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爱心支教社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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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南华大学“xx”爱心支教社组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爱心事业长久,稳定的发展,规范爱心支教社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环节,
有效地组织广大社员开展爱心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二爱心社组织管理制度
1.机构设置:
(1)本社暂设支教部、外联部、手语部、宣传部、财管部、团支部、监察部,实行负责人负责与社内考核制度。
(2)本社每学期根据情况选拔产生新一届理事会成员,负责本会工作。
(3)理事会包括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支教部、外联部、手语部、宣传部、财管部、团支部,监察部各一名,副部长
若干。
2.理事会制度:
1〉理事会基本职责:
(1)经过民主讨论决定本社的重要工作,策划本社的重大活动。
(2)定期召开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一次),向会员汇报工作。
(3)制订或修改本社的章程和制度
(4)对外代表本社。
2〉理事长:
(1)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爱心社理事会由社长自然兼任
理事长,代表理事会,同时对理事会负责。理事长任期一般
为一年。
(2)理事长负责召集理事会并主持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决议。
(3)理事长有权监督理事的工作,有权因其严重失职行为进行
劝退和召开理事
会进行罢免。
(4)理事长有权视情况组建临时工作小组,全权负责某项工作。
(5)理事长有权提名新的理事,经理事会同意后,有权任命理
事。理事长有权指定一至两名副会长,协助会长指导并监督
一两个部门的工作。会长不在时经会长同意,可指定一名副
会长代行会长职权。
(6)理事长有主持交接班选举工作和做好交接班安排的权利和义务。
3〉理事:
(1)爱心社理事会由副会长,各部部长及必要骨干担任理事,
同时对理事会负责。新的理事由理事长或理事提名,经考核
并经理事会表决后,由理事长统一任命。副会长的职责是指
导一部或数部的重要工作,并协助会长领导全局工作。各部
部长负责领导本部的工作。
(2)理事有在理事会议发表意见并对工作方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3)理事作为理事会决策的参与者和决议的执行人,有遵守理
事会纪律的义务。
(4)理事对所指导或主管的部门负责,理事间应团结协作,在
分工的基础上认真高效地完成各部工作和全社的整体工作。
(5)理事有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的义务。
(6)理事有自觉遵守支教社各种制度的义务。
(7)理事有发展新骨干的权利和义务。
4〉爱心支教社为每位理事所提供的
(1)支教社各部组内部设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为每位理事建立一份在爱心支教社工作期间的个人档案。其内容包
括:参与组织活动记录表、理事考核表、评优证书、所在部
门工作考核表等。
(2)支教社以自愿为原则,组织制作社团统一的会服和工作证。
(3)各部组内部都有一份生日簿,记录部门内每位理事的生日,接受理事会每位同事的祝福。组织部负责组织多次的内部活
动,以在支教社内部建立一种温馨的工作氛围,增强凝聚力。
(4)支教社为每位理事提供真正的锻炼自我、参与组织活动的机会。
(5)支教社为全体理事会成员提供多样的培训活动。
5〉关于理事会成员个人档案的用途介绍
(1)学年结束时,学院综合测评时加分的依据。
(2)作为应聘其他组织时的个人材料简介。
(3)作为大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纪录和证明。
6〉工作方式:
(1)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如无特殊情况,各理事和理事长都应按
时参加。特殊情况下(如放假,考试等)由理事长统一安排停止召开。遇有紧急情况由理事长临时召集。理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某项工作
(2) 视工作情况可设立临时工作小组,在理事会和理事长的监督
下全权负责某项工作。
三、部门制度:
(1)爱心社理事会下设七个部门,在理事会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本社的整体工作
团支书:团支部,财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