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要求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7•【字号】自府办函[2010]42号•【施行日期】2010.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自府办函〔2010〕42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使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构建市、区县和乡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是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自2003年底建成运行以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在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关系,方便群众办事,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群众欢迎。
但当前,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仍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与市委、市政府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
各区县、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争创一流的目标,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9〕27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自府办函〔2009〕137号)的部署和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关于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便民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一、目标要求〔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活动为契机,按照更加注重强化基层的要求,整合现有资源,在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便民综合效劳中心〔站、点〕,实行“一站式”效劳,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和基层站所职能转变;进一步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配合,效劳基层群众工作合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效劳和社会管理水平,逐步建立科学合理、行为标准、机制健全、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便民利民效劳机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为构建“和谐某某”、实现经济社会开展历史性跨越奠定更加坚实的根底。
〔二〕工作目标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要求,至2022年4月底前,全省所有乡镇〔街道〕要建立便民综合效劳中心,将各职能站所直接面向党员、群众的审批和效劳事项纳入便民综合效劳中心办理;村〔社区〕要建立便民综合效劳站〔点〕,为基层群众办理事务提供有关效劳。
着力加强便民综合效劳中心〔站、点〕标准化建设,使办公设施标准化、效劳事项公某某、效劳流程标准化、办事制度程序化,逐步形成基层便民利民效劳网络体系,努力把便民综合效劳中心〔站、点〕打造为效劳群众的绿色某某、脱贫致富的信息基地、化解矛盾的前沿窗口。
〔三〕指导原那么——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
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科学设置效劳事项和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做到随时受理,限期办结,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效劳。
——坚持分级负责,以县为主。
在明确市、县党委、政府及其各级相关业务部门领导责任的根底上,进一步强化县〔市、区、特区〕党委、政府的职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
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了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农村基层____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实现“三转变二提高”(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办事难”、“办事慢”、“办事不方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____为民服务、为民办事水平,深化基层站所评议成效,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和谐稳定。
万金店镇全面推行便民服务制度,并作为今年八项重点工作之一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为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____和____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__,以深化农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品牌”为主线,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能为目标,不断拓展工作思路、拓展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手段,规范运行方式,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便民服务制度,为全区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按照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固定场所、有规范程序和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要求,将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体系,逐步建立镇(办)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组便民服务工作站,为广大群众提供无偿、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促进服务型基层____建设,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便民高效原则。
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和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坚持资源整合原则。
整合各类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实现资源共享,使便民服务中心成为行政审核、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
(三)坚持经济实用原则。
便民服务中心场所建设原则上不准新建房屋,可以对原有办公用房进行调剂改造,办公用房紧张调剂不出的,可以租用民房,做到经济、实用、有效。
(四)坚持无偿服务原则。
便民服务过程中严禁收取费用而增加群众负担。
(五)坚持群众自愿原则。
便民服务工作要建立在信任、方便、自愿的基础上,不得强行推进,避免引发矛盾,切实将好事办好办实。
XX县关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
XX县关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有效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以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为原则,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的基础上,通过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有序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努力构建覆盖全县、功能完善、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髙效的政务服务模式,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体系网络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使全县政务服务工作实现有机统一、全面推进。
二、主要任务(一)规范场所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节约实用”的原则安排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原则上应与所在乡镇政府同址一体化办公,条件受限制的就近选址。
大厅功能布局要合理,实行开放式窗口办理,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便民服务设备,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
要设置统一的综合受理窗口,配备政务服务一体机等支撑设备,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指导村(社区)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建设便民服务站,可与支部活动室、村民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结合使用。
(二)集中服务事项乡镇要集聚便民服务资源,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除《XX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规定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7个窗口,其他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民建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教育、科技咨询、扶贫脱贫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也要逐步进驻中心办理。
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目标,推进村级便民服务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积极开展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村务办理、纠纷调解、信息咨询等服务事项,并将行政审批、社会事务、民生保障、劳动就业、证照办理、农业技术等事项统一纳入代办服务范围。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11•【字号】镇政办发[2006]146号•【施行日期】2006.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镇政办发〔2006〕146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使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科学、规范、统一、高效地运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将与经济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努力塑造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乡镇(街道)政府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1.坚持便民利民原则。
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2.坚持公开透明原则。
实行“六公开”服务,即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网站等形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务实高效原则。
一切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4.坚持依法行政原则。
所有服务事项,都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除按政策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费用,严禁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和以权谋私。
三、机构设置便民服务中心为集中办理本乡镇(街道)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的机构。
便民服务中心直属乡镇政府(街道办)领导,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指导。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建设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的实施指导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建设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的实施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布日期】2010.05.28•【字号】津审〔2010〕12号•【施行日期】2010.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建设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的实施指导意见各区县及有关街道、乡镇: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构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综合服务平台,根据市委《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津党发〔2008〕9号)中关于“探索将行政审批权统一管理、行政监督的范围向街道乡镇一级延伸”的总体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再提速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0〕5号)中关于“在街道乡镇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构建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行政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建设街道乡镇行政服务中心提出如下实施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构建便民便企、优质高效的街道乡镇行政服务平台为目标,在街道乡镇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街乡镇中心”),使本市在已建立市和区县两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建立街道乡镇第三级行政服务层级,从而形成三级行政服务体系。
在街道乡镇一级,对审批性质的事项,特别是便民服务事项,凡属于面向社会、企业和群众的,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便民便企服务。
进一步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提升街乡镇一级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最优的发展环境与和谐的社会环境。
建设“街乡镇中心”应遵循统一规范、应进必进、便民高效和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载体标准和服务内容“街乡镇中心”对外办事场所的建设改造费用及日常运行经费,由区县政府统筹研究安排,明确解决渠道。
县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县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XX县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提升乡镇(街道)、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水平,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___〈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___》(X办发〔20XX〕X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准引领、集约建设、不断创新,以“六有一能”(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为基本要求,健全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着力提升场所使用、窗口服务及管理运行标准化水平,切实为群众就近办事提供规范、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2020年9月底前,全县乡镇(街道)实现便民服务标准化; 12月底前,XX街道所有社区和其他乡镇(街道)农村区域化党群服务中心实现便民服务标准化。
二、重点任务(一)规范场所设置 1.统一名称标识。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所名称为“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名称为“XX 社区便民服务站”,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牌子。
与邮政、银行、商超等服务网点合作设立的,名称为“XX 便民服务点”。
在场所内适当位置悬挂标识标牌。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统一场所设置。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规范提升现有服务场所设置,社区便民服务站应设置在便于群众办事的区域,主要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整合利用现有的服务设施等资源,结合智慧社区建设有关标准,以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项目配套等形式,为办事群众提供“一门式”“一站式”服务。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社区便民服务站大厅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500平方米。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3.完善基础设施。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进方案
丰宁满族自治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推进方案
方案一:
1、起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并下发各乡镇;
2、各乡镇按照方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便民服务中心;
3、县纪委、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定期组成督导组督导各乡镇中心的建设情况;
4、检查验收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不合格乡镇要求限期整改。
方案二:
1、组织召开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动员大会(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参加);
2、组织乡镇主要相关领导到土城便民服务中心参观学习;
3、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并迅速推进;
4、县纪委、县行政服务中心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情况进行督导;
5、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
备用方案:
对个别条件不具备、确实有实际困难的乡镇,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落实;
2、对于建设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确实有困难的乡镇,在合适地点(以近民、便民为依据)可以划出集中办公区域,区域内要有接待室以及方案中要求的各所站窗口办公室,尽量实行一站式办公,方便群众办事;
4、严格遵守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5、建设完成后督导组进行检查验收。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省、市、县关于落实省“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开展机关“效能革命”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向改革要效能、向服务要效能、向素养要效能,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便民中心规范化建设,实行“七统一”,即:机构名称统一、服务事项统一、申报材料统一、办事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服务平台统一。
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与服务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落实好“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二、主要任务(一)机构设置规范化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将民政、计生、社保(医保)、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等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便民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监督考核,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分管领导和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做好便民服务中心协调管理、人员调配、内部建设等日常工作,按照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投诉等。
(二)硬件设施规范化1、落实公共服务场所。
各乡镇(街道)要整合资源,规划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地,要尽可能选在临街或靠近乡镇(街道)内醒目位置,设置指示牌,方便群众办事。
2、配置服务设施。
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按照业务量,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数量,并按照便民服务的流程,配备必要服务设施,接入各类业务网络,满足公共服务需求。
(1)名称及标识牌。
便民服务中心机构名称统一规格和标准,固定在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地点正面显著位置。
(2)办公设备。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应配备固定电话,用于咨询、接受投诉、联系业务。
同时,根据业务需要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椅和文件柜等办公设备,并根据需要连通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
便民服务站实施细则
便民服务站实施细则建设服务型政府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便民服务战是近年来地方政府探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工作重心。
下面是管理资源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便民服务站实施方案,供大家分享。
便民服务站实施细则一为纵深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形象,提高乡镇机关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到强功能、增效能、聚合力,打造一个便民、高效、廉洁、诚信的政府服务平台,切实方便农村群众办事,我县将在各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
为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上高”为宗旨,以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乡镇机关干部队伍为目标,通过整合乡镇公共资源,努力搭建服务农村工作的新平台,进一步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乡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为全面建设和谐平安社会,实现“学贵溪,赶分宜,五年翻两番,力争十个亿”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通过今年的努力,使便民服务中心成为统一、方便、快捷的农村基层办事机构。
使农村基层管理部门权力规范运行,办事高效、收费合理,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三、实施办法(一)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机构。
成立“上高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军生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叶桂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黄志成、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校全、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李俊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俊平同志兼任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在今年7月底前将便民中心建成,并培训好进中心工作人员。
便民服务中心业务上归口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便民中心建成后,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履行业务指导职责,并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
2、制定方案。
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适合本乡(镇)的筹建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具体措施、工作要求、人员经费安排等,做到要人给人、要物给物,配齐办公设备,加强网络建设。
深化乡镇(街道)政务中心、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工作实施方案
深化乡镇(街道)政务中心、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x府发〔x〕30号)《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x年度市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考核指标和重点推进市县评估标准的通知》(x政务通〔x〕26号)《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发〔x〕35号)《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x〕11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央、省、州及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会议精神,为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加强和创新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探索规范、高效的便民服务方式,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依托x政务服务网,以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五全服务”为引领,加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站的场地、人员配备、软硬件设施建设,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进驻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公开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的目录清单及办事指南,积极推行网上办理,打造规范、透明、便捷的基层网上服务体系,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乡村全覆盖。
二、实施步骤(一)筹备阶段(x年11月10日至30日)各乡镇(街道)按照中共x市委党的建设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x—16)文件要求,组织乡镇(街道)政务中心主任、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站代办员等参观大桥河居委会、锁寨便民服务站建设及运行情况,根据各乡镇(街道)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筹备建设工作。
(二)实施阶段(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示范点参照建设标准规范进行实体大厅及网厅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及办事指南,完善大厅软硬件及便民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大厅功能分区,科学设置窗口及明确工作人员,同时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0]200号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正文:----------------------------------------------------------------------------------------------------------------------------------------------------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0〕20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9〕270号)和全省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攀枝花现场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对市(州)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要求9月底以前完成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上要求,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建设计划,强化要素保障,认真解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困难,确保9月底以前全市313个乡镇(街道)全面完成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二、严格建设标准省上要求8月底以前所有已建成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全部通过图片形式展示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规范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做到标准统一、设施齐备、运行规范,所展示的图片客观真实、内容全面,同时要将办理事项、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一并展示,不符合要求的图片和内容要及时更换。
各地已建成未展示或需更换图片及内容的务于8月25日前将电子表格及图片资料上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逗硬监督检查省上将采取查看网上展示、实地抽查的方式检查验收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
推进镇(街道)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推进镇(街道)及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中共X县委办公室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字﹝X﹞37号)要求,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按照“因地制宜、分类设立、逐步推进、优化完善”的原则,遵循“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规范运行、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通过优化整合和服务创新,统筹推进全县镇(街道)及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机制,提高办事效率,着力建设优质高效规范便捷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二、主要任务(一)统一功能定位。
便民服务中心是基层治理体系便民服务平台的基础和依托,是体现镇(街道)服务能力的窗口,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要不断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服务体系,实现行政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全县通办、异地可办。
1.完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事项。
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户籍管理、社会保障、民政、计生、规划、国土、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协调和监督职能纳入镇(街道)大厅办理。
税务、供电服务等双重管理和垂直部门管理的公共服务事项,要按照“便于工作、利于服务”的原则,一并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2.建设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代办点。
各镇(街道)要依托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文化大院等场所,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或代办点,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咨询和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
X年12月底前,所有街道城市社区全部建成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各镇选取有条件的中心村建成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数量不少于村庄总数三分之一。
XX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方案
XX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方案为持续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内容如下:一、工作目标(一)进一步提升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二)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依照国家标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高频电子证照全县各行业互通互认,全面推行“免证办”;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贯彻执行省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根据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按照应领尽领的原则,认领本级应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完善相关要素,并在本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分厅发布。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步更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同源管理、同源输出、同源发布。
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审批部门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或实施清单的申请,经本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审核后发布。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
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实施清单要素严格按全省统一标准制定,实现同一事项在省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加快推进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并行办理。
(二)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1.规范审批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完善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定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承诺时限等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汇报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项目背景为了更好地提升乡镇居民的生活质量,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通过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和规范操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乡镇居民对服务的便利化需求。
二、项目目标1. 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乡镇居民享受到统一、高质量的服务;2. 提升便民服务中心的形象与品牌价值,让居民对我们的服务有更高的认可度;3. 确保服务中心在各项指标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4. 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流程中的冗余环节,提供更快捷、便利的服务。
三、工作内容与进展为了实现标准化建设目标,我们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服务标准制定与完善我们成立了标准制定小组,对各项服务进行细化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服务标准。
经过与相关部门的反复研究和修改,目前已形成一套初步的服务标准手册。
该手册包括了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指标等内容,可以作为服务人员操作的指南。
下一步,我们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确保标准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 人员培训与交流为了提高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我们组织了一系列培训班和学习交流活动。
培训内容包括服务礼仪、操作规范、沟通技巧等。
通过这些培训,我们的服务人员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并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
3. 设施设备更新与改造为了提升便民服务中心的硬件设施,我们进行了设备更新与改造。
根据服务需要,我们购置了新的设备,并对服务场所进行了布局优化,提高了空间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此外,我们还优化了办公自动化系统,提升了数据处理和信息管理的效率。
4. 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估为了保证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我们建立了监督和评估机制。
通过定期的服务满意度调查和专项检查,我们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同时,我们也邀请了第三方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以确保服务中心符合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0.10•【字号】临州府发〔2020〕78号•【施行日期】2020.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各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0年10月1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意见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建立运行良好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打造务实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大力弘扬临夏精神、体现临夏环境、展示临夏形象。
根据《甘肃省加快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方案》(甘政办发〔2018〕18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建设法治、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是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持之以恒地抓好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满意度,切实把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公众到政府机关办事的便捷场所,政府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阳光平台,促进公共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03•【字号】钦政办〔2015〕89号•【施行日期】2015.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钦政办〔2015〕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9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务办发〔2015〕5号)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和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发展目标1. 建设标准化。
完善基层政务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2. 办事信息化。
在基层政务服务中心使用广西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及时公开办事信息。
3. 服务全覆盖。
2015年9月底前,全市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覆盖面达到100%。
(二)基本原则1. 集中整合,科学和谐原则。
整合行政资源,建立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权力下移、服务下移和保障下移,推进农村科学和谐发展。
2. 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原则。
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鼓励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在服务载体、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提高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3. 统一公开,高效便民原则。
结合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将与便民服务相关的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办事程序、条件及标准等,让群众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
XX镇推进便民服务中心改革实施方案
XX镇推进便民服务中心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X政办发(2023)X关于印发XX市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提升XX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效能,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打造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为打造“城郊融合发展先行区,缔造和美乡村示范镇”提供坚强的政务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紧贴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整合利用、优化配置现有政务服务要素和资源,统筹推进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不断扩展服务内容、升级服务场所、健全服务队伍、强化服务能力。
到2023年底,“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基层政务服务从“能办”到“快办""易办''"好办”转变,办事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一)推进便民服务标准化。
1.管理机制标准化。
XX镇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明确1名班子成员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1名机关干部负责便民服务大厅运行、事项管理及大数据技术保障等日常管理工作。
2.场所建设标准化。
(1)统一标志标识。
明确XX镇便民服务服务场所名称为“XX 镇便民服务中心”,并在主体建筑外醒目位置设置场所标牌、“清水莲花”形象标识和办公时间牌,提升便民服务场所辨识度。
(2)规范场所建设。
XX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在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XX公路沿线。
便民服务大厅按照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后台审批区、自助网办区、休息等候区和政务公开区进行统一规划,后续将结合自身条件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县(市)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县(市)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25•【字号】齐政办发[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县(市)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齐政办发〔201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县(市)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1月25日关于推进县(市)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政务服务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为扎实推进县(市)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按照县(市)区以审批和便民服务并重、乡镇突出便民服务的建设思路,坚持面积适中、标准统一、事项集中、流程规范、电子监察联网管理的基本原则,以利企便民为宗旨,以场地新建改造、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集中进驻、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主要任务,以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再造为重点,通过分类建设、同步推进,力争用一年时间实现政务服务中心县乡全覆盖,构建起以市政务中心为龙头,以市政务中心各分厅和县(市)、区政务中心为基础,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的市、县(市)区、乡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二、组织领导成立齐齐哈尔市县(市)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郭新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马占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子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刘森市委政研室主任朱德葆市编委办主任吴良国市国土局局长吴昊市农委副主任范希坤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赵成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赵振英市政务中心主任黄宇市住建局局长温和市政府办公厅主任蒋百军市规划局局长蔡世新市政府研究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及乡镇便民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发文字号】新政办[2011]35号【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3.25【实施日期】2011.03.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新政办[2011]35号)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推进县乡电子政务建设,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向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县、乡两级中心主要职责(一)明确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意见,明确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为本级政府派出机构。
并参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2010〕152号)相关规定,明确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二)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乡镇机构改革意见,进一步明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确保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有人履责,有人办事。
二、加大中心考核权重(一)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及窗口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绩效直接影响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乡镇政府目标任务完成的结果。
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年终考核结果、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部门(含行政事业单位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参与表彰活动。
县(市)、区人民政府范围内组织、参加的,与中心窗口部门、便民服务中心、行政事业单位外设大厅相关的各种评先评优等表彰活动,应当征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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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
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推进县级简政放权,提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中共X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X委办〔X〕3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X政办〔X〕62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X政办〔X〕118号)以及省效能办《关于分类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意见》(X效能办〔X〕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方便群众,有利于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为原则,通过开展乡镇(街道)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快全市统一行政服务系统建设等工作,统一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规范和制约权利运行,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进驻权责部门。
坚持集中办公原则,将与群众生产、生活有关的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集中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统一服务渠道,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运行模式,逐步将便民服务中心建成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外服务的统一平台和窗口,方便群众办事。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入驻事项,做到“应进全进、涉群必进”。
按照省效能办要求,在全市各乡镇(街道)中涉及卫计、民政、国土、村建、农业、林业、渔业、劳动保障、司法、工商、残联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集中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其他未进驻的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安户籍管理、公共教育、科技咨询、扶贫脱贫等事项也要创造条件逐步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X 年2月15日前应进部门要全部进驻到位,并完成进驻事项办事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编制工作;X年3月底前要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中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其他依申请事项,纳入X 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实行实时效能监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效能办、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二)对照标准规范事项。
对照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进一步梳理公布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
按照“五个规范、四个统一”要求,即统一贯彻执行省规范的乡镇(街道)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统一事项的统计口径和目录、统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专用章、统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统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规则,建立环节标准、时限标准、
材料标准,制定和完善服务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逐步推进全市各乡镇(街道)同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同标准办理”,促进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公平公正。
(X年2月15日前完成编制公布,并逐级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审改办备案)
责任单位: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委编办(审改办)、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三)改革创新服务方式。
各县(市、区)政府要培育1~2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化、标准化。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按“直办、代办和协办”三种方式分类。
直办指市、县通过下放、委托授权等方式下放至乡镇(街道),并入驻中心直接办结的事项;代办指由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审核转报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协办指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内部多部门设置综合窗口、部门间协同办理的事项。
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县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针对不同类型的事项研究制定科学的办理模式,通过方式创新,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X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录入和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四)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按编制充实人员,确保承接的事项有人办、有人管。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牌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原则上不少于3名,主任应确定一名乡镇科级干部兼任。
部分事务性、辅助性的工作,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待遇可参照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执行。
(X年1月30日前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人员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市、区)委编办、县财政局、人社局
(五)积极推行网上办事。
要加快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监控和查询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共享。
县级政府要牵头协调网络运营商落实部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专网对接。
凡事关群众办事的程序和要求,凡依法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上网公开。
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实现全市一网通办。
积极抓好“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做到“全上网、真上网”,让企业和群众少奔波,少受累。
用政务“云”平台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效率,积极破解“办事难”问题。
(X年2月15日前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系统网络延伸到乡级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因地制宜扩容提升。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省效能办确定的面积标准设置便民服务中心,辖区人口(含常住、流动人口,下同)10万人以上的中心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3-10万人的中心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3万人以下的中心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应配置休息桌椅、提供饮水、复印服务等设施,办公地点原则上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一层或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大院内。
个别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未能达到省要求的大厅面积又无法调整的,县级政府要督促规划新建解决,限期进驻办公,确保简政放权和集中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改革落实到位。
(X年1月30日前完成进驻,对个别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面积不足又无法调整的县级政府要规划新建方案,X年上半年进驻办公)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组织保障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专题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把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二是加强沟通指导。
各级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跟踪了解进展情况,及时掌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和办理事项服务指
南编制工作,及时解决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效能办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县级党委、政府绩效考评,对简政放权工作落实不到位、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不能如期完成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工作运行不规范或被省、市检查有问题的乡镇(街道),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