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做强做优工作实施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业企业做强做优工作实施意见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为进一步推进“工业强镇、产业兴镇”战略,鼓励工业企业进行规模扩张和推进转型升级,不断加快科技创新和做强做优,促进全镇工业经济持续快速优质发展,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实施对象在本镇注册登记并纳税的工业企业二、奖项设置(一)科技创新奖1、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对合作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按实际支付金额的0.5%给予奖励,奖励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鼓励企业申报各类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凡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南通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元的奖励。授牌后奖50%,一年后经绩效考核
评估为合格以上的再奖励50%。2、积极引导企业自主创新,经国家级认定的重点新产品、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000元、2000元。对通过省、国家级科技成果和新产品鉴定的项目,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000元、5000元。当年新获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经营者5000元。3、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每申请一个职务专利、职务发明专利分别奖励200元、300元。(二)品牌创优奖凡企业新获得中国名牌或驰名商标产品的企业、名牌或著名商标、南通市名牌或知名商标(不含各部门评定的名牌产品)的企业,年度亩产税收贡献达到5万元/亩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复评确认的按上述奖励标准的20%执行。(三)运行质量奖1、凡企业年度应税销售总量达到2亿元、纳税增幅达到全镇平均水平、税赋率达全市同行业水平的,评定为五星级企业,
授于星级奖牌并奖励8万元。2、凡企业年度应税销售总量达到1.5亿元、纳税增幅高于全镇平均水平、税赋率达全市同行业水平的,评定为四星级企业,授于星级奖牌并奖励6万元。3、凡企业年度应税销售总量达到1亿元、纳税增幅高于全镇平均水平、税赋率达全市同行业水平的,评定为三星级企业,授于星级奖牌并奖励4万元。4、凡企业年度应税销售总量达到5千万元、纳税增幅高于全镇平均水平、税赋率达全市同行业水平的,评定为二星级企业,授于星级奖牌并奖励2万元。(以上受奖企业的亩产税收贡献必须达到镇定标准)5、凡本年度新进入规模企业行列的企业(应税销售达到2000万元以上),按进入的时间先后(一季度、二季度、10月底、年底)分别奖励经营者1万元、8000元、6000元、5000元。(四)项目投入奖根据当年实际投入量,对技改项目或新上项目给予奖励:对实际投入超过500万元的,按投入总额的0.2%予以奖励。(企业实
际投入量以固定资产抵扣、新增装机容量、信息化投入、厂房建筑税票等为参考依据)(五)节能减排奖鼓励企业节能降耗,对企业实施的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实现万元应税销售综合能耗下降5%的,奖励企业2万元。(本奖项仅限规模以上企业)三、对园区内企业的调控措施1、落户园区的企业当年圈地不建或超过十二个月不能竣工投产的,政府除收取土地租金外,同时按国土、财税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2、存量企业每亩税收贡献额低于5万元的,不足部分的25%以现金补足。新办企业投产后,每亩税收贡献第一年5万元以上,第二年7万元以上,第三年开始10万元以上,不足部分的25%以现金补足。3、企业连续两年应税销售低于100万元/亩,将采取限电等综合调控措施,逐步清理出园。4、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企业,土地使用权属企业;凡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在企业进行资产转让时,须重新明确土地权属,不得擅自转租土
地,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四、组织实施镇相关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经济发展工作,抓住工作重点,通过行政推动、政策激励、配套服务等有效手段,全面落实激励意见,强化过程服务,加快企业发展。1、镇成立经济工作推进协调领导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工业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企业服务中心、财政、国土、规划、环保、供电、供水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优惠政策实施工作的领导,协调政策的落实。2、凡当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符合享受奖励条件的,年终先由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依据报企业服务中心,由领导组审核、评估后确定受奖对象,由镇财政所予以兑现。(单项考核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3、各企业必须按章纳税,若违反税收法规或发票管理规定,被检查出的应交税款不予返回,同时取消该企业优惠政策享受。4、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所发文件如与本文件精神不一致的,按
本文件精神执行。本文件由镇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工业企业做强做优工作实施意见责任编辑:田老师阅读:人次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