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进出口税制看我国黄金保税交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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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进出口税制看我国黄金保税交割的发展* Exploring the Gold Circulation System on How Derivative Markets Serve
Enterprises
陈 敏 郭潍熙
(金瑞期货,广东深圳 518040)
摘要:进出口在黄金的供给与需求之间扮演着平衡调节器的角色。鉴于黄金的战略发展意义,目前各国政府主要通过税收手段控制黄金的流通。通过比较全球主要国家在黄金进出口上的税收政策,我们发现黄金自由流通和零关税政策有助于保证市场定价功能的发挥和整个黄金产业链的发展。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在进出口环节的管制较为严格,而黄金保税交割可提高中国企业在全球黄金定价体系中的话语权,有利于黄金产业链企业规避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的价格风险。最后,我们就保税区黄金交割的可行性进行深入剖析,并对黄金期货保税交割提出可行性建议。
一、黄金进出口及其税制的作用
(一)黄金进出口环节的重要性
进出口在黄金的供给与需求之间扮演着平衡调节器的角色。在黄金储量、生产加工能力与消费能力不匹配的时候,一国需要通过进出口贸易来轧平黄金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之间的差距。当黄金储量较大或者生产加工能力较强时,该国通过出口的方式消化多余的产能;当对黄金的需求量大于本国储量和生产加工能力时,该国则通过进口的方式弥补消费的缺口。黄金的生产、交易和消费流通环节均不同程度地涉及了黄金进出口贸易;也就是说,黄金进出口环节几乎与黄金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均有交集。因此,进出口环节对于各国黄金市场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税制在流通体制中的重要性
黄金是一种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资源,各国政府一般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手段管理和控制现货黄金的流通。直接手段主要指通过发布具体的法律法规,直接限制现货黄金在某些具体环节的流通。间接手段主要指通过财政手段、税法条例及相关流转税税种和税率的设置,以达到鼓励或限制实物黄金流通的目的。目前,各国政府主要采取间接手段控制黄金的流通。
二、国外黄金进出口流通税制
(一)国外黄金进出口流通税制概况
1. 征税标的
* 本文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与衍生品研究院会员合作课题衍生成果。
就全球范围来看,多数国家对黄金原料和黄金投资品的进出口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而对于黄金饰制品则视为一般商品正常课税。
对于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国际上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对黄金原料、金块和黄金饰(制)品均不征收增值税,这类国家的数量较少,如马来西亚和台湾;第二种对黄金原料和投资金的进口不征收增值税或采用即征即退的制度,而对黄金饰(制)品的进口征收增值税,这类国家居多,包括欧盟国家和新加坡等;第三种则对投资金和金制品均征收增值税,这类国家相对较少,以韩国、印尼和菲律宾等对黄金市场限制较多的国家为代表。
对于关税的征收,大部分国家对黄金出口实行零关税,且在黄金出口时退还全部已缴的增值税;对进口黄金的关税政策则根据用途而定,通常不对黄金投资品征收进口关税,但对黄金饰(制)品征收进口关税。
2. 市场开放程度
鉴于黄金的特殊性和黄金市场的发展程度,各国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
一般的,发展中国家对黄金进出口管制较为严苛,其中以印度为典型代表。根据印度法律的规定,由印度的中央银行──印度储备银行(RBI)授权的指定代理商可进口黄金。指定代理商为公共部门代理商,由政府批准,且99.9%归印度总统所有。在税收方面,由于近年来印度国内黄金需求迅猛增长,印度政府为减少急剧增加的经常项目赤字而多次上调黄金进口关税,尤其是在2013年前三季度连续9次上调进口税率,进口关税一度高达15%。
相反的,发达国家对黄金进出口流通的管制则较为宽松,例如美国、英国和日本。由于无外汇管制,黄金在美国可自由买卖,黄金进出口也没有限制,不用缴纳关税,而且在美国的税收体系中并没有增值税这一税种,因此进口黄金与其他商品一样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英国黄金出口免税,对黄金首饰和黄金制品进口征收增值税,进口投资金和黄金半成品则免征增值税,且伦敦黄金交易会员与出口企业交易实行零税率。作为一个贫金国家,日本所需的黄金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因此日本对黄金进出口并无限制,但投资金或首饰金进出口均需缴纳5%的关税,这在成熟国家黄金市场中较为独特(见表1)。
表1 产金国及消费国进出口管制及关税
类别国家
黄金进口黄金出口
管制关税管制关税产金国
美国开放无开放无
澳大利亚开放5%开放无
印度尼西亚开放无开放无
加拿大开放0.50%开放可抵扣
南非开放1%半限制无乌兹别克斯坦限制3-6%限制无
秘鲁限制12%限制无
消费国
中国半限制-半限制10%
印度限制8-15%鼓励-
数据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二)国外黄金进出口流通税制优缺点及原因剖析
1. 原因分析
各国在黄金进出口流通及税收方面的政策主要取决于该国黄金市场的发展程
度。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与黄金市场的发展程度均较高,因而黄金在国内外自由流通的冲击成本较小。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进出口环节的限制措施则有助于保护国内尚处于发展阶段的黄金工业和黄金交易市场。
目前,大部分国家对黄金饰(制)品的进出口征收增值税,主要因为黄金饰(制)品通常被视为普通商品,因而与其他商品一样,在黄金饰(制)品的生产、进出口、销售环节都需缴纳增值税。只有极少数国家和地区,如马来西亚、台湾等,对黄金饰(制) 品的进口、生产、流通和消费均不征收增值税。
2. 优缺点比较
宽松的黄金进出口政策有利于争夺定价的话语权。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黄金交易市场已成为国际金价的定价基准,黄金自由流通和零关税政策有助于保证市场定价功能的发挥。
黄金进口的严格管制与征税会对市场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首先,黄金走私骗税行为发生的概率将显著提升,而杜绝黄金走私骗税的社会成本较大,甚至超过了税收额。高税率并没有起到增收的作用,反而扰乱了市场秩序。以韩国为例,对黄金进口实行高税率直接导致了非法进口黄金泛滥,黑市猖獗。其次,对黄金产品进口征税,将增加黄金投资者的税收负担,削弱黄金作为投资工具的功能。此外,对黄金原料进口征收高关税,将会影响黄金的后续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对金矿资源短缺国的黄金工业发展形成明显的制约。
三、对黄金保税交割的借鉴意义
(一)我国黄金进出口概况
我国是全球黄金第一生产大国,同时也是全球第一的黄金消费国,需求大于供给推动黄金进口的需求和发展。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升以及金融危机后资产保值意愿的增强,我国对黄金消费和投资需求呈现跨越式增长,黄金进口消费呈逐年上升趋势。根据香港统计署的数据,在2008年之前我国从香港进口黄金量一直处在40吨以下的水平,而2013年从香港进口至内地的黄金量高达1 495.15吨,近五年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83%,而从大陆出口至香港的黄金量则仅为336.98吨。
(二)我国黄金进出口环节流通税制的概况
在黄金进出口环节,我国涉及的税收种类主要包括进出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三大类。按照黄金的不同用途和性质,可将黄金分为黄金原料、投资品、黄金饰制品三类,并实行不同的流转税制度。
1. 进出口关税
我国对黄金原料、工业及实验含金产品的进口关税实行0-11%的优惠税率;黄金首饰的进口关税则为20%。
中国在境内设立了保税区及关税优惠政策。国内设立的保税区是以与外界隔离的全封闭方式,在海关监控管理下进行存放和加工保税货物的特定区域。保税区的主要关税优惠政策包括: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