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调研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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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调研情况汇报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局十分重视,及时研究工作方案,并汇同县总工会、县工信局组成调研组,对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逐项汇报如下:
一、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情况
(一)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结合一年一度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目前我县农民工总数4350人,签订劳动合同3915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
(二)劳动用工方式:目前我县用工全部实行企业自主招用,一律实行合同制,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普通工人绝大多数就地就近招用,部分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从外地招聘。严格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无违法使用童工现象。基本上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周带薪休假一天,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日休假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特点和性质,也实行轮班工作制。但每班严格执行八小时标准工时。目前我县劳务派遣工作没有开展。执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单位不多,涉及**县农机校机动车驾驶培训站和**县平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由于其特殊的工作要求,执行不定时工
作制;另外,**县天欣物资商城使用的小时工,每天工作3到4小时,严格执行省政府规定工资标准。
(三)企业规章制度建立:全县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内部管理方面比较健全,内容涵盖考勤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岗位职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薪酬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工伤管理办法、后勤管理等各种内部管理规章。大多数企业规章制度已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截止目前,累计签订集体合同(以工资协商、女职工保护为内容)的企业19户,涉及职工2895人(女职工500人)。有10户企业签订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有7户企业签订了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制定了《**县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实施方案》,计划自2016年到2016年,力争三年时间在已建工会的企业中基本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督促民营企业签订和续签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协议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协议,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制度的建设计划在工业园区小寨和东光两个成立。相关组成人员及协商事宜待基层调解委员会设立后一并完成。
(五)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 2016年,我县就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之后五年来,这项工作在人少、事多、无经费的情况下,逐年都作出成效,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社会经
济和谐稳定发展。1、2016年通过“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乡镇企业蓝色证书工程”、工程等培训,共组织培训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4366人(其中:创业培训111人,阳光工程培训1220人、省特别行动项目培训1146人、职业培训1989人);2、贯彻省政府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对有创业愿望并申请创业贷款的返乡农民工176人发放贷款880万元;3、去年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件,帮助农民工109人追讨工资万元,为农民工追讨各种待遇万元;依法查处侵害残疾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企业事业2户;受理农民工工伤案件13件,结案率100%;调解率85%。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策:1、劳资双方法律意识淡薄。首先农民工自身素质低,法律意识差,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小农思想根深蒂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给企业管理带来很大不便。这是合同签订和履行的首要难题,企业方也有自身利益的考虑,总是以人员流动频繁、农民工自缴部分农民工不愿缴为由,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而只有企业管理层和技术人员等少数人参加了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在内的五大保险。导致大多数员工签了合同不落实合同内容的现象十分普遍。2、各类施工企业和采矿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层层承包的行为时,常常由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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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而出现无效合同,导致工资拖欠、克扣等工资争议;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而引发工伤争议等。3、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难度大。由于**县采矿、建筑、制造等行业中没有十分突出率先的“龙头企业”、中小型企业中层次参差不齐,很难形成一个大致统一的区域性或行业性的集体协商文本或是一个履行机制。建议:1、加大培训教育,搞好服务,充分发挥各类组织对农民工开展的多层次、多渠道职业培训;深入企业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让劳动合同流于形式。2、建立各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工资问题。3、建议以两个工业园区的管委会为依托,从一些有影响力的行业“老大”中选出代表,通过培训学习,组建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委员会,开展集体协商和劳动争议调解等。
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情况以及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情况
(一)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支付情况: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一线工人采用以产量、质量加责任大小进行工资分配,管理人员按基本工资加责任工作制的原则进行分配。从调研的企业来看,企业均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从未出现拖欠现象;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一线工人平均工资在1400元左右。
(二)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情况:目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不多。工资的增长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内容具体、标准量化、操作性强的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按照全市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意见:1、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12%:2、企业平均货币增长上线22%;3企业平均货币工资增长下线3%来调整增长幅度,比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高出2-3倍。每年将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岗位市场指导价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策:除调研的八家企业外,全县大部分企业规模小、管理差,企业工资增长水平低。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有难度。建议:1、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重点监控,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工作的重点。2、建立各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3、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内容,切实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
4、工资集体协商经三方联席会议商定后,计划下半年全面推进,现正在准备当中。
三、社会保障覆盖情况
(一)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及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率:大多数企业为员工交纳了工伤保险,只对企业管理层和技术人员购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企业五大保险全部参与的人数只占全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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