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贸市场调研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区农贸市场调研报告
农贸市场是城市公益性的公共服务设施,其建设是城市良性发展的重要一环,更是方便、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的一项民生工程。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和人口的扩张,城区农贸市场的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容量不断增加,经营品种不断增多,在保障“菜篮子”供应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农贸市场在城市化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管理科学、消费安全的农贸市场网络,近期,我们对全区农贸市场进行了调查研究,结合长沙、杭州等地经验,对农贸市场今后的发展有了一定的思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现有农贸市场12个,全部集中在建成区内,市场总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市场内共有门市550个、摊位1150个,2012年交易额约8亿元,解决就业人数4000多人。2014年拟新建农贸市场5个,市场总营业面积约2.5万平方米。
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大力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大部分农贸市场基础设施有所改善。2011年,共投入资金1500万元对全区9处农贸市场进行了升级改造,改造面积近3万平
方米,软硬件设施都达到了星级标准,通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我区农贸市场逐渐步入正轨,马路市场基本退出历史舞台。
二、相关政策
1.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规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包括商业服务、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八类设施。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2.根据《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对城市社区商业网点的配套建设、规划布局、功能完善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大型社区人均商业用地面积不小于0.9平方米,中型社区人均商业用地面积不小于0.7平方米。
三、存在问题
(一)规划布局滞后,影响城市发展。目前,城区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依据为2002年制定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其中公共服务设施部分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建包括教育、文化、商业及社区服务等八类公共服务设施,但关于农贸市场规划、新建、扩建、改造、关闭等方面的内容却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导致农贸市场规划、建设无序,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具体表现为:一是随着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农贸市场没有很好实现对接。一些必要的生活设施如农贸市场却没有及时配套,没有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小区居民和学校食堂采购农产
品很不方便。二是原有的市场建设或改造升级滞后,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无法适应和满足市民对购物环境的要求。服务人口众多,但基础设施较差,容量明显偏小,老百姓买菜非常拥挤,众多摊贩不得已,开始占道经营,形成了新的马路市场。三是一些市场由于没有改造升级或布局不合理,加上部分农民以街为市的传统农产品交易方式还没有改变,摊贩不愿进市场,造成市场内摊位利用率低,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菜农也不愿进入市场经营。
(二)管理体制不畅,影响消费环境。目前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多方面多层次的。商务部门主管市场的规划布局和产业政策,这种管理往往太宏观而使管理职责虚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主管经营资格、欺行霸市、掺杂使假、短斤少两,但开展经常性巡查不够,主动对市场经营活动监督少。部分农贸市场主办单位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受利益驱使“重收费、轻管理”,对各经营业户的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经营情况等关注不够,监督不到位,致使市场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比较乱。具体表现在:一是部分市场仍然存在脏乱差现象。许多市场没有配足卫生保洁及市场管理人员,市场内不断产生的腐烂菜叶,污水垃圾不能及时清扫干净,造成市场泥泞路滑,臭气熏人。一些业户乱摆乱设摊点,乱停乱放车辆,骑车经营、冒口经营等现象严重。二是部分市场存在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目前居民对市场反映最强烈的是假冒伪劣商
品问题。调查显示60%的被调查者认为假冒伪劣商品是当前市场中最大的问题,占被调查者的第一位。有些市场消防设施缺乏,一些经营业户店内无消防栓、灭火器、安全警示标志及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电线乱拉乱扯现象严重。
(三)投入机制不顺,影响市场发展。由于农贸市场属于准公益性事业,投资大、收益低、回收期长,管理难度大,对投资者吸引力不大,积极性不高。尽管规划部门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服务中心,但开发商却宁愿将商业中心建成一个个商业网点房对外出售,以获取利润最大化,而不愿意投资经营农贸市场。区内大部分农贸市场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主要由村居集体投资经营,部分市场承包给个人经营。一方面,经营管理者没有后续投入的资金来源,市场的具体经营管理者主要靠收取网点、摊位租金,以及少量的卫生费、管理费,用以发放人员工资和小型的维护,根本没有资金进行市场维修改造。另一方面,财政的公益性投入相对不足。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对农贸市场的定位存在一定的偏差,财政对农贸市场特别是社会投资市场,公益性投入相对比较少,农贸市场带有的公益性质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四、外地经验
近几年来,长沙、株洲、苏州、杭州的主要农贸市场都进行了提质改造,达到农贸市场“商场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是环境秩序比较好,农贸市场布局合理、门面整洁、通道宽敞、
通风顺畅、采光良好,看不到马路市场。二是基础设施比较好,各个地方的建设标准都比较高,市场内部管理到位,都设有管理办公室,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完善的管理制度。三是群众反映比较好,新市场让老百姓“从要穿靴子买菜变为可穿布鞋买菜,从不想进市场变为想去逛市场”,市民都感到比较满意。究其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总的来讲就是“两个作为”,即把农贸市场建设作为城市具有公益性质的设施来对待,把农贸市场改造作为党委政府的实事来办理。具体表现为:一是把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作为具有公益性质的民生工程和实事项目,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城市具有公益性质的设施投资范畴。二是科学制定了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实施方案,并以政府文件下发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职责、以及工作要求。三是把规划编制作为农贸市场改造工程的第一环节,由规划、商务、建设部门共同制定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的专项规划,并规定农贸市场与城市开发和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四是多方筹集资金,由政府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如长沙、株洲、苏州、杭州对验收合格的市场,市财政分别给予300元—800元/平方米的补贴,区级财政按同样标准予以配套。五是加大政策支持、简化手续、减免规费,如长沙、株洲在报建、办证等办理各种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长沙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免收市本级的一切费用,株洲市免收农贸市场改建所涉及的报建费,新建、扩建的按政策依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