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饭店国家级评审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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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饭店评审员职责

绿色饭店评审员职责

绿色饭店评审员职责1.饭店绿色评估:绿色饭店评审员负责对饭店进行全面的绿色评估,评估饭店在能源利用、水资源管理、废物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的内容包括饭店使用的能源类型和使用效率、水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废物的处理方式、环境保护措施等。

2.制定改进计划:评审员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饭店的绿色改进计划。

改进计划包括具体的行动和措施,以减少饭店的环境影响和提高可持续性。

评审员需要与饭店管理层和员工合作,确保改进计划的顺利实施。

3.培训和教育:评审员负责培训和教育饭店的员工,提高员工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理解。

评审员需要设计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活动,并提供相关的教育材料和工具。

4.监督和检查:评审员需要对饭店的绿色实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饭店的运营符合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标准。

评审员需要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审核饭店的运营数据和报告,以确保饭店的环境友好性和可持续性。

5.报告和沟通:评审员需要向饭店管理层和相关利益相关者报告评估结果和改进计划的执行情况。

评审员需要编写评估报告,提供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评审员还需要与管理层和员工进行沟通,解答他们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疑问和问题。

6.研究和发展:评审员需要进行研究和发展工作,了解最新的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趋势和标准。

评审员需要关注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并将其应用到饭店的评估和改进计划中。

评审员还需要参加相关的研讨会和会议,与其他专业人士进行交流和合作。

总之,绿色饭店评审员的职责是确保饭店的运营符合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标准。

评审员需要评估饭店的环境友好性和可持续性,制定改进计划,培训和教育员工,监督和检查饭店的绿色实践,报告评估结果和改进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和发展工作。

评审员的工作对于饭店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可以帮助饭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提高竞争力和可持续性。

绿色饭店管理制度

绿色饭店管理制度

绿色饭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酒店绿色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建立绿色饭店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绿色饭店是指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供健康和谐的服务的饭店。

第三条绿色饭店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酒店及其员工,包括饭店经营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客房服务、餐饮部门等。

第四条酒店的绿色饭店建设和运营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政策。

第二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第五条酒店应注重水、电、气能源的节约使用,鼓励员工和客人合理使用资源。

第六条酒店应设置节能设备,包括能源管理系统、LED照明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七条酒店应严格控制用水量,采用节水设备和节水措施,合理使用水资源。

第八条酒店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进行垃圾分类和循环利用。

第九条酒店应定期进行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环境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能力。

第三章客房服务第十条酒店宣传推广绿色饭店理念,鼓励客人选择环保的生活方式。

第十一条酒店应提供环保清洁用品,如环保洗涤剂、洗手液等,并鼓励客人使用。

第十二条酒店应设置客房能源节约提示牌,教育客人节约能源。

第十三条酒店应提供客房垃圾分类指导,鼓励客人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第十四条酒店应采用床单、毛巾等可循环使用的材料,鼓励客人多次使用。

第四章餐饮服务第十五条酒店餐饮部门应推广绿色饮食,提倡健康、低碳、环保的饮食方式。

第十六条酒店餐饮部门应研发环保菜肴,减少食物浪费和包装污染。

第十七条酒店餐饮部门应严格控制食品质量,确保食物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八条酒店餐饮部门应提供环保餐具,推广可循环利用的餐具。

第五章绿色采购第十九条酒店应选择环保的供应商和产品,优先选择绿色环保产品。

第二十条酒店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环境管理审核,确保供应商符合环保要求。

第二十一条酒店应建立绿色采购制度,明确绿色采购的流程和标准。

第六章绿色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二条酒店应设置绿色管理部门,负责绿色饭店的建设和运营。

第二十三条酒店应建立绿色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权力。

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评审员资格管理办法

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评审员资格管理办法

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评审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执行GB/T 13391—2000《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国家标准,使酒家酒店分等定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等级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评定的评审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酒家酒店等级评定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资格由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委会)认定,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四条获得评审员资格证书并经全国或地方等级评定机构聘任,可参加国家级酒家酒店分等定级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各地方等级评定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聘用的评审员资格实施管理。

第六条评审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等效学历;2. 应是从事酒家酒店行业管理或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或业务技术人员;3. 具有比较丰富的酒家酒店管理知识、经营经验或实践操作能力;4.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的任职资格;5. 具备一定的英语基础;6. 全面掌握《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及其评分细则;7. 办事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8.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9. 身体健康,能按要求参加和胜任评审工作。

参加现场评审,年龄在65岁以内。

第七条评审员资格的认定程序: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的等级评定机构共同负责推荐评审员,报全国评委会办公室;为方便各省委派评审员开展工作,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推荐的评审员应征求省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2. 级别评审员评审经历要求评审员分为三个级别:实习评审员、注册评审员、高级注册评审员;2.1 实习评审员被推荐的人员应参加由办公室组织的培训并通过统一考试。

2.2 注册评审员取得实习评审员资格后,经过三次现场审核,可提出晋级申请。

办公室根据其现场审核能力和企业的评价意见以及见证人或组长的评价报告,符合条件可批准成为注册评审员;2.3 高级注册评审员在获得注册评审员资格后,至少担任五次评审组长或辅导过三家以上企业编写质量管理文件,可申请转为高级注册评审员;3. 各级别评审员不应对同一个企业进行辅导咨询和现场评审。

绿色饭店 GB-T21084-2007

绿色饭店 GB-T21084-2007

绿色饭店GB/T21084-20071范围2GB5749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663旅店业卫生标准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316节能检测技术通则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6]53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6]58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饭店Hotel向消费者提供住宿、饮食以及相关综合服务的企业。

包括酒店、宾馆、旅店、旅馆、度假村、招待所、培训中心等。

3.23.3的影响。

3.4由最高管理者就组织的环境绩效所证实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

3.5绿色消费GreenConsumption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主动选择有益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产品和服务,减少或消除对环境的污染,降低资源和能源的消耗。

3.6绿色行动GreenAction企业按照指定的计划,为向广大社会公众传播绿色饭店相关知识,以及调整自身经营方式,加强能源节约、环境保护而采取的一系列活动。

3.73.844.14.2用银杏叶标识,从一叶到五叶,五叶级为最高级。

5基本要求5.1遵守建设和运营中涉及的节能、环保、卫生、防疫、安全、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2制定环境方针,明确绿色行动目标和可量化指标,并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保障执行5.3有相应组织机构,有绿色行动的考核及奖励制度,有高层管理者具体负责创建活动。

5.4每年有为员工提供绿色饭店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节能节水、环境保护技术及管理,消防教育,职5.55.65.766.16.1.16.1.2设计中充分体现当地自然、人文和谐和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6.1.3不造成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

6.2建筑设计6.2.1设计中体现节能省地,无建筑空间的浪费。

6.2.2有隔热、降噪、保温材料的设计与运用。

6.2.36.2.46.36.3.16.3.26.3.377.1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并执行。

2006版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 《绿色饭店》[含评定细则].doc

2006版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 《绿色饭店》[含评定细则].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绿色饭店(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目录前言 (1)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 (2)4等级划分及标识 (3)5基本要求 (3)6绿色设计 (4)7安全管理 (4)8节能管理 (5)9降耗管理 (5)10环境保护 (5)11健康管理 (6)12绿色宣传 (6)13绿色饭店的评定 (7)附录 (10)前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并提供安全、健康服务是饭店业实现和谐发展的方向,为引导宾馆、饭店发展绿色经营方式、提供绿色服务产品、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制订绿色饭店标准。

本标准制订借鉴了商业行业标准《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SB/T10356-2002)、旅游行业标准《绿色旅游饭店》(LB/T007-2006)及国内相关地方标准,结合了饭店业开展绿色行动的经验,以及节能、环保等领域技术发展水平,提出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提供安全、健康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行动内容。

本标准为创建绿色饭店行动提供指导。

创建行动是一个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饭店在实施中应注意与其它经营管理活动相协调,促进饭店整体经营管理的和谐与提升。

本标准与现行侧重于功能性评价的饭店星级标准有机衔接,共同构成对饭店企业的整体评价和识别体系。

本标准注重管理、强调流程,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提供安全、健康服务方面对饭店建设与经营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并根据企业可达到的不同程度进行分级。

在推动绿色经营基础上不断激励饭店企业为公众消费权益以及创建社会节约环保消费氛围做出更多的努力和创新。

随着饭店业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技术的发展,对绿色饭店认识的深入以及饭店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节约环保消费氛围的形成,本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

本标准由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国家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司、中国饭店协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认证中心单位。

绿色餐饮评定与管理制度

绿色餐饮评定与管理制度

绿色餐饮评定与管理制度1. 绿色餐饮评定标准1.1. 食材采购标准食材采购应为有机或无公害认证的产品,不得含有农药或其他化学添加剂。

餐饮企业应建立食品采购台账,保留供应商资质证明、商品质检报告等相关资料,以备审查。

1.2. 烹饪操作标准烹饪应绿色低碳,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减少二次污染。

用水、用电等环境资源应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1.3. 餐饮垃圾管理标准餐厅应设置“湿垃圾”和“干垃圾”收集桶,并加盖密封。

餐饮废弃油脂应妥善处理,不得排放到下水道中。

1.4. 餐厅绿化标准餐厅应配备绿色植物,增强室内空气质量,营造绿色环保的用餐氛围。

2. 绿色餐饮管理制度2.1. 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制度餐饮员工应接受环保培训,加强环保意识,落实绿色餐饮标准。

2.2. 资源管理制度餐厅应建立用电、用水、用气等资源消耗管理流程,合理使用环境资源,节约能源。

2.3.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餐厅应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干湿垃圾分类,在日常管理中强化管理和监督。

2.4. 处置废弃油脂制度餐厅应将废弃油脂交由废弃物回收公司收集,按规定处理。

3. 绿色餐饮评定与认证3.1. 评定条件餐饮企业需符合绿色餐饮评定标准,经评委会评定合格后方可获得绿色餐饮认证。

3.2. 评定程序餐饮企业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绿色餐饮认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环保部门会派出评审专家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对企业进行评分。

合格企业将获得绿色餐饮认证。

3.3. 评定效益获得绿色餐饮认证的企业,可以得到政府部门的扶持和优先政策,提高企业形象和信誉,获取更多的顾客和利润。

4. 绿色餐饮的发展趋势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餐饮的概念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

绿色餐饮已经成为餐饮业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

未来绿色餐饮将会更多的引导餐饮企业开展环保工作,实现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经营理念,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健康、环保的餐饮产品和服务。

5. 结束语餐饮业是一个重要的消费领域,如今绿色餐饮已经成为餐饮业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它不仅能够保障消费者的健康,还能够促进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

绿色饭店定义、认证程序及等级划分

绿色饭店定义、认证程序及等级划分

绿色饭店定义、认证程序及等级划分国际上把绿色饭店为“生态效益饭店”,隐含着“经济效益”的含义,意思是充分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应该说,绿色饭店只是一种比喻的说法,指饭店必须为社会提供舒适、安全、有利于人体健康的产品,并且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以一种对社会、对环境负责的态度,坚持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绿色饭店的具体要求如下:1、饭店的建设对环境的破坏最小;2、饭店设备的运行对环境的影响最小;3、饭店的物资消耗降低到最低;4、饭店提供满足人体健康要求的产品;5、饭店积极参与社会性的环境保护活动。

绿色饭店的核心是:安全、健康、环保。

安全是指饭店行业的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要有绝对的保障。

健康是指绿色客房和绿色餐饮,绿色饭店必须给消费者健康的环境和食物,环保标准要求饭店将能源消耗降到最低,此外,只要评上绿色饭店的都禁止销售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食品,不能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木制筷子等。

中国绿色饭店分为A级到AAAAA级共五个等级,分别用具有中国特色的银杏叶作为标志。

被评为“中国绿色饭店”的有效期为四年。

2003年3月1日起中国正式实施《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国家行业标准。

至2002年底,已有37家饭店企业被评为“中国绿色饭店”。

“中国绿色饭店”认证程序(CHINA GREEN HOTEL ATTESTATION PROCEDURE)1、向中国绿色饭店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提交《中国绿色饭店申请表》。

2、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企业寄发标准,实施评估细则等相关资料,申请企业允许用“中国绿色饭店”标志用于店内宣传。

3、申请企业组建创建绿机构,进行员工培训,可任选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实施改进。

申请企业可以按照标准及评估细则要求,自行组织实施与改进。

申请企业也可以派创绿负责人参加“中国绿色饭店”审核员培训班。

申请企业还可以邀请经中国饭店协会认可推荐的绿色饭店审核员或咨询公司指导创建“中国绿色饭店”的准备工作。

中国绿色饭店评估细则

中国绿色饭店评估细则

中国绿色饭店评估细则条件:本细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SB/T10356-2002)在实施中企业应履行的各项条件,其解释权在中国饭店协会。

本细则分为前提部分、基础部分、领先部分前提部分:前提部分的各项条件,是现场审核时企业均应完成或具备的前提条件。

基础部分:基础部分的各项条件是企业在实施标准过程中应达到或完成的。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划,逐步实施。

领先部分:领先部分是企业补充说明的部分,主要阐述企业在创建绿色饭店过程中在安全、健康、环保上的创新,以及硬件设施具备的领先性、取得的成效以及未来一个时期内的计划。

评分:总分:300分(各条款分值标注在每一条款前的括号内)● 前提部分必须全部完成● 基础部分分数为:256分● 领先部分分数为:44分A级"中国绿色饭店"分数须为180分以上表示企业已经实施绿色饭店标准。

AA级"中国绿色饭店"分数须为200分以上表示企业在提供"安全、健康、环保"服务上,取得初步成效。

AAA级"中国绿色饭店"分数须为220分以上表示企业在提供"安全、健康、环保"服务上,处于本地区饭店行业领先水平。

AAAA级"中国绿色饭店"分数须为250分以上表示企业在提供"安全、健康、环保"服务上,处于国内饭店行业领先水平。

AAAAA级"中国绿色饭店"分数须为280分以上表示企业在提供"安全、健康、环保"服务上,处于世界饭店行业领先水平。

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酒店、宾馆、度假村、餐馆、酒家、酒楼、饭庄等企业。

企业根据业态不同,执行相应条款,不具备或无法履行的部分可以不填。

1. 前提部分1.1 法律法规在饭店企业的日常运营中涉及到环保、安全生产、消防、治安、卫生等法律法规关系的调整,遵守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是创建绿色饭店的前提,每个企业都必须符合这些要求。

2003版经贸委标准 - 《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含评定条件]

2003版经贸委标准 - 《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含评定条件]

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Green hotel rating criteri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2003年3月1日起执行)前言本标准参照采用了丹麦的《绿色钥匙--饭店、青年旅馆、会议和娱乐中心的环境证书》、加拿大的《绿色叶子》等规范的部分条款,结合我国饭店行业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及人们的消费水平而制定的。

标准主要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绿色饭店管理规定。

规定了绿色饭店的定义、标准的适用范围、等级划分、等级划分的依据、评定方法、管理原则等。

第二部分是绿色饭店评定条件。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饮食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饭店协会负责起草,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明、李仁良、陈新华、陈勇、周和华、平安稳、张军。

本标准是为首次发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饭店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及标识、等级评定和管理原则及绿色饭店的评定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饭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 ISO 9001:2000)GB/T 24001-1996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idt ISO 14001:1996)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色饭店Green hotel体现GB/T 24001-1996的要求,运用环保、健康、安全理念,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和合理使用资源的饭店。

其核心是为顾客提供舒适、安全、有利于人体健康要求的绿色客房和绿色餐饮,并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中 国 绿 色 饭 店 实 施 细 则

中 国 绿 色 饭 店 实 施 细 则

中国绿色饭店实施细则(2005年7月)本实施细则是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中“在宾馆开展‘争创绿色饭店’活动”的指示精神,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SB/T10356-2002)制定,旨在推动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为重点的绿色饭店的创建,供企业参照实施,鼓励并支持企业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

※法律法规第一条遵守国家有关环保、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

※计划控制第二条饭店最高管理者应任命绿色管理者代表,直接负责绿色饭店的创建工作。

第三条饭店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各有关部门的人员支持。

第四条建立并维持一个含有关于“中国绿色饭店”相关文件的文件包。

包括绿色计划、各级目标及行动方案、改进方案、预算及绿色运营的相关记录。

※员工参与第五条饭店每年必须召开以“安全、健康、环保”为主题的员工大会。

第六条饭店应每年开展一次以“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为主题的活动。

第七条绿色管理者代表必须参加关于饭店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课程。

第八条饭店应有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培训计划。

饭店需进行全员培训(含临时工),新员工被雇佣并工作于企业后,不迟于3个月,也要参加相同的培训。

建议饭店建立起包含绿色健康理念为基础的企业文化,并确保企业文化在饭店内各层级得到贯彻。

※对客宣传第九条饭店内客房、餐厅、大堂等顾客直接接触区域以及、网站、企业广告等顾客间接接触区域应有必要、合理的宣传布置和顾客告示标牌。

第十条前台有创建绿色饭店行动指南,前台员工能对客人就饭店在创建绿色饭店过程中将实现的目标与行动做出说明,并鼓励客人参与环保活动。

※节约用水第十一条饭店各主要部门应有用水的定额标准和责任制。

每年需要对节水有目标、指标和改进方案第十二条应安装节水设备或采取节水措施。

第十三条水消耗较高的部门独立安装水表。

第十四条全部安装节水龙头。

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条中国绿色饭店评定是依据《绿色饭店》(GB/T21084—2007)国家标准在全国饭店业实施的一项标准化工作,为规范评定工作,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是实施中国绿色饭店评定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三条工作委员会由国家商务部、发改委、环保部、国标委、国资委、旅游局的相关司局、中国饭店协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人选组成。

工作委员会设名誉主任1人,主任1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

第四条工作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是:1、制定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宣贯和创建工作的规划及实施方案。

2、指导各地方评定机构开展绿色饭店的创建和推广。

3、为促进创建活动争取优惠政策。

4、树立先进典型,组织交流、推广创建工作经验。

5、审议其他创建工作中重大事宜。

第五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工作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为办公室、评审委和专家委。

办公室设在中国饭店协会,负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一、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并协调各地方绿色饭店评定机构开展创建和评定工作。

1、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制度、评定程序和评审细则,指导地方评定机构规范开展创建活动。

2、负责组织对地方评定机构人员的培训和联络。

3、负责绿色饭店申报组织工和宣传工作。

4、负责评审结果公告、批复、授牌、复核等日常管理。

5、统一制作核发绿色饭店的各等级标志牌匾、证书。

6、接受和处理相关的投诉。

7、承办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评审委由国家标准注册评审员专家组成,主要负责1、评审员资格批准、培训及日常管理。

2、绿色饭店现场评审组人员的委派。

3、绿色饭店现场评审的具体实施。

4、绿色饭店现场评审质量的把控与提升。

三、专家委由饭店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主要负责:1、对绿色饭店培训、评定、宣传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

2、负责绿色饭店节能、环保等技术环节工作的贯彻执行。

国家级绿色饭店高级评审员动态管理办法

国家级绿色饭店高级评审员动态管理办法

绿色饭店国家级高级评审员动态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绿色饭店评审工作质量,促进评审员队伍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调动高级评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高级评审员良性动态管理机制,作为《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管理办法》的补充条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高级评审员所在企业必须申报评定“中国绿色饭店”或“国家级绿色餐饮企业”。

第二条高级评审员每年至少推荐一家企业申报绿色饭店。

第三条高级评审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现场评审或交流活动。

第四条凡未完成年度工作要求的,需在年底向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递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
第五条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取消高级评审员资格。

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

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管理办法

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管理办法

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管理办法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绿色饭店》GB/T21084—2007国家标准,使绿色饭店评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享有《中国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资格的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评审员资格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批准认定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获得评审员资格证书并经全国或地方评定机构聘任,可参加中国绿色饭店(餐馆)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各地方评定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聘用的评审员实施管理。

第六条评审员共分三个级别:内审员、评审员、高级评审员。

(1)内审员为本企业内部评定指导人员。

内审员在完成本企业评审后,可提出申请评审员的资格认定,经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可辅导其他企业参加达标评定。

(2)评审员取得评审员资格后,重点为当地企业进行评审,经过三次现场审核或至少指导三家企业通过达标评定,可提出晋级申请。

办公室根据其现场审核能力和辅导企业的评价意见以及见证人或组长的评价报告,符合条件经相应培训后可批准成为高级评审员。

(3)高级评审员高级评审员可受委托参加跨省际评审工作,并有资格担任评审组长。

第七条评审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饭店(餐馆)从事管理或相关技术部门的现职企业工作人员,各地区行业主管部门、饭店和餐饮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等效学历;有较丰富的饭店(餐馆)管理经验和实践操作能力。

在当地饭店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有以人为本的节能环保安全健康知识、服务质量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修养。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全面掌握《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及其评分细则;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办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7、身体健康,能按要求参加和胜任评审工作。

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操作指南

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操作指南

《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检查规范一、范围本规范明确了接受各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委派的评定人员,对绿色旅游饭店进行一系列评定检查活动的依据和工作要求。

本评定检查规范适用于任何要求创建绿色旅游饭店、实施和改进环境管理的旅游饭店。

二、绿色旅游饭店等级与划分根据行业标准,绿色旅游饭店分金叶级和银叶级两个等级,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旅游饭店方可申报。

经评定的绿色旅游饭店每三年由省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机构进行一次复核。

绿色饭店的标志有效期为五年(颁发证书之日起计算),到期必须重新申请评定。

三、评定检查的指导思想在坚持行业绿评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本省绿色旅游饭店创建的实际和市场需求,以创建绿色旅游饭店为抓手,在创新和发展绿色环保理念指导下,以科学、规范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绿评工作专业性、引导性、实效性和持续性的工作效能,推动全省绿色旅游饭店的建设,促进饭店业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四、评定检查的工作依据绿色旅游饭店等级评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技术性认证工作,其工作依据是《绿色旅游饭店》(LB/T007—2006)标准,也包括该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如:GB 12941—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12455—1990 宾馆、饭店合理用电GB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3—1999)GWPB5—200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T9001—2004 质量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五、评定检查的工作原则绿色旅游饭店评定检查工作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评定人员在评定检查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促进发展、廉洁高效的工作原则。

国家级绿色饭店评分细则---精品管理资料

国家级绿色饭店评分细则---精品管理资料
2
4.3.9
定期对水网进行漏损检测.
2
4.3.10
采用6升节水型坐便器。
2
4。3。11
采用中水系统且运行良好.
2
4.3.12
采用其它水、电、汽节约新设备、新技术和新方法。
3
4.4
能源开发
7
4。4.1
饭店利用太阳能、风能、波能等可再生能源,其中a。使用量占总用量的40%以上.
4
b.使用量占总用量的25%以上.
1
c。有清洁剂自动配量系统。
1
5.17
厨房、洗涤及内部员工每年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包括如何使用化工产品及如何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6
健康管理
116
6。1
室内环境质量符合要求。
5
6。1。1
室内通风良好
3
其中:a。采用有效的利用自然通风系统。
3
b。采用有效的机械通风系统.
2
6。1.2
饭店定期清理空调、新风风道.
1。4
饭店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1。5
饭店有绿色饭店创建的组织机构,有经过专业培训的高层管理者负责创绿工作。
1。6
饭店每年为全体员工提供绿色饭店相关知识培训。
1.7
饭店设立了创绿专项基金。
1。8
饭店提供必要的创绿人员保证.
1.9
饭店有创绿工作的考核与奖励,并纳入饭店绩效评估体系.
1。10
饭店有倡导节约、环保和绿色消费的宣传行动,对消费者的节约、环保消费行为提供鼓励措施。
1。11
饭店近年来无环境污染超标事故。
1。12
饭店近年来无消防安全及食品安全事故.
2
绿色设计
36

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文件

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文件

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文件国绿办[2009]16号关于举办《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XX培训班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XX 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XX省各地、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及各级饭店、餐饮行业协会、各有关饭店和餐饮企业:按照国务院要求,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环保部、国家标准委、国家旅游局等六部委联合制定和颁布了中国《绿色饭店》(GB\T21084-2007)国家标准,并于2008年3月1日正式实施。

2008年11月24日商务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并成立了由商务部、发改委、国资委、环保部、标准委及中国饭店协会共同组成的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

为加快推动绿色饭店创建工作,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决定于2009年9月16至17日针对企业内部评审员,在XX举办《绿色饭店》、《国家级绿色餐饮企业》国家级注册评审员培训班。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绿色饭店》国家标准评估细则讲解。

(2)评定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

(3)专家讲座。

(4)模拟评审。

(5)书面考试。

二、时间、地点时间:9月16日-17日,16日上午报到。

地点:XX省XX帕弗尔饭店。

三、参加人员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XX生产建设滨团商务主管部门或相关处室负责人。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饭店(饮食服务、餐饮)协会的秘书长或主管副秘书长。

3、全国饭店和餐饮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经理。

4、在原《绿色饭店》行业标准宣传活动中获得全国绿色饭店评审员资格的人员。

5、XX省各地市商务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

6、XX省各级饭店、餐饮行业协会负责人。

7、XX省各大饭店、餐饮企业负责人。

四、费用会务及培训费每人1800元,包括会场费、资料费、专家授课费、证书费、公示费和参观费等。

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具体事项1、凡符合条件并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将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颁发XX书。

中国绿色饭店评定管理办法

中国绿色饭店评定管理办法

中国绿色饭店评定管理办法根据《绿色饭店》(GB/T21084-2007)国家标准,为规范评审规则及程序,特制定本中国绿色饭店评定管理办法。

一、创建申请1、企业派员参加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国家标准培训学习,通过考试取得绿色饭店内审员和绿色管家资格。

2、申报企业自行在中国绿色饭店数据在线服务平台()完成在线注册。

2、登录中国绿色饭店数据在线服务平台,下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及评定细则等相关文本内容。

二、企业自查和改进1、企业成立绿色饭店创建小组。

创建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绿色饭店内审员任副组长、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参与。

2、召开全体创绿动员大会,请绿色饭店内审员或绿色饭店评审专家现场进行绿色饭店标准培训学习,树立节约、环保、放心、健康的绿色意识。

3、企业对涉及标准的各环节逐一核对和排查。

自查结果已达到申报相应等级要求后,即可向评定机构申请评审。

4、在自查中,如发现部分环节按照标准尚未达标,则需要根据实际制定改进计划,并限时解决存在问题,完成达标要求。

在达到相应等级要求后,向评定机构申请评审。

5、递交申请材料。

申报企业自行在中国绿色饭店数据在线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填报和材料上传。

三、受理及权限1、权限。

绿色饭店分为一叶级、二叶级、三叶级、四叶级和五叶级五个等级,五叶级为最高级。

2、程序。

评定机构接到企业创建绿色饭店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应根据相关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核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答复。

企业申请五叶级绿色饭店的,需经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现场咨询评估并出具评审推荐函后,向国家评定机构申报。

四、评审1、时限安排。

接到企业完整申请材料后,评定机构应在一个月内确认现场评审时间。

2、委派评审组。

对企业评审,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评审委委派评审组负责。

评审组由3-4名评审员参加,组长须由具有高级评审员资格且非本地区的评审员担任。

3、评审主要内容:审定申请资格和申请报告,现场核实国家标准的达标情况,以及绿色饭店创建氛围和消费者参与情况。

关于举办《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培训班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行业主管部门、各地方绿色饭店工作机构、各饭店餐饮行业协会、各饭店餐饮企业、各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为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开展绿色饭店创建工作,积极引导我国饭店餐饮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带动消费结构升级,分享行业绿色发展新模式,加快饭店业绿色创新,培养一批具有丰富管理经验与专业技能的绿色饭店评审员,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决定于5月在AA市举办《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时间:2017年5月16日—18日地点:AA海大酒店(地址:AA市水磨沟区南湖路89号)二、活动内容:1、绿色饭店创建经验交流会将邀请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领导、知名行业专家等嘉宾同与会代表深入交流如何通过创新绿色服务模式带动大众绿色消费,如何通过优化能源管理、提高运营效率挖掘企业新的赢利点。

同时,邀请优秀绿色饭店企业代表共同分享创绿的成功经验和优秀做法,品牌绿色产品供应企业推介展示优质的特色产品,为企业绿色采购拓展新渠道。

2、国家级绿色饭店注册评审员培训内容包括:《绿色饭店》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和评定程序;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管理办法;模拟评审;结业考试。

凡符合条件并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将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颁发“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资格证书”。

获得资格的人员作为全国或区域评审绿色饭店工作的指定候选人。

3、绿色饭店优秀企业交流考察活动活动期间将组织代表参观考察海大酒店、南航明珠大酒店等知名绿色饭店品牌企业。

三、同期活动由AAAA自治区商务厅和AA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七届AA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将在AA市同期举行,活动以“绿色、健康、共融、共享”为主题,主要内容包括展览展示、商务对接、论坛比赛等,预计参观人数3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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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绿色饭店》(GB/T21084-2007)国家标准,使绿色饭店评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持有《中国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评审员资格证书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颁发,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进行资格审核并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获得评审员资格证书并经全国或地方评定机构聘任,可参加中国绿色饭店(国家级绿色餐饮企业)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各地方评定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聘用的评审员实施管理。

第六条评审员共分三个级别:内审员、评审员、高级评审员。

(1)内审员:为本企业内部评定指导人员。

内审员在完成本企业评审后,可提出申请评审员的资格认定,经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可辅导其他企业参加达标评定。

(2)评审员:取得评审员资格后,重点为当地企业进行评审,经过三次现场审核或至少指导三家企业通过达标评定,可提出晋级申请。

办公室根据其现场审核能力和辅导企业的评价意见以及见证人或组长的评价报告,符合条件经相应培训后可批准成为高级评审员。

(3)高级评审员:高级评审员可受委托参加跨省际评审工作,并有资格担任评审组长。

第七条评审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饭店(餐馆)从事管理或相关技术部门的现职工作人员,各地区行业主管部门、饭店和餐饮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等效学历;有较丰富的饭店(餐馆)管理经验和实践操作能力。

在当地饭店餐饮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

3、具有以人为本的节能环保安全健康知识、服务质量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职业修养。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独立工作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全面掌握《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及其评分细则。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办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7、身体健康,能按要求参加和胜任现场评审工作。

8、具有2年以上饭店、餐饮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可申报内审员资格;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层管理人员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1)款规定的,可申报评审员;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2)款规定的,可申报高级评审员。

各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地方绿色饭店工作机构和行业协会的负
责人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并经办公室审核,均可申报评审员和高级评审员。

第八条评审员资格的认定程序:
1、评审员主要由各地重点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评定机构按照评审员条件推荐。

2、被推荐人员经办公室资格审核后,应参加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培训并通过统一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颁发相应级别的评审员资格证书。

3、评审员资格的有效期:评审员至少每年完成两家的评审任务或指导两家企业通过达标评定,才能连续保持评审员相应的资格。

第九条培训与考核:
1、组织实施。

由全国绿色饭店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有条件的省、区、市亦可接受全国绿色饭店委员会委托承办该工作。

2、培训内容。

国内外绿色饭店发展现状及趋势,《绿色饭店》国家标准,企业内部评审程序与规则,外部评审纲要,评审员管理办法等。

相关教材由全国绿色饭店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印。

3、考核试评。

按照培训内容和考试题库统一组织考试并按评审程序进行试评。

4、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资格的评审员,经注册登记后进入国家绿色饭店评审员人才队伍档案库。

5、办公室对评审员实行动态管理,评审员资格有效期为4年。

有效期满后,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审查和培训,考核合格者重新颁发资格证书。

第十条评审员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及相关政策。

2、积极推动绿色饭店创建活动的开展。

3、按照办公室统一安排参加评审工作。

4、自觉接受评定机构及申报企业的监督。

5、经常参加办公室或有关机构组织的知识更新培训。

6、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评审纪律。

7、对标准实施和创建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一条评审员行为准则要求:
所有评审员有义务严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评审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和评审细则,熟悉相关业务环节,能够有效完成所承担的评审职责。

2、评审员只有接受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或省级相应机构的委派,才能行使评审员评定职责。

3、评审工作必须依据国家标准、评审细则和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员不得自行修改和变更。

现场审核要按环节逐一记录实际情况,并据实评分。

4、评审员在评审中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应努力提高评审技能和信誉;评审员在参加企业评审后,需亲笔签名以负其责。

5、评审员应恪守职业道德,服从安排,积极工作,努力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按照标准客观衡量达标情况,并根据实际和可能进行改进和提高,不得给企业出难题。

不得介入行业冲突或利益竞争。

6、为保证等级评定的公正性,评审员应严格遵守评定工作规定,遵纪守法、敬业诚信、科学公正、清正廉洁,严格保守企业商业机密,不得索取或接受企业的礼品、财物。

第十二条评审员奖惩制度:
1、对积极宣贯《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努力参加创建活动并作出突出贡献的评审员,办公室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相关纪律的评审员将提出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取消其评审员资格并予以行业通报。

3、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将暂停或取消评审员资格:
(1)在评审工作中,不公正对待受审核方(包括恶意传播错误或易产生误解的信息),并受到企业投诉,影响审核信誉的;
(2)经证实,与受审核方有利益关系,导致评审结果失实的;
(3)经查实,收取受审核方的礼品、礼金和纪念品,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任何情况下,评审员不得损害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及地方相应机构的声誉,对违背本行为准则的情况进行调查时应给予充分的合作。

第十三条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办公室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级别评审员的工作规则和动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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