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计招标文件(模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00000 )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招标人:

联系人:电话:

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监制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总则

三、招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报价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建设工程技术部分

第五章投标文件和附表格式

第六章评分大纲和评分细则及程序

第七章图纸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及费用单价表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为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达到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

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我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位于武汉五四大厦整体工程的第一

期工程已办理招标申请,现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实行全国公

开招标,欢迎有实力、信誉好的二级以上的施工企业参与竞标。

项目编号: 000000 项目名称:武汉市洪山区五四大厦一期工程(基坑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获取标书时间: 2011年3月11日14:00

获取标书及投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3月18日10:00

开标时间: 2011年3月18日10:00

联系电话: 027—123456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香港张氏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 3月 11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

内容说明与要求

工程名称武汉市洪山区五四大厦一期工程(基坑工程)

建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繁华地段

建设规模该建筑物基坑长100m,宽50m,基础埋深10m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招标内容(工程内容)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质量要求质量目标:合格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湖北省、武汉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资金来源自筹。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施工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

资格审查方式直接入围,资格后审。

投标报价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计价依据:按照招标文件中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其他说明:投标报价总额应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额一致,投标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投标标价中。

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

投标截止日当天上午10:00前交至本公司。

答疑会时间及

地点答疑会时间:2011年 3月16日14:00

答疑会地点:综合楼207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投标函件:密封在一个封袋,并在封口盖章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收件人:香港张氏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教一楼106

截止时间:2011年3月18日10:00

开标

开始时间:2011年3月18日10:00

地点:教一楼106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履约担保支付担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5%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5%

主要材料投标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有效期检测合格报告的工程材料,同时取得《武汉市建设工业产品备案证书》。

工程款支付

方式预付款:签订施工合同时预付合同总价的10﹪;

进度款:按月根据施工进度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0﹪;结算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

保修金:预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无息返还。

附表二:

内容说明与要求

投标文件

内容(请按此格式完成投标文件)1、封面(包括标题、工程名称、投标组成员及分工等)

2、目录

3、投标函

4、投标报价总表(格式见第五章)

5、资格预审(格式见第五章)

6、预算价格报价(格式见第五章)

(1)综合单价分析表

(2)综合单价汇总表

7、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方案

(2)施工平面布置

(3)施工组织计划(时间的分配)

(4)施工中常见问题的处理

8、附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五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

(3)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

(4)营业执照、企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可省)

工程价款调整条件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工程量变化在± 5 %(含5%)之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超过±5 %以外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工程价款调整方法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按照承包人投标报价计算。

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项目: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无类似综合单价的,由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