜欢,是两个人之间存在爱情。
现实条件也会对基于爱情的婚姻有一定的影响。很多情侣在不同的地方工作,并且工作调动的几率比较小,如果两个人能够忍受的了异地的痛苦,那么这堵墙当然可以不攻自破。但是现实中,即便海誓山盟,异地的痛苦也往往会成为婚姻解体的罪魁祸首。所以在课堂上,老师说80年代的大学情侣往往都是在火车站分手的,因为那个时候工作要服从分配,而且调动的机会少,这导致了很多人在爱情的世界里转了好几年后,却依然被挡在了婚姻这座城池之外。
国家利益也是一种影响因素。比如我国法律规定的,结婚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即男22周岁,女20周岁。这样的年龄在世界各国中时比较大的。规定这样的年龄,我认为,一方面是出于对男女生理发育水平的考虑,而更多的是出于对我国人口过多的担忧。我国是人口大国,有限的资源需要供养庞大的人口,这对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利的。但是诸如这类的城墙,也只是形式上而已,根本不是限制的因素。这跟封建社会的国家利益有着天壤之别。封建社会的国家利益大多只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而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利益却是大多数的人的利益。
对于想要逃离婚姻的人们来说,必须考虑到家庭和社会的因素。离婚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子女的幸福。作为一种个人自由,离婚必须与家庭和社会利益联系起来,权衡利弊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