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大学副处职岗位提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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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副处职岗位提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学校教职工意见,提高选人用人科学性和公信度,根据《江苏科技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江苏科技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换届聘任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
符合《江苏科技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中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同时:
1.学院副院长和教学、科研、学科、规划等管理部门的副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的任职经历不作要求;
2.党政管理部门的副职应当在正科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6级职员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任职经历不作要求;
3.提任副处职原则上要能任满两届;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6.优先考虑年轻干部,对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破格提拔;注重提拔有基层工作经历和多岗位锻炼,并取得突出业绩的干部;
7.重视选拔党外干部。
三、工作程序
1.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江苏科技大学副处职岗位提任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