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律师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的律师制度

你了解中国的律师制度吗,为大家搜集了一篇“中国的律师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律师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性质、任务、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律师

如何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律师的性质、任务和地位

1、律师的性质

我国1996年5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我国的律师是我

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法》第三条规定,"律师执业必

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

为准绳。"

2、律师的任务

律师的任务是指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通过律师的执业活动所要实现的目的。根据《律师法》第一条的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就是律师的任务。律师任务的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密切联系辩证统一的关系,这是由维护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之间的一致性所决定的。

3、律师的地位

律师的地位是指律师在社会生活中和诉讼过程中,所应有的地位和享有的权利,以及

所起的作用。

我国的律师在诉讼中处于一种独立的诉讼地位。律师既不从属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

院也不完全从属于当事人,律师参与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于一种独立的诉讼参

与人的地位。律师不仅享有一般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而且还享有与履行律师职责有关

的诉讼权利。

(二)律师执业条件

律师执业,应当先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实习期满后申领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后,

还必须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才能以律师的身份执业,依法享有律师的

权利并承担律师的义务。

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暂时不从事律师职业,对其资格予以保留。我国采取的这种

作法称为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

1、律师资格

指从事律师业务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我国《律师法》第五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第六条规

定了取得律师资格的两种途径:经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和经司法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取得。

(1)《律师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具有高等学校法

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同等专业水平,以及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经律师资

格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授予律师资格。"

(2)《律师法》第七条规定,"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

等专业工作并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

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

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

标志。下面为大家搜集了一篇“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律师执业证书

(1)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

《律师法》第八条规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

取律师执业证书:

Ⅰ、具有律师资格;

Ⅱ、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Ⅲ、品行良好。

(2) 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法》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推动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发展均衡,减少城乡间和地区间的福利差别,探索城乡和区

域的统筹发展和一体化发展。

Ⅱ、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Ⅲ、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3)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程序

《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为大家搜集了一篇“《关于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首先,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由其所在的或拟调入的律师事务所将所要求的

申报材料报送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这些申报材料根据《律师法》第十条的规定包括:

(一)申请书;

(二)律师资格证明;

(三)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其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对符合《律

师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符合《律师法》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4) 律业执业证注册制度

律师执业证应该每年度注册一次,未经注册的律师执业证无效。注册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根据工作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

厅(局)也可以委托地、市、州司法局负责本地区律师执业证的注册工作。

3、律师执业的限制

(1) 《律师法》第十二条规定,"律师应当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

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2) 《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

(3) 《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4) 从事法律教学和科研的人员,不得成为合伙律师事务所或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合伙

人或合作人。

(三)律师事务所

《律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对律师行为进行规范管

理的基础单位;律师执业是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