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十八项反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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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十八反措继保实施要求

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1.1 每台新建变压器设备在投产前,应提供正序和零序阻抗,各侧故障的动、热稳定时限曲线和变压器过励磁曲线作为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的依据。

1.2 在变压器低压侧未配置母差和失灵保护的情况下,为提高切除变压器低压侧母线故障的可靠性,宜在变压器的低压侧设置取自不同电流回路的两套电流保护。当短路电流大于变压器热稳定电流时,变压器保护切除故障的时间不宜

大于2秒。

1.3 变压器的高压侧宜设置不经任何闭锁的、长延时的后备保护。在保护不失配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变压器后备保

护的整定时间级差。

1.4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含发电厂的起动/备用变压器)、高抗等主设备,以及容量在100兆瓦及以上的发变组微机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非电量保护除外),在满足

2.5.2要求的基础上,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4.1 两套完整、独立的电气量保护和一套非电量保护应使用各自独立的电源回路(包括直流空气小开关及其直流电源监视回路),在保护柜上的安装位置应相对独立。

1.4.2 主设备的非电量保护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

跳闸线圈。

1.4.3 为与保护双重化配置相适应,500kV变压器高、中压侧和220kV变压器高压侧必须选用具备双跳闸线圈机构的断路器。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切换回路,辅助变流器以及与其他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亦应遵循相互独

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1.5 变压器过励磁保护的起动、反时限和定时限元件应根据变压器的过励磁特性曲线进行整定计算并能分别整定,

其返回系数不应低于0.96。

1.6 应改进和完善变压器、电抗器本体非电量保护的防

水、防油渗漏、密封性工作。

1.7 变压器本体的气体、压力释放、压力突变、温度和冷却器全停等非电量保护,需跳闸时宜采用就地跳闸方式,即通过安装在开关场的、启动功率不小于5W的中间继电器的两付接点,分别直接接入变压器各侧断路器的跳闸回路,

并将动作信号接至控制室。

1.8 当主设备本体非电量保护未采取就地跳闸方式时,非电量保护由变压器、电抗器就地端子箱引至保护室的二次回路不宜存在过渡或转接环节。

1.9 为防止机网协调事故,并网电厂的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性能和参数应满足所接入电网要求,并应达到安全性评价和技术监督的要求。200MW及以上并网机组的发变组的失磁、失步、阻抗、零序电流和电压、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以及发电机的过电压和低电压、低频率和高频率等保护的定

值应在调度部门备案。

1.10 并网电厂应根据《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 T 684-1999 的规定、电网运行情况和主设备技术条件,认真校核涉网保护与电网保护的整定配合关系,并根据调度部门的要求,做好每年度对所辖设备的整定值进行全面复算和校核工作。当电网结构、线路参数和短路电流水平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校核相关涉网保护的配置与整定,避免保护发生不正确动作行为。

1.11 并网电厂都应制定完备的发电机带励磁失步振荡故障的应急措施,2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应配置失步保护,在进行发电机失步保护整定计算和校验工作时应满

足以下要求:

1.11.1 失步保护应能正确区分失步振荡中心所处

的位置,在机组进入失步工况时发出失步起动信号。

1.11.2 当失步振荡中心在发变组外部,并网电厂应制定应急措施,经一定延时解列发电机,并将厂用电源切

换到安全、稳定的备用电源。

1.11.3 当发电机振荡电流超过允许的耐受能力时,应解列发电机,并保证断路器断开时的电流不超过断路

器允许开断电流。

1.11.4 当失步振荡中心在发变组内部,失步运行时间超过整定值或电流振荡次数超过规定值时,保护动作于解列,多台并列运行的发变组可采用不同延时的解列方式。

1.12 发电机的失磁保护应使用能正确区分短路故障和失磁故障的、具备复合判据的二段式方案。优先采用定子阻抗判据与机端低电压的复合判据,若与系统联系较紧密的机组宜将定子阻抗判据整定为异步阻抗圆,经第一时限动作出口;为确保各种失磁故障均能够切除,宜使用不经低电压闭锁的、稍长延时的定子阻抗判据经第二时限出口。发电机在进相运行前,应仔细检查和校核发电机失磁保护的测量原理、整定范围和动作特性,防止发电机进相运行时发生误动

行为。

1.13 为防止频率异常时发生电网崩溃事故,发电机应具有必要的频率异常运行能力,应配置频率异常保护。正常运行工况下,发电机频率异常保护应与电网低频减载装置

的整定相配合。

1.14 应根据发电机允许过激磁的耐受能力进行发电机过激磁保护的整定计算,其定值应与励磁系统V/Hz限制曲线配合,按发电机励磁调节器V/Hz限制元件的后备保护

整定。

1.15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单元制接线的发变组,在三相不一致保护动作后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应使用具有电气量判据的断路器三相不一致保护去起动发变组的断路器

失灵保护。

1.16 2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必须装设起、停机

保护和发变组专用故障录波器。

并网电厂应重视与加强厂用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与管理工作,杜绝因厂用系统保护不正确动作,扩大事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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