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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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7年以来,**县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开拓创新,求实苦干,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经全面清理和审核论证,保留行政审批事项80项,取消12项,整合5项,调整6项。经过全面清理规范,全县取消证明243项,保留20项;二是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成县直部门的236项依申请权利事项的审核、确认、录入、上报工作。三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涉及27个县直部门的《服务指南》编制工作如期完成,服务信息已公开,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已制度,各部门已陆续在新搬迁的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在日常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标准化流程。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两单”工作运行流畅。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制定完成了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将权责清单运

行流程图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全面明晰了政府部门权力事项、办理时限及群众办事流程。二是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审批事项取消、增加、要素变更等情形,按照法定程序由县审改办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报县政府核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事项清单;

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取消行政职权事项25项,保留行政职权2970项,实现所有行政层级、单位、权力事项、行使环节全覆盖,并将权责清单运行流程图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三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7项。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和办事环节,取消各类证明140项,保留22项。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建立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机制。建立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和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工商质监局,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成立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发改委牵头,各部门负责,建立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方案,按时完成抽查计划。

(四)推进政务诚信。一是推进“双公示”工作。相继出台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一系列文件。向“信用驻马店”网站推送双公示信息7110条,报送“黑红名单”两条,覆盖县直31个单位,信息数据合格率100?二是建立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建立健全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根据失信性质、构建多层次惩戒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道德手段,进一步提高失信成本。三是建立信息交换平台。依托驻马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上传更新“双公示”信息数据,同时正在积极建设“信用**”网站,为推进政务诚信提供更好的工作平台。目前39个单位在公示平台上归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保障、科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等领域,政府率先使用信息和信用产品。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出台了《**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目前没有发现党员干部有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二是组织开展环境监管执法。根据《贯彻落实意见》和《执法检查活动方案》,组织检查企业110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10000余次,查处违法企业近300家,已立案处罚12家,罚款到位45万元。在整治“小散乱污”企业中,共排查出小散乱污企业122家,目前已全部整治取缔到位。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完善政府决策工作规则。为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县政府修订、制定了《县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县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决策规章制度,将决策的程序固定下来,建立了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了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以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严格按照部门提出意见、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的环节运作。

二是建立健全了财政支出会审会签制度。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了会审会签制度,从强化预算约束力、规范预算追加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使财政支出更加规范、合法化。

三是建立健全了土地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制度。为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集约节约有效利用土地,改变以往土地管理过程中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多头办证现象,县政府成立**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并制定《**县土地管理委

员会议事规则》,实行土地管理工作集体审议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四是建立健全了城乡规划委员会集体审议制度。为确保执行城乡规划的法定性、严肃性,杜绝规划执行中的盲目性、随意性,杜绝乱搭、乱建的乱象,县政府成立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对拟决策项目集体研究,最后采用票决制方式决策。同时,为确保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制定了《**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

五是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复议咨询制度,聘请驻马店市律协会长、驻马店北纬律师事务所律师等6名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

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由律师、法律专家等11人组成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全面提升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全面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执法事务多的政府工作部门要建立和

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强化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及时出台实施方案。出台了《**县2017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全力抓好工作落实。二是着力抓好学习交流。确定县司法局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对象,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典型观摩、经验交流,通过示范单位的典型带动,促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大面积开花,大范围结果。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年底对全县30个重点执法单位的服务型执法建设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二)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县关于开展行政指导案卷评查的通知》,通过对各执法单位行政指导案卷开展评查的方式,评选出优秀案卷和案例,推动各执法单位主动把行政指导应用于行政执法全过程,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全面、深入、规范、有效开展,实现行政指导工作常态化。通过积极安排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我县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相互交融、相互促进,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阶段性成效。

(三)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县关于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指导各级各部门梳理依据、明确职责范围、建立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争议纠纷中的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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