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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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
使用须知
1、《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以下简称《监理现场用表》)是江苏省建设厅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结合工程实际,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示范表式(第二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本《监理现场用表》分为A(承包单位用表、18种)、B(监理单位用表、13种)、C(建设单位用表、2种)三大类,共计33种用表。凡在我省境内实施监理的建设工程,均必须统一使用本《监理现场用表》,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本《监理现场用表》的使用同时作为监理工作检查的依据。
2、本《监理现场用表》应作为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在工程竣工后由监理单位移交一套给建设单位统一归档。本《监理现场用表》各表式有关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的要求,各表式所要求填写的份数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项目监理机构应在项目开工前就本《监理现场用表》的使用对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交底,使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明确本《监理现场用表》的使用要求。
4、各方处理时限应在表式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表式没有时间规定的、或者表式规定时间与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的,应在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视为认同或放弃。
5、本《监理现场用表》各表的编号:“—”号前填写所报验选项的数码代号,当报验的内容不在列出的选项中时,可在预留的“□”后自行填加,数码代号顺延。“—”号后的编码由项目监理机构和承包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性质和特点共同商议确定,编码应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有利于资料的归档整理和查找;中小型、较为简单的项目,“—”号后的编码可直接为相应选项报验次数的自然序号。
6、各表式中相关人员的签字栏均必须由具有相应职责的人员本人签字,否则必须有书面委托书,且仅当其临时不在现场时方可。设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在总监书面授权的职责
范围内,在相关签字栏签字。
7、A 类表:该类表是承包单位就现场工作报请项目监理机构核验的申报用表,或为承包单位报告项目监理机构有关工程事项的申请用表。
7.1 A1 工程开工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在所有开工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工程开工的用表。分包工程的开工也使用此表办理报批手续。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项目涉及较多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按照表中的内容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工程开工日期一般应为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如承包单位申报的开工日期与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总监应与建设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7.2 A2.1 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其他阶段性进度计划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按表中所列附件内容,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资料。
7.3 A2.2 延长工期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延长工期申请的用表。对工程最终延长工期天数,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最终的分析和计算,并形成工程最终延长工期天数的监理审核意见。
7.4 A3.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用表。承包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其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且签字盖章齐全。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程必须报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时,必须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
7.5 A3.2 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的用表。对承包单位申报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项目监理机构须核对其原件,并要求承包单位在提交给项目监理机构的复印件上注明质保资料原件存放单位(其上加盖项目经理部章)。
7.6 A3.3 工序质量报验单:该表为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工序质量进行验收的用表。表中监理抽查数据及情况记录由项目监理机构现场检查人员填写。表中“检查人”一栏,监理员有权签字。
7.7 A3.3 工序质量报验单(通用):该表用于“A3.3工序质量报验单”表不适用的其他专业工程的工序质量报验。
7.8 A3.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的用表。承包单位应提供的报审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资质证明、机具装备情况、业绩等有关资料。
7.9 A3.5 施工测量报验单:该表为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测量进行验收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对报验内容进行复核,并填写复核记录。
7.10 A3.6 混凝土浇筑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在完成土建、安装工序质量报验和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后,在计划浇筑时间前4小时报请项目监理机构检查、批准的用表。
7.11 A4.1 工程计量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审核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仅对承包单位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予以计量,不合格工程量不予计量。
7.12 A4.2 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工程费用索赔事项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在与建设单位协商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7.13 A4.3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该表为承包单位按“A4.1 工程计量报审表”确认的合格工程量和根据合同规定应获得款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的用表。总监按合同规定扣除应扣款,确定应付款金额后,签署“B8工程款支付证书”。建设单位根据监理意见进行付款。
7.14 A5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类):该表为承包单位在收到“B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报请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查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复查并签署审核意见。
7.15 A6 工程复工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在收到“B1工程暂停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整改工作、报请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核查的用表。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核查并签署审核意见。
7.16 A7 工程竣工报验单:该表为承包单位已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完成设计文件所要求的施工内容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的用表。承包单位报请竣工验收工程内容如有甩项,必须有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
7.17 A8 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A类表中其他表所未能包括的事项的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