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 301-88交流500kV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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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500kV电气设备交接和
预防性试验规程
SD 301-88
(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88-12-30 批准1989-06-01实施
1 总则
1.1 为适应交流500kV电网基建和运行的需要,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订本规程。
1.2 本规程的各项规定,是交流500kV电气设备的交接和预防性试验的基本要求,应认真执行。
1.3 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对试验结果应进行全面的历史的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
1.4 本规程在执行中,如需要变更其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或个别项目达不到本规程的标准时,应报请主管部门批准。
1.5 凡所使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6 进口设备应按合同技术条件和制造厂规定进行试验,但原则上也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1.7 绝缘试验应在良好天气、被试物温度及周围空气温度不低于+5℃、空气相对湿度一般不高于80%的条件下进行。
1.8 本规程适用于交流500kV电气设备的交接和预防性试验。交流500kV电气设备中其他电压等级的部分除符合本规程所列条目外,尚应按各有关的规程执行。
1.9 对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气设备和安全用具,以及阻波器和放电指示器等的交接预防性检查试验,应分别根据相应的专用规程或按制造厂规定进行。
1.10 交流500kV电气设备中绝缘油的电气及理化性能试验应按第9章执行,但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含水量、含气量的试验仍按各设备的有关条目进行。
1.11 本规程不包括SF6气体安全管理、空气开关、GIS和充油电缆的试验条目。
2 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
2.1 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电力变压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续表
续表
续表2.2 电抗器(包括中性点小电抗)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2所示:
表2 电抗器(包括中性点小电抗)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续表
3 互感器
3.1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3所示:
表3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其它附属设备如放电间隙、避雷器、轭流线圈的试验项目,参照制造厂的规定进行。
3.2 电流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4所示。
表4 电流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续表4 断路器
SF6断路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5所示:
表5 SF6断路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续表
续表
5 隔离开关
隔离开关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6所示:
表6 隔离开关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6 套管
套管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7所示:
表7 套管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注:在进行变压器及电抗器局部放电试验中,若怀疑套管有放电缺陷,必要时可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7 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
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8所示:
表8 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8 耦合电容器
耦合电容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9所示:
表9 耦合电容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注:多节组合的耦合电容器应分节测量。
9 绝缘油
9.1 绝缘油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10所示:
表10 绝缘油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续表
注:①变压器、油浸电抗器的绝缘油每年第2次检验,可只作水分,击穿电压。
②互感器油的检验周期为1~3年1次,只检验1、5、6、9项,若为密封结构而制造厂又不允许取油者,可不进行上述检测。
③套管油的检验周期为3年1次,只检验1、5、6、9项,若为密封结构而制造厂又不允许取油者,可不进行上述检测。
④设备中绝缘油的色谱分析,含气量和含水量等项目试验另见各有关条目。
⑤绝缘油取样方法按GB7597-87《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
⑥本章所指绝缘油不包括断路器用油。
9.2 混油试验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11所示:
表11 混油试验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注:被混合使用的油,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表11的规定。
10 避雷器
10.1 磁吹避雷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12所示:
表12 磁吹避雷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10.2 氧化锌避雷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13所示:
表13 氧化锌避雷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11 接地装置
接地装置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如表14所示:
表14 接地装置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规程由能源部电力司、基本建设司提出。
本规程由武汉高压研究所负责起草,电力建设研究所协助。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李玉鼎、胥佩葱、林贤流、林凤莺、孙煦、周启光、余先球、胡惠然、张之铨、朱存让、潘金鸾、张智轩、卢元荣、王厚义、王蔚林、傅锡年、张勤、姚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