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调度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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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调度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调度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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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调度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第二节:调度值班制度
-------------------------------------------------4
第三节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4
第四节调度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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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调度业务保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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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重大事故汇报制度
--------------------------------------------6
第七节事故分析制度
--------------------------------------------------8 第八节井下生产事故分析制度--------------------------------------9
第九节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10
第十节生产安全信息报告制度-------------------------------------10
第十一节调度文档保管制度----------------------------------------12
第十二节调度业务学习制度----------------------------------------12
第十三节调度汇报制度
----------------------------------------------1
2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主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 严格按三大规程合理组织全井生产, 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
2、负责调动人、材、料。
积极处理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隐患。
3、负责安排井领导值班并对各队值班进行考核。
4、及时收集现场汇报, 对现场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积极安排处理或上报井领导。
5、按规定组织生产平衡、调度会议, 督促落实会议决定。
6、负责组织特殊条件下的施工, 安排重点地区的跟班。
7、负责矿井通讯管理, 保证生产头面及重要岗位通讯畅通。
8、负责日常生产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参加重大事故的分析。
9、负责各类事故的抢救、抢险工作, 按程序通知有关领导及部门参加抢险、抢险。
10、负责组织采掘及机电工程的竣工验收。
11、负责本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 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
二、副主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主任的领导下, 按主管井长及主任划定的分工对分管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严格落实“三大规程”。
3、负责组织安排地区衔接, 组织合理正规生产。
4、经常深入现场对所管范围生产工作中的隐患问题进行检查及安排落实。
5、负责组织专题调度会、平衡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落实责任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6、安排组织在特殊条件下施工的现场跟班。
7、具体组织工程及设备安装的竣工验收工作。
8、积极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9、组织分管范围内非伤亡事故的分析, 参加重大事故
的抢救、抢险及分析处理。
10、对分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调度资料员职责
1、负责调度资料、上级文件等整理存档工作。
2、负责调度日报编发工作。
3、在有关领导者主持下负责生产分析整理工作。
4、负责生产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5、负责各种图纸、牌板管理工作。
6、负责调度室其它日常工作。
四、通讯联络系统管理人员职责
1、设备和井下和地面及本矿各系统的通讯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工作。
2、负责对调度台的通讯设施检查维护工作。
3、认真做好通讯在调度室主任的领导下, 负责对调度室内的所有通讯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保证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
4、经常深入生产队组及井下作业点, 了解通讯设施使用情况, 做好自保和互保的安全工作。
5、负责对调度室通讯设备和各生产队组、作业点的防雷工作。
6、负责对维修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7、确保井下通讯畅通无阻, 及时迅速处理井下通讯故障。
五、值班调度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掌握生产动态、指挥、调度各单位, 平衡各环节, 组织完成当班生产任务。
2、对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 汇报有关领导, 并安排处理。
3、组织抢救、处理当班事故。
4、按时做好调度记录和班中分析及原始数据的统计、汇报。
5、承办当班上级调度通知、指令、命令和矿领导的有关指示。
6、对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文件、通知、通报、传真等, 要做好登记、签收、报送及处理工作, 记录接收时间、单位名称、文号、主题内容、接收人、领导批示、处理情况, 下发或转发时间、接收人内容, 做好文件的分类存档工作。
六、通讯联络系统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主管领导下, 搞好全矿井上下的通讯工作, 保证全矿各
个单位之间的电话畅通。
2、负责全矿井井上下各个地点电话的安装、拆除和维修工作, 电话要及时到位。
3、对井上下各个地点的重点电话要做到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通讯故障应答时间不超过8小时。
4、熟悉掌握全矿井通讯线路布置方案和矿井现有电话。
5、熟悉掌握交换机的性能和饱满度。
6、保证每天24小时有一名通讯维修员值班, 并做好值班记录。
7、保证仓库内有备用设备(1000米通讯线, 5部防爆通讯电话), 供突发事故中敷设。
8、保持程控交换机房的卫生清洁。
9、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第二节调度值班制度
1、调度员实行24小时值班, 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必坚守岗位, 不得空岗、脱岗, 不得空班。
2、如在值班期间发生重大事故, 值班调度员必须及时通知值班矿长、值班科长、调度主任和相关部室, 同时根据领导指示向集团公司调度汇报。
3、严格交接班
制度, 做好交接班记录, 对本班未办好以及待办的事宜都要向交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切实做好对每件事都心中有数, 无工作失误。
4、值班调度员要按时填写各类台帐以及报表, 及时掌握个全矿生产和准备情况。
5、积极深入现场, 掌握各全矿生产环节动态,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当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汇报领导, 要严格值行调度业务保安制度。
6、调度室值班人员, 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组织生产, 严禁违章指挥, 违章调度。
第三节调度员交接班制度
1、接班调度员应提前到岗, 了解当班重点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调度员在交接班前, 对当班生产情况要认真分析总结, 填写好调度日志和交接记录。
3、交班调度员必须认真分析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 填写《调度员交接班记录》。
4、交接班交叉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对生产、工程、事故、指示、通知及特殊事项必须一一交清, 具体做到“五交清”。
即:交清上级领导指示、命令执行情况;交清当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欠产原因;交清各单位联系事项;交清各类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处理进展;交清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5、接班调度员要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 并根据交接班内容和事项逐一询问、落实, 保证生产指挥的连续性。
第四节调度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及时传达上级安全工作意见和贯彻执行上级安全指令, 有组织地召开调度例会, 特制定本制度, 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调度会每天15:30点准时召开, 参加会议单位及人员:井长及其它井领导、各科科长、技术员、各采掘区队(除下井跟班)队长, 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 必须提前向主管井长及调度室请假, 经批准后由副职参加;不请假又不参加会议者, 将给予单位一把手50元/次的处罚。
2、会议由调度室主任主持,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调度主任汇报上一天全井生产、安全情况;井领导及技术、安检等科室负责人布置安排工作, 解决处理重大的安全生产问题, 传达贯彻上级的安全批示、通知和通报;由各单位提出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会议上综合平衡、协调解决限期落实。
3、调度会上参加调度会人员不许吵闹喧哗, 交头接耳, 必须有序发言, 各单位应首先把问题考虑清楚, 书面记录, 以便在会上一次协调解决, 做到会议精炼。
4、凡参加调度会人员不准迟到早退, 必须将手机置于振动或关机状态, 以保证调度会顺利召开, 对违反规定者罚款50元。
5、调度会上安排的工作、通报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按业务责任划分, 分别由相关部门及区队负责落实, 对调度会上安排的工作有异议或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在会后提出, 由相关部门及领导协调平衡后保质保量完成(包括矿领导、职能科室安排的临时任务), 对于完不成任务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参加调度会人员必须将会议精神记录清楚, 并且要在当天传达到各单位每位职工, 调度室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凡有违反者, 将给予该单位以50-100元罚款。
第五节调度业务保安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
安全生产方针。
2、负责矿日常安全生产的协调和调度指挥, 随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 协助有关领导抓好日常工作。
3、及时、准确地传达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安全生产的指令、通知、通报的传真电文, 并坚决贯彻执行。
4、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指挥协调生产, 真正做到不违章调度, 不违章指挥。
5、在安全和生产发生矛盾时, 生产要无条件地服从安全。
对危及矿井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解决。
6、认真抓好各全矿井的安全汇报工作, 详细询问安全生产情况, 同时做好事故汇报记录。
凡发现安全隐患, 要积极督促按章处理。
重大隐患及时向领导和安全部门汇报。
7、凡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重大灾害及事故, 要迅速掌握受灾情况, 按事故汇报程序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并按照领导指示, 调
动人力、车辆、物资等进行抢救, 做好重大事故的调度处理工作。
同时, 按规定程序报领导审核和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
8、积极深入井下、深入现场, 了解生产情况, 掌握第一手资料, 正确及时地安排、指挥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隐患。
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种安全例会及安全质量检查, 按领导要求参与有关安全
生产事故的分析、追查和处理工作。
9、组织生产调度会, 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 对会议安排的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对不按期完成的单位组织分析追查原因, 拿出处理意见。
第六节重大事故汇报制度
为了及时汇报、统计、调查和处理重大事故, 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防止事故扩大, 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本规定适用于重大事故, 但国家已有规定的除外。
三、重大事故的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
四、重大事故发生后, 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
事故现场。
五、重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 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 及时逐级报告集团公司专属管理部门和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矿领导, 并及时报告所
在地的政府有关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 报本条第一项所列部门。
六、重大事故汇报程序的规定
1、重大事故汇报程序
(1)矿属各队组在井上下任何地点发生人身或非人身事故时, 带班队长、班组长或现场有关人员都要以最快速度报告矿调度室。
汇报力求准确、迅速、简单明了, 能够全面反映或基本反映事故现场的真实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 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应逐级汇报矿有关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 并由矿调度室及时上报公司总调度和有关部门领导。
(3)生产部门负责人、矿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 应视事故性质、类别及时制定安全措施, 并立即深入事故现场组织抢救, 防止事故扩大。
2、重大事故汇报的内容
事故汇报形式分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两种形式, 事故汇报
的内容是: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姓名、伤害部位、伤害程度、事故类别、初步原因、初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急救措施等。
七、重大事故发生后, 矿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 组成重大
事故调查组, 协助配合国家执法部门, 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收集证据工作。
八、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 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 应及时请示上级或配合执法部门人员做出标志, 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妥善保存现场重
要痕迹、物证。
九、违反本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重大事故调查组可建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
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 拒绝接受重大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十、事故发生涉及各单位,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 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2、索贿受贿、包庇事故责任者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3、不积极协助、配合国家执法部门调查事故的。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七节事故分析制度
1、当全矿发生影响生产的各类事故时, 无论大小, 一律按事故分析的原则, 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的分析会, 本着事故的原因追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认真执行, 调度室要做好详细记录, 形成材料并存档, 并做到一事故一
分析。
3、事故分析必须有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参与分析, 分清事故责任, 并落实事故负责人。
4、事故分析必须包含事故情况、处罚、处理意见、接受教训及采取防范措施, 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5、事故分析必须在事故当天进行, 分析结束后分析部门需将事故分析送调度室一份存档, 并将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进行公布
和汇报, 当天不能分析的调度室做好记录, 由事故分析部门第二天组织分析后再汇报。
6、事故分析时严禁提供假情况、说假话、无理取闹等行为。
第八节井下生产事故分析制度
为提高井下生产管理水平, 确保生产的有序进行, 规范非安全事故
分析处理责任, 现将事故分析的范围程序处理等一些具
体事项做如下规定:1、事故分析的原则, 因生产单位内部原因造成的生产、机电事故, 由本单位组织分析, 拿出分析报告;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生产、机电事故由调度室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处理。
调度室为分析处理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 并分工一名副主任负责, 视情况责成有关调度员参加、召集记录、参与调查, 写出分析报告。
2、调度室对事故分析的着眼点是针对责任单位, 而不是针对责任者个人。
主要负责分清责任单位与下达单位的处罚决定。
除特殊事故
外绝大部分事故的详细经过, 责任人员的处理由单位进行, 调度室负责督促落实。
3、井下1小时以上影响全井生产的事故、2小时以上影响局部生产的事故, 损失在2000元以上损坏设备、备件、材料的事故, 井上各环节影响井下生产的较大事故, 如:材料供应、产品质量等及领导认为有必要进行处理的其它事故, 都在分析处理范围之列。
4、每次事故分析, 各单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必须由主管技术员以上的领导参加, 否则除事故惩罚外, 另对正队、科长罚款100元, 较大事故的处理意见在
分析完成后由调度室结合井领导确定。
典型事故案例将通报全井5、分析事故时间要在事故抢救完毕及时进行, 损坏设备的事故要在设备上井后进行, 损坏设备的责任单位必须在三天内将设备升坑交设备库, 并及时通知调度室设备管理人员。
设备库要及早组织拆检签定, 并通知调度室及单位设备专责人到现场。
设备不及
时升井每晚1天罚50元, 鉴定时专责人员不到现场就可定为事故责任单位。
6、经调度室分析划清责任的事故及一些经过简单责任明确的事故, 责任单位要在2天内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处理意见、整改措施报调度室, 否则晚1天罚50元。
对多次重犯的事故要重罚, 对整改得力、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的单位将给予奖励。
第九节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
一、安全事故申报分析与处理由安检科统一管理。
二、对于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类事故, 由所在单位于事故发生后, 要立即通知安检科, 调度室。
24小时内提供书面报告, 由安检科备案, 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三、安检科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勘察、调查、取证。
四、有安检科牵头召开事故分析, 召集有关单位和现场人员进行分析, 弄清事故原因, 找清责任人, 写出处理方案和防范措施, 报矿有关单位及领导。
五、对于发生的事故, 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认真
分析处理。
六、当矿井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 应及时上报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及当地政府, 必须在事故发生2小时之内上报。
七、对于矿井的大小事故, 都要认真统计分析防范措施, 不得隐瞒上报, 蒙骗上级主管部门, 一经发现, 责任自负。
第十节生产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 切实加强安全
管理, 保证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上级文件精神, 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规定的应当报告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信息。
二、事故信息报告包括人身伤亡事故汇报和重大非伤亡事故汇报。
三、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 严禁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事故信息。
四、事故信息报告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值班电话:1
23456 、234567, 调度电话:1234、3456.五、事故信息报告:
(一)、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后, 应当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 并同时按有关规定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 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报告。
公司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带领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及时了解发生情况, 并指定专人随时与集团值班室联系, 报告是故详情。
值班人员要及时收集, 汇报事故情况, 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二)、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值班人员应依照第(一)条规定报告同时, 在1小时内向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值班人员在依照(一)(二)条规
定报告的同时, 可以立即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
(四)、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 可以先报事故概况, 随后再补报全面情况, 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续报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的新情况。
六、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二)、事故的简要经过;
(三)、是故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已采取的措施;
(五)、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七、事故发生后, 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 任何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 毁灭相关证据。
如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 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 应当做出标志, 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 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一节调度文档保管
制度1、班日调度记录, 月度及年度生产总结, 调度台账保存五年以上。
2、调度日报、旬报、文字分析, 上级通知、通报、传真电文保存2年以上。
3、死亡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 作为永久保存材料。
4、各项生产数据和事故伤亡情况, 不经有关领导批准, 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第十二节调度业务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调度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强化调度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正确行使调度指挥的权利, 更好地指挥协调生产, 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制定调度室业务学习培训计划。
2、每月不低于两次组织调度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责任制、作业规程、安全规程、安全
技术措施、通风知识、矿井下发的应急预案及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采煤标准化及调度标准化等。
4、培训必须有教案、笔记、考试。
5、调度员考试成绩必须备案待查。
第十三节调度汇报制度
1、班汇报:每班向上一级调度室汇报当班领导值班、下井带班和安全生产情况, 遇有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上一级调度室。
2、日汇报:每日按规定时间向上一级调度汇报当日安全生产情况, 煤矿负责人值班带班情况表, 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3、人身伤亡事故汇报:
(1)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应立即报告煤矿负责人, 组
织抢险救援。
(2)发生较大(死亡3-9人)及以上事故, 要立即启动事故应急
预案, 并在30分钟内报告上一级调度室。
(3)发生死亡事故, 要按规定报地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4、非伤亡事故汇报及突发性事件汇报:
(1)影响采区生产超过1小时的非人身伤亡生产事故, 须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调度室报告。
(2)影响全矿井生产超过30分钟非人身伤亡事故, 30分钟内向上一级调度室报告。
(3)发生影响生产安全的突发性事件, 要在事件发生一小时内向矿井负责人和上一级调度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