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分析及启示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分析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分析一、背景介绍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其所得额支付的税款,是国家税收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指在某个阈值以下的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对于个人财务状况以及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影响。
二、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意义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对于个人财务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能够减轻个人经济负担,提高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增加个人消费能力。
其次,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财富不平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原则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公平和合理。
首先,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应考虑到不同人群的经济水平和生活成本的差异。
其次,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应与经济发展水平和通货膨胀率相适应,能够及时调整以应对经济变化。
最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还需要考虑税收收入的稳定性和可行性。
四、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影响因素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
首先,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会影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
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可能会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设定较低,以增加税收收入。
其次,社会的收入分配状况也会影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
若收入分配不均衡,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可能较低,以提高税收收入。
最后,公众对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政策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也会影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设定。
不同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存在较大差异。
一些发达国家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设定得较高,以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并促进经济增长。
而一些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较低,以增加税收收入。
国际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比较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不同国家税收制度的差异和影响。
六、当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调整情况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不同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些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通货膨胀率进行定期调整,以适应经济变化。
此外,一些国家可能会根据社会舆情和公众需求进行相应调整,以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中外比较及启示
长, 而造成偷逃 税现象盛行 。 于是俄 罗斯进行 了前后三次
的税制改革, 这三次都没有打破累进税率的框框, 成效依 然不是很显著。2 0 0 1 年, 俄罗斯开始实行 1 3 %单一税率
Z H AO Ya h , M A r a c t :A s C h i n a n O W t a k e s a s c h e d u l e d t a x s y s t e m, t h e t a x b u r d e n o f mi d d l e - i n c o me p e o p l e w i t h a s i n g l e i n c o me s o u r c e i s h e a v y ;
公 平 。借 鉴俄 法等 国改革 经验 , 我 国应采 用混 合所 得税 带 】 模式 , 扩 大纳税人 范围 , 选择 合 理的 税 率结构 , 加 强个税 征
管 力度 , 提 高公 民的 纳税 意识 , 以进 一 步改 革 与 完善 个 人 所得 税 制度 , 更 好 的发 挥 个人 所 得 税在 经 济发 展 中应 有 的
w h i l e t h a t f o ig h h - i n c o me p e o p l e w i h t m u l i t p l e i n c o m e s O U l  ̄ e i s l i ht g . Me a n w h i l e , h t e t a x s y s t e m i s n o t v e r y f a i r s i n c e h t e h o u s e h o l d b u r -
t a x mo d e , e x p nd a t a x p a y e r s p n, a s e t t l e f o r r e a s o n a b l e t a x r a t e s l x ' u c t re u , i n t e n s i f y e f o r t i n t a x c o l l e c t i o n nd a r a i s e t h e c i v i l i n a t a x c 0 n — s c i o u s n e s s . I n t h i s w a y , t h e er p s o n a l i n c o me t x a s y s t e m c o u l d b e f u r t h e r r e f o r me d a n d i mp r o v e d ha t t h e l p p r o mo t e e c o n o mi c g r o wt h . Ke y wo r d s : e mo p n l a i n c o me t a x s y s t e m, R u s s i a nd a F r a n c e , c o mp a r i s o n i n s i d e a n d o u t s i d e o f C h i n a
所得税制比较分析
爱情,亲情,友情,让人无法割舍。20.12.282020年 12月28日星期 一9时31分59秒20.12.28
谢谢大家!
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0.12.2820.12.28Monday, December 28, 2020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21:31:5921:31:5921:3112/28/2020 9:31:59 PM
做一枚螺丝钉,那里需要那里上。20. 12.2821 :31:592 1:31De c-2028 -Dec-2 0
所得税制比较分析
1.企业所得税中西异同 中西企业所得税的不同点比较明显。西方各国企业所 得税开征早而且面广,所有的公司都要缴纳所得税;中国 在计划经济时期基本上没有开征企业所得税,当时国有企 业的利润是通过利润上交形式为财政所集中,只对集体企 业等经济成分征收所得税。由于当时集体企业数量少而且 还在不断向全民所有制企业过渡,所以那时企业所得税微 不足道,直到20世纪80年代“利改税”后,企业所得税才 逐步上升为重要税种。 西方对所有的公司制企业开征同一税率的所得税。属 单一税制。中国早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征收不同税率的所 得税,现在仍然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实施有差别的所得 税(内资企业所得税率为33%,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为15%"20%而且还享有种种优惠)。即使同为内资企业,在享受优 惠、减免上也有不同待遇,所以中国是多税种的企业所得
3.差异探源与借鉴意义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向国有企业征收所得税有其 合理性,因为国有企业已经上缴了利润,所以不应再交所 得税。而随着“利改税”的逐步到位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 立,对所有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全方位地征收所得税也是必 要的,但目前仍存在内、外资企业不同的差别,有违公平 原则,应当改进。 西方国家一开始就是走市场经济的道路,而且国有经 济甚少,私人经济占主体,不存在私人企业直接上交利润 的事,所以,国家要获得财政收入,只能凭借国家政治权 力而不是所有者权力向企业征收所得税。 值得借鉴的是,西方在企业所得税上实现的是无差别税率, 在个人所得税征收上以家庭 为课税对象,以自行申报为 主要方式,以计算机网络为主要手段,均比我国合理、先 进,我国应当向他们学习。此外,西方各国普遍开征个人 社会保险税也值得借鉴。
个人所得税的国际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入者的负担为 目标 , 增加 了国 民的消费和投资能 力, 对经济 发展 起 到了促进作用 , 其税制特点主要是 : 一是实施“ 所得税控除制度”将 ,
纳税者本人生活所 需的最低费用 、 抚养家属所 需的最低费用 以及社 会保险费用等免征所得税。二是家庭费用负担不同纳 税数额不 同。 许 多相 同收入的 日本人 , 根据 抚养 的子女人数不一 , 需要赡养 的老 人 数 量 不 同 而 交纳 不 同的 所得 税。三 是 建立 严 格 的 个人 所 得 税 征 管 体系。 日本政府建立 了一整套严格、 完善的税赋征收、 稽查制度 , 对 偷税漏税者严惩不贷。 澳大利亚 : 澳大利 亚所得税征收制度的成 功经验很值得我们借 鉴。 在澳大利亚 , 每个纳税人都有一个税号 , 在税局 或网上登记就可 6 %, 0 而私 企老板、 自由职业者、 个体工商户等高收入者缴纳的税额 以获得税号。纳税人在投资或受雇以及在享 受医疗、 教育等福利时 比较小 ,个体 工商 户生产经 营所得项 目只 占约 1 %,其所 占比重 3 均以税号 为依据。 税号制度的引入主要便于税局把从各 方面获得的 20 0 7年与 1 9 9 8年相 比几乎下降 了一半。由此看 出, 我国个人所得 信息和纳税人所填报的收入进行核对 , 防止纳税人漏报收入。 税 已出现“ 逆调 节” 象 : 现 高收入者 承担 很少 , 而工薪阶层成 了税负 2 我 国个 人所 得 税 改 革 的 局 限性 的 主体 。 也 就 是 说 , 国家 将 有 限的 管 理 资 源 继 续 配 置 到 已经 实 现 了 我国 自 1 8 9 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 ,为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 有效监管 的工薪阶层身上 , 需要强化监管的高收入人群反而未得到 发展需要 , 不断进行个人所得税 的改革 , 回顾其 改革 历程大致经历 有 效 监 管 , 显 然 违 背 了个 人 所 得 税 制 设 计 的 初 衷 , 也 与 国 际 上 这 这 了: 1 8 ① 9 0年 9月 , 五届全 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了个人所得税 法。 众 多 国 家个 人 所 得 税 实施 效 果 相 差 甚 远 。 规定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为每月 8 0元 , 0 减除费 我国 自 1 8 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 以来 ,该税种在政府组织财政 9 收入 , 公平社会财富和调 节经 济运 行方面发挥 了重要作用 。但 由于 我 国个人所得税开征较晚 ,我国 尚处于经济体制转轨的特殊 时期 , 个人所得税在税 制模 式、 费用 扣除、 收税率 和税收征 管等方面存 征 在诸多问题 , 使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 制 日益暴露 出功 能缺 陷 , 影响 了个 人 所 得 税 的调 节作 用 。 如 2 0 0 7年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收 达 3 8 1 5亿 元 ,其 中 , 工 资 薪 金 所 得 收入 约 1 0 9 0亿 元 ,约 占个 人 所 得 税 的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比较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比较
丁玲 周迪 佳 木 斯 大学 经 济 管理 学 院 黑龙 江 佳 木斯 l 5 4 0 0 7
摘要 : 不论是 发达 国家还 是 发展 中国家 , 个人 所得税 都是 国家税制体 系的主体 组成部 分 , 对 于 国家税 收和财政 收入 来源起 着非常重要 的作 用。我 国是 社会主 义发展 中 国家, 对于税 收制度 的制 定仍 处于初级 阶段 。论 文主要通过 对 比 我 国 与 , 提 出 完 善 我 国个 人 所得 税 的 对 策。 关键 词 : 个人 所得税 ; 国家税 收 ; 税 收制度
一
、
发达 国家与 我国个人所 得税 的发展历 程
将 发达国家 的个 人所得税发展历程 和我 国个 人所得税 的发 展历程进行对 比分析是公正对 比二者差异 的基础 。鉴于此 , 本文 首先对二者进行对 比分析。 ( 一) 我 国个人所 得税 的发展历程 我国在 中华 民国时期就 曾征收过个人所得税 , 范围包括 薪给 报酬所得税 、证 券存 款利息所得税 。1 9 5 0 年7 月, 政务 院公 布了 税政实施要则 , 曾列举有对 个人所得课税 的税种 , 当时定名 为 “ 薪给报酬所得税 ”。不过 由于 当时我国生产力落后 、个人 收入较低 , 当时的个人所得税 并没有征收 。从 1 9 8 0 年以来 , 我国 经济取得 了较快 发展 , 居 民个 人收人也获得 了较大 的提 高 , 我国 便对个 人所得税 进行 了征收 。为 了完善个 人所得 税税收制 度 ,
( 四) 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 首先应确立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的主体地位, 采取 自营的模式, 这样就可以有效的消除住房公积金的委托方和受托商业银行之间的 利益冲突 , 而且还能做到职责分明。委托方作为主体可以自主的选择 受托方 , 实行优胜劣汰制, 对于办事敷衍、效率低下的受托商业银行, 委托方不与其合作。对于受托银行的操作失误导致住房公积金的贷 款出现的风险应由受托方承担。其次, 要建立贷款风险监管体系。要 对贷款人的信用进行实时评估, 将贷款 ^ 在贷款时的审核和贷款后的 监察结合在一起, 实现全过程的监督。再次, 要采取相关配套的还贷 措施。我们应该建立便捷的还款方式, 比奠 口 利用银行网点、还款一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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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个人所得税制的国际比较本文讲述了关于个人所得税制的国际比较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一起具体阅读下吧。
个人所得税起源于英国,自1799年起开征。
现在,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众多国家的主要税种之一,也是英国、美国等国家的第一大税种。
我国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20年间经历了不断的修改和调整。
最近的一次重要修改是在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决定从2006年起,将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800元提到1600元。
2006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209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7.3%(1994年这个比例为1.4%),与英美等国家相比,比例相当低。
事实上,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普遍要高于发展中国家。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应税所得征收的税,个人所得税有三种征收模式:综合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和混合税制。
综合所得税是在扣除最低生活费、抚养费等的基础上,按累进税率对全年全部所得征税;分类所得税是把所得按来源、性质分类,对每类所得分别制定一个税率;混合税制一般是先对各类所得课税,再按累进税率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全年所得征税。
从全球各国的实践来看,综合税制已经成为主流,因为综合税制的税率结构简单,纳税人按其收入水平和能力负担税收,体现了税法的公平原则。
现在,欧洲各国大部分采取综合税制,只有英国、葡萄牙实行的是混合税制。
在拉丁美洲,除了智利、厄瓜多尔等国采用混合税制,其他也大多实行综合税制。
拉丁美洲、大洋洲也表现出相同的情况。
在亚洲,只有中国、约旦等国家实行分类税制。
下面从税制角度对个人所得税作些比较分析。
一、纳税人 各国对纳税人的规定虽然不完全一样,但基本要义一样,即对本国居民或公民的所得征税,不论其收入来自于国内还是国外,同时只对非本国居民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各国对纳税人规定的区别在于各国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不同。
有些国家以是否在本国有固定居所为标准,有些国家以居住时间来判断,还有一些国家判断居民身份是看自然人是否有在本国境内居住的意愿。
中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之比较
中日 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 ’ 之比较
王 雁 玲
( 京大学 经济 学 院 , 北 北京 10 7 ) 0 8 1
内容提 要 : 中国与 日本 具有 深厚 的历 史渊 源 , 国的社 会 文化 也 比较相 似 , 两 而且 日本 在 制 定 个人 所得税 制度 和征 缴 税收 等 管理 方面具 有 丰 富的 经验 , 日本 的 个人 所得 税 制 将 度 与 中国进行 对 比 , 在 此基 础 上进 学 习和借 鉴 , 并 对促进 中国个 人 所得 税 制度 的改 革 与 完善很 有 帮助 。本 文对 比 了中 日两 国的 个人 所得税 制度 , 点分析 了两 国在 税 率 结构和 重
制或混合税制 。相对 于西方 国家而言 , 个人 所得税在 中国的发展较 晚 。新 中国成 立前后 , 这一税 制并没有 得 到切实的发展 。 直到 1 7 9 8年 , 随着改革开 放政策的 实施 , 中国才开始逐步构 建个人所得税制度 。 1 9 到 94
年 , 国将对 外籍 个人 征 收的个人 所得 税 、 国内居 中 对
( ) 一 中国个人 所得 税 的发展
府两次提高了个人所得扣除标准, 使得中国低收人人
群 的 自由可支 配收入有所增加 。
由 图 1可 以看 出 , 1 9 从 9 4年 到 2 0 0 7年 , 国 中
在 中 国 , 人所 得税 已经成 为第 四大税 种 , 个 它的
个 人 所 得 税 收 人 逐 年 递 增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3 %。 4 19 94年 中 国个 人 所 得 税 的税 收 收 入 近 7 元 , 3亿 到 了 20 0 7年 已增 加 到 3 8.8亿 元 , 长 了 4 . 。 149 增 26倍
美、日、中地方税制比较.pdf
市场经济要求法制化、规范化,要求公平竞争条件,要求打破地区分割,形成全国统一市场; 要求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的这些内在要求, 只有实行分税制才能得以实现。
分税制的实质和主要内容是要建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独立的税制。
因此, 凡是实行分税制的国家, 都十分重视中央与地方两套税收体系的建设,并在这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有一定的规律可循。
我国从9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分税制改革为核心,将进一步促进税制改革及政府机构改革,促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
虽然94年的税制改革, 使我国初步建立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税制, 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由于理论上的不成熟和实践上的经验不足,我国的地方税制还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成分,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不断完善,而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客观上要求我国财税体制向国际惯例靠拢。
国外地方税设计与改革的成功经验对我们是很好的借鉴。
世界各国按不同政体,大致可分为联邦制国家和单一制国家两类。
由于各国具体情况千差万别, 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历史传统以及政治经济体制各异,其财权集中与分散的程度亦不尽相同,地方政府治税理财的方式也是各具特色。
我国市场经济建立, 分税制模式都取自于美国、日本一些国家的成功做法,下面就美、日、 中地方税制作一比较分析。
一、美国地方税制及其特点 1、美国的地方税制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 美国宪法把美国政府分为联邦、州、地方三个级别。
与三级政府相适应, 税收也实行三级管理。
各级政府都有明确的事权和独立的征税权。
其基本特点是: 第一、税种上划分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 自成体系,各级政府都有 “当家”税种, 主要税种同源分享。
联邦税收体系以个人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三大直接税为主体,辅之以消费税、遗产和赠与税、关税;州政府的税收体系是以销售税、总收入税为主,辅之以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消费税、 遗产税以及其他税种;地方政府的税收体系以财产税为主体,辅之以销售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种,以及规费。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比较与启示研究
中外个人所得税的比较与启示研究内容摘要在当今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个人所得税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税种,其在促进社会公平和缩小贫富差距,维持国家经济平稳运行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故此我国应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需要予以重视。
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虽已经有所改进,但是就目前状况而言仍是跟不上时代发展,所以我国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仍然存在着不足,为此必须及时分析研究目前我国个税中存在着的一些严重的问题并予以处理。
由于西方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相对而言是较为先进与完善的,故此本文通过观察西方先进国家英美两国的个税制度后来与我国进行深入比较。
从税制模式,征税范围到税率等各方面来进行分析对比从而得出我国与英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存在的差异,并借鉴国外优秀税制来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逐一完善。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比较;差异;借鉴一、绪论(一)选题的意义及目的跟随时代经济的快速增长,现阶段黎民百姓日渐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逐渐提高,税收问题已经深入渗透到人民的生活当中,体现在人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其中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已经是当今社会人民相当热衷关注的热点了。
个人所得税不仅可以使个人所得差距缩小化,而且还能营造社会公平风尚,对公民们依法缴税意识也起到了一定的提高作用,这对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大作用。
其次还能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有利于更好地治理国家。
与此同时,还有利于增加我国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收入稳定,有利于促进国家经济平稳运行,对我国的宏图大略发展发挥着积极的用处,再者是还能充当调节功能,有效抑制通货膨胀,甚至是可以一定有效阻止通货紧缩。
除此以外,同样重要的是还有利于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维护国家利益。
个人所得税既是我国的直接税,与此同时还是我财政收入的重要收入来源,它在我国税种当中占据着重要的一席之地。
目前,虽然我国个人所得税已有改进,但是仍旧是跟不上时代的发展需要,例如我国的分类所得税制度无法凸显出一定的公平性,且费用扣除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偷税漏税也较为严重。
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启示
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启示作者:代慧斌杨宏玲来源:《日本问题研究》2006年第02期2005年10月27日,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尘埃落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1981年制订的800元的个税起征点终于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一改革虽然有些姗姗来迟,但是对于举步维艰的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来说,总算迈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关键一步。
无论从修改的内容还是幅度来看,此轮《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只能说是一次“微调”,改革的意义也决不仅仅在于起征点的提高,这只是个税改革的良好开端,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依然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既是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又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已经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发挥着聚集国家财政收入、公平收入分配的重要功能。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个人收入水平的逐年提高以及税收征管的不断改进,个人所得税收人出现了较快的增长势头,2004年个人所得税收人比1994年增长23倍,已达到1737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增长到6.8%,是同一时期收入增长较快的税种之一,但是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个人所得税是许多国家的主体税种,是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的重要工具。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占预算收入的30%以上,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正是因其大的数额和高的比重,而成为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和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全世界都是比较先进和完善的,很多方面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自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至今已十多年,其间中国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民生产总值持续、快速增长,社会经济关系呈多方向发展,表现在分配关系方面也是错综复杂,呈现新的特点: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富裕人群逐渐增加;另一方面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快速增长,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
同时,分配秩序不规范、初次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再分配的调节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较为突出。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建立合理的中国个税制度研究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建立合理的中国个税制度研究江南大学商学院杨宏华镇江船艇学院胡瑞平近年来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不合理的现象越来越明显,作为居民收入主要渠道的工资收入,在生产要素中的分配比例偏低,仅占企业运营成本的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的50%。
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导致了社会贫富差距加大。
世界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贫富差距都比较小。
以基尼系数衡量,欧洲日本大多在024~ 036之间,中国则高达047。
2010年3月,温家宝总理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时表示:一个社会当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那么注定它是不公平的,这个社会也是不稳定的。
目前,我国对国民收入分配的研究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研究国民收入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三大主体之间的分配格局;第二层次是上述各分配主体内部的分配格局。
目前国内对分配格局的研究结果已经不少,而关于加大财政、税收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研究还有待深化。
为此,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加强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以达到社会公平的目的。
通过比较分析国外一些个人所得税制度实施较好的国家成功经验,联系具体国情,从税制设置,主要是课税模式、税率结构、费用扣除,以及征收管理等方面提出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中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制简介及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颁布实施,至今历经5次修订。
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中日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比较
科技 圈向导
21年第2 期 01 6
中 日个人所得税扣除项 目的比较
席 炜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
北京
摘 本 本个人所得税制度 中的扣 除项 目与我 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中的扣除项 目的列举和 比较 , 简单分析我 国个人所得 税扣 除项 目中存在的 问题和不足 , 进而提 出改革建议 , 步完善我 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 逐 加快 由分类所得税制转 向混合所得税制的步伐 。 【 关键词 】 中国和 日 ; 本 个人所得 税 ; 扣除项 目; 比较
() 7人寿保险保费扣除 .万 日 ( 5 元 最高 ) 。 () 8 个人年金保 险费扣 除. 万 日 ( 5 元 最高 ) 。 1我 国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 目 . () 9 社会保险费扣除 . 实际支付金额 。 11我国现行 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 ( N疗费扣除 . m) f 实际支付医疗费一 保险金一 所得额 5 ) 1 万 %或 O 21 年 4 2 01 月 5日, 全国人大公布《 个人所得税法 修正案 ( 草案 ) 日元取其低者。 》 全文 . 公开 向社会征求意见 ,0 1 6月 3 21年 0日, 十一届 全国人大 常委 3我 国个人所得税 与 日本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的比较 . 会通过 了修 改个人所 得税法 的决 定 ,0 年 9月 1日开 始个 税免征 21 1 首先 , 从扣除方 法来 看 . 国个 人所得税的费用扣 除采取的是 固 我 额 调至 3o 5 o元 定扣除标 准的方 法 . 这种方 法计算简 单 . 征收方 便 , 但其 并没有 体现 12我国个人所得税 的类型 . “ 量能负担” 原则 . 易使 民众产生抵触情绪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 的 也容 我国现行 的个人所得税制属分类所得税 . 其特点是对纳税人 的各 费用 扣除方式 主要是采用 比例扣除与定额扣除相结 合 . 以及按照实际 种应纳税所得 . 分为若 干类别 . 对不 同类别或不同来源 的所得分别课 成本费用 扣除的方法 家庭负担人 口越多 . 享受的免税扣除额越多 . 个 征 这种类型 的优点是有利于对个人的不同所得 区别对待 . 税制简单 , 税 免征额越 高 日 本个税通过对不 同负担程度的纳税人给予他们所必 计算方便 . 用于税务 机关征管能力较弱 , 适 征管手段将较落后 的状况 。 要的优惠与照颐 . 不仅体 现了税制 的公平 合理 . 且让人们 了解 到税制 但是缺点是费用扣除不 合理 . 应税项 目 单一 . 到的费用扣除就越 人性化的一面 . 越 得 消除人们对税 收的抗拒心理 。 少. 不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 其次 比较中可 以看到我 国个税费用扣除存在的问题 。 从 第一 , 固 定的税前扣除 . 际上是有 违“ 实 量能征税 ” 原则的 . 其并没 有考虑到地 13我国个人所得税 的费用扣除项 目 - 我国个 人所得税 的费用 扣除本着从宽 、 从简的原则 , 采用费用定 区经济及消费状况 和纳税人 的实际赡养人 口与负担状况等 . 不能反映 额扣 除和定率扣 除两种方法 对列举的 1 项个人所 得分别征税 , 1 每项 出不同纳税人之 间纳税能力 的差异 . 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都难 以得 到体 现 第 二 . 国的个税免征额在 2 l 年 9 我 O1 月正式调高到 3 0 50元 收入都有各 自的费用扣除项 目。 0 大量 中低收入者承担了个税 义务 个 税法修改后 . 工 () 1 工资 、 薪金所得 , 费用扣除 : 月生计费用 (5 0 ) 外籍 、 每 30 元 ( 港 之前的 3 年 中. 薪 收入者 的纳税面经过调整 . 纳税人数 由约 8 0 40万人减至约 2 0 万 40 澳 台在华人 员及其他特殊人员每月附加减除费用 2 0 元 ) 80 。 () 2 个体户生产经 营所得, 费用扣除 : 年成本 、 全 费用 以及损失 。 人 . 薪所得纳税人 占全部工薪收人人群的 比 , 目 工 重 由 前的 2 %, 8 下降 . 7 我 地 收入差距 较大 , 而不 (1 3 对企 事业单位承包 承租经 营所 得, 用扣除 : 要费用 ( 到 7 %。最后 , 国地域辽阔 , 区发展不平衡 , 费 必 每月 同地 区所采用 的所得税扣除额却是同一的 . 面上 的“ 用表 一视同仁” 掩 20 0 0元 ) 。 盖 了事实上 的不公正 . 采取 “ 一刀切 ” 的方法 , 使得量 能课税 、 公平合 () 4 劳务报酬所得 理 的原则 大打折扣 . 容易 滋生人 们对税制 的抵 触情绪 , 不利于社 会的 () 5 稿酬所得 。 和谐 。 () 6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7 财产租赁所得, 费用扣除: 每次收人不足 40 元的减除 80 00 0 元 4改 革 方 向 。 的费用 : 每次收入 40 元及 以上 的减 除 2 %的费用 。 00 0 41 .健全费用扣除制度和家庭 申报制度 () 8 财产转让所得, 费用扣除 : 财产原值 、 理费用 。 合 借鉴 日 的经验 . 本 一方面 . 要使费用扣除项 目 体化 . 具 按纳税人生 () 9 利息 、 息 、 股 红利所得, 费用扣除 : 自 来 上市公 司的股息红利减 活费用支 出的内容分别设置基础扣除 、 扣除 、 扣除等项 耳, 赡养 医疗 使 按 5%计算应税所得 ( 当于扣除 5 %费用) 利息所得 、 自非上市 不同纳税人之 间的税收负担更公平合理。另一方面 , 0 相 0 ; 来 实行 以家庭为单 公 司的股息红利不得减除费用。 位. 充分根据每个家庭 的不 同情况制定形式 多样 的扣除标 准的税前扣 (O 偶然所得 。 1) 除制度 . 如纳税人 的生计费和赡养人 口、 老人 、 童 、 疾人以及住房 、 儿 残 ( ) 1 其他所得, 1 费用扣除 : 不减除任何 费用 。 医疗 、 老、 养 教育 、 保险等扣除项 目及其标 准。 2 日本 个 人所 得 税 的 扣 除 项 目 . 4 摒弃全 国“ . 2 一刀切” 的做法 虽然 各国中央政府征 收的个人所得税 的扣除项 目及其标准 都是 21日本个人所得税的类型 . 日本是实行混合所得税的典型国家。 日本将纳税人收入项 目在税 全 国统一的 . 不允许各地 自 其是 . 行 但这不 代表我国就不可 以独行 其 法上分为 1 类 . O 按三种方法计 征个 人所得税 : 一是综合计征法 , 其 适 道 . 要结合我 国国情 。 国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 、 我 个人收人和消 用于不动产 、 经营利润 、 工资收入 、 临时所得 、 收入 ; 其他 其二是分类计 费水平存在较大差别 .因此将扣除项 目 标准 的部分制定权下放地方 , 征. 适用 于退休 金 、 林业收人 : 三是综合或分类 选择计征法 , 用于 根据各地方 的情况分别酌定 .或者 中央直接规定各地方 的扣 除标 准 . 其 适 利息 、 股息和资本利得。 将会大大提高个税的公平性 22日本个人所 得税的费用扣 除项 目 . 43 _继续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 合的个税改革 ( 下转第 1 3页) 1
个人所得税比较
01
02
03
财产转让所得 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偶然所得 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是个人在非正常情况下得到的不确定收入。
(十一)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应该征税的其他所得
税率
01
一般规定 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5级超额累进税率 其他所得:20%比例税率
一、免税项目:共20项,主要有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 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02
稿酬所得 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一)工薪所得
每月工薪收入-法定费用(2000或加附加费用2800元)
01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03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05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范围:
02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中英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启示
中英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启示【摘要】英国是第一个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个人所得税是其第一大税种,充分发挥了组织收入、调节分配等作用,其改革有许多可供借鉴之处。
文章通过对中英个人所得税进行比较研究,具体从历史发展、税收立法、税权划分、税收功能、税制要素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总结出英国的经验及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启示。
【关键词】英国; 个人所得税制度; 借鉴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较晚,长期以来缺乏对个人所得税的深入研究。
近几年,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已成为我国税制改革的当务之急。
一、中英所得税比较研究的意义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历经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和完善,其个人所得税的理论与实践已相对完善,有许多可供借鉴之处。
从历史发展、税收立法、税权划分、税收功能、税制要素等方面对中英个人所得税制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出英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经验,可以借鉴其长处为我国所用,从而深入研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并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制定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路线及具体方案。
因此,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研究,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中英个人所得税解析比较(一)从税收立法角度比较分析英国非常强调法治,对税收立法权非常重视。
英国权益法案规定,只有议会通过才能对纳税人立法征税。
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前夕,下议院财政大臣向议会提出下一财政年度的税收政策措施,经议会批准后即生效,列入财政法案,任何人无权变动。
英国的税收立法时间一般较长,特别是允许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制定详细的条款以解决若干的争议问题。
一旦税法公布,则在很长一段时间不做较大的修改,也没有更多的补充。
经过多年积累,英国的所得税法案已有19个部分,10万多字,对各个税制要素规定得具体详细。
并且每年都会制定详细的财政预算,在媒体公布,使公民可以对个人所得税的每一条规定都能充分了解,做到有法可依,并对自己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用处有所了解。
国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
( )采 用综 合 税 制模 式 ,与个 人 所得 税 自行 二
申报纳 税相 匹配 综 合所得 税制 又称 为一 般所得 税制 ,是 将纳税 人 在一 定时期 内 的各种 所得 ( 包括 现金 、财 产或 劳
务 等各 种形式 取得 的收 入 ) ,不管其 所得 来源 如何 ,
21 7・
美 国联邦政府的主体税种是个人所得税 ,自行 很 明确 。税 款征收上 ,以配偶个人单 独确 定应纳税 申报期开始前 ,税务当局都会公布本年度的 ‘ 进 须 行 申报 的总 收入表 ” 。此表 按 申报者 身份 的不 同而 不 同。收入符合 规定 的纳税人须选 择一个 适合 自己
的 申报 表进 行 申报 。税 款缴 纳遵 循到 期付 税原 则 , 缴 纳方式采 用代扣 代缴 和预缴估计 税款 ,凡不 属 于 扣缴 范 围的所得均 由纳税 人 自行估算 并分期 缴纳税 款 。纳税人 在纳税 年度 内申报该纳税 年度 总所 得的 概算额 ,同时将 自己估算 的税 额分 四期 预缴 。一般 在纳税 年度 的第 4 、9 的第 l 日和次年 1 的第 、6 月 5 月
综合 起来作 为一 个所 得 总体来对 待 ,在 减去 最低 生
活 费用 以及 抚养 费后 ,对 其 余额 以 累进税 率 课 征 。 其 特 点是宽税 基 ,不 分收入 类别 ,将纳 税人各 个方
纳税人的纳税信息均依此储存 ,纳税人和税务机关 均可 凭 此号码查 询 。
德 国个人所 得税 采用综 合 累进税 制 ,包括 个人 收入 的全 部来 源 ,是 净利 润和 收入结 余额 之 和 ,即
自行 申报 为主 ,源泉 扣缴 为补充 。
法国个人所得税采取 申报纳税和协商征税两种 课征办法。居民在纳税年度终 了后的第二年依法申 报 纳税 ,每年 的纳税期 限会 略有不 同。 申报采取预
日本个人股息税制度及启示
内容提要 :日本 为适应本 国的社会经济 变化 开展 了一系列卓有 成效的股息税制度 改革。本文较全 面地介绍 了日本个人股 息税制度的基本情况 和系列改革措施 ,并基 于此对完善我 国个人 股息税收政策
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日本
股息税
投资
税收一体 化
中图分类号 : F 8 1 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 2 0 9 5 - 6 1 2 6 ( 2 0 1 6 ) 1 2 - 0 0 6 4 — 0 4
_ f 1 j
特别所得税( 产 j 2 ( ) 1 3 年1 , 】 1 H 2 0 3 7 年1 2月3 1 日) 。 计竹综介加总 税的过程 分为以下六 个步骤 : 1 . 根“ 《
不 过 ,当使 用综 合加总 税 ‘ 式【 1 、 j ,适 用累进税 率 。
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股息税也关系到税收 的主 下 交易产生 : ( 1 )公司合并 ; ( 2 )公司分 立 ; ( 3 )公 要话题之一——公平和效率。对股息征税在中国和 日 司资本减少 ; ( 4 )公司股份注销 ; ( 5 ) 公司清算 ; ( 6 ) 本都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 日两罔有 公司赎 回股份 ; ( 7 )退休员工返还股份。 自2 0 0 6年 4
( 三 )税 率
陔选 择 可按 照 每笔 股 息 收 入 被说 为首先取得.然后是投资信托的分配,最 后足
通外币汁价“ 投资信托的分配
( 五 )税款 计 算
闩本 的 缴 税 牢 2 { ) 4 2 % 、额 外的 ( ) . 4 2 % 足 复 兴
扣 缴 税 款 的 计算 ,直 接 将 股 息所 得 乘 以税
股息税被认为有很 多经济效应。有很多关于对股 推定股息包括 : 例如 ,公司作为减资 补偿向股东支付
中日会计对比分析
中日会计对比分析中日两国之间的会计制度存在较大差异,本文从财务报表、处理方法、税法、公司制度等方面对中日两国的会计制度进行对比分析。
一、财务报表1.报表准备方式中国与日本的财务报表准备方式存在显著不同。
中国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各项原则和方法,并制定了一整套会计要素体系。
而日本则是以财务会计基准(财務会計基準)为依据,该基准由财务会计标准化委员会决定,并规定了报表的模板、格式等规范。
2. 测量基础中国与日本的测量基础也存在较大区别。
中国会计准则采用的是“历史成本法”,即以初始成本为基础,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所持资产和负债进行核算。
而日本的财务会计基准则则采用的是“综合收益法”,即将公司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的所有收益和费用计入当期综合收益。
3. 财务报表的公布中国企业的财务报表必须在相关财务部门登记后公布,由公共媒体或证券交易所在指定平台上展示。
而日本公司通过公司自身的网站或公共媒体发布财务报表。
另外在盈利预测方面,中国需要披露预测的具体内部情况,但日本则不需要。
二、处理方法1. 测算方法中日两国在处理方法上也存在较大差异。
在测算方法上,中国偏重利用专业技术分析、计算来得出结论。
而日本则侧重于主观判断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方法。
2. 决策能力在决策能力方面,中国更注重严格的财务管理和流程控制,尤其重视成本和资源的优化,为企业决策提供较为详细的数据支持。
日本则倾向于更快地做出决策,并在决策实施中尝试快速调整策略、反应灵活。
三、税法税法也是中日两国会计制度的重要差异点。
1. 全球所得原则中国税法是全球所得原则,在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中都涵盖全球所得,并要求申报纳税。
日本税法也是全球所得原则,但允许对于海外所得在日本依日本税法规定进行减免处理。
2. 税法规定中国税收管理体系比较严格,税局对企业的管理和课税范围都较广泛,税法与财务会计规定的沟通比较紧密。
日本的税收管理和财务管理往往独立,不同机构独立运作,因此税法与财务会计规定之间的联系相对较少。
中英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比较与分析
中英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比较与分析作者:朱飞来源:《时代经贸》2013年第07期【摘要】本文介绍中英两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并就两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进行比较分析,指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存在问题,并借鉴英国经验提出完善我国现行税制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英国;中国;分析英国是世界上征收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开始提出,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当今世界上较全面,较系统和较成熟的一套个人所得税制。
我国个人所得税于1981年1月开征,随着我国经济的市场化,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所占份额逐渐增加,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的72.7亿元,增加到2012的5820.24亿元。
个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也从1994年的1.4%上升到2012年的5.8%,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组织税收收入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然而,我国个人所得税起步毕竟很晚,虽然税制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止过,税收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但是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现行诸税种中依然被公认为税收流失最为严重的一个税种。
本文将就英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与中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进行比较与分析,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中英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分析(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的设计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
1.对工资,薪金所得规定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如表1。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如表2。
3.对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30%、40%的3级超额累进税率,如表3。
4.稿酬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研究
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研究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制度也成为国际上重要的财税政策之一。
本文将探讨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研究,旨在了解各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和联系,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参考。
一、国内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1980年,目前的个税法于2018年经过修订,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居民个人按照综合所得计算纳税,非居民个人按照收入额计算税款。
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档,最高税率为45%。
二、国外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一)美国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1913年,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居民个人按照全球所得计算纳税,非居民个人只按照美国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档,最高税率为37%。
(二)日本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1947年,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居民个人按照全球所得计算纳税,非居民个人按照日本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23档,最高税率为55%。
(三)德国德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1955年,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只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德国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6档,最高税率为45%。
三、国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比较分析(一)税收基础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全球汇聚制”,即所有居民个人在全球范围内获得的各种所得都要计入所得总额,但可以据实际情况办理税前扣除。
而美国和日本也实行“全球汇聚制”,但对于非居民个人只按照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德国则只实行“境内汇聚制”,只对德国境内所得计算税款。
(二)税率结构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档,较为平缓。
而美国和日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别分为七档和23档,较为细化。
德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6档,与我国相似。
(三)税前扣除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税前扣除政策,可以据实际情况扣除个人所得税应当扣除的各项支出,如子女教育、租房、赡养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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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分析及启示
武汉大学李建军
[摘要]本文从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费用扣除、税率及其个人所得税的职能地位和分税几个方面,对中国和日本的个人所得税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借鉴日本,结合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具体实际,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完善进行分析探究。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中国日本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其同时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维护宏观经济稳定的功能而倍受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青睐,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了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于1980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调节收入分配的需要而产生,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曾起过重大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我过个税制度虽不断调整但其制度设计仍不能实现所得税在组织收入、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的作用。
我国GINI系数2001年达为0.44;个税收入虽然是增长最快的税种,但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2001年为6.6%,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我国个人所得税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以实现其应有之职能,使其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相适应已成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大课题。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世界上是比较先进和完善的,本文试对我国和日本个人所得税进行系统的比较分析,以此对我国个税改革提出借鉴的建议。
一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
(一)中日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比较
世界上个人所得税制有三种模式: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综合税制。
日本个人所得税是按年为单位核算,实行分类综合税制,即按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先课以一定比例的分类所得税,实行源泉征收和预定征收,然后再综合纳税人全年各项所得额,如达到一定课税额度标准,再以统一的累进税率课以综合所得税,对预定征收或源泉征收的予以扣除。
具体为,第一步,对于利息所得、分红所得、工薪所得、退职所得和一次性所得等易于把握的所得,实行源泉征收,在取得所得时由支付单位按一定比率代扣代征。
日本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部分是源泉征收的,以1998年为例,个人所得税总额205550亿日元,有164020亿日元约80%是源泉征收的;对于个体业者、农业者等则依据上年额度进行预定纳税。
第二步,于年末进行纳税额的计算和缴纳,多退少补。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典型的分类所得税制,把应税所得分为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利、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十一类所得,分项按照规定的扣除方式(比例扣除或定额扣除等)和税率(比例税或超额累进税)进行课税。
(二)中日所得税费用扣除比较
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主要包括取得收入的成本扣除和生计扣除两部分。
日本在对各项所得进行分项源泉征收的时候计算时,进行“成本”性质的必要费用的扣除(利息所得不扣),扣除方式主要是采用比例扣除与定额扣除相结合以及按照实际成本费用扣除的方法。
在对属于综合课税的所得加总按适应税率计算所得税时,对不动产所得、营业所得、山林所得、转让所得等可能出现负所得(亏损)的项目,可以按一定程序从其他所得中扣除,称亏损抵扣,经过亏损抵扣仍不能抵扣完的亏损额还可以按一定程序转到以后3个年度抵扣,称做亏损转期。
在计算出综合所得后出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保证纳税人的基本生活条件,对综合所得
进行生计费用的扣除。
此所得扣除分两大类:一类是对人的扣除,包括所有人可享受的基础扣除,和因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原因的扣除,如配偶扣除、抚养扣除、残疾人扣除等;另一类是对事的扣除,包括针对突发事件的扣除,如杂项扣除、医疗扣除和针对参加保险的扣除等支出的扣除。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为:对工薪所得实行统一的定额800元(外籍人员等为4000元)的扣除;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成本、费用以及损失扣除;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工薪税率的按工薪的扣除标准,适用个体工商户税率的按个体工商户的扣除标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按800元的定额或20%的定率扣除;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利息、股利、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不扣。
(三)中日个人所得税税率比较
根据量能课税原则,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的基本形式多是累进税率。
自八十年代世界减税浪潮以来,日本以激发经济和社会的活力为出发点,减少级次,降低税率,个人所得税税率有十五级简化为四级,最高税率有70%降到37%。
我国按照收入类别的不同实行不同的(五级或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和不同的比例税率。
如表2和表3。
(四)中日个人所得税职能地位以及分税比较
个人所得税是许多国家的主体税种,是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的重要工具。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占预算收入的30%以上,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正是因其大的数额和高的比重,而成为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和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在分税上,日本个人的所得税是中央和地方的重要收入来源,中央和地方都有独立的针对个人所得的税种和税率,中央为个人所得税,地方为个人“住民税”因地方政权级次不同分:都道府县民税和市町村民税。
(参表2)以实现中央各级政府有稳定充分的收入来源,满足相应公共支出的需要,实现事权与财权的统一。
我国自80年代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虽然个税成为发展最快的税种,但个税收入的绝对量和相对量(占财政收入或GDP的比重)依然很低,难以实现所得税在组织收入、调节分配和稳定经济的功能。
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由原来的地方税转为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分成,2002年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2003年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以后另定。
表4.
二中日个人所得税比较分析及启示
(一)税制模式分析和启示
分类所得税的立论依据是对不同性质的所得项目采用不同的税率,承担不同的税负。
对勤劳所得(如工薪等)课以较轻的税,对非勤劳所得(如利润、股息、红利、租金等)课以较重的所得税。
分类所得税制区分收入性质不同实行差别税率,较好的体现横向的公平;同时又具有分类源泉课征,征收简便,费用低廉的优点。
而其缺陷也明显,不能全面、完整地体现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从而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反而不用交税或交较少的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却要交较多的税,不能体现纵向公平,不符合量能课税原则。
如:居民甲一年中每月获得800元的劳动报酬,其无须纳税;而另一个在境内工作的居民乙在一个月内取得了9600元的一次性劳务报酬,其他月份没有任何收入,乙则需缴纳1536元〔9600×(1-20%)×20%〕的税。
我国在实行的分类所得模式中,对工薪和劳务报酬等勤劳所得使用累进税率,分别为5%-45%和20%-40%;而对利息、股利、红利等非勤劳所得一般使用20%的比例税,并没有体现分类所得税制的横向公平优点;在公平上既无横向公平,又无纵向的公平。
虽然具有源泉征收的便利,但同时伴随着分类差别税率下,纳税人通过不同类收入的转移而产生大量的逃避税现象。
为此,根据我国国情并借鉴日本,
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是优化我国税制模式的有效选择。
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兼收综合和分类两模式的优点,对纳税人不同的收入来源实行综合计征,坚持了支付能力课税原则;又对不同性质收入区别对待,坚持了横向公平。
另外,分类综合税制模式保持的分类源泉课征既有助于组织收入实现,又与我国税收征管水平的现实状况相适应。
(二)费用扣除分析及启示
在税收理论和实践中,个人所得税并不是对个人的应税总所得课税,而是要对总所得扣除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的净所得按适用税率课税。
个人应税总所得的扣除有:所得取得成本;个人基本扣除;抚养人扣除;个人特许扣除;鼓励或再分配性扣除;亏损处理等。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按照税收理论,根据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实质,对成本、费用和损失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和安排,如前所述。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分类税制模式决定我国的扣除是分项差别扣除,而对不同类收入取得成本和生计费用基本上都实行定额(或定率)综合扣除的方法。
这样固然可以便于税收的征管,但不考虑纳税人收入取得和生活支出的差异性实行统一的扣除额度和比例就不近合理,不符合量能课税原则。
因此,要按税收理论和收入、支出的具体情况科学制定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扣除。
参照日本,我国可对收入取得成本和个人生计支出规定定额或定率的基本扣除,同时考虑纳税人具体的费用负担情况,规定配偶扣除,抚育、赡养的扣除,残障扣除,教育医疗扣除,保险扣除以及以外的灾害事故损失扣除等。
在个人收入越来越多元化的今天,允许不同项目负所得的弥补的抵扣,以真实的反映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纳税能力和个人所得税的本质。
此外,税制扣除额的大小应该随工资水平、物价水平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因素的变化对扣除标准(额)进行适当的调整,并允许物价指数和生活水平偏高的地区生计费用适当上浮,以避免通货膨胀对个人生计构成明显的影响,保障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真实地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增强个人所得的弹性。
在我国现在个人所得税的现状下,讨论研究个税的扣除不应局限在于起征点或扣除额本身,而应该着眼于扣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