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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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政府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规范XX镇财务行为,加大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XX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遵循原则: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制度包括管理机构、经费审批及支出管理制度、基本业务管理制度、会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四部分。

四、本制度与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制度由财政所负责解释和修订。

六、本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七、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镇政府机关、镇属各站所及各村民委员会。

第二部分:管理机构

一、财政所作为镇政府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镇的财务管理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严格依法办事,对于不合法的会计事项,应及时予以纠正,做到严格把关,有效地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二、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努力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制度,不做假账”。

三、自觉接受财政、审计机关的检查监督,按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定期、及时、准确向单位负责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第三部分:经费审批及支出管理制度

一、审批制度

镇政府各类财务资金支出,严格实行集体领导下的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经费报销规定

1·经费报销必须出具合法的、真实的原始凭证,支出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镇长签字。

2·报销单据要求:外来票据必须是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或收据;发票或票据要有单位名称,摘要内容应清楚明了,票面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票据必须有收款人签章、填制单位盖章;报销单据不得涂改和挖补,凡有此类情况一律不予受理。

3·现金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2000元以上开支原则上需使用转账支票,如特殊情况需要现金支付,要说明原因,并经镇长批准方可报销。

4·单据报销填制凭证时,必须填制统一的报销单或使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制报销凭证。

5·经费报销流程

单据粘贴并填制支出报销单→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镇长审批→出纳人员付款→会计人员审核记账。

三、支出分类管理规定

1·工程建设及固定资产构建支出

(1)凡工程建设总造价按规定达到招投标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招标方案

需经镇党委会议讨论同意;

(2)固定资产购建按区政府文件需以政府采购方式购建的,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购建;

(3)各类工程建设都必须有相应的质量管理、监督验收小组。人员具体由镇党委会确定;

(4)工程款支付需提供建筑安装正规税务发票,并附有招投标书、合同(协议)、工程预算、决算、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2·办公用品购置支出

机关使用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计提出购置计划报镇长审批。应实行政府采购的由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其余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发放、登记。擅自购置的,自行负担。

3·招待费用支出

(1)来客工作就餐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接待,陪同人员按站所和对口业务关系参加,一般不得超过三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开具就餐联系单,凭单到食堂预约就餐。因工作需要外出接待用餐,必须由分管领导报经书记、镇长同意,外出接待标准必须严格控制,接待费用由经办人员先垫付,不得签字挂帐,报销时间须在二周内,超过期限自行负责。

(2)来客或会议用烟、水果和物品等,一律由办公室先征求书记、镇长同意后负责办理,并由接待牵头人签具证明后按程序报支。

4·差旅费支出

按原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办(1996)45号文件规定的开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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