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义乌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研究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义乌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研究

作者:张嫒卿

来源:《中外企业家》 2016年第2期

张嫒卿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6)04-0022-03

义乌小商品种类品种繁多,包括26个大类、180万种商品,小商品的出口呈现多元化的趋势。2014年义乌实现进出口总额241.9亿美元,增长30%;其中出口总额237.1亿美元,增长30.2%。其中一般贸易出口57.3亿美元,增长23.1%,市场采购贸易出口177.8亿美元;增长33.2%。进口总额4.8亿美元,增长16.9%。由于义乌小商品出口量大、种类繁多、出口主体虚拟,小商品出口通关工作任务量十分艰巨,义乌海关也因此成为全国集装箱监管量最大的内陆

现场海关,平均每天都要受理1000多份报关单,为2000余个集装箱标箱办理通关手续,因此

如何提高海关通关效率,促进通关便利化,是海关解决通关工作中日渐凸显的矛盾和问题,应

对严峻形势与各种挑战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

一、义乌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实践

自从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以来,义乌海关相继推出了一系列递进式通关便利化改革

措施,进一步实现义乌进出口商品“通得快、管得住、可溯源”,不断推进“市场采购”贸易

新方式的发展。

(一)义乌海关全面实施出口分类通关改革。

针对义乌小商品特点,量身定制改革方案,2013年9月开始,义乌海关已对试点企业率先

实施分类通关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接单、放行的自动化,使小商品的平均作业时间缩减了

61.4%;60%以上的出口货物得到快速放行,大大提高企业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二)通关无纸化改革,实现报关、审单、转关和放行全程无纸化

义乌海关在2013年5月全面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小商品出口通关与物流信息的联动,启动通关无纸化改革,实现报关、审单、转关和放行全程无纸化,义乌海关与宁

波海关的转关实现无缝对接,实行24小时全天候通关作业,通关单证作业正式进入“秒时代”。同时,每批次货值报关限额也由原先的5万美元提高到15万美元,需要报关的批次减少,实现再次提速。?据海关统计,自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以来,通关无纸化率达到98.5%,义

乌小商品出口平均提速约6小时。

(三)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2014年义乌辖区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正式启动,核心是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打造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作业平台,打破地域限制和关区的

行政界线,形成“多地可通关、多关如一关”的通关新格局。这样义乌小商品在义乌海关申报

后,可以直接到上海或宁波口岸通关,为义乌报关企业扩展业务经营范围提供便利,促进报关

市场良性竞争,降低义乌企业的通关时间和成本,进一步促进义乌小商品进出口。

(四)义乌海关监管便捷服务改革。

首先,2014年11月1日,市场采购(海关监管代码1039)贸易方式正式落地,单票报关

商品货值最高可达15万美元。1个集装箱内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商品,以“章”为单位,在1份

报关单内归并简化申报,既节省了企业的申报成本,又提高了小商品的出口如实申报水平。其

次开辟“新区直通车”业务。在义乌—舟山、义乌—温州之间开辟出一条杭州海关关区内的出

口“快速通道”,增加物流的灵活性,为企业每个集装箱节省仓储、运输、滞港费至少600元

以上。目前,义乌海关对小商品物流提供了“5+1”、24小时的服务时限,小商品物流便捷程

度得到大大提升。

(五)“海陆空”全方位物流平台建设

首先,国内最大的内陆港一义乌港、“卡车航班”、铁路西站海关监管场所和义乌保税物

流中心均投入运营,义乌铁(铁路转关)、陆(陆路转关)、海(陆海联运)、空(卡车航班)全方位的国际物流平台基本建成。凭借着智能化装备,一件小商品从进关检查到运抵口岸,义

乌海关都能实时监控,有效提升了监管水平,同时监管查验的时间也大大缩短,物流通关速度

显著提高。

二、义乌海关通关便利化进一步改革面临的挑战

虽然义乌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的一系列措施,为小商品出口加速提效,有效提升海关监管效能,促进小商品贸易的便利化,降低了义乌商户和报关企业的运营成本,但是海关在通关便利化改革过程之中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外贸主体相对缺失,增加监管难度

目前义乌外贸主体仍然混乱,仍以外贸公司与货代公司为主,都是一些中介机构,对商品的质量风险、责任无法落实,造成监管难度很大。此外,从海关监管数据来看,基本上99%发货人

都是外地公司,监管难度大,一些不法商户利用旅游购物模式的便利政策,将国家禁限类货物、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甚至危险品、毒品等混充为义乌小商品市场采购货物申报出口,虚拟主体

申报,逃避海关监管,追究责任溯源难。

(二)非法清关的存在带给海关监管困境

非法清关主要有以下一些行为:如部分外贸公司或贷代公司出于时间以及费用的考虑,直接向某些代理报检单位或报关企业通过其特定关系购买“通关单”,或以承包的方式委托代理报

检单位办理商检程序,从而将一些检测时间长、检测标准高的商品快速通关。或在没有通关单、核销单、供货单位发票等情况下委托人与货代公司或报关行协商,使用货代或报关行确定的经营单位、品名和资料等进行报关,风险由货代或报关行承担的行为。非法清关的存在,给监管部

门查验监管带来了困境,海关的监管风险增加,直接影响其它口岸监管部门的效率。

(三)缺乏统一的企业风险评估机制

分类通关业务通过后台人工设置的风险参数来发挥监管的整体效能,正引领着中国海关监

管理念的转变和监管模式的革新,已成为风险管理实战运用的主战场。但当前分类通关还处在

试点和推广阶段,参数设置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到位,没有统一的企业风险评估模型,分拣结果

某种程度上存“高风险不高、低风险不低”的可能,这对分类通关作业科学性和优势的发挥是

一种阻碍。

(四)繁重的监管业务与海关有限的人力资源之间的矛盾凸现

义乌海关已成全国集装箱监管量最大的内陆海关。因此,义乌海关一线长期处于超负荷工

作状态:一线审单关员人均日审单量超过300份;查验岗位人均日查验量超过15个标箱;一线警员人均年办案数接近1000件。70%的一线关警员每周要职守6个工作日,偶尔的不加班已经

成为关警员的“意外惊喜”,义乌海关工作量惊人,案多人少矛盾极其突出。义乌陆续开放

“义乌港”、航空口岸、铁路西站和保税物流中心,这些平台的开放,紧张的人力资源和机构

设置将成为制约通关便利化改革的关键因素。

三、义乌海关通关便利化进一步改革的对策

(一)实行海关、报关企业、商户等外贸主体联网操作,规范报关主体管理

实行海关、报关企业、商户等外贸主体联网操作,各相关监管机构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对

于联网后的外贸主体实行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增值税免税政策、享受通关便利化措施、允许市场

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等各项简化政策,对于外贸主体报关后出现的违规行为也能够进行联

网核查,强化对义乌小商品国际贸易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监管,有利于责任溯源,促进市场良性

发展。

(二)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企业分类方法,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义乌海关的各业务职能部门有必要通过开展质疑、定期监控分析、质量考核和提炼风险参

数等,为现场作业提供专业支撑。根据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实施统一的企业分类评定标准。充

分利用地方政府部门的企业管理信息资源,运用风险分析手段,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守法情况以

及通关监管记录等信息,对企业资信进行综合风险分析,科学确定企业分类,并针对不同标准级

别的企业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在通关时分别给予不同的通关待遇。对于评价优秀的企业实施

更为优惠的政策,对于评价差的企业则进行严格的监管,鼓励企业保持良好的评估记录以享通

关的便利。

(三)规范通关行为,加大对非法清关的打击力度

发挥报关、货代、货主等行业协会的协调指导作用,规范企业申报行为,提高企业申报质量;加大对非法清关的打击力度,对有冲关行为或者通过非法清关而在国外产生质量通报的外

贸主体,应进入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管的黑名单,以通报的形式在监管部门的网站上进行公开通

报批评。同时对在一定时段内从未产生非法清关或国外质量通报的外贸主体应该进行通报表彰,对其清关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通过以上方式,清除非法清关意识,让外贸主体不能非法清关,不敢非法清关,也不愿非法清关。

(四)推行集约化管理,从内部开发人力资源

当前义乌海关管理面临的主要矛盾依然是海关监管业务量快速增长和人力资源不足之间的

矛盾以及有效监管和高效运作之间的矛盾。海关管理资源有限,解决矛盾的办法不可能再依靠外延资源投人的粗放式管理方式,而是要眼光向内转,遵循和顺应当今社会管理集约化取向和实行

大部门制趋势,按照前期管理、现场监管和后续管理三个业务环节各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合并同类项或类似项,压缩横向管理链条,减少管理结合部和管理交叉、重叠以及盲区,进一步简化

海关通关工作流程;同时对现有的海关关员进行规划、培训与整合,充分有效地运用人力资源,提高通关工作效率。

(五)义乌海关需加强与宁波海关等沿海港口关区战略合作

95%以上的义乌小商品出口货物都是从宁波口岸转关出去。在转关模式下,不仅增加了繁琐手续,而且等候查验时间长,由此造成成本和贸易风险不可控因素较大,尤其二次查验可能对船期的影响。通过加强与宁波港合作,争取宁波港给予港口手续、码头场地、装卸作业“三优先”政策;在港口收费上给予优惠,使义乌真正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大通关”的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货物在港区的滞留时间,保证货物及时出运,提升口岸通行能力。

参考文献:

[1]林艨.中国海关通关作业流程再造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8.

[2]蒋伟.义乌小商品出口通关便利化改革实践与探索[J].江苏商论,2015,(2).

[3]龚江洪.义乌小商品出口海关监管模式创新研究[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5).

[4]张妍婷.义乌海关开通“卡车航班”[N]义乌商报,2013-11-3.

[5]“义乌指数”编制办公室.海关新政助力义乌企业通关再提速[N].义乌商报,2015-12-15.

[6]洪新年.企业出口通关充分享受改革红利[N].义乌商报,2012-02-07.

作者简介:张嫒卿(1965—),女,浙江武义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经济理论与实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责任编辑:王兰爽)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是指经国家批准的专业市场集聚区内的市场经营户(以下简称市场经营户)自营或委托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经营的单位(以下简称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按照海关总署规定的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办理通关手续,并纳入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各方经营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管理的货物(国家规定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除外)。 第三条市场经营户自营或委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第四条委托出口的市场经营户应与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签订《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协议》。受托出口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第五条市场经营户或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应按以下要求时限,在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中准确、及时录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相关内容形成交易清单: (一)自营出口,市场经营户应当于同外商签订采购合同时自行录入; (二)委托出口,市场经营户将货物交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时自行录入,或由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录入。 第六条市场经营户应在货物报关出口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义乌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研究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义乌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研究 作者:张嫒卿 来源:《中外企业家》 2016年第2期 张嫒卿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6)04-0022-03 义乌小商品种类品种繁多,包括26个大类、180万种商品,小商品的出口呈现多元化的趋势。2014年义乌实现进出口总额241.9亿美元,增长30%;其中出口总额237.1亿美元,增长30.2%。其中一般贸易出口57.3亿美元,增长23.1%,市场采购贸易出口177.8亿美元;增长33.2%。进口总额4.8亿美元,增长16.9%。由于义乌小商品出口量大、种类繁多、出口主体虚拟,小商品出口通关工作任务量十分艰巨,义乌海关也因此成为全国集装箱监管量最大的内陆 现场海关,平均每天都要受理1000多份报关单,为2000余个集装箱标箱办理通关手续,因此 如何提高海关通关效率,促进通关便利化,是海关解决通关工作中日渐凸显的矛盾和问题,应 对严峻形势与各种挑战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 一、义乌海关通关便利化改革实践 自从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以来,义乌海关相继推出了一系列递进式通关便利化改革 措施,进一步实现义乌进出口商品“通得快、管得住、可溯源”,不断推进“市场采购”贸易 新方式的发展。 (一)义乌海关全面实施出口分类通关改革。 针对义乌小商品特点,量身定制改革方案,2013年9月开始,义乌海关已对试点企业率先 实施分类通关改革试点工作,实现接单、放行的自动化,使小商品的平均作业时间缩减了 61.4%;60%以上的出口货物得到快速放行,大大提高企业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二)通关无纸化改革,实现报关、审单、转关和放行全程无纸化 义乌海关在2013年5月全面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小商品出口通关与物流信息的联动,启动通关无纸化改革,实现报关、审单、转关和放行全程无纸化,义乌海关与宁 波海关的转关实现无缝对接,实行24小时全天候通关作业,通关单证作业正式进入“秒时代”。同时,每批次货值报关限额也由原先的5万美元提高到15万美元,需要报关的批次减少,实现再次提速。?据海关统计,自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以来,通关无纸化率达到98.5%,义 乌小商品出口平均提速约6小时。 (三)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2014年义乌辖区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正式启动,核心是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打造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作业平台,打破地域限制和关区的 行政界线,形成“多地可通关、多关如一关”的通关新格局。这样义乌小商品在义乌海关申报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 “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下外贸操作特点分析 建立“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是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核心任务,义乌市先行先试,试点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作为一种为专业市场量身定制的新型贸易方式,其相应的配套政策与监管措施与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现有贸易方式有很大的不同,给外贸实务操作带来了新的特点;“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下的外贸操作特点可以从工商、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和税收等五大方面进行剖析; 一、“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建立 义乌小商品市场被联合国和世界银行认定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国际采购和小商品出口这两大特点形成了其独特的国际贸易方式,迫切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型贸易体制框架,以推动贸易便利化,增强市场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和国际竞争力; 一小商品出口的特点 义乌小商品出口具有数量少、品种多、批次多等特征,其出口种类覆盖34个行业、1502个大类、32万种,出口集装箱多为拼柜,每一个集装箱就相当于一个“小型超市”,里面通常装有十几种以上的产品,多的时候有上百种;但我国现行的一般贸易监管体制,主要是针对大宗商品、成套设备,而没有针对小商品特征的管理制度,许多小商品既无标准,也未列入商检目录,海关查验、检验检疫、质量监管等也缺乏依据,按一般贸易方式进行申报,通关效率很低,极易导致单货不符、逃避通关单等违规行为;在“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建立之前,义乌小商品出口暂时以“旅游购物商品”方式进行申报;“旅游购物商品”是指外国旅游者或外商采购货值在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以货物运输方式出口的小批量订购的货物;针对小

商品出口的特点,实施出口申报以“章”为单位的简化归类办法,明确贸易性质,简化申报手续,提高通关效率; 二从专业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的特点 根据2012义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的统计资料,2012年义乌海关监管集装箱出口万个标箱,入境境外客商突破万人次,有3059家境外企业在义乌设立代表处,占浙江省总数的二分之一强;从专业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的特点是定向采购与即兴采购相结合,公司户与个体户并存;定向采购是定产品、定品牌、定供应商的采购,它的流程是首先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方向和购价格等,然后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然而,对于来专业市场采购的境外客商来说,他们面对的是琳琅满目、种类丰富的商品,如在市场里看到满意的商品,当即采购,现金付款,事前并不确定产品的种类、价格及供应商;境外客商来专业市场采购,他们面对的不是产品生产企业,而是流通领域的市场经营户,而这些市场经营户以及境外采购商本身,都属于个体经营户,进出口双方多数不具备外贸经营主体的资格,无法按现行的一般贸易方式进行出口和结汇,必须由外贸公司代理出口,导致采购主体与贸易主体脱节,既增加了中间环节,增加了通关成本,又增加了市场管理的难度; 三“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试行 “旅游购物”模式自2007年实施以来,暂时缓解了小商品通关效率的矛盾,但也暴露出货值限额过低、缺少配套政策等一些局限性,“管不住”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确立“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成为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一项核心任务;“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定义待国家八部委会签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意见文本后才能明确,其简要含义是指在经批准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具有市场采购贸易经营权的企业或个人在主管地海关报关出口的贸易方式;该贸易方式将实行特殊的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工商、外汇管理等配套政策,有利于实现“管得住、通得快、可溯源”; 2012年9月,义乌出台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行方案;工商部门将市场内专门从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外贸公司与从事一般贸易方式的外贸公司区别开来,进行分类登记;“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公司凭工商营业执照,向义乌市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即可享受新型贸易方式下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国税、外汇管理等配套政策和监管措施;至2012年底,义乌共登记“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外贸公司116家,全年全市实现进出口总额亿美元,增长%,出口额亿美元,增长%,其中传统贸易出口亿美元,同比增长%,市场采购出口额亿美元,发展中国家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主要出口市场; 二、“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的内涵 一适用于复杂的外贸主体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附件: 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浙江省义乌市拥有我国最大的小商品市场,是重要的国际贸易窗口。改革开放以来,义乌市积极探索对外贸易新模式,在扩大出口、增加就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继续发挥义乌市在开展国际贸易、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现提出如下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义乌市场在全球分工体系中的独特作用,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内外贸协调发展,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立足于实现国际贸易由规模数量向质量效益转变,推进国际贸易发展、市场带动和产业促进等体制改革,构建国际贸易发展环境优良、市场带动能力增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立足于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增强比较优势,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立足于实现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形成产业、市场等方面集聚、辐

射和带动作用,强化内生动力,提升产业层次;立足于政府管理向公共服务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金融支持、区域合作、管理体制创新,完善政策环境,为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供有效的支持平台和制度保障。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新型贸易体制框架,国际贸易管理和促进体制等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与国际接轨;先进展示交易平台和便捷国际贸易通道基本形成,贸易便利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义乌市场集聚、辐射、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区域合作和产业联动加速发展;进口、转口贸易和服务贸易比重比2010年翻一番,具有知识产权、品牌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比重比2010年翻一番,带动国内就业2000万人以上。 到2020年,率先实现外贸发展方式转变。贸易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和便利化的国际贸易体制;现代市场体系基本构筑,国际贸易的主体结构、商品结构、贸易方式等明显优化;区域合作和产业联动发展新机制基本建立,义乌市场带动效应更加凸显,提升义乌在国际贸易中的战略地位,使义乌成为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示范区、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基地、世界领先的国际小商品贸易中心和宜商宜游宜居的国际商贸名城。 二、主要任务 (四)探索建立新型贸易方式。针对小商品生产种类多、更新快、非标准化、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和特点,以及小

市场采购模式试点要求

市场采购模式试点要求 在全球贸易日益活跃的今天,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作为一种灵活、高效的贸易形式,正逐渐受到各国政府和企业的青睐。为了进一步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发展,我国政府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本文将对市场采购模式试点的要求与实施策略进行探讨。 一、市场采购模式试点的要求 1. 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试点地区应建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综合管理系统,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规范有序发展。 2. 优化业务流程:试点地区应简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业务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出口成本。此外,还应加强与金融、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化的服务。 3. 培育经营主体:试点地区应积极培育市场采购贸易经营主体,鼓励各类外贸主体参与市场采购贸易。同时,要加强对外贸主体的培训和服务,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4. 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在保障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试点地区应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例如,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市场采购贸易进行全程监管,实现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二、市场采购模式试点的实施策略 1. 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地区政府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等。 2. 制定实施方案:试点地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试点目标、任务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 3. 加强宣传引导:试点地区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同时,要加强对外贸主体的培训和服务,帮助其更好地适应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发展需求。 4. 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试点地区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健康发展。 总之,市场采购模式试点是一项系统性的改革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通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优化业务流程、培育经营主体以及探索创新监管方式等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将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强调要加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相关政策学习研究。

强调要加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相关政策学习研 究。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亟需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在试点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壮大,这要求政府、市场、各经营主体形成合力,对试点工作推进更具前瞻性。展望“十四五”,大力发展市场采购贸易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广大外贸企业的共识,将有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双循环。未来,各地试点均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试点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税收配套政策 研究制定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各经营主体的税收配套政策。现阶段,可根据省内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市场集聚区内的市场经营户可依法享受地方税费优惠政策”的规定,出台地方性税费优惠政策。从中长期看,建议进一步推动落实助力外贸稳定发展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重点完善包容审慎的监管要求,继续对市场采购供货商户给予税务政策包容期,积极支持市场采购等新业态发展,鼓励市场采购企业做大做强。做好顶层设计,全国统一和规范配套税务征收政策,总结、参照义乌、海宁、温州等试点做法,对市场集聚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确保全国各试点城市之间税收方式、税收额度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创新外汇管理模式

建议外汇管理重在形成对交易流程、资金流向的全流程监管,不简单以结汇率进行考核。短期内,加大和各银行机构、支付公司的对接,增强联网信息平台收结汇功能,鼓励和培育市场采购综合服务企业为商户提供安全便捷的收汇服务,提升市场采购贸易各经营主体收结汇的便利程度。长期来说,积极延伸试点市场金融增值服务,建立统一结算中心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推动从原现金交易地转型为资金结算地。 (三)持续优化通关环境 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建议在国家部委批复试点的文件附录“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目录范围”基础上,由海关出台全国统一的市场采购出口商品负面清单,推动食品、化妆品等品类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扩大出口。研究提高单票报关单金额上限,划定全国统一的市场采购贸易通关一体化适用口岸。推动“智慧港口”建设,提升口岸信息交互水平。加快省内中欧班列物流基地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增开市场采购贸易中欧班列专列。 (四)争取加快复制推广 在管得住、管得好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推进试点步伐。建议总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经验和优势,更大范围地进行复制推广。国家对试点数量进行总量调控,基于过往试点成效和区域平衡原则分配指标,具体试点城市及市场集聚区由当地政府推荐。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导向,构建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绩效评价体系,综合

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相关问题解答浙江电子口岸

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1、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答: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商务部等八部委同意自2021年4月18日起,第一在义乌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义乌市市场集聚区范围为义乌国际小商品城、义乌市区各专业市场和专业街。 2、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要紧内容是什么? 答:依照八部委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要紧政策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概念和适用范围。二是培育多元化贸易主体,放宽了主体准入。三是对市场集聚区的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四是提高了市场采购出口商品通关便利。五是许诺市场采购贸易采纳人民币结算,对市场采购贸易外汇收支实施主体监管、总量核查和动态监测。 3、哪些企业能够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业务? 答:依照国家八部委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文件精神,开展市场采购贸易需要先进行“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记录”,目前试行时期,主体适用范围是指注册地在义乌的外贸流通企业,经义乌市商务局进行“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记录”后,取得市场采购贸易资格,在海关、查验检疫、国税、外管等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业务。 二、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 1、如何实现承接市场采购贸易政策顺利落地的目标? 八部委函明确规定,市场集聚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成立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并采取信息化手腕增强治理,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货物需经认定体系确认。也确实是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需要一个信息化平台来进行运作,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确实是承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政策落地的具体载体。 2、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 答:联网信息平台是一个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各方经营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综合治理效劳平台,承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各项政策实施。平台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实现货物流、单证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搜集与汇聚,为贸易出口治理各部门开展业务提供数据信息支撑,为市场采购贸易各经营主体提供报关、报检、免税备案、结汇等各类电子政务“一站式”效劳,对小商品出口提供全方位一体化支持。 3、加入联网信息平台有什么益处?

浅析义乌出口贸易现状及对策

浅析义乌出口贸易现状及对策 作者:宋广文孙继秋 来源:《经营者》 2019年第20期 宋广文孙继秋 摘?要?“义乌试点”的建立和“一带一路”的倡议使义乌对外贸易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但是,随着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变化,义乌出口贸易中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如贸 易发展不平衡、贸易市场过度集中、商户电商意识薄弱、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增加等。因此,如 何实现义乌出口市场的稳固发展已迫在眉睫。 关键词?义乌市?小商品?出口贸易 一、义乌出口贸易现状 义乌出口贸易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年增长率为59.31%。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义乌出口贸易总值分别达到167.2亿美元和216.38亿美元。义乌出口了大约200万个单品种类,但整体上仍以纺织商品和装饰品等一系列小商品为主,如衬衫、袜子、箱包等。同时,“一带 一路”建设陆路支点的中欧班列自2014年开通以来,经过四年多的运营,义乌出口贸易高速增长。2011年以前,义乌市以一般贸易为主。2011年,义乌市在全国率先采用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取得的成效十分显著,并成为义乌市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 二、义乌出口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出口商品市场竞争力弱。义乌出口商品以劳动力密集型的小商品为主,虽然这类小 商品是生活必需品,有广阔的出口市场,但是出口商品的核心竞争力并不强。同时,附加值低,薄利多销的状态难以长期维持。此外,这些小商品缺少品牌效应,在出口过程中也容易遭受贸 易壁垒的限制。义乌市场一直以来都凭借低价竞争优势参与国际竞争,但是随着国内外市场环 境的变化,低价竞争的优势不断被削弱,人民币汇率升值,用外币表示的人民币价格即义乌出 口商品的价格提高。除此之外,国内物价在近几年不断上涨,劳动力成本也在不断增加,增加 的成本又难以转移到产品的价格中去。因此,低价出口的模式越来越难以支撑外贸出口企业长 期稳定的发展。 第二,出口地区过于集中。2011年至今,义乌出口贸易发展的两个阶段中都存在出口地区 过于集中的问题,过高的外贸依存度必然导致义乌出口贸易受到很大的限制。如2012年,义乌受欧债危机的影响,对欧盟和印度的出口贸易额分别下降了6.2%和5.7%;2013年,受政治环 境的影响,义乌对日本出口额也有所下降。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不 同国家的通关政策、经济需求、价值观念等方面的不同,也容易造成贸易纠纷。 第三,出口贸易环境不断恶劣。2019年5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公告,将就 约3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25%关税征求意见并举行公开听证会,中国出口至美国的绝大多数 商品将会被加征关税,而以出口小商品为主的义乌,其出口贸易势必会受到冲击。此外,2019 年3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这次退税率的下调会导致企业的利润被压缩,对于义乌这样凭借价格优势参与竞争的出口企业来说,面临着更进一步的挑 战和困难。 第四。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缓慢。减少物流成本,加快外贸交易进程,增加外贸企业的竞争 优势,赋予了电子商务在新时代发展的新特征。义乌目前正经历着传统市场发展的瓶颈期,加 快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义乌市场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多种流通方式的内在需要。虽然互联网时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培育工作方案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培育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出口商品采购基地培育发展方案〉(试行)的通知》(X商贸发〔X〕46号)文件精神,X宝石城被列为自治区首批培育出口商品采购基地。为全面提升我市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快推进我市市场采购贸易申报工作,积极探索对外贸易发展新途径,填补我市特色商品小额贸易空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X〕9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借鉴X、X、X等地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X实际,以人工宝石市场为载体,围绕本地特色商品出口,从贸易主体、海关通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收管理等方面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新型贸易体制机制框架,打造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新优势,增强我市特色产品市场在X乃至X地区的集聚辐射作用和国际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一)改革创新原则。着眼于贸易便利化,逐步消除管理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与市场采购贸易相适应的外贸管理和政策支撑体系。 (二)转型发展原则。以出口商品采购基地培育为契机,积极构建新型贸易模式,推动市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快市场国际化进程。

(三)监管有序原则。规范贸易行为,优化监管制度设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风险可控、源头可溯、责任可究。 (四)协同联动原则。相关部门整体联动、协同推进,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使准入、监管、税收、结汇等各环节有效衔接。 三、试点范围 (一)贸易形式。 X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认定的X 市市场集聚区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美元(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二)市场集聚区。 X宝石城、X宝石大厦、X城、X市商贸物流园区、X宝石加工集中点和X文化展示交易中心。 (三)商品种类。 除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商品以及贸易管制部门确定的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 (四)经营主体 在X市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出口的,并在当地商务部门办理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四、主要环节及任务 (一)市场培育及监管。 1.市宝石产业办、投资促进局及集聚区所在地政府以引进产业龙头型企业为导向,加快对集聚区内的专业市场的培育,配置市场采购

义乌市场化采购业务模式

义乌市场化采购流程 一、各方主体: 1.1贸易主体介绍 组货人(外贸公司):组货人 供货商:市场集聚区范围内经在线备案的市场经营户和专业街经营户 境外采购商:境外买家 代理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报关行、报检行 银行机构:金融机构 结汇人:结汇个人 监管部门:商务、海关、检验检验、税务局、人民银行等部门依据职能对相关业务进行监管。 1.2外贸公司(组货人)要怎么做? 一是要向商务局申请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取得市场采购贸易资格。 二是登录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录入所代理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商品的交易信息,同时将交易信息发送给市场经营户确认。 三是申报出口时在报关单“备注栏”填写采购商身份信息(姓名、国籍和身份证或护照号码)。并保存相关委托人信息一年。 四是申报时需提交市场经营户与采购商进行商品交易的原始单据。 五是代采购商办理市场采购出口手续。 六是代市场经营户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1.3供货商如何做? 一是办理市场采购贸易供货商备案,取得市场采购贸易供货资格,获得市场采购供货商编号,并以此作为登陆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9719136005.html,)的账号。未办理市场采购贸易供货商备案的市场经营户的货物将无法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二是登录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及时对外贸公司发出的交易信息进行确认。只有市场经营户进行确认过的出口货物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市场

经营户不对出口货物进行确认,该批货物可能面临补税风险。 三是必须向代理出口的外贸公司提供原始交易单据。 二、出口流程: 2.1货物出口流程 组货装箱→检验检疫→报关→免税管理→外汇结算 2.2组货装箱 组货装箱:经地政府商品认定体系认定的商品方可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组货装箱操作即实现属地商品认定功能,申报信息包括出口商品、交易等信息。 操作资格: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 业务办理平台:联网信息平台组货装箱子系统。 2.3业务流程 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法定检验检疫目录内商品需申报检验检疫并获得通关单后方可出口。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商品,符合小额小批量报检条件的,可免除第三方检测,直接签放通关单。通过联网信息平台,可对小额小批量报检实现快速(一般在几分钟内)通关。 操作资格:检验检疫局报检备案 业务办理平台:联网信息平台检验检疫子系统

“一带一路”下义乌小商品的出口贸易研究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义乌小商品出口现状分析 (一)义乌小商品的出口规模 义乌是一座建在小商品市场上的城市。我国义乌小商品市场创办于20世纪90年代,是我国最先创立的小商品市场之一。拥有营业面积470余万平方米,商位7万个,从业人员21万多,经营16个大类、4200个种类、33220个细类、170万个单品。是小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展示中心。 在出口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下,义乌小商品市场日新月异的变化着。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后,义乌紧紧抓住了这次推进国际化进程的宝贵机会。通过小商品贸易优势,形成“卖全球货,买全球货”的新风尚,并推进了义新欧班列常态化运行。如今,“义乌商贸”、“义乌进出口”、“义新欧”已经变成网友们口中耳熟能详的话题。义乌已经成为中国商品的出口和外国商品的进口的双重重要平台,成为了世界小商品之都。义乌从最开始的临街售卖,发展到小市场再到闻名国内外的国际商品贸易城,而这个常住人口仅仅还不到200万的城市,为什么能如此快速发展呢?其实都源于义乌人民“鸡毛换糖”的不怕吃苦的精神。如今,这种精神已经和他们的生活融为一体了。 2017年,中国义乌小商品市场成交额达到1226亿元,同比增长10.9 %。在经过几次重大的变迁以后,义乌市形成了一个核心--小商品市场,专业市场和专业街的相互支撑同时和市场相配套的市场体制。义乌小商品市场是我国最大的小商品出口基地之一,外贸出口额占总营业额的65%,为时间数百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了出口服务,每年出口五十多万个标准集装箱,外国常驻机构数达超过三千家。各国际机构都在在义乌设有采购中心,义乌小商品市场建立有来自世界各地八十多个国家的进口商品馆,初步形成了“买、卖全球货”的格局。小商品市场的贸易遍及全球两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带一路”的倡议让越来越多的精美的义乌小商品输送到了世界各地,“义乌制造”也成为了国际市场上的重要关注话题。 (二)义乌小商品贸易方式 自2014年以来,义乌采用了市场采购的贸易方式,摒弃了过去沿用的“旅游购物”贸易方式。义乌小市场所采用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过政府机构指定的市场聚集区采购商品,进而由符合要求的经营者在义乌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市场采购贸易联网监管信息平台操作手册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信息服务 平台操作手册 (组货人) 二O二一年八月

目录 第一篇平台介绍及环境说明 (4) 第一章平台简介 (4) 1.1.1平台简介 (4) 1.1.2系统用户 (4) 第二章运行环境 (5) 1.2.1硬件环境 (5) 1.2.2软件环境 (5) 1.2.3网络环境 (5) 1.2.4支持软件 (5) 第三章联系我们 (5) 1.3.1客服热线 (5) 第二篇平台操作流程说明 (6) 第一章整体操作流程图 (6) 第二章整体操作流程简介 (7) 第三章如何进入平台 (8) 2.3.1用户注册 (8) 第三篇组货人系统使用 (10) 第一章组货人登录 (10) 3.1.1组货人登录 (10) 第二章组货人认证 (11) 3.2.1实名认证 (11) 3.2.2仓库认证 (12) 第三章组货人业务操作 (13) 3.3.1组货人确认模式 (14)

3.3.1.1组货人确认 (14) 3.3.1.2组货装箱撤单 (15) 3.3.2组货人申报模式 (16) 第四篇平台常见问题 (17) 第一章常见问题 (17)

第一篇平台介绍及环境说明 第一章平台简介 1.1.1平台简介 为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完善外贸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市场采购贸易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1]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2]15号),2013年4月由国家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外汇管理局,八部委联合制发《关于同意在浙江省义乌市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函》(商贸函〔2013〕189号,以下简称八部委批复意见)同意在浙江省义乌市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并对市场采购贸易的管理政策进行了规定。 为了贯彻落实八部委批复意见及国务院常务会议2013年7月24日会议精神,积极做好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在义乌落地试点,提高义乌国际贸易通关过程便利化,浙江省政府成立了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推进督导组,为义乌国际贸易信息化改革试点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指出应重点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和与之配套的监管方式、电子商务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贸易信用体系和大数据融合四个方面考虑,进行全面的、创新性的信息化建设。 1.1.2系统用户 ➢供货商(以下简称商户) ➢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以下简称外贸公司) ➢组货人 ➢报关行 ➢结汇人 ➢银行

义乌小商品出口通关便利化改革实践与探索

义乌小商品出口通关便利化改革实践与探索 蒋伟 【摘要】近年来,随着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顺利推进,义乌小商品出口量不断增长.为配合小商品市场的发展,义乌海关实行了农系列的出口通关便利化的改革创新举措.但是,义乌小商品通关的改革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对此进行了实地调研,提出了相应的优化对策建议. 【期刊名称】《江苏商论》 【年(卷),期】2015(000)002 【总页数】4页(P35-37,55) 【关键词】小商品;出口通关;便利化;实践探索 【作者】蒋伟 【作者单位】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经贸外国语学院,浙江东阳3221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752 一、义乌小商品出口的概况与特征 1、小商品出口增长明显 2013年义乌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186.1亿美元,增长99.1%;其中,义乌出口182.1亿美元,增长1倍,进口4.1亿美元,增长18.8%,海关实际监管出口集装箱77万多个标准集装箱,同比增长35.1%。义乌小商品积极依托海上丝绸之路的

出口便利,年度出口额屡创新高。2013年,中东作为义乌小商品最主要的出口市场表现抢眼,2013年以来小商品对中东出口46.4亿美元,同比增长23.7%,占同期经义乌海关出口商品总额的36.4%。沿陆路丝绸之路,小商品出口中亚5国实现“跨越式”发展。近年来,随着“义新欧”铁路国际联运班列快速发展,中亚地区对小商品的需求与日俱增。2013年,小商品出口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五国1736万美元,而去年同期几无出口。 2、小商品出口产品多元化 随着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深入开展,义乌小商品市场发展迅速,目前中国小商品城已经成为全球商贸的首选,小商品城面积达550万平方米、7.5万个商位、26个大类、180万种商品。义乌小商品种类品种繁多,因此小商品的出口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按照小商品指数的行业分类,目前小商品出口的产品主要包括有工艺品类、首饰类、玩具类、五金及电料类、电子电器类、钟表眼镜类、文化办公用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服装服饰类、鞋类、针纺织品类、箱包类、护理及美容用品类、日用品类、辅料和包装类。2014年1月-6月,义乌市出口商品额占浙江省的份额为10%左右,出口商品最多的三类商品是塑料制品、针织或钩编服装及附件、家居用品等杂项用品。 3、以个体工商户和拼箱外贸出口业务为主 目前的义乌外贸出口方式主要是以国外客商到小商品市场进行现场采购洽谈,通过国内的现货交易完成外贸出口业务。国外客商采购后,通过寻找国内货代公司进行代理出口,由于小商品采购的量一般比较小,所以货代公司往往把同一航线、同一目的地的货物通过拼箱组柜的方式进行报关出口。 二、义乌小商品出口通关便利化改革的实践创新举措 由于义乌小商品出口量大、种类繁多、出口主体虚拟,小商品出口通关工作任务量十分艰巨,为配合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顺利推进,义乌海关实行了一系列

义乌退税政策

“义乌试点”探索“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 新华社杭州5月10日电(记者胡作华)今后五年内,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将积极探索完善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等五大配套政策,力争在2015年确立“市场采购”这一新型贸易方式的体制框架。 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黄志平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不同于现有几种贸易方式,如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转口贸易和边境贸易,义乌市场采购的特点是,贸易多品种、多批次、少批量,定向采购与即兴采购相结合,公司户与个体户并存。按现行一般贸易方式监管,存在归类难、核价难、效率低等问题。确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需重点探索完善五大配套政策。 ——海关方面,探索建立新型通关监管模式,在“管得住”的前提下,不断使进出境物流“通得快”。支持发展进口、转口贸易,对义乌进口商品馆的进口商品,统一按照进口展览品监管办法的最长期限(两年)给予管理。 ——检验检疫方面,探索自主申报模式,深化出口主体分类管理体制改革、通关单证管理体制改革、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处置等改革。 ——税务方面,探索制订出口货物免税备案管理办法,对设立在义乌市的外贸公司在义乌采购货物出口的,实行不征税、不

退税政策,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对义乌市经营户供外贸出口的上述不征税不退税货物,实行免增值税政策;同时,创新市场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 ——外汇方面,探索制订“市场采购”下的贸易出口不核销,取消义乌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结汇凭纸质出口报关单,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开立外汇结算账户等政策。 ——工商方面,探索给予境外自然人申办个体工商执照资格,支持境外企业在义乌设立分支机构并赋予对外贸易经营权。 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是中国第十个综合改革试验区。根据国务院关于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批复要求,到2015年,义乌改革试点要基本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新型贸易方式体制框架;到2020年率先实现外贸发展方式转变,贸易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完)

临沂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问题研究

临沂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问题研究 摘要:从实践上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解决了传统贸易方式在通关、商检、 税收及结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现了在贸易主体、税收政策、商品溯源、海关 政策、检验检疫政策和外汇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拉动外贸出口迅速增长,效 应十分明显。 关键词: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现状;问题;研究; 2016年9月9日,国家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文,同 意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等5个专业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同年11 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贸 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针对专业市场“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的外贸特点 量身定制的贸易方式。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 聚区内采购、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的,可以在采购地 便捷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享受海关不征不退、外管不结汇等优惠政策。 1. 临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现状 2021年,不仅延续了2020年下半年以来的恢复性增长势头,全年外贸更是 取得了量稳质升的优异成绩。据联网信息平台统计,2021年1-12月,临沂市完 成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达103.52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08.29%。 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品类涵盖了临沂商城优势产业,囊括了小商品、建材、纺织服装鞋帽、塑料及其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陶瓷产品、电气设备及配件、 五金、板材、化工产品等。2021年,工程物资类产品出口额52.95亿美元,占总 出口额的51.14%。

临沂商城工程物资市场是临沂商城市场集群的龙头,由华东胶合板市场、华 东装饰材料市场和建材物流城整合而成,占地 570 亩,现有经营户 1400 户, 经营商品以胶合板、五金、建材等生产资料为主,是山东省首批内外贸结合商品 市场和中国十大板材交易市场。以临沂商城以工程物资市场为主体,着力完善外 贸功能,开展市场采购贸易的机制体制、政策环境和硬件设施得到全面提升,为 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奠定了良好条件。 1.商品结构适合实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临沂商城与义乌综合性市场有相似 之处,各类市场经营商品达6万多个品种,涵盖小商品、五金、建材、板材、劳 保用品等27大类,汽摩配件、家电厨卫、国际工程物资、机械等商品出口占比 较大,加上出口商品结构升级、单票货值增加,实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有利于提 高贸易便利化程度,提升通关监管水平。 2.积累了“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的经验。2012年10月12日,海关总署 批复同意,对临沂商城在当地报关出口的小商品暂采用“旅游购物商品(0139)”监管方式申报。随后,临沂市大力推进“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发展,外贸发 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3.工程物资出口适合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国 家支持大规模“走出去”,国际工程物资需求快速提升。临沂商城的建材、工程 机械、五金等商品,与境外工程承包企业采购需求高度契合。特别是“易采国际”境外工程综合服务平台等项目落户临沂后,已为中建材等40多家国际工程承包 企业提供集采集供业务。 4.国际流通渠道更加通畅。临沂机场航空口岸临时对外开放,鲁南铁路物流 园被列为国家亮点工程,临沂至广州、乌鲁木齐、经满洲里至德国汉堡等10条 货运班列陆续开行,开通国际邮政小包业务,国际物流体系不断健全。临沂国际 商贸物流园区、临沂中欧商贸物流园区分别落户巴基斯坦、匈牙利,建设跨境电 商海外仓11个,累计面积4.5万平方米,海外临沂商城、边境仓、海外仓布局 步伐加快。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2019.12.27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 •【施行日期】2019.12.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221号 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 告 为促进市场采购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规范对市场采购贸易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商品海关监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 以下出口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一)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 (二)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

(三)贸易管制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商品。 二、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对其代理出口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信息应当通过市场综合管理系统与海关实现数据联网共享。对市场综合管理系统确认的商品,海关按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实施监管。 四、每票报关单所对应的商品清单所列品种在5种以上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实行简化申报: (一)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 (二)其余商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章”为单位进行归并,每“章”按价值最大商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货值、数量等也相应归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不适用简化申报: 1.需征收出口关税的; 2.实施检验检疫的; 3.海关另有规定不适用简化申报的。 五、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应当在采购地海关申报,对于转关运输的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由出境地海关负责转关运输的途中监管。 六、需在采购地实施检验检疫的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建立合格供方、商品质量检查验收、商品溯源等管理制度,提供经营场所、仓储场所等相关信息,并在出口申报前向采购地海关提出检验检疫申请。 七、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出口市场在生产、加工、存放过程等方面有监管或官方证书要求的农产品、食品、化妆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双边协议要求。

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新政的意义、影响及建议

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新政的意义、影响及建议 作者:刘益 来源:《计算机与网络》2020年第14期 2020年6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公告称,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政策将先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和黄埔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 据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9年度中國跨境电商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8.03万亿元,其中,出口跨境电商中B2B市场交易规模为6.3万亿元,同比增长10.5 %。 对此,国内知名电商智库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发布电商快评,输出观点评论,供参考。 政策对跨境B2B出口有着哪些意义 意义一:政策加码促进跨境B2B出口行业快速发展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B2B与跨境电商部主任、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表示,此次海关政策对跨境电商B2B出口单列监管方式,一方面有利于给跨境电商B2B提供更好的通关服务,提高全国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的物流配送能力;另一方面,也将有利于对跨境B2B出口数据进行统计,为今后政府部门制定更多跨境电商政策提供了更多数据支撑。此次政策加码,不仅在疫情期间能够有效刺激行业的发展,也对跨境电出口B2B行业长期的发展带来积极地推动作用。 意义二:政策呈现出跨境电商B2B是未来主流模式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宁波新东方工贸有限公司CEO朱秋城表示,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政府顶层设计推动非常重要,但是在以往的政策推动过程中,更多集中在零售进出口跨境电商领域。B2B跨境电商政策红利较少,对于中国外贸出口来说,跨境电商B2B 模式恰恰是绝对主流,B2B模式未来的增量更是不可限量。 “新政策背后其实表达的市场趋势是,未来中国传统外贸转型跨境电商的大势所趋,对于更多传统外贸企业转型跨境电商,跨境电商B2B模式是未来的真正主流模式,后疫情时代跨境电商B2B模式的出口数据也会越来越大。跨境电商发展进入到2020年,阳光化,规范化也会是时代趋势,海关政策加大了跨境电商的监管范围,未来跨境电商B2B模式的政府监管应该是常态化。”朱秋城表示。 朱秋城称,新政策也适合首届网上广交会政策,2020年首届网上广交会备受关注,本届广交会除了传统的外贸模式,更是联合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跨境电商平台在展贸易,这次海关新政策的及时出台,更可以让参加云广交会外贸企业享受到了新政策带来的通关便利,政府税收红利的福利,也真正推动2020年中国稳外贸的政策。 意义三:跨境B2B在稳外贸方面将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资深跨境电商专家林智勇表示,海关推出9710和9810两种通关方式,展开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其中9710适用于像阿里国际站等业务场景,9810适用于像亚马逊FBA等业务场景。海关之前推出9610和1210针对的是跨境在线零售。而这次9710和9810针对的是跨境小额贸易。这反映了国家对跨境电商理解得更加深入和完善,进一步丰富跨境电商新业态,以及加快跨境B2B监管改革试点促进外贸出口的决心。跨境B2B将在稳外贸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9710,9810的推出,界定了传统OEM小额订单和跨境小额贸易的区别。事实上,传统OEM订单也面着临碎片化发展趋势,并且整个交易过程不一定全部在线上完成,更多地是以期货订制的方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相互配合来完成。而跨境小额贸易是一种现货交易,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完成整个交易闭环,更多地强调快速交付的确定性。”林智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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