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Q-CSG213007-2017)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设计管理办法
一般设计变更和小型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的设计变更,根据造价管理办法按费用增减分为一般和小型设计变更;
4.3.3设计变更的提出
4.3.3.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参建各方均可提出变更要求;
4.3.3.2设计变更应说明变更原因、变更依据、方案论证、工程量和费用变化;紧急情况的设计变更,可按管理权限采取其他方式审批,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但应附详细情况说明;
4.1.4.2 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和一类小型基建项目由分子公司提出初设批复申请,公司批复;
4.1.4.3 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直流工程成套设计和二、三类小型基建项目由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提出初设批复申请,报分子公司批复,220千伏电网工程初设批复报公司基建部备案;分子公司可授权下一级单位开展35千伏电网工程的初步设计批复,批复文件报分子公司基建部备案;
(4)是否满足国家、行业和公司相关规定和深度要求;
4.1.3.5评审机构的选择和工作要求
(1)评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2)评审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主持初步设计评审、专题评审及收口会议、印发评审会议纪要、提交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等。
4.1.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
4.1.4.1评审机构应在初步设计评审及收口完成后及时提交初步设计评审意见;
4.1.3.3公司确定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和一类小型基建项目评审单位;分子公司确定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直流工程成套设计和二、三类小型基建项目评审单位;
序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QCSG213007-2012)
56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目次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管理职责 (1)4管理内容与方法 (3)4.1基建项目承包商安全管理 (3)4.2基建项目作业安全风险管理 (3)4.3基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4.4基建项目应急与事故管理 (4)5附则 (5)I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重点防范基建人身伤亡事故发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工程项目,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2004 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3-1997变电所部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GB 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GB 26861-2011)3管理职责3.1公司各级基建部门3.1.1公司基建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规范,贯彻落实公司综合性安全生产规定;负责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在基建领域的建设、运行和持续改进,组织制定相关基建安全管理和作业标准。
负责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安全风险管理。
负责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组织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修订)
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Q/CSG213002-2015Q/CSG213002-2015I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第三章管理模式 (5)第四章技术管理 (7)第五章采购管理 (8)第六章安全管理 (10)第七章质量管理 (11)第八章进度管理 (13)第九章造价管理 (15)第十章综合管理 (17)第十一章附则 (19)附录1:业务分类表 (20)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22)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27)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28)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30)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
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
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2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第五条各级物资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物资的采购、供货和品质控制(含监造)管理,包括物资供货里程碑进度管控、参与物资现场交接、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物资费用计划及实施、督促供应商做好基建工程现场服务、按时完成物资采购结算书等,参加工程验收及启动投产。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技术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技术管理办法Q/CSG213011-2012目次基建项目技术管理办法 (2)1 总则 (2)2 规定性引用文件 (2)3 职责 (2)4 管理内容与方法 (3)5 附则 (4)附录 A 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管理流程图 (6)基建项目技术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技术管理,建立和完善基建项目技术管理机制,提高基建项目技术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的技术标准、科技项目以及设计、施工、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技术管理。
2规定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主席令〔2007〕第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主席令〔1996〕第68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6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标准管理规定》(Q/CSG222018-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科技成果管理办法》(Q/CSG211031-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Q/CSG211033-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管理规定》(Q/CSG211034-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2)3职责3.1公司基建部负责基建项目自初步设计至竣工移交阶段,涉及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的技术管理,修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从研究策划、执行应用至总结考核的全过程管理;负责管理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应用管理平台;负责指导科技成果在基建项目的推广应用,负责基建项目“绿色”技术的研究、应用。
3.2公司各级计划部、财务部、市场部、生技部、物资部、信息部、安监部、农电部、系统运行部等部门按公司赋予的职责开展基建项目技术相关管理工作。
2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3077-2011 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2011-02-01发布2011-02-01 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 总则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及定义 (2)4 职责 (3)5 管理内容与方法 (4)6 附则 (8)附录 A 电网、电源工程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表 (9)附录 B 电网工程项目一级进度计划表 (12)附录 C 电网工程项目二级进度计划表 (14)附录 D 基建工程开工报审表 (16)附录 E 基建工程开工备案表 (17)附录 F 南方电网公司项目进度管理规定流程图(包括进度计划制定、开工管理、进度计划调整流程图) (18)I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定1总则1.1为提高基建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水平,加强建设计划管理,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管理规定。
1.2列入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不包括小型基建工程),自可行性研究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度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2.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54-2011)3术语及定义3.1关键节点:代表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各级项目进度计划表中体现。
3.2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贯穿工程项目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反映工程项目主要进度形象,用于公司基建部、分子公司掌控工程主要进度(见附录A)。
所有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的汇总为年度基建工程进度计划。
3.3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按项目单项工程分解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建设单位掌控工程进度。
(见附录B)3.4项目二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按项目单位工程制定的综合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业主项目部掌控包括设计图纸交付、施工组织、物资到货在内的各阶段、各单位工程的主要进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职责 (3)5管理内容与方法 (5)6附则 (15)附录A、基建项目承包商分级管理流程图 (15)附录B、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分包管理流程图 (16)附录C、基建项目承包商资信评价管理流程图 (17)附录D、基建工程承包商履约行为奖惩原则 (18)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建设安全、质量、效益和进度,实现公司“智能、高效、可靠”的绿色电网建设目标,积极培育并倡导承包商“守合同、讲诚信”的良好经营风尚,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的承包商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1.2 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3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分为潜在承包商、登记承包商、候选承包商、合格承包商和项目承包商,按照服务供应链的管理思路进行五级管理。
1.4 公司对基建项目承包商的资信评价意见和奖惩,是公司选择基建项目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以此促进基建项目建设水平的提高。
1.5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调试、检测及咨询等承包商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3003-201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职责. (4)5管理内容和方法 (5)5.1流程和角色 (5)5.2项目决策 (7)5.3范围管理 (10)5.4项目统筹 (10)5.5进度管理 (12)5.6技术管理 (18)5.7采购管理 (23)5.8风险管理 (26)5.9质量管理 (29)5.10造价管理 (32)5.11项目经理职业发展 (35)5.12持续改进 (37)6附则... .. (39)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实现国际先进目标,根据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源、电网工程、小型基建项目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执行以下规范性文件时,公司制度以最新版本为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规划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X®指南)(第五版)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IPMA Competence Baseline 3.0)资产管理标准(PAS55-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 19001—2008/ISO 9001 : 200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建质监〔2005〕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1号修正)《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十三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9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Q/CSG —目录1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公司基建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分子公司基建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Q/CSG213021-2014Q/CSG213021-2014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职责 (3)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5.1流程和角色 (5)5.2项目决策 (7)5.3项目统筹 (9)5.4进度管理 (11)5.5技术管理 (16)5.6采购管理 (22)5.7风险管理 (24)5.8质量管理 (26)5.9造价管理 (30)5.10项目经理职业发展 (33)5.11持续改进 (35)6附则 (36)IQ/CSG213021-201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现国际先进目标,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和《基建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源、电网工程、小型基建项目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规范性文件中,公司制度执行最新版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规划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X®指南)(第五版)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IPMA Competence Baseline 3.0)资产管理标准(PAS55-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 19001—2008/ISO 9001 : 200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1Q/CSG213021-2014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建质监〔2005〕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1号修正)《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9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日常检查考核扣分工作实施指南(试行)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日常检查考核扣分工作实施指南(试行)二○一三年五月目录1.业务说明 (1)2.适用范围 (1)3.规范性引用文件 (1)4.管理要点 (2)5.日常检查工作流程和说明 (4)6.承包商扣分统计和处罚 (5)7.对检查人员的要求 (7)8.附则 (7)9.附录 (7)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日常检查考核扣分工作实施指南(试行)1.业务说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管理提升”的工作部署,深化创先工作,深入推进基建一体化,确保基建“六个管理”工作现场落地,强化业主现场管控力度,提升基建承包商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指南。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日常检查考核扣分工作,是以基建“六个管理”工作内容为载体,参照“驾照扣分”,结合日常基建项目管理工作,对承包商电网建设过程中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实现对承包商动态管理,强化业主现场管控力度,促使承包商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实现承包商的优胜劣汰,最终确保基建项目建设处于在控、可控状态。
2.适用范围本实施指南适用于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安监部门及业主项目部开展对基建项目承包商日常检查考核扣分工作。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001-201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设计管理办法》(Q/CSG213003-201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Q/CSG213005-201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Q/CSG213007-201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Q/CSG213008-201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造价管理办法》(Q/CSG213009-201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Q/CSG213010-201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技术管理办法》(Q/CSG213011-2012)《关于严格执行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的通知》(南方电网基建[2011]109号)《电网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2012年版)》《关于印发<配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十条规范>的通知》(南方电网基建[2011]84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标准表式(2011 年版)》其他相关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行业标准和南方电网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4.管理要点4.1 检查对象承包商日常检查考核是以南方电网公司投资计划内的基建项目为检查对象,检查承包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违章现象,针对违章承包商进行考核扣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职责 3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5.1 流程和角色 55.2 项目决策 75.3 项目统筹 95.4 进度管理 115.5 技术管理 165.6 采购管理 225.7 风险管理 245.8 质量管理 265.9 造价管理 305.10 项目经理职业发展 335.11 持续改进 356 附则 3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现国际先进目标,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和《基建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源、电网工程、小型基建项目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规范性文件中,公司制度执行最新版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规划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 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X®指南)(第五版)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IPMACompetenceBaseline3.0)资产管理标准(PAS55-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08/ISO9001:200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建质监〔2005〕5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 71 号修正)《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和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599 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
(完整word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Q-CSG213007-2017)
(完整word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Q-CSG213007-2017)Q/CSGQ/CSG-201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2017-9-8发布2017-9-8实施中国南方电网有限1责任公司发布Q/CSG-2017目录2Q/CSG-201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1总则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1.1建项目进度管理,加强项目进度计划的全过程控制,实现项目工期目标,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明确了基础设施项目进度管理中各单位的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自可行性研究批复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度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执行以下规范性文件时,公司制度以最新版本为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200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Q/CSG-2013)3术语及定义关键节点:关键工作两端的节点,在本办法特指基建项3.1目的主要阶段之间标志性工作开始或结束的时间点。
3Q/CSG-.2项目一级进度计划:即里程碑进度计划,包含项目前期一级进度计划和项目建设一级进度计划,用于公司、分子公司对基建项目进度的管理。
项目前期一级进度计划是自列入项目前期投资计划至取得核准文件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项目建设一级进度计划是贯穿基建项目自列入基建投资计划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关键节点的进度计划。
3.3项目二级进度计划:按项目单项工程制订的进度计划,用于建设单位和业主项目部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管控。
3.4指导工期:根据公司供电工程、电网工程主要阶段施工工期统计数据,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种外部条件,制定工程各阶段的合理工期,是制定基建工程进度计划的主要依据。
3.5属地单位:指基建项目所处的各分子公司及其各级供电区域所属管辖单位。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1总则1.1为提高基建项目进度管理水平,加强建设计划管理,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列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3.1关键节点:代表基建项目的一个重要阶段,在各级项目进度计划表中体现。
3.2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贯穿基建项目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结算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反映基建项目主要进度形象,用于公司基建部、分子公司掌控工程关键进度(见附件一)。
3.3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按项目单项工程制定的自可研批复至竣工投产、结算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建设单位掌控工程进度。
(见附件一) 3.4项目二级进度计划:根据项目一级进度计划,按项目单位工程制定的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用于业主项目部掌控设计图纸交付、施工组织、物资到货等各单位工程的主要进度。
(见附件一)4.1公司基建部4.1.1制定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指导工期;4.1.2组织、指导各分子公司制定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4.1.3下达电源工程、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一类小型基建工程的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并批复相应调整计划;4.1.4指导、监督、检查基建项目建设准备工作及项目实施进度;4.1.5考核分子公司基建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完成情况;4.1.6考核分子公司重点工程计划投产完成情况。
4.4.1制定基建项目年度停电计划;4.4.2提出解决电网重大安全或供电问题的工程投产建议时间。
4.5分子公司4.5.1配合公司基建部制定基建项目建设指导工期;4.5.2配合公司基建部制定基建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4.5.3下达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二、三类小型基建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并批复调整计划;4.5.4编制及上报项目前期费用计划建议,明确项目建设单位;4.5.5指导、检查项目建设准备工作及项目实施进度;4.6.6考核业主项目部项目一级进度计划完成情况;4.6.7考核业主项目部项目重点工程计划投产完成情况。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基本建设的投资计划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电力基本建设的投资行为,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基建计划),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南方电网电力发展规划,而制定的公司年度电力建设目标和投资计划,是公司基本建设管理的专业计划。
1.3基建计划应体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方针,体现把南方电网建设成为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大电网的发展目标。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3职责分工3.1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公司基建计划管理工作。
组织审批各单位编制的基建计划建议,编制和调整公司基建计划建议,下达各单位的基建计划。
3.2安全监察与生产技术部参与审查各单位(部门)基建计划建议,参与编制和调整公司基建计划建议,负责基建计划与生产运行的协调工作。
3.3财务部参与审查各单位基建计划建议,参与编制和调整公司基建计划建议,负责基建计划的资金管理。
3.4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的基建计划管理工作。
包括:3.4.1按照职责分工,编制和调整本单位(部门)的基建计划建议。
3.4.2分解下达分管单位(部门)的基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3.4.3按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申报公司下达的年度基建计划。
4管理内容和方法4.1基建计划的范围4.1.1电网基本建设投资计划;4.1.2调峰调频电源建设投资计划;4.1.3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计划;4.1.4县城电网改造投资计划;4.1.5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计划;4.1.6纳入基建管理程序的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等。
4.2投资项目4.2.1投资项目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南方电网及各省(区)电力发展规划,包括计划项目和预备项目。
4.2.2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建设资金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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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Q/CSG213007-2017目录1 总则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及定义 (3)4 职责 (4)5 管理内容与方法 (8)6 附则 (13)7 附录 (14)附录A:南方电网公司基建项目建设一级进度计划表 (15)附录B:基建项目建设进度管理流程图 (1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加强项目进度计划的全过程控制,实现项目工期目标,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明确了各单位在基建项目进度管理中的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自可行性研究批复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度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执行以下规范性文件时,公司制度以最新版本为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Q/CSG213011-2013)3术语及定义3.1关键节点:关键工作两端的节点,在本办法特指基建项目的主要阶段之间标志性工作开始或结束的时间点。
3.2项目一级进度计划:即里程碑进度计划,包含项目前期一级进度计划和项目建设一级进度计划,用于公司、分子公司对基建项目进度的管理。
项目前期一级进度计划是自列入项目前期投资计划至取得核准文件的全过程关键节点进度计划,项目建设一级进度计划是贯穿基建项目自列入基建投资计划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关键节点的进度计划。
3.3项目二级进度计划:按项目单项工程制订的进度计划,用于建设单位和业主项目部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管控。
3.4指导工期:根据公司电源工程、电网工程各主要阶段建设工期统计数据,以电力行业工期定额为依据,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并充分考虑各种外部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的工程各阶段的合理工期,是制订基建项目进度计划的主要依据。
3.5属地单位:指基建项目所处的各分子公司及其各级供电区域所属管辖单位。
属地单位要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处理本区域的征地、青赔等外部协调问题。
3.6前期费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支持性文件办理等前期工作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可研编制、勘察等前期咨询费,可研评审费,环评、水保、特殊地质勘探等前期专题费,招标代理费,变电站预征(控)地费用,前期协调费等。
4职责4.1公司基建部4.1.1负责制定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发布指导工期。
4.1.2审批下达电源工程、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一类小型基建工程的项目建设一级进度计划,并审批相应调整计划。
4.1.3考核各分子公司基建项目开工、投产、竣工验收等关键节点的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4对重点工程项目按一级进度计划加强监督与考核,指导和协调建设单位提出的重大问题。
4.2公司计划发展部4.2.1审批下达需国家行政审批项目、电源工程、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跨分子公司输电网工程、一类小型基建工程的项目前期一级进度计划,并审批相应调整计划。
4.2.2参与制定基建项目建设一级进度计划。
4.2.3考核各分子公司基建项目前期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2.4下达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审批重点工程投产时间调整申请。
4.3生产技术部门4.3.1负责制定启动验收的指导工期。
4.3.2参与制定基建项目一级进度计划。
4.3.3负责基建项目的启动验收及生产准备工作,参与启动投产工作。
4.4物资部门4.4.1制定主要设备材料订货、供货指导工期。
4.4.2参与制定基建项目一级进度计划。
4.4.3下达基建项目的物资供应计划,并跟踪协调物资供应工作。
4.5系统运行部门4.5.1参与制定基建项目一级进度计划。
4.5.2制定基建项目年度停电计划。
4.5.3负责汇总、审核工程项目投产计划,参与启动投产工作。
4.6分子公司4.6.1执行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基建进度管理B类制度和工作细化标准。
4.6.2参与制定基建项目建设指导工期。
4.6.3审核上报电源工程、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一类小型基建工程的项目一级进度计划,审批下达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二、三类小型基建项目一级进度计划,并审批调整计划。
4.6.4监督、指导、检查项目建设实施进度,管控建设单位基建项目一级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6.5督促、检查基建管理信息系统进度数据更新,开展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与报送。
4.6.6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实施,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考核重点工程计划投产完成情况。
4.7建设单位4.7.1制定基建项目一级进度计划,审批下达基建项目二级进度计划。
4.7.2指导、监督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基建项目的建设,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4.7.3检查、维护基建管理信息系统进度数据,开展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与报送。
4.7.4考核业主项目管理机构二级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7.5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建设,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4.8业主项目管理机构4.8.1制定、报送基建项目二级进度计划,审批基建项目施工单位三级进度计划。
4.8.2具体负责基建项目建设实施和进度计划管控。
4.8.3负责基建管理信息系统进度数据管理,开展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与报送。
4.8.4组织完成物资需求计划申报、工程招标采购需求申报、施工停电计划申报等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项目例会,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的进度配合。
4.9属地单位4.9.1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基建项目各阶段对外协调工作,包括位于或经过本区域的工程建设属地化对外协调任务。
4.9.2负责将基建项目一并纳入与当地政府签订的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协议。
5管理内容与方法5.1工期管理5.1.1公司基建项目应以指导工期为依据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5.1.2重点工程和紧急项目的投产时间,由计划部门牵头建立会商机制,会同基建、物资、市场、系统运行等相关部门共同确定投产时间。
5.2前期进度计划5.2.1年度前期进度计划由各级计划发展部门分级负责,年度前期进度计划以前期费投资计划为依据。
5.2.2网、省公司以一级进度计划为总抓手,实现对项目的宏观控制,实现对建设单位的宏观管控。
建设单位以项目详细进度计划为总抓手,可分级制定前期进度计划,推进项目每一个环节按计划开展。
5.2.3前期一级进度计划应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和以下里程碑节点:可研报告评审请示上报时间、可研报告评审时间、可研报告批复时间、行政审批(备案/核准/审批)申报时间、行政审批完成时间。
5.2.4前期二级进度计划包括可研招标、合同签订以及支持性文件办理简况等;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各个环节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前期工作节点,作为三级进度计划。
5.2.5项目前期进度计划实行“谁下达、谁管控”,定期将项目前期实际进度与前期进度计划进行比较。
5.2.6年度前期费投资计划和前期里程碑进度计划原则上不予调整。
5.2.7列入年度前期里程碑进度计划的项目,出现下列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可申请取消项目前期工作,由项目前期决策单位审核同意,已产生的前期费用计入本单位财务当期损益。
(1)因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无法开展前期工作;(2)因城乡规划调整,项目无建设必要性;(3)其他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情况。
5.2.8项目建设单位以年度前期费投资计划、年度前期进度计划为基准编制年度前期资金计划。
各级财务部按年度前期费投资计划、年度前期进度计划、年度前期资金计划开展费用安排,确保专款专用。
5.3基建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编制与调整5.3.1公司基建项目建设进度管理实行分级管控模式:一级进度计划:根据管理权限由公司或分子公司下达计划,公司主要考核开工、投产和竣工验收等关键节点,分子公司管控所有节点。
二级进度计划:由建设单位下达计划,用于建设单位和业主项目管理机构进度管控。
5.3.2一级进度计划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审,与年度投资计划同步编制,并保证投产等时间节点一致。
在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公司基建部、分子公司按管理权限分别审批下达基建项目一级进度计划。
5.3.3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在项目建设一级进度计划审批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编制完成项目二级进度计划。
由建设单位在项目一级进度计划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审批下达项目二级进度计划。
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负责的基建项目由业主项目管理机构下达二级进度计划。
5.3.4公司基建项目应按关键节点工期目标进行进度控制,如工程建设过程受外部因素影响而不能执行项目建设一级进度计划,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应及时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工程项目建设一级进度调整计划,按管理权限审批。
并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5.3.5电源工程、直流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应梳理关键路径,编制关键路径进度计划横道图,加强进度管控。
5.3.6基建工程项目二级进度计划按单项工程进行管控,管控节点由各分子公司在建设一级进度节点基础上进行细化梳理,要求有利于进行投资管控的监控和统计,对于35kV及以上电网工程项目,二级进度计划必须包含主设备到货、土建施工完成、线路施工完成和电气安装施工完成等管控节点。
5.3.7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二级进度计划及施工合同及时制定项目三级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核,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审批。
5.4开工管理5.4.1项目核准并进入投资计划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取得项目用地、报建等相关合法性文件,办理征地及拆迁、移民、青苗补偿、林地占用、树木砍伐等相关手续,签订征地及补偿合同,开展三通一平工作。
5.4.2建设单位应按进度计划组织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包括督促设计单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组织或参加初步设计审查,及时提交物资及工程招标需求等。
5.4.3基建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施工项目部提出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项目部确认后,由业主项目管理机构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基建项目以主体工程基础开挖为开工标志。
5.4.4电网主网工程项目开工具备主要条件如下,配网工程、电源工程、小型基建工程根据工程特点参照执行:(1)项目已核准批复;(2)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3)工程的监理、施工单位已确定,合同已经签订;(4)开工所需的施工图已经评审;(5)项目按规定办理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6)变电站(含换流站)工程“三通一平”、送电工程线路复测等建设准备工作已完成;(7)项目开工需要的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订货,所需建筑材料已落实来源和运输条件;(8)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项目开工前必须办理的行政许可手续已办理完成。
5.5基建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的实施与控制5.5.1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利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对基建项目进行实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