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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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问题
摘要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古老东方国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多样,
内容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的严峻挑战,学会结合国情,借鉴经验,探索出一条保护和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道路。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探索
非物质文化是古代中国人勤劳、智慧、创造的结晶,也是中国各族各地区文明交融汇合的产物。高峰佚起、美不胜收的非物质文化创造了灿烂辉煌的古代文明,然而在新社会变革的今天,延传至今的非物质文化已经历尽沧桑,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以不可忽视的速度衰落,潜伏着灭绝的危机。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我们不能再坐以待毙了,我们要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道路。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1、定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2、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3、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
⑴总类繁多,总量丰富;
⑵区域特色鲜明,分布相对集中;
⑶能反映当地历史文化,艺术文化价值高;
⑷流动变化频繁,动态变化发展。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的挑战
长期以来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相应阻止了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殆尽的步伐。但我国幅员辽阔,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不均,在管理保护方面仍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一)种类数量消亡速度快
先人在传承方面讲究时代祖传、师徒相传、口口相传,在新世纪发展的今天,这些传承方式逐渐凸显它们自身特有的缺陷,出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当中传统技艺因人而存、人亡则艺绝的局面,无人继承让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了;此外从目前来看,绝大多数的文化传人年龄都偏大,吸引的年轻人不多,一些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技艺、风俗和礼仪慢慢淡出了人们的视线,特色技艺和民俗早已失去了以往的辉煌,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二)传承意识尚未形成一个系统
现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人绝大部分是老一辈观念比较落后的老人,他们对政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政策了解不多,思想顾虑重重,不能将技艺发扬光大;在物质时代的今天,人们商业意识观念太重,在利益驱使下,对遗产文化漫天炒价,从中获取高利益,过度开发,破坏毁灭文化资源原貌,还有任意改变传统艺术的内涵以迎合时尚,严重扭曲损害遗产意蕴。
(三)保护措施法规匮乏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商业化的浪潮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国外遭抢夺的现象不断涌现,文化权益受到侵害;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确立、建档、保护、宣传、传承和振兴的措施不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分类、鉴定整理困难;未设立财政专项保护基金,保护工作较难进行;法律法规涉及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全面,存在一定的纰漏。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建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无形的文化资本,代表着人类文化遗产的精神高度。
它是国家民族文化实力的重要资源和武库,是民族精神、民族情感、民族历史、民族个性、民族气质、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有机组成和重要表征。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是文化发展、强根固本、打下文化创新基石的必由之路。
(一)加强关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
记得有句谚语:埋在地下的金子只有在太阳下才会发光。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非不能对其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而是由于时代的发展变迁以及自身特点等因素,淡出人们的视野,以至于到了无人问津甚至无人知晓的程度。因此我们要加强关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建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进一步认证,相关专家科学地运用历史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挖掘、鉴定、确认被潜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而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被流失。
(二)制定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法规,形成相应的传承保护的法律体系,让工作制度化。
相比发达国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起步较晚,虽然现在已经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法律法规,但是立法仍然相对比较滞后,纰漏较多,法律管理体系不健全。因此我们要根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散等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国情的传承保护制度体系。同时相关工作者可以互相交流,不断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思路,想出新办法,集思广义,学习借鉴国内外传承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为制定正确有效的传承保护体系提供有益帮助,减少制止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抢夺现象的发生。
(三)统一思想,建立传承机制,吸引广大人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的、无形的,它依附于人的身体而存在。一旦人亡,这种无形的文化也随之消亡。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无形文化必须有继承才能得以传承发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关键要对无形文化持有人(老艺人等)进行保护。建议设立民间艺人(艺术家)传承管理办法,强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他们带徒、讲习、表演和整理出版艺术成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承人培养,吸引广大人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有人,脉脉相传。
(四)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发扬优秀文化。
历经沧桑岁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社会条件、经济形态、生产关系、生活习惯及思想观念的局限,在其萌芽、发展、繁盛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精华和糟粕。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被限定在一个健康的区域内,遗产所包含的内容不能违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有损当时代文明的发展。我们应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特别是在今后整理工作中要分清两种界限,对其精华部分要发扬光大,给予继承并创新;对其糟粕必须弃之不惜,坚决甩掉。
感悟:
工业文明的发展,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现代演进,保护措施的不完善,许多历史街区、古镇、古村落,古文化正遭遇着被忽视、甚至被毁灭的命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已刻不容缓。我们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人类的共同财富,发掘它、传承它、保护它不但体现着现代人类对于自己祖先的尊重,也更体现着对于我们自己历史的善待。令人欣慰的是我们已经有意识地去保护我们的文明,政府也在2006年将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相信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会把中华民族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