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工作安排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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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学籍管理工作安排

省平台技术:sdedu2011126.

一、2015级新生学籍注册(一人一籍,终身不变)

继续用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学籍管理系统建籍。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籍注册何时关闭平台?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提高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应用水平的通知》(鲁教基字〔2013〕49号)规定,11月1日,管理平台关闭各学段新生注册程序。

兰山各学校信息注册上报工作要于10月15日前完成;教育主管部门于10月26日前完成审核。

(二)数据要求:使用市下发的新生管理系统,以报名数据为基础数据,号等重要信息,一般不予变动。区直小学以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下发的本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1、小学以入学通知书和学生本人户口簿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为依据;

2、小学要以户口信息为基础信息,不允许出现私自更改学生信息,以前录入存在的问题如同音字,形似字,错误,家长错误,冠戴等。一定注意,学生为两个字的不要在中间加上空格!坚决杜绝因工作失误、熟人招呼等导致学生信息与公安系统信息不对应而无全国学籍号,出现问题,自行处理。

3、籍贯、出生地要具体到村,统一选择XX省XX市XX县XX乡镇XX村,现住址要具体到XX县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XX县XX乡镇XX村或者为XX 县XX街道XX号;

4、监护人和联系必须填写;就读方式不能为空;民族、留守儿童、独生子女、进城务工、国籍、港澳台等项目一定要准确;

5、10月13日前,各小学备份学生信息上报。

6、学籍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录入完成后,打印《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让学生、班主任、监护人核对,签字确认后存档。《学生学籍信息确认表》包含学生、号、出生年月、民族、独生子女、监护人等;

7、学籍信息审查通过后,打印简明学籍表存档。

8、不足龄学生不予建籍。(2009.8.31前)

9、无户籍的孩子入学后,如何注册学籍?

根据《中华人民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因建立学籍还需要孩子的号等相关户籍信息,还需尽快解决户籍问题。确因无户籍,无法确认孩子的年龄等相关信息,但为满足社会需求,没落户口的学生:

①可持《出生医学证明》或镇级政府部门出具含孩子和出生日期的相关证明注册学籍;

②根据卫计部门规定缴纳罚款的,可持含孩子、出生日期的育龄妇女卡或缴纳罚款的相关证明注册学籍。

需要采集监护人的号,录入到监护人信息里面,不要录入到学生身上。这个必须录入,否则不能进入全国系统。小学新生可以在省学籍管理客户端新生管理的编辑新生信息中添加。

须填写下表,由学生和家长签字,经学校盖章后提交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提供家长(监护人)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适时录入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存档。

兰山区未落户学生信息登记表

请未落户学生家长(监护人)认真填写此表,贴附监护人或户口本复印件,以备审核建学籍。

二、转学休学等学籍异动(籍随人走)

1、按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省转学,开学后的第一个月集中办理;跨省转学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办理。

工作日周二至周五上午8:00—11:30办理学籍异动业务,其他时间处理其他工作,特殊情况提前联系。

2、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接收学生之前,首先审核转学证、全国学籍号,以确定年级,查询地址:/2013/pub/grbsm.jsf,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3、不允许接收年龄不够的学生。(2013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

4、规手续(回执家长签字,填写日期,签字),转入学校先盖章提交,避免提交错误,如提交错误,及时联系退回;

5、市区(五区)转学如何办理?(高中五区不准转学)

答: A学生的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家长需提供学生准确的学籍号(全国)或转学证回执;平台支持转入学校打印转学证回执;

B学生的监护人持盖章后的转学证回执到转出学校(原学校)提出转出申请,学籍管理平台提交转出,并打印转学证,家长把盖章后的转学证交到转入学校(新学校);

例:九小的学生转到一小,必须由一小提交转入申请,并打印转学证回执,家长拿盖章后的回执到九小,九小平台提交转出,并打印转学证,家长把转学证交给一小。(一个来回,家长不用到县区教育局盖章,由学校集中到县区办理)要求:①转学申请须由转入学校先平台提交,提交信息一定要准确,学籍管理员在平台提交签名,并留联系;

②准确填写日期并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③开学后一个月集中办理;

④定期到班级核查,学籍与学生数要保持一致,落实无籍学生和空挂学生,督促及时办理手续。

6、休学手续如何办理?

答:休学复学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可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成年学生本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高中学生休学,需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1000元以上药费单据或保险公司理赔证明材料),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高中学生第三学年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休学。

学生有重大疾病等不能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的,让班主任及时通知监护人,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满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班主任及时通知监护人,办理复学手续。

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对申请休学的,可及时上报手续,及时审批。

(各学校10月底通过平台自查,整理出学生并编号上报,11月份集中办理,消号处理解决)

全国学籍系统为问题学籍(没有全国学籍号)的学生如何处理?(G开头的为全国正式学籍号,L开头临时全国学籍号)

问题1、什么是问题学籍?

答:问题学籍是指全国学籍系统认为该学生的学籍存在异常,标记为问题学籍的学生。

问题2、怎样找到是问题学籍的学生?

答:通过省平台“系统维护-信息管理-全国系统-问题学籍”查询出来的处理结果为“未通过”的学生。一般学生只要是查重有问题,均会在问题学籍中查到。

问题3、怎样处理问题学籍的学生?

答:集中统计报中心小学处理。

四、学籍管理

1、无籍学生、转学未完成等特殊学籍或历史问题学籍如何办理?

答:由相关学校写出申请,校长签字、盖公章上报区教体局,教体局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处理。问题学生较多的一次性汇总编号,实行消号处理。

基教科下发每学期统计表,10月底和3月底上报,电子稿发到基教科

lsqjjk126.,纸质材料校长签字盖章后上报基教科。

五、学籍应用

1、统计全区的学校处数,学校地址,校长,学校名称,机构代码等?

答:要求各学校及时更新学校信息,一定要准确,学校名称要与年报公章一致,每学期初核对一次。

2、统计学校规模,大班额,籍的学生,外国籍的学生,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留守儿童信息?

答:①要求学生数准确,班级数准确,因特殊情况分班合班的,要及时报基教科,并处理学籍上的班级,保持学籍和学校学生管理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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