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商事法(三)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2010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
2014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30题)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D.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
A项:《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据此,贾某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30天后方发生退伙效力,A项错误。
B项:《合伙企业法》第86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该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由此可见,贾某个人退伙的行为不符合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合伙企业继续存续,不需要清算。
因此,B项错误。
C项:《合伙企业法》第52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据此,如果没有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贾某不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应根据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退还其份额,故C项错误。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商事法(三)b
(2004年)碧海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拟设⽴⼀家以⾼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新奇股份有限公司。
新奇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4亿元,其中,发起⼈碧海公司拟以⼚房、设备、专利技术、⼟地使⽤权和部分现⾦作出资,并将成为新奇公司第⼀⼤股东。
3家发起⼈为筹办新奇股份公司,共同制订了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提出了设⽴公司的申请。
请回答以下89—93题。
89.对碧海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机关的下列何种答复是正确的?A.设⽴股份有限公司⼀般⾄少应有5家发起⼈,3家发起⼈不能设⽴股份有限公司B.由于本案属于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因此发起⼈可以为3⼈C.因为是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故新奇公司只能采⽤发起设⽴⽅式D.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发起⼈若少于5⼈,应采⽤募集设⽴⽅式答案及解析:ABD 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以上为发起⼈,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可以少于五⼈,但应当采取募集设⽴⽅式。
90.碧海公司拟认购新奇公司股份1亿元以成为第⼀⼤股东,但其主要是以⼚房、设备、专利技术和⼟地使⽤权等⾮货币形式出资。
对碧海公司的这种出资,下列何种意见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A.进⾏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成⼀定股份B.考虑到专利技术的市场前景,允许⾼于评估值协商作价C.新奇公司是⾼新技术企业,其专利技术的出资⽐例可超出其注册资本20%的⽐例限制,但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例D.必须依法办理⼚房、设备、专利技术和⼟地使⽤权的财产权转移⼿续答案及解析:ACD 公司法第80条规定,“发起⼈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业产权、⾮专利技术、⼟地使⽤权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实物、⼯业产权、⾮专利技术或者⼟地使⽤权,必须进⾏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
不得⾼估或者低估作价。
⼟地使⽤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发起⼈以⼯业产权、⾮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
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三第25题)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
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AB两个选项考查分公司的设立与性质。
依照公司内部的统辖关系,可将公司区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
总公司是指依法首先设立以管辖全部公司组织的总管理机构,并以此为中心支配公司的营业活动和资金的调度。
分公司是指在总公司设立后或同时所设立的受总公司支配的分支机构。
《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据此可知:首先,关于分公司的设立,不论在何时何地,均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因此A选项错误。
其次,关于分公司的性质,其不是独立的法人,与总公司之间是隶属关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因此B选项错误。
C选项考查分公司负责人的选任。
负责人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其泛指对公司经营管理负有职责的自然人。
根据现代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治理理念,法律并未强制规定负责人必须由股东担任,负责人的选任属于公司自治事项,可以由股东担任,也可由其他符合负责人选任条件的人担任。
C项错误。
D 选项考查子公司的性质。
依照公司之间的控制与从属关系,可将公司区分为母公司与子公司。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商业银行贷款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B.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数额以及贷款期限,自行确定贷款利率C.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的规定D.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正确答案:B解析:《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选项A、D符合本条规定,是正确的。
本题为选非题,A、D项不应选。
《商业银行法》第38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
确定贷款利率。
第47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据此可知,商业银行只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确定贷款利率,但不得违反规定降低或提高利率。
B选项应选。
《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C选项正确,不应选。
2.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信托投资公司适用本法B.金融租赁公司不适用本法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适用本法D.财务公司不适用本法正确答案:A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唐宁是沃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之一,持有公司15%的股份。
因公司未能上市,唐宁对沃运公司的发展前景担忧,欲将所持股份转让。
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29题)A.唐宁可要求沃运公司收购其股权B.唐宁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其股份C.若章程禁止发起人转让股份,则唐宁的股份不得转让D.若唐宁出让其股份,其他发起人可依法主张优先购买权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A项:《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情形为“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显然本题中并不存在此种情形,A选项错误。
B 项:根据《公司法》第137条、第138条、第139条第1款、第140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无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对于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于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因此,B选项正确。
需要注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存在区别。
《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知识及习题
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知识及习题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知识及习题在复习司法考试时,我们一要脚踏实地,二要持之以恒,只有做到了这两点,我们才有可能成功拿下司法考试。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2017司法考试卷三商法考点知识及习题,欢迎学习!【考点一】一人公司1.含义:(1)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全资子公司),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2.风险防范措施(1)投资人的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计划生育)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绝育手术)(2)组织机构不设股东会。
股东作出决定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3)强制审计在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推定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不定项】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12-3-69改)A.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B.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股东作出决定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D.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一人公司。
国有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可以设立一人公司。
所以选项A错误。
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但是对于一个法人设立一人公司的数量,法律并没有做出限制。
所以选项D错误。
【考点二】股权代持: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实际股东)(1)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院支持实际出资人。
(2)名义股东处分股权的,参照适用善意取得(司法部参考答案:有权处分;最高院及民法理论:无权处分)(3)实际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债权人可请求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27题)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C.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D.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正确答案:B解析:选项A错误。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因此,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的时间是公司成立后,而非股东认缴出资后。
选项B正确。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因此,严某并不因遗失出资证明书丧失股东资格。
选项C错误。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据此可知,严某的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的姓名及严某所缴纳的出资额,无须载明其他股东的姓名及其出资额。
选项D错误。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书不具有流通性,不符合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的基本特征。
知识模块:《公司法》2.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69题)A.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B.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D.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正确答案:B解析:选项A错误。
根据《公司法》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司法考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试卷与试题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司法考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试卷与试题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A. 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 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 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 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答案:C2. 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
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
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
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 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 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D. 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答案:D3. 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B. 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C. 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D. 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答案:C4. 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
”甲称将来一定奉还。
事后甲还了乙500元。
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甲应再还300元B. 乙应退回500元C. 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D. 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答案:A5. 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为20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
业务员王某在与B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自己按每台50元补贴B公司。
B 公司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
2024年全国司法考试《商法》测试题解析及答案(卷三)
2024年全国司法考试《商法》测试题解析及答案(卷三)一、单项选择题1,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
除5个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外,拟将企业的190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应中选择以下哪种方式?A,可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出资并拥有股份B,可将企业改制为股份,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C.企业员工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该企业如果进行公司制改革,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D.经批准可以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公司形式仍然可为有限责任公司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由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不超过50人,最少须有一人,所以选项A、D不能选。
第78条规定:〃股份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局部,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由此,选项B的表述是正确的。
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由此可以推断出,企业职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所以C是错误的,不能选。
2,徽南公司由甲乙丙3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一项专利出资。
丙以专利出资后,自己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
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认为既然丙可以继续使用,则自己和甲也可以使用B.甲认为丙如果继续使用该专利则需向徽南公司支付费用C,丙认为自己可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专利D.丙认为甲和乙使用该项专利应取得自己的书面同意答案:B解析: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出资后,其对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股东本人只享有股权,此题中,丙以专利出资,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丙不可以再继续使用,即使继续使用,也应该支付费用,所以此题B是正确的。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
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三30题)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C.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企业破产清算时的诉讼费用。
A项:《企业破产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
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破产申请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不以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前提,故A项错误,当选。
B项:《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同时该法第43条第l款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据此,破产清算的诉讼费用属于企业破产费用,应当以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故B项正确,不当选。
C项:《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而共益费用属于共益债务,所以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故C项正确,不当选。
D项:《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4款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故D项正确,不当选。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2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2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商法的概念可以解释为:( )A.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B.调整商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C.调整公司、企业日常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D.调整一切微观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正确答案:A 涉及知识点:商法2.不属于商法与经济法主要区别的是:( )A.调整对象上,商法着重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活动,经济法着重于国家权力干预经济活动B.调整方法上,商法着重予意思自治,经济法着重于国家统治原则C.法律属性上,商法以强行性规范为主,经济法以任意规范为主D.体系构成上,商法主要以公司、票据、证券、海商、保险法为主,经济法以金融、税收、竞争法、贸易管制等为主正确答案:C 涉及知识点:商法3.商行为的特征是:( )A.是商主体所为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行为B.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一切行为C.商人和非商人所为的商业行为D.商行为是保密性的行为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商行为的特征。
商行为是指商主体所从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
商行为有以下特征:(1)商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2)商行为是经营性行为;(3)商行为是商主体所从事的行为;(4)商行为是体现商事交易特点的行为。
知识模块:商法4.不属于特殊商行为的是:( )A.商事代理、商事行纪、商事居间、商事信托B.商事货运、商合伙、商委托C.融资租赁、商事仓储、商事货运D.商事行纪、商事买卖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特殊商行为的种类。
特殊商行为是指在商事交易中具有个性的,并受商法中的特别法或特别规则调整的行为。
特殊商行为包括商事买卖,商事代理,商事行纪,商事居间,商事信托,商事信用,商事期货交易,商事仓储,商事货运融资租赁。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原因的是:( )A.达到了破产界限,具备了破产原因B.投资人决定解散C.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正确答案:A解析: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不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绝对原因。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继承,只有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时,才应当解散。
另外,个人独资企业实行无限责任制度,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我国可以实行破产制度的是法人、合伙企业等,自然人不能申请破产,故达到破产界限不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当然原因。
因此,B、C、D项都是可以解散的选项,A项不是。
知识模块:个人独资企业法2.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B.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C.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不设置会计账簿,由投资人自行核算D.投资人死亡的,则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正确答案:B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该法第3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该法第2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进行会计核算。
该法第2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6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6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同时双方约定甲公司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货款。
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问的买卖合同关系是:( )A.票据关系B.票据原因关系C.票据预约关系D.票据资金关系正确答案:B解析:考查票据上的法律关系与票据关系。
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基础关系一般是指票据关系赖以产生的民事基础法律关系,包括票据原因关系、票据预约关系、票据资金关系。
票据原因关系是指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基于授受票据的理由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甲公司和乙公司基于授受票据的理由而产生的票据原因关系。
知识模块:商法2.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某擅自以甲公司之名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王某在汇票上签章。
但是未加盖甲公司的公章。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应承担票据责任B.甲公司应承担票据责任C.王某和甲公司应承担连带票据责任D.王某和甲公司均不承担票据责任正确答案:D解析:考查票据的形式。
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41条第1项的规定。
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不符合规定的,签章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本题中汇票上仅有王某的签章,没有甲公司的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签章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所以王某和甲公司均不承担票据责任。
知识模块:商法3.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戊分别是背书人,己是持票人。
现查出这张汇票的金额被变造,且确定丁、戊是在变造之后签章,乙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但不能确定丙是在变造之前或变造之后签章的。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于2012年12月申请破产。
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2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29题)A.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B.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D.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正确答案:C解析:选项A、B错误。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本题中,汪某补缴出资的行为合法,汪某补缴出资后,尚未缴出资50万元。
甲公司在破产前6个月清偿对外债务,属于可撤销的部分清偿行为。
选项C正确。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汪某尚有50万认缴的出资未曾缴纳,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选项D错误。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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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历年试题解析:商事法(三)三、不定项选择题:(2002年)(三)法国人丹尼与美国入泰尔按我国法律规定,各出资50万美元(其中丹尼的出资包括专利技术出资)在上海成立一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各方以该出资对公司债务负责。
后该公司又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二家分公司。
请回答下列90-93题。
90.根据公司分类的原理,该公司应属于下列哪一选项的公司?A.该公司居于中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B.该公司属于外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C.该公司属于中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D.该公司属于跨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答案及解析:C 《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本题中,只有两个股东,所以不可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只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
应选C。
91.该公司已设定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而丹尼以其专利技术出资,则其至少要补出价值多少的现金或实物?A.30万美元现金或等值的实物B.25万美元资金或等值的实物C.无需补出任何现金或实物D.80万美元资金或等值的实物答案及解析:A 《公司法》第24条第2款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92.下列有关该公司的成立与责任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该公司需经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才能成立B.该公司因出资人均为外商,故不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即可成立C.该公司由出资人直接向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即可成立D.该公司因系个人投资设立,放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答案及解析:A 本题中公司股东都是外国人,所以其设立的公司是外商独资企业,适用《外资企业法》。
《外资企业法》第6条规定:"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
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所以B、C不正确。
但A的表述也有问题,因为除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也有审批权,但由于其他选项明显不正确,故只能选A。
93.丹尼和泰尔的第一期投资额应当在下列哪一时间内缴清?A.提出成立公司的申请之日B.取得营业执照之日C.取得营业执照前30日D.营业执照签发之月起90日答案及解析:D 《公司法》第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故本题应以《外资企业法》为准。
《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0条第1款规定:"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
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
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
"因此,应选D。
(2003年)(三)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定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
乙因欠丙货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
票据到期后,丁涂销了乙的背书。
请回答以下89-92题。
89.对甲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行为,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A.因其是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故不能发生变更效力B.董事会可以对此作出决议,但其未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发生变更效力C.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自决议生效时发生变更效力D.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答案及解析:C 第103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107条:"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对甲公司与乙纺织厂之间的购货合同,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A.因甲公司尚未办理营业范围的变更登记手续,故无效B.因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故无效C.尽管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登记管理方面的规定,但购货合同有效D.购货合同如获得甲公司的追认即有效答案及解析:C 公司法第11条第3款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所实施的民事活动就绝对无效。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91.对甲公司董事长刘某代表公司签发的票据的效力,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A.因甲公司尚未办理营业范围的变更登记,故签发票据的行为无效B.因刘某未经授权,故签发票据的行为无效C.因该汇票以支付定金为目的,故该票据无效D.该票据有效答案及解析:D 票据是无因证券。
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
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在所不问。
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的效力。
92.对于丁的涂销行为产生的后果,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A.丁提示付款时,某银行可以背书不连续而拒绝付款B.若丁提示付款而某银行拒付时,丁可以向乙行使追索权C.若丁提示付款而某银行拒付时,丁可以向丙行使追索权D.丁的涂销行为导致该票据无效答案及解析:AC 依《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14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以票据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由,对业经背书转让票据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依《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5条规定,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一顺序权利,追索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二顺序权利,即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者具有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所列情形的,持票人请求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支付票据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所列金额和费用的权利。
依票据法第61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①汇票被拒绝承兑的;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③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依票据法第31条,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
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2004年)碧海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拟设立一家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新奇股份有限公司。
新奇公司拟筹集股本总额4亿元,其中,发起人碧海公司拟以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和部分现金作出资,并将成为新奇公司第一大股东。
3家发起人为筹办新奇股份公司,共同制订了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提出了设立公司的申请。
请回答以下89-93题。
89.对碧海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机关的下列何种答复是正确的?A.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至少应有5家发起人,3家发起人不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B.由于本案属于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因此发起人可以为3人C.因为是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故新奇公司只能采用发起设立方式D.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若少于5人,应采用募集设立方式答案及解析:ABD 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90.碧海公司拟认购新奇公司股份1亿元以成为第一大股东,但其主要是以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形式出资。
对碧海公司的这种出资,下列何种意见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A.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成一定股份B.考虑到专利技术的市场前景,允许高于评估值协商作价C.新奇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其专利技术的出资比例可超出其注册资本20%的比例限制,但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比例D.必须依法办理厂房、设备、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转移手续答案及解析:ACD 公司法第80条规定,"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
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另参见公司法第24条。
公司法第82条第1款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91.新奇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时通过了公司章程,但参会股东仅代表新奇公司股份总额的60%,公司登记机关按该章程准予新奇公司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后,该章程效力如何?A.对新奇公司产生效力B.只对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时的股东有约束力C.新奇公司的董事、经理和监事必须遵守D.对新奇公司的债权人也有一定的约束力答案及解析:AC 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92.现新奇公司业已成立,其股票获准上市交易,大股东碧海公司欲将其持有的1亿股法人股减少至6000万股。
对碧海公司减持股份的计划,下列说法何者正确?A.碧海公司须经新奇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才能出售其所持股份B.碧海公司要等新奇公司成立3年后才能出售其所持股份C.碧海公司原则上只能原价出售股份,若加价出售,应征得新奇公司董事会的同意D.碧海公司必须将其法人股分期分批出售,不得一次性出售答案及解析:B 公司法第147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